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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順道 發 行 :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 類 別 : 教義闡釋 出 版 日 期 : 1966 年 2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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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聖靈與信徒 教會是信徒在基督裏所組成的團體,教會需要聖靈的臨在和治理,信徒也需要聖靈的內住和引導。教會若沒有聖靈,就不屬乎基督,終究成為沒有屬靈生命的聚集;信徒若沒有聖靈,也與基督無分,終竟不能達到信主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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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聖靈與信徒 第四節 做神兒女的保證 人類本來就是神的兒女(路三38),只因違背神的命令,被逐出伊甸園(創三24),便喪失了這兒女的地位。後來,神從萬民中特別選召以色列人,歸祂自己為聖,並以兒女看待(申十四1~2),只因屢次悖逆(賽一2~4),不聽先知的勸言(何十一1~2),而再喪失了兒女的地位(約八44)。 主耶穌受聖靈之時,隨即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施浸者約翰也為這事做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祂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祂;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浸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浸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一32~34)。天父認證耶穌基督為祂的愛子,是在祂受聖靈之時;施浸者約翰之所以證明祂為神的兒子,是因為看見聖靈降在祂的身上。耶穌基督降生的目的,就是要替人類挽回神的兒女的地位(加四4~5);祂卑微的站在世人的立場,以身作則的領受水靈二浸,就是這要道的啟示。 保羅說:「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你們並不是領受了奴役之靈,以致重陷於懼怕;你們乃是領受了被立為子的靈;憑著這樣的靈,我們來呼叫『阿爸、父啊!』的。聖靈自己,和我們的靈一同作證我們乃是神的兒女。」(呂譯:羅八15~16)。聖靈是「神的兒子的靈」,也是「被立為子的靈」;人若沒有聖靈,如何能稱為神的兒子呢?要憑著什麼來呼叫神「阿爸、父啊!」呢?因為神要認證人為祂的兒子,是在乎他有沒有受聖靈,而不僅在乎他有沒有相信耶穌基督為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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