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謝順道
發 行 :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
類 別 : 教義闡釋
出 版 日 期 : 1966 年 2 月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一章 阻擋人追求靈浸的謬論

保羅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換句話說,人必須有基督的靈(受過聖靈的浸),才是屬基督的;信徒個人如此,整個教會也是如此。屬於基督就是聯合在基督裏面(約十五4~5),既有基督所賜的新生命(結卅七14;約十10),又能由祂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就小而言,可以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加五16),漸漸成為聖潔,完成個人的靈修(帖後二13);就大而言,可以戰勝扺擋真道的魔鬼(弗六17),復興教會,將福音傳遍天下,迎接主再臨(太廿四14;啟廿一2、9~10)。於是,「我們必須追求聖靈的浸」這個問題,便自然而然的成為我們當虛心查考的最切身的問題了。無奈對這個最重要的問題,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卻有許多極其普遍而嚴重的錯誤觀念,以致不計其數的信徒不想追求聖靈的浸。這是何等遺憾,何等痛心的事啊!把他們所有的錯誤觀念歸納起來,就是:﹙1﹚五旬節只有一次,永遠不會重演;﹙2﹚聖靈早已降臨於原始教會,兩千年來,一切信徒都有聖靈;﹙3﹚聖靈不是由祈求而來,是送來的。這些錯誤觀念不但害了自己,若在講壇上或在文字上發表出來,更足以貽害恆河沙數的無知的信徒,使他們一輩子安於未受靈浸的狀態中,問題確實非同小可。茲按著聖靈的正意,將他們的謬論辯正如下。願讀者虛心查考,並願聖靈打開你們的心眼(詩一一九18;弗一17~18),使你們早日從迷路上轉回,熱切追求聖靈的浸!

第一節 五旬節永遠不會重演

第二節 一切信徒都有聖靈

第三節 不必求聖靈的浸

 

第十一章 阻擋人追求靈浸的謬論

第三節 不必求聖靈的浸

彼克福特在「何謂聖靈的浸?」裏第21~23頁說:「在新約聖經上,用為『從聖靈受浸』,以及與此相似的表現的經文,只有六處:

﹙1﹚馬太福音三章11節;

﹙2﹚馬可福音一章8節;

﹙3﹚路加福音三章16節;

﹙4﹚約翰福音一章33節;

﹙5﹚使徒行傳一章5節;

﹙6﹚使徒行傳十一章16節。

這些經文都指示著聖靈的浸是由神的主權送來的。無論何處都說『你們要受浸』,沒有一處說『你們或許會受浸』。聖靈的降臨,完全不在乎人的條件。神憑著自己的主權決定了五旬節,不是門徒的待望或苦悶催促祂去決定的;但是多數人卻忘記了這個問題。聖靈的浸,絕對不是由於祈求而來的,是送來的。」

我們的答覆是:聖靈的浸當然是「由神的主權送來的」,絕對沒有人說由人的主權去決定的。神的應許是肯定性的,無論何處都說「祂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浸」,或說「你們要受聖靈的浸」,當然沒有一處說「你們或許會受浸」。就神送聖靈給信徒的主權而言,聖靈的浸是神的恩賜,祂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任何人都不能攔阻祂(徒十44~45,十一15~17);就神應許賜聖靈給信徒的肯定性而言,神既然憑著祂的信實如此宣佈,我們便不可再懷疑,而當憑著信心向祂迫切祈求了(路十一8)。但無論說聖靈是由神的主權送來的也好,或說神賜聖靈的應許是肯定性的也好,都不能憑此而否定祈求的必要性。

