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謝順道 發 行 :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 類 別 : 教義闡釋 出 版 日 期 : 1966 年 2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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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何謂聖靈? 何謂聖靈?就聖經的提示而言,祂的存在似乎很明晰,也似乎很模糊,簡直令人不可捉摸(林前十三12);就神學上的觀點來說,祂雖然已經有答案,卻仍然不能叫人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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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何謂聖靈? 第一節 聖靈的位格 有些聖經註釋家認為聖靈只是神的一種感力和生氣,說「靈」字在原文上的意思是氣或風。因此,以氣和風當做聖靈的本質,甚至把聖靈譯作「聖風」,而忽略了聖靈的位格的存在。主耶穌曾說褻瀆聖靈的罪,比褻瀆人子的罪更重(太十二31~32);如果聖靈只是神的感力和生氣,這句話就令人費解了。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中,一共五次論及聖靈時,都用陽性代名詞「他」表明(約十四26,十五26,十六8、13、14),含有「那位」的意思,證明聖靈是有位格的。保羅所說「聖靈卻是一位。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林前十二4、11)那句話,也可證實此事。 此外,由聖靈具有智、情、意三種特性看來,更足以證明其位格的存在的真確性了。第一、由智的方面看:祂能創造宇宙萬物(創十1~2;詩一○四30),能辨別善惡(弗四30),能做見證(約十五26),能參透萬事(林前二10),能指教人(尼九20;約十四26),能引導人明白真理(約十六13),能啟示人領悟神奧秘的經綸(弗三5)。第二、由情的方面看:祂有愛心(羅十五30),會施恩(來十29),會擔憂(賽六十三10;弗四30),會安慰人(徒九31),會替信徒代求(羅八27)。第三、由意的方面看:祂有心意(羅八27),能決定主意(徒十五28),能發出命令(徒八29),能差遣工人(徒十三1~4),能禁止門徒往某處傳道(徒十六6),能設立聖職(徒廿28),有分別給與各種恩賜的主權(林前十二11),會呼叫(啟二7、11、17、29,三6、1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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