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謝順道 發 行 :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 類 別 : 教義闡釋 出 版 日 期 : 1966 年 2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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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聖靈的工作 聖靈是聖經的中心,從舊約至新約,幾乎每卷都記載著有關聖靈的許多事蹟,足見聖靈的工作是如何的廣泛了。在舊約時代,聖靈的工作是:創造天地萬物(創一2;伯廿六13,卅三4;詩一○四30),指教人(尼九20),賜人智慧(創四十一38~39;出卅一2~6;申卅四9;但四8~18,五11~16)和能力(士十四6,十五14~15),藉著眾先知說預言(代下廿14~17;結十一24~25;路二25~35)和傳警告(代下十五1~7,廿四20~22;尼九30;彌三8;亞七12),以及感動先知和義人(撒上十六13)等。在新約時代,聖靈的工作是:為基督做見證(約十五26;徒五32),榮耀基督(約十六14),感動人認識主(林前十二3),重生人(約三5),施恩給信徒(來十29),喚醒信徒(啟二7、11、17、29,三6、13、22),賜人喜樂(路十21;徒十三52;羅十四17;帖前一6),提取人(徒八39~40),使人見異象或做異夢(徒二17,七55;啟四2,十七3,廿一10),使人說預言(徒二18,十一27~28,廿23,廿一4、10~14),安慰人(徒九31),以及在末日叫人復活(羅八11)等。此外,如在本書第四章「聖靈與教會」一文中所提的:制定條規(徒十五28,十六4~5),設立工人(徒六2~6,廿28),分配各樣屬靈的恩賜(林前十二8~11),使教會合一(林前十二13;弗四3~4;結十一19)。或在第五章「聖靈與信徒」一文中所提的:使人稱義(林前六11),助人成聖(羅十五16;帖後二13;彼前一2),認證人為神的兒女(羅八15~16;加四6),給人得基業的憑據(弗一14),使人有活潑的盼望(彼前一4;約十六7;林後五1~5;羅十五13;加五5),引導人明白真理(約十四26,十六12~13;林前二10~11;約壹二27),賜能力(路廿四49;徒一8,四31;羅十五18;弗三16),以及替信徒祈求(羅八26~27;林前十四14~15;弗六18;猶20)等,都莫不是聖靈的工作,不勝枚舉。因此,本章所要敘述有關聖靈的工作,不過是一小部分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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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聖靈的工作 第五節 賜生命 死是從罪來的(羅五12),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罪是因,死是果,兩者之間有著不可脫離的關係。這種從罪來的死就是魂死,魂死的延續就是可怕的永死。先知以西結所看的異象中的平原,象徵著世界;平原中的骸骨,象徵著身活而魂死的世人(約卅七1~2;太八22)。他們都極其枯乾,光靠著自己,絕對沒有復活的指望了(約卅七11);但神的靈一進入他們裏頭,卻能使他們復活,並且站起來,成為極大的軍隊(結卅七4~5、9~10、14)。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主耶穌估價一個人的生命比全世界更寶貴,它的價值遠勝於全世界的價值的總和。這生命的賜與,乃是聖靈直接向聖徒所做的工作(羅八2);能叫人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並且使他裏頭的新生命更豐盛(加五25;約十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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