聖靈在五旬節降臨,固然是神憑著自己的主權所決定的;不僅沒有人催促祂,而且也沒有人能攔阻祂。雖然如此,我們卻不能說「聖靈的降臨,完全不在乎人的條件」;更不能說「聖靈的浸,絕對不是由於祈求而來的」。路加福音十一章記載耶穌為了激勵人恆切禱告,先講一個「借餅的比喻」,然後說:「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11~13)。餅、魚、雞蛋,都是維持肉身的生命的食物,父親為了愛兒子,必允諾兒子的要求,拿這些好東西給他;聖靈是最好的東西,可以使我們的靈命更豐盛,天父為了愛我們,必垂聽我們的「祈求」,賜聖靈給我們。約翰福音四章10節記載主耶穌和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談道時,曾對她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給了你活水。」「神的恩賜」,在此指聖靈(徒十44~45,十一15~17);「活水」,是聖靈的象徵(約四14,七37~39)。世上一切屬物質的享樂和安慰,都像雅各井的水,喝了還要再渴,永遠不能滿足人的心靈(約四12~13);主所賜的「活水」,卻要在人的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使人永遠有滿足的喜樂(約四14);要獲得這活水的方法是認識基督──賞賜活水的主,並且趁早向祂「祈求」(約四10)。從此可知,聖靈的降臨也需要人的條件,這條件就是「祈求」,路加福音十一章和約翰福音四章都很肯定的說明了此事;因此,認為「聖靈的浸絕對不是由於祈求而來」的觀點,是極其嚴重的錯謬。

孫德生在「無量的聖靈」裏第79頁說:「聖經無論何處都不勸信徒追求這種洗(指靈浸),也不把有沒有這樣洗過的信徒做個區別。」在第132頁又說:「我們有很多求神賜下聖靈的詩歌,好像聖靈的降臨是要靠賴我們的祈求一樣,那真是駭人的錯誤!這樣的祈求已經遲了一千九百多年,因為祂早已在這裏了。我們可以求聖靈的能力在我們的生命裏更加彰顯,這是正確的,但再求祂降臨便是多餘的了。」 

我們的答覆是: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所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那句話,以及在約翰福音四章10節所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給了你活水」那句話,都很肯定的說明了聖靈的浸是由「祈求」而來的。此外,保羅在羅馬書八章9節所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那句話,以及在以弗所書一章14節所說「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那句話,也都指示我們,信徒非經歷聖靈的浸不可。何以見得「聖經無論何處都不勸信徒追求靈浸」呢?撒瑪利亞城的人接受福音的時候沒有人受靈浸,奉主耶穌的名受水浸的時候也沒有人受靈浸,等到使徒們按手在他們頭上的時候,他們才受了聖靈(徒八14~17)。以弗所的門徒信主的時候沒有人受靈浸,保羅重新奉主耶穌的名給他們施行水浸的時候也沒有人受靈浸,等到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的時候,聖靈才降在他們身上(徒十九1~7)。這兩個史蹟,把撒瑪利亞城的人和以弗所的門徒受靈浸前後的經歷,區別得如此清楚,何以見得「聖經無論何處都不把沒有這樣洗過(靈浸)的信徒做個區別」呢?

「詩歌」是一種心聲,是詩人和作曲家藉以表達他們的情感的作品。在一切崇拜用的詩歌中,舉凡讚美神的偉大,或感謝神的恩典,或祈求,或悔改,都莫不是作者的真情的吐露;而這些真情的吐露,除了作者本人之外,一般人往往不能徹底的領悟。「我們有很多求神賜下聖靈的詩歌」一句,正好說明那些作者的內心是何等的飢渴,他們對於聖靈的浸有何等熱切的愛慕。縱使有人高喊他們的觀點「真是駭人的錯誤」,或認為「這樣的祈求已經遲了一千九百多年,聖靈早已在這裏了」;但畫餅究竟難以充飢,望梅止渴之策只能虛償心願於一時,其心靈上的空虛終久仍然是空虛,絲毫也不能解決。孫氏所以高喊「我們有很多求神賜下聖靈的詩歌,好像聖靈的降臨是要靠賴我們的祈求一樣,那真是駭人的錯誤!這樣的祈求已經遲了一千九百多年,因為祂早已在這裏了。」乃因:

﹙1﹚ 不能理解那些詩歌的作者的心情,他們因飢渴難堪而自知沒有受聖靈,孫氏卻硬說他們已經受過聖靈。

﹙2﹚ 未曾虛心查考過四福音和使徒行傳,不知道聖靈是由祈求而來的,以致大膽武斷祈求聖靈是「駭人的錯誤」。

﹙3﹚ 只知道聖靈降臨於一千九百多年前,不知道有一段聖靈停降的時期,而誤認聖靈只降臨了一次,五旬節只有一個。

﹙4﹚ 不知道「說方言」是受聖靈的憑據,也是一切受聖靈的人必領受的「普遍的恩賜」,而誤認它是「特殊的恩賜」。不知道一切信徒未必都有靈浸的經歷,而誤認凡是信主耶穌的人在信的時候已經同時受過聖靈了。

