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謝順道
發 行 :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
類 別 : 教義闡釋
出 版 日 期 : 1966 年 2 月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五章 聖靈與信徒

教會是信徒在基督裏所組成的團體,教會需要聖靈的臨在和治理,信徒也需要聖靈的內住和引導。教會若沒有聖靈,就不屬乎基督,終究成為沒有屬靈生命的聚集;信徒若沒有聖靈,也與基督無分,終竟不能達到信主的目的。

第一節 聖靈與稱義

第二節 聖靈與成聖

第三節 聖靈與得救

第四節 做神兒女的保證

第五節 得基業的憑據

第六節 給與活潑的盼望

第七節 引導人明白真理

第八節 賜能力

第九節 替信徒祈求

 

第五章 聖靈與信徒

第四節 做神兒女的保證

人類本來就是神的兒女(路三38),只因違背神的命令,被逐出伊甸園(創三24),便喪失了這兒女的地位。後來,神從萬民中特別選召以色列人,歸祂自己為聖,並以兒女看待(申十四1~2),只因屢次悖逆(賽一2~4),不聽先知的勸言(何十一1~2),而再喪失了兒女的地位(約八44)。

主耶穌受聖靈之時,隨即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施浸者約翰也為這事做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祂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祂;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浸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浸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一32~34)。天父認證耶穌基督為祂的愛子,是在祂受聖靈之時;施浸者約翰之所以證明祂為神的兒子,是因為看見聖靈降在祂的身上。耶穌基督降生的目的,就是要替人類挽回神的兒女的地位(加四4~5);祂卑微的站在世人的立場,以身作則的領受水靈二浸,就是這要道的啟示。

保羅說:「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你們並不是領受了奴役之靈,以致重陷於懼怕;你們乃是領受了被立為子的靈;憑著這樣的靈,我們來呼叫『阿爸、父啊!』的。聖靈自己,和我們的靈一同作證我們乃是神的兒女。」(呂譯:羅八15~16)。聖靈是「神的兒子的靈」,也是「被立為子的靈」;人若沒有聖靈,如何能稱為神的兒子呢?要憑著什麼來呼叫神「阿爸、父啊!」呢?因為神要認證人為祂的兒子,是在乎他有沒有受聖靈,而不僅在乎他有沒有相信耶穌基督為救主。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版權所有,宣道處視聽中心策劃製作
Department of Evangelism, General Assembly of the True Jesus Church in Taiwan
Copyright 2001 True Jesus Church.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