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謝順道
發 行 :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
類 別 : 教義闡釋
出 版 日 期 : 1966 年 2 月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一章 阻擋人追求靈浸的謬論

保羅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換句話說,人必須有基督的靈(受過聖靈的浸),才是屬基督的;信徒個人如此,整個教會也是如此。屬於基督就是聯合在基督裏面(約十五4~5),既有基督所賜的新生命(結卅七14;約十10),又能由祂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就小而言,可以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加五16),漸漸成為聖潔,完成個人的靈修(帖後二13);就大而言,可以戰勝扺擋真道的魔鬼(弗六17),復興教會,將福音傳遍天下,迎接主再臨(太廿四14;啟廿一2、9~10)。於是,「我們必須追求聖靈的浸」這個問題,便自然而然的成為我們當虛心查考的最切身的問題了。無奈對這個最重要的問題,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卻有許多極其普遍而嚴重的錯誤觀念,以致不計其數的信徒不想追求聖靈的浸。這是何等遺憾,何等痛心的事啊!把他們所有的錯誤觀念歸納起來,就是:﹙1﹚五旬節只有一次,永遠不會重演;﹙2﹚聖靈早已降臨於原始教會,兩千年來,一切信徒都有聖靈;﹙3﹚聖靈不是由祈求而來,是送來的。這些錯誤觀念不但害了自己,若在講壇上或在文字上發表出來,更足以貽害恆河沙數的無知的信徒,使他們一輩子安於未受靈浸的狀態中,問題確實非同小可。茲按著聖靈的正意,將他們的謬論辯正如下。願讀者虛心查考,並願聖靈打開你們的心眼(詩一一九18;弗一17~18),使你們早日從迷路上轉回,熱切追求聖靈的浸!

第一節 五旬節永遠不會重演

第二節 一切信徒都有聖靈

第三節 不必求聖靈的浸

 

第十一章 阻擋人追求靈浸的謬論

第一節 五旬節永遠不會重演

彼克福特(J. H. Pickford)在「何謂聖靈的浸?」(日本聖書圖書刊行會編集部譯)裏第23頁說:「五旬節以只限一次的事實存在著。那一天的靈浸,完全不是會重複的經驗;聖靈只降臨了一次,之後永遠住在神的眾子的裏頭。」阮道甫(H. G. Randolph)在「聖靈充滿」(李少蘭譯)裏第16頁說:「五旬節所遭遇的聖靈的浸,只有一次。」

我們的答覆是:聖靈首次降臨的日子,正逢基督復活後第一個五旬節(徒二1~4)。那個日子和那種景象,在歷史上當然只有一次,永遠不可能重演,既沒有人能否認,也沒有爭論的價值。但就意義上而言,除了聖靈停降的時期(約一千多年)之外,五旬節的聖靈的浸在早雨時代卻一直的重演著,不能說「以只限一次的事實存在著」。當腓利在撒瑪利亞城宣講基督的時候,眾人聽見了,又看見他所行的神蹟,那城裏就大有歡喜;後來使徒們前往,按手在他們頭上,為他們禱告,便有聖靈降在他們身上(徒八5~8、14~17)。於是,歷史家稱這次的經歷為「撒瑪利亞的五旬節」。彼得在異象中蒙主啟示,勇敢打破猶太人的傳統觀念,向外邦人──哥尼流一家人傳福音,並且與他們親善;當他正在講道的時候,聖靈竟然降在一切聽道的人的身上,使那些與他同往的猶太人驚奇(徒十9~23、44~48)。於是,歷史家稱這次的經歷為「羅馬的五旬節」。保羅至以弗所的時候,遇見幾個門徒,因受約翰的浸而一直未受聖靈,乃奉主耶穌的名重新給他們施浸,又按手在他們頭上,使他們受聖靈(徒十九1~7)。歷史家稱之為「以弗所的五旬節」(見艾德曼Charles R. Erdman著「使徒行傳註釋」,白瑞槐譯)。這些歷史是永遠不能泯滅的,何以見得「五旬節的靈浸不會重複」呢?何以見得「聖靈只降臨了一次」呢?