「我們可以求聖靈的能力在我們的生命裏更加彰顯,這是正確的,但再求祂降臨便是多餘的了。」如果那些詩歌的作者已經受過聖靈的浸,他們自己必定比誰都更清楚,縱使沒有人如此提醒他們,他們也明白當求聖靈的能力在他們的生命裏更加彰顯,而不再求聖靈降臨的;那麼,他們還會寫出那些祈求聖靈的詩歌嗎?難道他們那麼幼稚,儘管寫些無病呻吟的作品,不但喚不起萬人的共鳴,反而令人作嘔嗎?事實他們的心靈卻飢渴到極點,自知尚未受靈浸,以致情不自禁的熱切祈求這浸,或以文字寫出詩章,或以音符寫出歌曲,用最虔誠的心唱出他們最熱切的願望;並且公諸於世,供萬人同心齊頌,懇求聖靈沛然大降,重顯五旬節的情景,藉以喚醒一切沉睡的信徒,復興普世的眾教會。這是可喜的現象,理當大加讚揚才對。但出乎我們意料之外,孫氏卻不僅不受感動,虛心追求聖靈的浸,反而一筆勾銷,斷言求聖靈降臨是多餘的事!

孫氏在該書第82~83頁再說:「『等候』是不是必須的?因有些人堅持要受這洗就必須『等候』,所以在此對這問題做個簡短的檢討是不會不適切的。一百二十個門徒確實曾在樓房等候,是不待爭論的事實;並且他們這樣做,是遵從基督清楚的命令(路廿四49;徒一4)。他們順順服服地在所指定的地點『耶路撒冷』城裏等候。但那命令是否適用於今日的信徒?倘若是的話,基督徒就必須像回教徒往麥加訪聖那樣到耶路撒冷去走一走才行了,因為這命令是決不能在別的地方完全遵行的。研究這問題的關鍵,在乎查看到底聖靈的降臨和施洗是否由使徒們的等候所『引起』的?答覆是個著重的『不是』!聖靈降臨的時候是『五旬節到了』;那時候,復活的主已經升上到祂的父那裏去了;那時候,創世之前所命定這奇事要發生的日子已經到了。」

我們的答覆是:升天前,主耶穌曾吩咐門徒說:「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廿四49)。所謂「等候」,並不是閒坐著「呆等」的意思;而是附帶著「祈求」的等候,直到受聖靈為止。因為沒有附帶著祈求的等候,等於白等,等也沒有用;反面說,求而不肯等,則往往半途而廢,仍然無濟於事。主耶穌升天後,約一百二十個門徒遵從祂的吩咐,聚集在耶路撒冷的一間樓房,天天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一點兒也不敢放鬆;直到五旬節那一天,應許的聖靈果然大降,他們便被聖靈充滿,說出方言來了(徒一12~15,二1~4)。從此可知,等候不但附帶著祈求,而且有恆切禱告的含意;等候的果效是聖靈降臨,凡是渴慕靈浸的人都必須耐性等候。

「等候」既然附帶著祈求,而靈浸也確由祈求而來,那麼,我們便可以說「等候」的命令對於今日的信徒仍然可以適用了。「但那命令(指等候的命令)是否適用於今日的信徒呢?倘若是的話,基督徒就必須像回教徒往麥加訪聖那樣到耶路撒冷去走一走才行了,因為這命令是決不能在別的地方完全遵行的。」這是孫氏藉以否定「等候」的需要性的邏輯。固然主耶穌吩咐門徒等候聖靈降臨的時候,確曾限制他們必須留在「耶路撒冷」等候(路廿四49),而聖靈首次降臨的地點也確在「耶路撒冷」(徒一12~15,二1~6);但這並不是永遠不變的吩咐,主耶穌所以如此指定,乃為要在一日之內選召許多回來耶路撒冷守節的虔誠的猶太人,又藉著他們將聖靈降臨的福音傳遍天下各國。之後,聖靈降臨的地點,或在撒瑪利亞城,或在該撒利亞,或在以弗所(徒八14~17,十1、44~46,十九1~7)等,並沒有固定的地方;因為留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的需要,在歷史上只能有一次,那時代早已過去了。既然如此,我們為什麼「必須像回教徒往麥加訪聖那樣到耶路撒冷去走一走」,才算遵守等候的命令呢?為什麼「這命令決不能在別的地方完全遵行」呢?我們必須認識:對於聖靈的浸,信徒雖然需要等候,卻未必在耶路撒冷等候;雖然未必在耶路撒冷等候,卻不能因此而武斷信徒無需遵守等候的命令。使徒時代如此,今日也是如此。

