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謝順道
發 行 :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
類 別 : 教義闡釋
出 版 日 期 : 1966 年 2 月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一章 何謂聖靈?

何謂聖靈?就聖經的提示而言,祂的存在似乎很明晰,也似乎很模糊,簡直令人不可捉摸(林前十三12);就神學上的觀點來說,祂雖然已經有答案,卻仍然不能叫人滿意。

第一節 聖靈的位格

第二節 聖靈是誰?

第三節 對神觀的探討

第四節 幾個疑難問題

第五節 合乎聖經的神觀

 

第一章 何謂聖靈?

第四節 幾個疑難問題

下列幾個疑難問題,是三位一體論者常常提出來支持他們的看法的。但對於上面所說明的三個重點,讀者若能領悟,則這些疑難問題,只要稍加思考,自然就會冰釋了。

一、 父子聖靈的稱謂

「父」指明神和人有父子關係(路三38;弗四6),祂是萬靈的父,與我們肉身的父有所差別(來十二9)。按著顯現的次序說,祂是耶穌基督的根源(約三2、17,七29),可稱為祂的父(約三16;太十一25~27;約十七1)。

「子」原來就是「父」(約十四9),祂與父原為一(約十30),為要拯救人類而在肉身顯現的(約一14;太一18~21;提前三16)。所以看見了祂,就是看見了父,在宇宙間並沒有另一位父的存在(約一18,十二45,十四9~11)。耶穌基督既以「子」的身分降生,就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而謙卑順服父的權柄,以至於死在十字架上。直至復活升天後,神就將祂升為至高,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了(腓二6~10)。

「聖靈」是神的靈,與「父」和「子」原為一,並不是三位一體神中「第三位神聖的我」。因為關於聖靈,在聖經上雖然有「神的靈」(太三16),「父的靈」(太十20),「神兒子的靈」(加四6)等稱呼,卻仍然是同一位神。

二、 神自稱「我們」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

三位一體論者依據這段經文,主張造物主是「多數」的神。我們卻否定這種看法。理由如下:

第一、「我們」是古代帝王的自稱,表示他是國家的元首,有絕對的權威。他的話就是法律,全國的臣民都必須聽從;他的旨意便是公意,無人可自作主張。舉例說,天主教教宗的自稱,傳統上是「我們」(We),表示他有絕對的權威;因為天主教認為教宗是「地上基督」,他的地位超乎普天下的天主教徒之上。但教宗若望廿三世即位之後,卻革新了天主教傳統上的幾項觀念和制度。其中一項是教宗不再自稱為「我們」(We),而改稱為「我」(一)。他之所以要改稱為「我」,乃因不敢以「地上基督」的身分自居;表示他個人沒有權威,多數人的意見才是最高的權威。他是天主教有史以來最開明,民主思想最濃厚的教宗。他任職的期間是,1958年11月4日至1963年6月4日。神是天地的主宰,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徒十七24;提前六15;啟十九16);至尊至大,超乎眾人之上(弗四6)。因此,當神自稱為「我們」的時候,並不表示祂是「多數」的神;乃表示祂有絕對的權威,一切受造的,都要順服祂的統治(詩一○三19~22)。

第二、同一件造人的事,27節說「他」,而不說「他們」。如果26節的「我們」要作「多數」了解,以支持三位一體的理論,為什麼27節不說「他們」呢?原來26節是神自己說的,祂可以自稱為「我們」,以表示祂的絕對權威;但27節摩西說的,他當然不可以說「他們」,免被誤認神是「多數」的神。

第三、猶太人的神觀是「獨一神」,並不是「三位一體」。如果26節的「我們」是「多數」,為什麼猶太人要堅持「獨一神觀」,而不承認「三位一體」呢?由此可知,26節的「我們」,猶太人是當作「單數」了解的。

三、 父子聖靈同時顯現

「耶穌受了浸,隨即從水裏上來,天忽然為祂開了。祂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了父子聖靈同時顯現,因而認為神似乎有三位。其實,父子聖靈在靈裏是一致的,神永遠是獨一無二的神;祂的靈雖然是一整體,卻可以降生為子,又從天上賜給祂聖靈,而且向祂說話。正因如此,所以關於賜聖靈的應許,主耶穌可以將賜聖靈的「父」,向父祈求的「子」,以及奉差遣而來的「聖靈」,同時分開敘述。祂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約十四16)。

主耶穌論到祂自己,曾說一句極其奧秘的話;祂說:「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當祂在世上之時,祂仍然在榮耀的天上;同一時間在這裏,又在那裏。神是靈(約四24),不像受時間和空間限制的人,要去另一個地方時,便得離開原來的地方。所以主耶穌當日雖然降生到世上,我們卻不能說祂因此而不在天上;聖靈現在雖然在地上執行祂的職務,也不能說祂因此而不在天上了。

四、 保羅的祝福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十三14)。

這種祝福,把神對人的關係和工作,說明得最恰當。神就是愛(約壹四8),祂差遣獨生子為世人捨命,就是這愛的顯明(約三16;羅五8);道成肉身來的耶穌基督,是帶著豐富的恩惠來的(約一14),因為祂擔當了世人的眾罪(彼前二24),白白拯救他們(多三5);聖靈的工作特性就是感動,祂不但要感動人去認耶穌基督為主(林前十二3),更要感動人成聖,以致於得救(帖後二13)。

因此,這種祝福是父子聖靈工作特性的說明,不能成為三位一體的論據。

五、 耶穌在神的右邊

「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可十六19)。

「但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就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徒七55~56)。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4)。

上列的經文記載,耶穌基督升天後「坐在神的右邊」,或「站在神的右邊」,或「在神的右邊」;與此類似的記載,在其他的經文也有(弗一20;西三1;來十12;彼前三22)。

三位一體論者認為,這是「父」和「子」同時並存的證據;而且在這種情形之下,地上仍然有「聖靈」在治理著教會呢。雖然如此,卻不能成為三位一體的根據。因為救贖尚未完成,耶穌基督為大祭司的職任仍須繼續下去(來八1,七22~25);聖靈在地上治理教會的工作也必須繼續下去,直到選民得贖(羅八23;弗一14,四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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