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謝順道
發 行 :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
類 別 : 教義闡釋
出 版 日 期 : 1966 年 2 月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九章 聖靈的浸

何謂聖靈的浸?就聖經上的定義而言,即:﹙1﹚聖靈降在身上(路廿四49;徒一8,十一15~16,十九6);﹙2﹚受聖靈(徒二38,八15、17,十47;弗一13);﹙3﹚得著聖靈(加三14);﹙4﹚聖靈澆灌在身上(多三6)。一言以蔽之,「受聖靈的浸」就是「受聖靈」,兩者的說法雖然不同,其意義卻相同。若要拿時間來敘述它的過程,則先由上頭降在人的身上(太三16;路廿四49),進而住在人的心裏(約十四16~17)。因此,彼得以聖靈降在哥尼流一家人的身上為主所應許的聖靈的浸,也是他們在五旬節那一天所受的聖靈的浸(徒十一15~16)。孫德生(J. Oswald Sanders)在「無量的聖靈」(彭子材譯)裏第73頁說:「每一個真信徒都有聖靈(羅八9),可是那並不一定暗示他有聖靈的洗。」孫氏認為「受聖靈」與「受聖靈的浸」不同:就經歷而言,前者在先,後者在後;就數量而言,前者普遍,後者特殊。我們的答覆是:其實受聖靈就是受聖靈的浸,聖經上對這種經歷雖有不同的描述法,卻不是說它們彼此有什麼差別;孫氏所以把它們區分為兩種不同的經歷,可能把受聖靈的浸當做「成聖」的超然境地了。主耶穌將要升天之時,曾對門徒說:「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浸。」接著又說:「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徒一5、8)。受聖靈的浸就是受聖靈,聖靈降臨在身上也是受聖靈。孫氏在該書第75頁又說:「『洗』和『充滿』兩詞的意義是相反的。洗,是把我們放進一件元素裏面;充滿,是一件元素放進我們裏面。在聖靈裏的洗,是我們在聖靈裏面;被聖靈充滿,是聖靈在我們裏面。其實,『洗』字本身就排除了一切裏面領受聖靈的意思了。」我們的答覆是:以物質為例證而論,孫氏的見解是合乎「邏輯」的;但聖靈不是物質,聖靈的浸不能與物質的浸相提並論。升天前,主耶穌曾對門徒說:「約翰是用水施浸;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浸。」(徒一5)。當這應許實現的時候,聖經卻記載:「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徒二4)。就孫氏所說的身外和身內而論,受聖靈的浸與被聖靈充滿有什麼差別呢?固然前者與後者的經歷未必相同,卻不是相反,也不是可以拿身外和身內來劃定界限的。因此,「受聖靈的浸」這個問題,絕對不能「排除了裏面領受聖靈的意思。」彼克福特(J. H. Pickford)在「何謂聖靈的浸?」(日本聖書圖書刊行會編集部譯)裏第32~33頁說:「我們手裏沒有信徒個人由聖靈受浸的任何紀錄。我們要複述,我們從使徒行傳中──甚至從全部聖經中──找不出個人由聖靈受浸的記事。五旬節以後,神所用的門徒們被聖靈充滿,都不是靈浸的體驗,而是奉獻給神的生涯的日常經驗。被聖靈充滿,不能與危機的體驗結連在一起。」彼氏認為:被聖靈充滿的人,未必有靈浸的體驗;聖經上受聖靈的浸的記事,只有團體,沒有個人;聖靈的浸,是一種危機的體驗。