「研究這問題的關鍵,在乎查看到底聖靈的降臨和施洗是否由使徒們的等候所『引起』的?答覆是個著重的『不是』!」我們可以套用孫氏的話說:「研究這問題的關鍵,在乎查看到底聖靈的降臨和施洗是否由使徒們的等候『引起』的?答覆是個著重的『是』!」主耶穌曾對使徒們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20)。「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是主耶穌的應許;「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是使徒們當守的命令。使徒們在世的時候,他們一直遵守著主這條命令,所以主也照著祂的應許一直與他們同在。到了第三、四世紀的時候,羅馬教竟然變質,更改福音,不再如往昔遵守主的命令了;於是,主也不再照著祂的應許一直與教會同在,五旬節的聖靈終於被收回了。可見如何應許是主的事,遵守主的命令是信徒的事;信徒若希望主實現祂的應許,則非遵守祂的命令不可。與此同理,聖靈首次降臨,神擇定了基督復活後第一個五旬節,固然是出乎神美好的計畫;但「要在耶路撒冷『等候』,直到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卻是主耶穌的命令。應許賜聖靈是神的事,計畫在什麼時候澆灌聖靈也是神的事,等候是使徒們的事;使徒們若希望神實現祂的應許賜下聖靈來,就必須遵守主的命令在耶路撒冷等候。如果等候與聖靈的降臨無關,為什麼主耶穌要命令使徒們「必須等候,直到領受」呢?為什麼使徒們要遵守主耶穌的命令在祂所指定的地點等候呢?

胡恩德在「靈恩問題」裏第10頁說:「新約聖經從來沒有規定祈求為接受聖靈充滿的必需條件。靈恩派的人引聖經為據,卻錯解了聖經,勉強扭轉聖經來支持固有的意見。他們說使徒行傳一章14節說,使徒們與一些婦女,於主升天後,在一間樓房上,『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十天後,聖靈降在他們身上;事實上聖經只說他們禱告,並沒有說他們祈求聖靈降臨。主將升天時吩咐他們在耶路撒冷『等候父所應許的……聖靈的洗』,為此門徒在聖京那裏等候;主既已確告父所應許的行將降臨,也沒有命令門徒祈求聖靈降臨,門徒就是不求,也必能夠得著;因主這個無條件的應許不能收回,主不能失信,祂是誠信可靠的。惟其父所應許的行將臨到,門徒就當在耶路撒冷等候;今天聖靈已經降臨,我們何必重新等候?當日使徒們天天同心禱告,只給我們看見他們起了變化,因為認識了復活升天的基督;也見他們敬虔地與主相交,彼此相愛,並沒有求聖靈的意思。我們不要將特殊的道理,讀進聖經去。」

我們的答覆是:主耶穌曾對門徒應許:

﹙1﹚ 聖靈來了,要永遠與他們同在,不撇下他們為孤兒(約十四16~18)。

﹙2﹚ 聖靈要引導他們明白一切的真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他們(約十六13)。

﹙3﹚ 聖靈要賜他們口才和智慧,使他們在法庭上得勝,沒有人能駁倒他們(路十二12,廿一15)。

﹙4﹚ 聖靈要賜給他們從上頭來的能力,使他們能將福音傳到地極(路廿四49;徒一8)。

﹙5﹚ 聖靈臨到他們身上,他們便奉差遣,並有赦罪的權柄(約廿21~23;路四18)。

升天前,又囑咐他們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在城裏等候,直到領受父所應許的聖靈;因為不多幾日,他們就要受聖靈的浸了(路廿四49;徒一4~5)。然而,門徒竟然置若罔聞,雖然形式上在耶路撒冷聚集十天,卻別有所求,而不想祈求聖靈的浸!有這種可能性嗎?「錯解聖經,勉強扭轉聖經來支持固有的意見」,簡直莫此為甚!說門徒為了求聖靈的浸而「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固然是一種推理的說法,卻有上述的聖經背景為根據;說「聖經只說他們禱告」,而否認他們祈求聖靈降臨,也是一種推理的說法,卻只憑字句,並沒有聖經根據。試想:兩種推測之中,我們應該採信那一種呢?