升天前,主耶穌曾對使徒們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20)。「我」是主耶穌的自稱,在此特指聖靈,因為聖靈是「耶穌的靈」(徒十六6~7),也稱為「基督的靈」(羅八9);道成肉身的基督復活升天後,要常與門徒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的是聖靈──奉差遣而來的「另一位保惠師」(約十四16)。門徒若希望聖靈「常與教會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就必須履行主耶穌所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要教訓他們遵守」這句話;換句話說,教會若沒有遵守主耶穌一切的吩咐,而有所增刪,或有所更改,聖靈便停降,不常與教會同在了。在另一處經文,主耶穌曾對使徒們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約十四15~17),也不出這種意思。教會歷史告訴我們,自從羅馬教變質,更改最原始的福音,越過基督的教訓之後,聖靈便停降了;雖然有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改教運動,卻沒有完全歸回聖經的真理,以致聖靈仍然遲遲不降。聖靈停降這段期間,前後共歷一千多年,是教會的乾旱期,一切教會都沒有聖靈的浸;唯一令人欣慰,且使基督教得以繼續存在於地上的,可以說只有聖靈的感動而已。因此,我們不能承認「聖靈只降臨了一次,之後永遠住在神的眾子的裏頭」這種謬論。

彼氏在該書第24頁又說:「五旬節以後,任何人一信基督就會受聖靈;唯一的條件就是『信』。在五旬節那一天,彼得很清楚的說明了這件事實,他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在五旬節以前,基督也強調了同樣的真理。祂說:『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祂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約七38~39)。保羅的書信也提到,一切的信徒都已經受了聖靈的內住(林前三16);甚至斷定「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而更確切的證實此事。」

我們的答覆是:受聖靈的唯一條件固然是「信」。就保羅對加拉太教會所問「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加三2)這句話看來;或就他對以弗所教會所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這句話看來,都足以證實這個觀點的正確性。但問題是在乎「信得對不對?」若是「信錯了」,仍然無濟於事,與「沒有信」有什麼差別?試問:現在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所信的,是不是「真理的道」?是不是「得救的福音」?不是!是「錯謬的道」,是「更改了的信息」。那麼,信這種「假道」能不能受聖靈呢?不能!保羅所說「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麼?」(林前三16)這句話,是對聖靈所建設的哥林多教會說的,不是對現在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說的,千萬不要藉此自慰。「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一句,就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而言,是最嚴重的警告,豈可藉此證明自己已經受過聖靈呢?

孫德生(J. Oswald Sanders)在「無量的聖靈」(彭子材譯)裏第77頁說:「羅馬書六章3~4節的教訓,是說整個的教會都已經與基督在各各他一同死了;所以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無需重複表演來使每一個信徒都能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加二20)。照樣,在五旬節的時候,整個的教會都已經受了聖靈的洗歸入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13);那麼,這洗也無需重複舉行來叫每一個信徒都能確信『我已經受洗成了一個身體』了(參考:林前十二13)。」

我們的答覆是:羅馬書六章3~4節所說我們與基督同死,是在我們受浸歸入基督的名下之時。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固然無需重演,但受浸與基督同死卻是每個信徒應有的經歷;誰沒有受浸歸入基督的名下,誰就沒有與基督同死,自然也不能與祂同復活(羅六5)。保羅所以能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二20),乃因他曾受浸歸入基督的名下(徒九18)。保羅和西拉曾對某禁卒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乍見之,好像說只要禁卒一個人信主耶穌,家人不必信也可以得救;其實救恩只能臨到信而受浸的人,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6);所以下面說他和他全家的人都聽了福音,並且都受了浸禮(徒十六32~34)。照樣,在五旬節的時候聖靈固然早已降臨,但聖靈的浸卻是每個信徒應有的經歷。五旬節那一天約一百二十人受靈浸,並不能代表撒瑪利亞城的人;撒瑪利亞城的人受靈浸,並不能代表哥尼流一家人;哥尼流一家人受靈浸,也不能代表以弗所的門徒。因為他們受靈浸的經歷都是分開的,時間不同,地點也不同,絕對不是以五旬節那一次為代表性的。否則,為什麼撒瑪利亞的人信而受浸仍沒有受聖靈,等到使徒們按手在他們頭上的時候才受聖靈呢(徒八14~17)?為什麼哥尼流一家人在聽道的時候,聖靈沛然降在他們身上,使那些與彼得同往的猶太人驚奇呢(徒十44~46)?為什麼以弗所的門徒在信主的時候沒有人受聖靈,等到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的時候聖靈才降在他們身上呢(徒十九1~7)?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所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這句話,是對聖靈所建設的哥林多教會說的,與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完全無關。試想:為什麼撒瑪利亞城的人在信主的時候沒有人受聖靈,在受浸之後也沒有人受聖靈,等到使徒們按手在他們頭上的時候才受聖靈呢?為什麼保羅需要問以弗所的門徒,在信主的時候有沒有受聖靈呢?為什麼他們回答保羅說「沒有」呢?為什麼等到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的時候,聖靈才降在他們身上呢?這些疑問都足以使我們看出靈浸的經歷是個別的,不是以五旬節那一次為代表性的;誰沒有受聖靈,誰就不屬乎基督(羅八9),不聯合在基督的身體裏。因此,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這段經文,不能成為「在五旬節的時候,整個的教會都已經受了聖靈的浸歸入基督的身體」的論據。

