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謝順道 發 行 :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 類 別 : 教義闡釋 出 版 日 期 : 1966 年 2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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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聖靈與信徒 教會是信徒在基督裏所組成的團體,教會需要聖靈的臨在和治理,信徒也需要聖靈的內住和引導。教會若沒有聖靈,就不屬乎基督,終究成為沒有屬靈生命的聚集;信徒若沒有聖靈,也與基督無分,終竟不能達到信主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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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聖靈與信徒 第三節 聖靈與得救 一、何謂得救? 得救就是:既往的眾罪賴主寶血洗淨(徒廿二16;弗一7;約壹一7~9),成為義人(羅八33);現在靠著聖靈的助力脫離罪律的轄制(羅七24~25,八2),成為自由的人(約八36;林後三17);將來被提於天國與主同住(帖前四17;提後四18),享受永生的大福(太廿五34;約三16)。 因為教會是「義人的會」(詩一5),信主以前的罪若不經浸禮洗淨,怎能加入義人的會中,成為會員?天國是「義人的國度」(太十三43),信主以後若不靠聖靈治死情慾(羅八13;加五16),保守聖潔,怎能進入義人的國度,與一切義人同享永生? 二、聖靈與得救有關的根據 人被赦罪又蒙稱義,是在接受浸禮的時候;浸禮的效能,則產生於聖靈的赦罪權和見證(約廿22~23;約壹五6~8)。罪是得救的障礙,罪的解決和稱義為得救的開端;聖靈既與赦罪和稱義有關,自然也就與得救有關了。 一個蒙神稱義的人,並不是在稱義的瞬間就立刻進入了天國,而只是獲得走天國路的資格;好像以色列人出埃及,也不是一出埃及過紅海就踏進迦南地,而只是一個開端。以色列人自出埃及至進迦南之間,前後共有四十年的行程;這四十年是信仰的考驗期,只有得勝的人才能進迦南(民卅二11~12)。新約教會的選民,自蒙稱義至進天國,也有一段行程;這段行程就是達到成聖的過程,也就是得救的必經途徑(帖後二13)。聖靈乃成聖的幫手是既知的事,成聖既與得救有關,受聖靈與否的問題,自然也就與得救有關了。 保羅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基督是人類的救主(路二11),人既因沒有基督的靈(聖靈)而不屬乎祂,與祂無分,那麼對於得救還有指望嗎?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重生在得救的過程上,是一個最起碼的條件,凡是未曾重生的人,都與得救無分。有人認為悔改就是重生。我們卻認為人要重生,當然需要悔改,但悔改並不是重生。我們必須特別留意,主耶穌在這裏所說的重生是:有赦罪效能的水浸,以及能使人心靈更新的靈浸。「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參考:多三5)。 從主耶穌向尼哥底母所提示的談話中,我們可以得到一個明確而有力的結論:受聖靈是進天國的起碼條件之一。因此,凡是沒有受過聖靈的人,當主耶穌再臨的時候,必像那五個沒有預備油的童女(沒有聖靈的教會或信徒),焦急萬分的高喊:「我們的燈要滅了!」那時,雖在門外叩門,悲切的呼叫主,主卻要回答她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太廿五8、11~12)。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生命是內在而不是外在的,人的裏頭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雖有神的兒子的存在,卻與之無關,因為那種存在,於他不過是一種外在的存在。聖靈是神兒子的靈(加四6),人的裏頭若沒有聖靈,也就是沒有神的兒子,終竟是沒有生命的。所以保羅說:「靠聖靈得生。」(加五25);又說:「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羅八2)。在舊約時代,神也藉著先知以西結應許:「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你們就要活了;……」(約卅七14)。請記住:天國是活人的天國,不是死人的天國;一個沒有生命的人,天國還有他的分嗎? 彼得和約翰趕到撒瑪利亞人那裏去的時候,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為他們按手禱告,幫助他們求聖靈(徒八14~17)。保羅到以弗所時,詢問門徒的第一句話就是曾否受聖靈的問題,既知他們未曾受聖靈,就按手在他們頭上,使他們受聖靈(徒十九1~2、6)。這些史實,都足以證明使徒們如何重視受聖靈的問題;設若受聖靈與得救無關,他們何需多此一舉呢?這是值得再三深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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