所謂「等候」,是附帶著祈求的等候;否則,等而不求,有什麼意思?凡是對神有所祈求的人,都必須能等候;否則,未蒙垂聽已灰心,求也得不到,有什麼用?等候須有耐性,耐性是信心的表現,信心是蒙神悅納的保障(太廿一22;來十一6);信心與耐性成正比例,信心越好的人,越能耐性等候神,而紿終不動搖。大衛耐性等候神,終於蒙神垂聽他的呼求的經歷(詩四十1),正可證實此事。胡氏所以說門徒只等而未求,乃因不明白等候附帶著祈求,讀經只讀字句,不知會意;而且斷章取義,不顧慮聖經的背景如何所致。「主既已確告父所應許的行將降臨,也沒有命令門徒祈求聖靈降臨,門徒就是不求,也必能夠得著;因主這個無條件的應許不能收回,主不能失信,祂是誠信可靠的。」讓我們暫且套用胡氏這句話說:「聖經既已確告『主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也沒有命令我們信主,我們就是不信主,也必能得救;因為聖經這個無條件的應許不能收回(聖經的話是主的靈感動人寫的),主不能失信,祂是誠信可靠的。」這不是以主的「信實」為借據,恐嚇祂償還祂的應許是什麼?我們必須明白:應許聖靈降臨是主的事,祈求聖靈是門徒的事,門徒不能不祈求而期待主實現祂的應許;願意萬人得救是主的事,信主是我們的事,我們不能不信主而期待主拯救我們。主耶穌升天後,門徒為了祈求聖靈的浸,便遵守祂的命令,聚集在耶路撒冷,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徒一12~14);十天後,五旬節到了,主耶穌果然實現祂的應許,他們便被聖靈充滿,說出方言來。聖經的話如此清楚,聖靈的浸確由祈求而來;胡氏卻不承認,硬說「門徒就是不求,也必能夠得著。」

胡氏在該書第11頁又說:「『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路十一13)。主在此沒有教訓門徒去追求聖靈,從本節的上文來看,祂只強調天父的恩慈,樂意垂聽兒女們的禱告。假如我們求天上的福氣,父必藉聖靈給我們這些好處,祂把聖靈交給我們的時候,那些福氣便臨到我們。若將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的應許,比較馬太福音七章11節,同時查看兩處的上文,我們總見得我們的解釋是對的。馬太福音七章11節說:「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麼?」兩處的上文,都說同樣的道理,馬太那段應許將好東西給求父的人,路加則應許將聖靈給求祂的人。合起來是把好東西藉聖靈之加給我們而賜下來。所以路加福音十一章,不是教訓信徒怎樣得聖靈,所說的祈求,也未嘗被規定為得聖靈的方法和條件。另有人引證約翰福音四章10節,主對撒瑪利亞婦人說的話:『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們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給了你活水。』引這節的人想,主教訓我們得聖靈的方法是祈求;然而主的話不過指出,那婦人若認識主,必然向主祈求活水。換句話說,祈求主只是認識主的自然表示,不是得活水的必然條件。」

我們的答覆是:在路加福音十一章11~13節那段經文中,主耶穌先說父親對兒子的慈愛,是兒子所以能滿足他的需求的原因,然後才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以證明天父為了愛我們,也必滿足我們的需求,賞賜聖靈給我們。但胡氏卻硬說:「主在此沒有教訓門徒去追求聖靈,祂只強調天父的恩慈,樂意垂聽兒女們的禱告。」

「假如我們求天上的福氣,父必藉聖靈給我們這些好處,祂把聖靈交給我們的時候,那些福氣便臨到我們。」這是自相矛盾而不能自圓其說的說法,因為胡氏在第10頁曾說:「今天聖靈已經降臨,我們何必重新等候?」而認為自五旬節以來,聖靈一直在教會裏,一切信徒在信的時候就有聖靈了。既然如此,我們何必再求天上的福氣呢?因為當我們信主的時候,我們都已經受聖靈了;當天父把聖靈交給我們的時候,那些福氣都已經臨到我們了。依此類推,我們什麼好處都不必求了,因為天父早已藉著聖靈賜給我們一切好處了。這種觀點對嗎?不對!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的「求」,只能當做「求聖靈」講;若有人想否認,他必難以自圓其說。