孫氏在該書同頁至第78頁又說:「直接論這種洗(指靈浸)的經文,只有七處:﹙1﹚馬太福音三章11節;﹙2﹚馬可福音一章8節;﹙3﹚路加福音三章16節;﹙4﹚約翰福音一章33節;﹙5﹚使徒行傳一章5節;﹙6﹚使徒行傳十一章16章;﹙7﹚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史克基博士(W. Graham Scroggie, D. D.)指出這些經節可以分類如下:一類是按預言性的見解,認這洗作預期將來的(太三11;可一8;路三16;約一33;徒一5)。這些經文都有一個時間性的觀點。這些預示是預言性的,所以只能直接應用於使徒身上,因為他們受了『不多幾日』的時間限制。若要將這些預示應用於今日的信徒,便是把今日的信徒提回到十字架以前的時候,並使五旬節成為不斷的需要和時常重複的事件了。一類是按教義性的見解,認這洗作回憶已往的(林前十二13)。一類是按歷史性的見解,認這洗作現在應驗的(徒二1~4,十一15~17)。要給我們的信仰有個確實的基礎,就應有根據歷史的需要。預言性的經文指向將來;指向什麼?教義性的經文指向已往;指向什麼?無非指向歷史性的五旬節事件。我們當注意到五旬節和在哥尼流家裏所經歷的事,彼得認為一樣地是應驗了主為這聖靈的洗所特給的應許(徒十一15~17)。」

我們的答覆是:把直接論靈浸的七處經文分為三類:﹙1﹚預言性(太三11;可一8;路三16;約一33;徒一5)──只能直接應用於使徒身上的;﹙2﹚教義性(林前十二13)──回憶已往的;﹙3﹚歷史性(徒二1~4,十一15~17)──現在應驗的。這是史氏個人的見解,實際上聖經既沒有如此明顯的區別,我們也不能勉強予以區別。

就第一類而言,馬太福音三章11節、馬可福音一章8節,及路加福音三章16節都說,施浸者約翰只能用水施浸,基督來了,卻要用聖靈施浸;約翰福音一章33節說,施浸者約翰所以能認識主耶穌是用聖靈施浸的,乃因他曾經看見聖靈降在主耶穌的身上;使徒行傳一章5節說,施浸者約翰只能用水施浸,但不多幾日主耶穌的門徒卻要受聖靈的浸。一言以蔽之,史氏認為預言性的這五處經文,都說明了同一件事蹟──主耶穌是用聖靈施浸的。諸如:五旬節約一百二十人受靈浸來自主耶穌,撒瑪利亞城的人受靈浸也來自主耶穌;哥尼流一家人受靈浸來自主耶穌,以弗所的門徒受靈浸也來自主耶穌。他們受聖靈的時間都不同,地點也都不同,卻一律可以適用上述五處經文,而不以使徒們在五旬節受聖靈的經歷為限。否則,彼得上了耶路撒冷去報告哥尼流一家人受靈浸的時候,為什麼說他們受靈浸的情形正如五旬節的經歷呢?為什麼認為這是應驗主所說「約翰是用水施浸,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浸」那句話呢(徒十一15~16,一5)?至此,根據彼得的報告,我們可以很肯定的答覆史氏說:「五旬節是不斷的需要和時常重複的事件,但彼得並沒有把哥尼流一家人提回到十字架以前的時候。」早雨時代如此,如今晚雨時代也是如此,所以上述五處經文仍然可以適用於今日的信徒。

就第二類而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所說「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這句話,乃說明了一切信徒在基督裏的一體關係──肢體雖然很多,身體卻只有一個,不要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林前十二12~25)。原來在尚未歸入基督的名下之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之間曾有一層種族上的隔膜,奴僕和主人之間也有階級上的差別;但歸入基督之後,種族間的牆垣拆毀了,階級上的差別也除掉了,一切信徒都在基督裏成為一體了(弗二12~19;加三27~29)。所謂「教義上的見解」,不過是史氏個人的觀點而已,實際上聖經的正意並不是如此。至於「回憶已往」一句,就哥林多教會而言,還可以勉強說(其實保羅的用意不在此),因為他們是聖靈所建設的教會;但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既然不屬於基督(羅八9),這段經文如何能適用在他們身上呢?他們與原始教會究竟有什麼關係呢?