我們的答覆是:﹙1﹚五旬節以後被聖靈充滿的人,必已受過聖靈的浸。﹙2﹚亞拿尼亞把手按在掃羅身上,使他被聖靈充滿(徒九17),是個人受聖靈的浸和被聖靈充滿的紀錄。﹙3﹚受聖靈的浸是主耶穌的應許(徒一5),不能當做一種危機的體驗。「我先前不認識祂,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浸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浸的。』」(約一33)。「約翰是用水施浸;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浸。」(徒一5)。「我一開講,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我就想起主的話說:『約翰是用水施浸,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浸。』」(徒十一15~16)。聖靈的浸,以天父和主耶穌的應許在先,以原始教會的體驗在後,是歷史上一件不可否認的事實,誰都可以根據聖經去考證的。當使徒彼得和約翰聽見撒瑪利亞有人歸主時,便即刻前往;既知他們都沒有受聖靈,就給他們按手禱告,使他們受聖靈(徒八14~17)。保羅至以弗所時,向那裏的門徒所問的第一句話是:「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既知沒有,就按手在他們頭上,使他們受聖靈(徒十九1~7)。足見一個歸主的人有沒有受聖靈的浸,是何等重大的問題了。聖靈降臨的歷史,在使徒行傳中雖然只記載五次,卻不是說除了這五次之外沒有人受聖靈;乃因這五次都是代表性的,其他都不出於這些類型,所以自然被省略下來了。那麼,這五次在歷史上究竟有什麼意義,必須把它們一一記錄下來呢?﹙1﹚ 五旬節聖靈大降在約一百二十個門徒的身(徒一15,二1~4),是天父和主耶穌的應許的實現,可以代表蒙召的猶太人的團體。﹙2﹚ 主曾預言福音必傳至撒瑪利亞(徒一8),後來在撒瑪利亞城有人領受了神的道,又受聖靈的浸(徒八5、14~17),是這預言的應驗,所以必須記錄下來。﹙3﹚ 保羅起初迫害教會,後來蒙主選召,要給一切信主的人做榜樣(徒九1~6;提前一15~16),所以他受聖靈有特記的必要(徒九17)。﹙4﹚ 外邦人原與基督無關(弗二12),但主卻藉著異象啟示他們也要蒙神潔淨;哥尼流一家人受聖靈,可以代表蒙召的外邦人的團體(徒十44~45,十一5~18)。﹙5﹚ 以弗所的門徒信主的時候沒有受聖靈,乃因所受的水浸不對;保羅奉主耶穌的名重新給他們施浸之後,他們便受了聖靈(徒十九1~7),也有特記的必要。一般屬世的教會,因為未曾體驗過聖靈的浸,又不肯虛心查考聖經,不諳究竟何謂聖靈的浸,所以多數以為:﹙1﹚ 自五旬節以來,聖靈一直沒有離開教會。﹙2﹚ 一切信主的人都有聖靈在他們裏頭,不然他們何能承認耶穌是救主?﹙3﹚ 說方言只是一種恩賜,不是受聖靈必有的憑據。﹙4﹚ 五旬節門徒所說的方言是各國的鄉談,為什麼今日方言派的人所說的方言連自己也聽不懂?﹙5﹚ 方言是劣等恩賜,並且在使徒時代就已經漸廢了。﹙6﹚ 有愛心和信心,或在聖工上有輝煌的成績,都是被聖靈充滿的確據。但聖經卻否定了上述的臆測。

第一節 受聖靈的憑據

第二節 方言的功用

第三節 特殊的恩賜

 

第九章 聖靈的浸

第三節 特殊的恩賜

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都認為說方言是屬靈的諸恩賜之一,並不是受聖靈必有的憑據;因此,他們認為他們雖然沒有說方言的恩賜,卻仍然有聖靈在他們裏頭。

當然說方言是一種屬靈的恩賜,不是人類與生俱來的,也不是由學習得來的;但聖經卻告訴我們,說方言不僅是一種恩賜,而且也是受聖靈必有的憑據(徒十44~47)。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所以為此發生爭論,甚至曲解聖經的正意,乃因把「普通恩賜」和「特殊恩賜」混同為一,是我們必須特予留意的關鍵。所謂「普通恩賜」和「特殊恩賜」,固然都不是聖經上的名詞;但為了辨明這個問題的方便而計,我們卻不得不暫用它們。