由前幾節的經文看來,則可知馬太福音七章11節所說的「好東西」,就是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所說的「聖靈」;說得清楚一點,這兩段經文是對於同一樁事的兩種記法,為的是要給我們明白聖靈是至寶,當迫切祈求。但胡氏卻把這同一樁事當做兩件事處理,說:「馬太那段應許將好東西給求父的人,路加則應許將聖靈給求祂的人。合起來是把好東西藉聖靈之加給我們而賜下來。」藉以否認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的「求」是「求聖靈」。

「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給了你活水。」(約四10)。這段經文告訴我們:﹙1﹚聖靈是神的恩賜(徒十44~45,十一15~17);﹙2﹚耶穌基督是賞賜聖靈的主(約一32~33);﹙3﹚向祂求聖靈的人,祂必賞賜以「活水」為象徵的聖靈給他(約七37~39)。但胡氏卻說:「主的話不過指出,那婦人若認識主,必然向主祈求活水。換句話說,祈求主只是認識主的自然表示,不是得活水的必然條件。」自相矛盾,令人百思不解,莫過於此!既說「那婦人若認識主,必然向主祈求活水」,而承認活水由祈求而來;又說「祈求主只是認識主的自然表示,不是得活水的必然條件」,而推翻前言!聖經告訴我們,撒瑪利亞婦人知道喝主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之後,便如此祈求主說:「先生,請把這水賜給我,叫我不渴,也不用來這麼遠打水。」(約四15)。這種祈求,不管「只是認識主的自然表示」也好,或想用什麼更巧妙的理由來歪曲事實也好,反正她所祈求的是「活水」倒是無疑的,而且主必將水賞賜給「求」祂的人也是無疑的(約四10)。

胡氏在該書第11~12頁再說:「使徒行傳八章中,彼得約翰為個別的撒瑪利亞門徒禱告,叫他們得聖靈降在他們身上;可是他們沒有開等候會,求聖靈的聚會。再看第十章,哥尼流和他的親友得聖靈降在他們身上,絕對不因別人按手代求,或他們自己祈求,只因聽信福音。」

我們的答覆是:「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神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裏去。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浸。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徒八14~17)。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彼得和約翰所以為撒瑪利亞的人禱告,乃為要叫他們受聖靈;當他們按手在他們頭上的時候,他們便受聖靈了。試想:當使徒們正為撒瑪利亞的人禱告,祈求主賜聖靈給他們的時候,他們是不是也與使徒們同心迫切的禱告著呢?或只讓使徒們禱告,自己卻袖手旁觀的閒坐著呢?固然聖經既沒有記載撒瑪利亞的人有沒有同心禱告,又沒有記載他們有沒有「開等候會,求聖靈的聚會」;但按理說,他們必曾與使徒們同心禱告著卻是無疑的,而這種禱告會就是「求聖靈的聚會」。

哥尼流所以蒙選召,除了要藉以顯明神樂意恩待外邦人之外(徒十一18),也是由於他是一個虔誠人,全家敬畏神,多多賙濟百姓,常常禱告神,為猶太通國所稱讚(徒十1~5、22、30~35)。但猶太人和外邦人親近來往,本是不合例的,彼得所以應邀而不推辭,乃因在異象中被神指示,無論什麼人都不可看做俗而不潔淨,至於為什麼前往,起初他卻不知道。直到聽完哥尼流的見證之後,才看出神不偏待人,在各國中,凡是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祂所悅納,並不限於猶太人。於是,勇敢打破猶太人的傳統觀念,與哥尼流和他的親屬密友親善,並且向他們宣講基督救贖萬民的福音。當彼得正在講道的時候,他們便受了聖靈,以致那些奉割禮與彼得同往的信徒大為驚奇。彼得便對那些猶太人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浸呢?」他們沒有反對,彼得便奉耶穌基督的名給那些外邦人施浸,又與他們同住了幾天(徒十23~48)。彼得這種措施當然完全合乎神的旨意,原無可厚非,但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和奉割禮的眾弟兄,卻因不明白神的旨意而大加抨擊。彼得便將事情的經過,挨次詳細講給他們聽,並且對他們說:「神既然給他們恩賜(指靈浸),像在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給了我們一樣,我是誰,能攔阻神呢?」眾人聽見這話就不再與他爭辯,而歸榮耀與神說:「這樣看來,祂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徒十一1~18)。