就第三類而言,使徒行傳十一章15~17節所記載的,是彼得在耶路撒冷向猶太人所做的見證。他說他一開講,聖靈便降臨在哥尼流一家人的身上,正像他們在五旬節當日的經歷一樣;此事不但使他想起主所應許的「聖靈的浸」,並且使他不敢攔阻神的選召,而毅然給他們施浸。哥尼流一家人的經歷和彼得的見證,終於揭開了歷代以來所隱藏的奧秘──外邦人在基督裏,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三3~6;羅三29~30)。眾人聽了彼得的見證,茅塞頓開,不再議論,而歸榮耀與神說:「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徒十一18)。正如史氏所說,五旬節的經歷固然是「歷史性」的,哥尼流一家人的經歷也是「歷史性」的;但兩次經歷的時間都不同,地點也都不同,證明「五旬節是不斷的需要和時常重複的事件」。史氏所說「我們當注意到五旬節和在哥尼流家裏所經歷的事,彼得認為一樣地是應驗了主為這聖靈的洗所特給的應許」這句話,更可證實這論據的正確性,不可不注意!史氏又說:「要給我們的信仰有個確實的基礎,就應有根據歷史的需要。」妙極了!我們確實需要根據使徒行傳查考原始教會的歷史,看他們如何領受聖靈?受聖靈的狀態如何?因為自己既沒有受過靈浸的體驗,不肯虛心查考歷史,憑空說些似是而非的理論是不能造就人的。

孫氏在該書第75~76頁再說:「勱爾博士(Dr. F. B. Meyer)曾說:『好些年前克西克退修運動(Keswick Movement)的領袖們,在仔細考慮了這問題(指聖靈的浸和充滿)之後,決定應將「洗」這一詞限於使徒行傳二章和十章所記載的顯著事件,而把「充滿」和「膏」兩詞保留作信徒的經驗。』論點是:聖靈已經賜給這時代的教會了,是只此一次賜給的;所以基督的身子的每一肢體,都可以在基督的恩膏裏領取他所應得之分。因此,聖靈的洗是『歷史性的事件』,聖靈的充滿是『人的經驗』。」

我們的答覆是:「受聖靈的浸」就是「受聖靈」,說法雖然不同,意義卻相同。在聖經上或說「聖靈降在身上」(路廿四49;徒一8,十一15~16,十九6),或說「受聖靈」(徒二38,八15、17,十47;弗一13),或說「得著聖靈」(加三14),或說「聖靈澆灌在身上」(多三6)等,都是指著「聖靈的浸」而說的。當彼得在耶路撒冷報告哥尼流一家人受聖靈的情形之時,曾說他們受聖靈的經歷正如他們在五旬節當日的經歷一樣,並說這兩次經歷都應驗了「你們要受聖靈的浸」那句應許(徒十一15~16)。此事直接暗示了「聖靈降在身上」(路廿四49;徒一8,十一15~16,十九6),與「受聖靈」(徒二38,八15、17,十47;弗一13)的經歷,就是「聖靈的浸」;間接暗示了「得著聖靈」(加三14),與「聖靈澆灌在身上」(多三6)的經歷,也是「聖靈的浸」。我們必須明白:五旬節的經歷是靈浸,撒瑪利亞城的人的經歷也是靈浸;哥尼流一家人的經歷是靈浸,以弗所的門徒的經歷也是靈浸。任何人都不能限制使徒行傳二章和十章的經歷才是靈浸,其他一切受聖靈的經歷都不能看做靈浸。所謂「顯著事件」,也不以使徒行傳二章和十章的事蹟為限。因為第八章記載撒瑪利亞城的人受靈浸之時,行邪術的西門「看見」,便當場拿錢給使徒,求使徒把這種權柄賣給他,叫他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17~19)。第十九章記載以弗所的門徒本來沒有人受聖靈,但保羅一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便受聖靈說方言,又說預言,一共約有十二個人,自己明白,旁觀者也看得出(1~7)。這兩次的經歷還不夠「顯著」嗎?為什麼第二和第十章的經歷才算得是「顯著事件」呢?