孫德生在「無量的聖靈」裏第85頁說:「查一查哥林多前書第十二、十四章,我們看到說方言被列為最後和最小的恩賜,並且不是應當特別追求的,因為它的用處非常有限。倘若說方言是在聖靈裏的洗的特別記號的話,聖經便決不這樣記載了。作先知講道(或譯為說預言)被列為更大得多的恩賜,也是最當切求的,因為它是特別為要造就教會。保羅說他『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林前十四19)。從他問『豈都是說方言的麼?』這句話看來,說方言的恩賜分明不是賜給一切聖徒的;因為這句話所含蓄的答覆是個『不』字。」

我們的答覆是:

(1)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所提到,被認為最後和最小的恩賜的「說方言」,都與「翻方言」並列(10、30),是用方言講道的特殊恩賜;哥林多前書十四章所提到,被認為不是應當特別追求的恩賜的「說方言」,也與「翻方言」並列(26~28),仍然是用方言講道的特殊恩賜,有人翻譯才可以說,其用處當然非常有限。

(2) 說方言確是受聖靈的浸必有的特別記號,只是有「普通恩賜」和「特殊恩賜」的差別,所以使徒行傳與哥林多前書並沒有互相抵觸。

(3) 做先知講道的恩賜能造就教會,當然是最當切求的;但是在聚會的時候若有人翻譯,說方言也能造就教會,卻不能因此而被否認(林前十四5、12~13)。

(4) 說方言是受聖靈的憑據,受聖靈是得基業的憑據(弗一14);嚴格說來,凡是沒有受聖靈的人都沒有做先知講道的資格(約廿21~22;羅十15),還能談什麼「更大得多的恩賜」呢?

(5) 保羅說他「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乃特指「但在教會中」(林前十四19),就是在聚會的時候,呂譯本作「但在集會中」;這就是說,聚會的目的是要造就人,所以與其要說萬句沒有人翻譯的方言,不能達成造就人的目的,倒不如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

(6) 分明這是特指用方言講道的特殊恩賜而言,並不是指著禱告的時候對神所說的方言而說的。所以保羅說:「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感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林前十四15、18~19),而不致令人覺得前後互相矛盾。

(7) 「豈都是說方言的麼?」一句,與「翻方言」並列(林前十二30),是用方言講道的特殊恩賜,當然不是賜給一切聖徒的;但這種特殊恩賜卻不能與普通恩賜混同為一,因為前者是屬靈的諸恩賜之一(林十二8~10),後者卻是受聖靈必有的憑據。

(8) 一切信徒都能用悟性禱告,卻未必都能做先知用悟性講道;與此同理,一切受靈浸的人都能用方言禱告,卻未必都能用方言講道。

彼克福特在「何謂聖靈的浸?」裏第34頁說:「這證據(指說方言)不過是一時的。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關於屬靈恩賜的說明中,保羅雖然舉出說方言為恩賜之一,但在次章卻明言『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林前十三8)。他在十三章指示當時方言已經漸廢,並以『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林前十三13)為結論。」

我們的答覆是:

(1) 說方言的證據不是一時的,而是經常伴隨著受過聖靈的人的;所以保羅說他說方言比哥林多教會的眾人還多,並且提醒他們不要禁止說方言(林前十四18、39)。

(2) 「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一句,不是說當時說方言已經漸廢,而是說到了基督再臨的時候必停止,不要曲解保羅的意思。

(3) 為什麼那時說方言之能要停止呢?因為我們要面對面見神,不必再用方言祈求,也不必再藉著方言造就自己了。

(4) 那時不僅說方言之能要停止,就是連先知講道之能和知識也都必歸於無有的;因為現在屬於我們的一切恩賜都有限,等那位完全者(基督)來到,這有限的當然要歸於無有了(林前十三8~12)。