這段史蹟告訴我們,神為了選召外邦人──哥尼流和他的親屬密友,必須打破猶太人的傳統觀念,使他們明白:神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祂要做猶太人的神,也要做外邦人的神(羅三29~30)。為了使猶太人明白這歷代以來所隱藏的奧秘──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三3~6),神終於行了奇蹟,這些奇蹟就是:

﹙1﹚ 在異象中指示哥尼流打發他的僕人們去約帕,請彼得來宣講基督的福音。

﹙2﹚ 在異象中指示彼得,不可把外邦人看做俗而不潔淨。

﹙3﹚ 求道者未經按手禱告,自己也未曾祈求聖靈,卻能受聖靈。

因此,哥尼流和他的親屬密友受聖靈,固然「絕對不因別人按手代求,或他們自己祈求,只因聽信福音」,卻是特殊的例子;而這種特殊的例子,並不暗示著「別人按手代求,或自己祈求」不對,也不能否定其需要性,是我們當慎思明辨的問題。

綜括上述各點則可知:

﹙1﹚ 聖靈要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並要賜給我們從上頭來的能力(路廿四49)。

﹙2﹚ 聖靈是聯屬於基督的重要條件之一(羅八9),也是承受天國基業的憑據(弗一14)。

因此,一切基督徒都必須遵從主耶穌和使徒們的吩咐,重視靈浸,竭力追求。但今日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的領袖們卻多數被蒙蔽,暗中摸索;甚至硬心到底,不肯接受靈浸的真理。以致或說「五旬節永遠不會重演」,或說「一切信徒都有聖靈」,或說「不必求聖靈的浸」等,百般阻擋人追求靈浸的經歷。他們這種破壞工作,正如昔日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也不容他們進去;雖然走遍洋海陸地,熱心勾引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人做地獄之子,比他們還加倍(太廿三13、15)。但願聖靈感動他們為罪自責,早日悔改,以免被主耶穌責備說:「你們這些瞎眼領路的有禍了!」(太廿三16)。

戈登(A. J. Gordon)說:「並不一定是每一個信徒都領了這種聖靈的浸。」慕安德烈(Andrew Murray)說:「信徒可以祈求,並期待聖靈的浸。」麥尼爾(John Mcneil)說:「信徒禱告說:『主耶穌啊,求?用聖靈給我施浸』,決非不合經訓的事。」注意這些領袖們所說的話!他們認為一切基督徒未必都受過聖靈的浸,並且主張基督徒必須祈求聖靈的浸。但願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所屬的朋友們,能冷靜再三深思,早日迷途知反,虛心查考靈浸的真理,渴慕被聖靈充滿,以便在基督裏享受無窮的福祉!

習題

試駁下列謬說:

一、 五旬節以後,任何人一信基督就會受聖靈(徒二38,十一15、17;弗三17;約七38~39)。

二、 聖靈降臨不再重演,因為在五旬節的時候,整個的教會都已經受過靈浸了(林前十二13)。

三、 聖靈的浸是「歷史性的事件」,聖靈的充滿是「信徒個人的經歷」。

四、 強調靈浸的體驗,是對神的公然的侮辱,也是要在基督教的信仰上加上虛偽的體驗;因為在五旬節的時候,一切信徒都已經代表性的受過靈浸了。

五、 在聖經上找不到「當受靈浸」的命令,可見一切信徒都已經受過靈浸了。

六、 賜下聖靈是已經完成了的事,可惜,很多信徒還不知道!

七、 聖靈的浸,絕對不是由於祈求而來的,是送來的。

八、 等候聖靈降臨的命令,不能適用於今日的信徒;否則,我們必須到耶路撒冷去走一走才行。

九、 主耶穌升天後,門徒在樓上禱告十天(徒一14),並不是為了求聖靈;因為主已經應許聖靈將要降臨,他們就是不求也必能得到的。

十、 撒瑪利亞城的門徒受聖靈的時候,並沒有開等候會(求聖靈的聚會),所以我們無需求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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