「膏」也是「受聖靈」,說法不同,意義仍然相同。主耶穌說,聖靈來了,要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約翰卻說,要在凡事上教訓我們的,是常存在我們心裏的主的恩膏(約壹二27)。再者,主耶穌引證以賽亞書的預言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路四18);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引用同一段預言為主耶穌做見證說:「所以神,就是?的神,用喜樂油膏?,勝過膏?的同伴」(一9)。可見用為名詞的「膏」字象徵聖靈,動詞的「膏」字象徵受聖靈;克西克退修運動的領袖們所說的「膏」字,實際上與「浸」字並無二致。我們既然明白「浸」和「膏」的意義相同,並且承認「浸」字可以適用一切受聖靈的經歷,而不以使徒行傳二章和十章的經歷為限,也就應該承認「膏」字也是不能例外了。

顧名思義,「聖靈充滿」就是人的心完全被聖靈佔有的狀態。這種經歷可能是屬乎個人的(徒六5,九17),也可能是屬乎團體的(徒二4,四31),未必限於「信徒個人的經驗」。從聖經看來,被聖靈充滿的經歷可以分為下列五類:

﹙1﹚ 沒有經歷靈浸的人也可能被聖靈充滿(路一15、67)──正如舊約時代的眾先知的經歷一樣。

﹙2﹚ 聖靈降在身上的時候,同時被聖靈充滿(徒二4,九17)──所以有時靈浸也可以叫做被聖靈充滿。

﹙3﹚ 因被聖靈充滿,而滿有聖靈的能力(路四1、14;徒四8~13、31,十三9~11)。

﹙4﹚ 因被聖靈充滿,而滿心喜樂(徒十三50~52)。

﹙5﹚ 因被聖靈充滿,而有超然的恩賜(徒六3、5,七55、59~60,十一24)等。

上列五類可以使我們看出,在五旬節以前也有被「聖靈充滿」的人的實例(路一15、67),但那種經歷不過與舊約時代的眾先知所經歷的情形相同而已;就聖靈運行在選民的心裏的作為而言,並不是「永住」(約十四16),而是「感動」,因為那時應許的聖靈尚未降臨(約七37~39)。但在五旬節以後再提到聖靈充滿的問題之時,便都指著那些已經受過靈浸的信徒的經歷了;換句話說,在早雨時代惟有受過靈浸的信徒才能被聖靈充滿,如果尚未受靈浸就不可能有這種經歷了。

「決定應將『洗』一詞限於使徒行傳二章和十章所記載的顯著事件,而把『充滿』和『膏』兩詞保留作信徒的經驗。」認為聖靈的浸是「歷史性的事件」,是代表性的;聖靈的充滿是「人的經驗」,是個別的。且把「洗」和「膏」分開,當做兩種經歷處理。這是克西克退修運動的領袖們的共同錯誤,也是勱氏和孫氏的共同錯誤。其所以錯誤的原因,乃以錯誤的論點為前提──「聖靈已經賜給這時代的教會了,是只此一次賜給的;所以基督的身子的每一肢體,都可以在基督的恩膏裏領取他所應得之分」。由「仔細考慮了這問題之後」一句看來,則可知他們不但研究態度非常慎重,而且確實費了一番苦心,精神可佩。無奈對這問題尚無經歷,暗中摸索,所論似是而非;差若毫厘,謬以千里,害己害人,莫此為甚!

勒脫斯(L. L. Legters)在「聖靈充滿的生活」(蘇慕華L. Scarlett譯)裏第52頁說:「五旬節那一天,使徒被聖靈充滿說方言,是一種奇蹟,那五旬節是不會再有的,因為五旬節只有一個。」

我們的答覆是:「五旬節那一天,使徒被聖靈充滿說方言」,確實「是一種奇蹟」,勒氏說得一點兒也沒有錯。保羅說:「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林前十四22)。「證據」一詞的原文和英譯本,與馬可福音十六章17節的「神蹟」同字;所謂「證據」,就是神臨在的證據──「神蹟」。所以主耶穌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之時,把「說方言」也列在五件神蹟之中(可十六17~18)。說方言是受聖靈的憑據(徒十44~46),受聖靈是神同在的憑據(約壹三24);因此,說方言當然是神蹟,可以為不信的人做證據,使他們藉此知道神的臨在了。

「那五旬節是不會再有的,因為五旬節只有一個。」勒氏先說「五旬節那一天,使徒被聖靈充滿說方言,是一種奇蹟」,然後說這句話;似乎認為五旬節那一天聖靈降臨才有說方言的奇蹟,以後就不再有這種奇蹟了。但哥尼流一家人和以弗所的門徒受聖靈之時,聖經卻記載他們也經歷了同樣的奇蹟(徒十44~46,十九1~7);保羅也自證他說方言比哥林多教會的眾信徒還多,又叫他們不要禁止說方言(林前十四18、39)。可見在早雨時代,一切受靈浸的信徒都經歷了說方言的奇蹟,而不以五旬節那一天為限。聖靈首次降臨的日子,正逢基督復活後第一個五旬節(徒二1~4)。就那個日子而言,在歷史上當然只有一次;但就意義上而言,五旬節在早雨時代卻一的重演著,並不是只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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