(5) 現在距基督再臨的日子甚近,一切恩賜都越來越重要,越來越要進步,越要完全,直到那位完全者來到。

(6) 信望愛固然都要永遠存續下去,不至歸於無有或停止;並且其中最大的確是愛,因為愛是神的本質,絕對不能有所改變。但就現在而言,卻不能因此而否認說方言的重要性,更不能藉此臆測「說方言」的恩賜早已停止了。

彼氏在該書第56頁又說:「在處理方言問題的時候,保羅教導那是被限制的劣等恩賜。」

我們的答覆是:

(1) 被認為劣等恩賜的方言,都與「翻方言」並列(林前十二8~10、30,十四26~27),是用方言講道的特殊恩賜,不能與受聖靈的憑據的方言混同為一。

(2) 恩賜原無優劣的差別,為要建立一個健全的教會,沒有一件恩賜可以唾棄(林前十二7~11、29~30);如同身上的肢體也沒有貴賤的差別,為要使百節各按各職彼此相助,叫身體漸漸增長,沒有一個肢體可以輕視它(林前十二14~22;弗四16)。

(3) 保羅雖然勸哥林多教會羨慕做先知講道的恩賜,一方面卻仍然很重視說方言的問題(林前十四1、18、39),我們怎能認為說方言是劣等恩賜呢?縱使說方言是劣等恩賜,也不是說不需要這恩賜,而是說有了這恩賜之後,還要追求更優越的恩賜。

(4) 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連這被認為最劣等的恩賜也沒有,還能談什麼更優越的恩賜呢?

(5) 被限制的方言是用方言講道的特殊恩賜,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林前十四27)。

有些人引證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節說:「若沒有愛心,能說方言也沒有用;有愛心便是有聖靈,未必要能說方言。」

我們的答覆是:

(1) 這段經文是前章的續文,指著用方言講道的特殊恩賜而言,不是受聖靈的憑據的方言。

(2) 這是對強調用方言講道的恩賜而缺乏了愛的哥林多教會說的,並不是對沒有聖靈不能說方言的一般教會說的。

(3) 這是說愛心強如說方言,不是說只要有愛心而不需要說方言;換句話說,能說方言的人若有愛心更好,卻不是說有愛心等於有聖靈。

一、 林前十四章的正意

認為說方言是屬靈的諸恩賜之一,並且是不重要的恩賜,而不是受聖靈必有的憑據的人,除了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之外,還以十四章為根據。但這章卻為「普通恩賜」和「特殊恩賜」劃分了一個很清楚的界限,無奈被他們混同為一,是非顛倒,而使許多人受了迷惑。

就普通恩賜而論,它是在禱告的時候所說的方言,保羅稱為「用方言禱告」(14),或「用靈禱告」(15);惟因是對神說,而不是對人說的,所以雖然沒有人聽得懂(2),甚至連自己也聽不懂,卻不必翻出來。這種屬於普通恩賜的方言,在使徒時代一向被門徒認為是受聖靈必有的憑據(徒二4,十44~46,十九6),若沒有這恩賜就是沒有受聖靈;其功用是在心靈裏講說各樣的奧秘(2),造就自己(4),並且為不信的人做證據(22)。因此,我們既不可把它與特殊恩賜的說方言混同為一,認為它是屬靈的諸恩賜之一,也不能認為它是最劣等的恩賜而予以唾棄。

就特殊恩賜而論,它是在聚會的時候向會眾所說的方言,其功用是要造就教會,所以一定要有人翻出來(27)。但哥林多教會卻不在乎這些,在聚會的時候縱使沒有人翻譯,也要用方言向會眾說話,以致聚會造成了混亂的狀態。於是,保羅舉出幾點有力的理由,糾正他們的錯誤觀念,藉以勸導他們要有人翻譯才可以用方言向會眾說話。這些理由就是:

﹙1﹚ 做先知講道造就教會,強如說方言沒有人翻譯,不能造就教會(4~5)。

﹙2﹚ 只說方言,沒有講解,對會眾毫無益處(6)。

﹙3﹚ 由樂器所發出的聲音,要有高低、強弱、長短的分別,聽眾才知道所吹所彈的是什麼(7)。

﹙4﹚ 在戰場若吹無定的號聲,誰也不能預備打仗(8)。

﹙5﹚ 說方言而沒有人翻譯,以致會眾不明白,等於向空說話(9)。

﹙6﹚ 地上萬國的語言都有意義,但在不明白的人是化外人,他也以對方為化外人(10~11)。

﹙7﹚ 在教會中,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19)。

﹙8﹚ 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人,或是不信的人進來,必被誤認癲狂了(23)。

﹙9﹚ 在聚會的時候,凡事都當造就人,說方言也不例外(26、12~13)。

﹙10﹚ 先知的靈要順服先知,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32~33)。

這種屬於特殊恩賜的方言,是屬靈的諸恩賜之一,由聖靈的意思要分給誰就分給誰(林前十二8~11),並不是每一個受聖靈的人都有分的;因此,保羅在說明這種恩賜的時候,都與其他的恩賜或翻方言的恩賜相提並論(26~27;林前十二10、28、30),分明與普通恩賜的方言有所差別。哥林多教會忽略了這個問題,仗著自己有這種恩賜而得意忘形,自高自大,甚至藐視別人,所以保羅對他們說:「豈都是說方言的麼?豈都是翻方言的麼?」(林前十二30)。在運用這種恩賜的時候,除了必須有人翻譯之外,還要留意秩序的問題,以免造成混亂的狀態。這些秩序就是:﹙1﹚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不可再多;﹙2﹚要輪流著說,不可兩三個人同時齊說;﹙3﹚若沒有人翻譯,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27~28)。

關於用方言講道的問題,除了上述的特殊恩賜之外,還有突然被聖靈感動而說的。前者無論何時何地都能自由說出,若沒有人翻譯,也可以在會中閉口(27~28);後者是在必要的時候,聖靈突然催逼人說的,所以不能自禁,非說不可(參考:伯卅二17~22;耶廿9)。因此,當聖靈突然感動人用方言講道的時候,必定有人能翻譯;而翻譯的人,有時是他自己,有時是在場的人。在聚會中若發現這種情形的時候,那先說話的人就當閉口不言,讓那得了啟示的人說;因為我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做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30~31)。

「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32~33、40)。保羅所以寫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乃為要勸哥林多教會遵守聚會的秩序,以期達成在一切事上被造就的目的(26)。但在另一方面,保羅卻擔憂這種指示會使他們誤會,以致輕視說方言的問題,所以特別醒他們說:「也不要禁止說方言」(29)。他自己豈不是也吐露:「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禱告;……我要用靈禱告,……我感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14~15、18)嗎?可見對於方言的問題,保羅既不輕視,又不反對。

胡恩德在「靈恩問題」裏第7~8頁說:「有不少靈恩派的聚會,與所謂聖靈充滿的信徒,總呈現混亂的狀態,或是大呼大喊,或是大唱所謂靈歌;改良了的,只大家齊說方言,或只在少數人的集會中齊說方言。查考聖經,有沒有這種情景?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多論方言問題,不主張在會中齊說方言,惟許可兩三人說,輪流著說,且必須有翻譯的。同時本章第33節說:『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凡混亂的都非出自我們的神,我們切記神是叫人安靜的。」

我們的答覆是:

﹙1﹚ 大呼大喊的情形若是出於人意,當然不對;若是出於聖靈的感動,是不能非議的。

﹙2﹚ 保羅說他「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十四15),又指導信徒「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弗五19;參考:西三16),怎麼說唱靈歌是混亂呢?

﹙3﹚ 哥林多前書十四章所論,惟許可兩三人輪流著說方言,也要有人翻譯(26~27),是指用方言講道的特殊恩賜,不是指方言禱告;否則,悟性禱告尚且不限制人數,也不必輪流,為什麼惟有方言禱告卻必須受這些限制呢?

﹙4﹚ 保羅所以說「神是叫人安靜,不是叫人混亂」,乃因哥林多教會的聚會太沒有秩序,縱使沒有人翻譯,也要用方言向會眾說話。

﹙5﹚ 胡氏既說「混亂的狀態」不對,又說「改良了的齊說方言」不對,那麼,應該怎樣做才對呢?兩三個人輪流著說嗎?但保羅所指的是方言講道,不是方言禱告;不可說嗎?但保羅說「不要禁止說方言」(林前十四39)。

「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翻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林前十四4~5)。有些人引證這段經文說,做先知講道的恩賜,強如說方言的恩賜;甚至以此為根據,把說方言的恩賜棄如敝屣了。

我們的答覆是:

﹙1﹚ 方言若沒有人翻出來,只能造就自己,不能造就教會;做先知講道的,卻隨時隨地都能造就教會。在這種情形之下,做先知講道的,當然強於說方言的;但這卻不是說只要追求做先知講道的恩賜,而不要追求說方言的恩賜。

﹙2﹚ 保羅說:「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直譯是:「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為的是更願意你們都說預言。」(I would that ye all spake with tongue, but rather in order that ye prophesied.)

﹙3﹚ 方言若有人翻出來,教會由此所獲得的造就,當不差於由先知講道所獲得的造就;我們甚至可以說,若有人翻譯,方言講道必強於先知的悟性講道。

﹙4﹚ 保羅寫哥林多前書十四章的目的,主要是勸哥林多教會在聚會的時候要有秩序(40);因為他們一向毫無秩序,縱使沒有人翻譯也要用方言講道,不但不能造就教會,反而造成混亂的狀態。我們若把握這個重點,且冷靜思考,就不至唾棄說方言的恩賜了。

二、 五旬節的經歷

「五旬節」又名「收割節」,在原文上的意思是「第五十」;即在逾越節過後,自無酵節的第一日算起第五十日(利廿三15~17)。這是猶太人一年中最盛行的節日,全耶路撒冷充塞著從各地回來守節的猶太僑民;但節日一過,他們就要束裝離開祖國,回到他們所僑居的家鄉去了。感謝主,神實現祂歷代以來的應許,澆灌聖靈給新約選民,使他們說出奇妙的方言的日子,正是基督復活後第一個五旬節!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消息,及聖靈首次降臨的重大事件,已經喚起猶太僑民們極大的興趣,使這日成為不平凡的日子。就證明基督的復活和升天而言,這確是最有效的方法,因為基督若沒有復活和升天,聖靈必不會降臨(約十六7;徒二33);就傳揚神拯救萬民的福音而言,這確是千載難逢的良機,因為這福音將在一天之內傳給僑民們,然後傳遍於天下各國。這就是神所以選定五旬節為聖靈降臨的日子的原因。大哉,神奇妙的經綸!

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多數引證使徒行傳二章1~13節的經文說:「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門徒所說的方言必是地面上的各種語言,聚集的猶太僑民們才聽得出是他們自己的鄉談。現代方言派的人所說的方言,卻令人聽不出所說的是些什麼,這顯然與五旬節的經歷不同。」

我們的答覆是: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門徒所說的方言雖然令人聽得出,卻不是地上的各種語言,實際上與今日無異。理由如下:

第一、「別國的話」(4)一句,使人覺得門徒所說的,好像是地上各國的語言;其實,門徒所說的是「方言」,但聖靈卻使他們聽成自己的鄉談。

第二、經驗告訴我們,少數人同時說出不同的語言,就使聽眾因聲音混雜而聽不出什麼了;何況五旬節聖靈大降時,約一百二十人(徒一15)都被聖靈充滿說方言,其聲音必更混雜。但那些從各國回來的猶太人,卻聽得出是自己的鄉談(十五種語言),並且能辨別他們正在講論著「神的大作為」(11)。

第三、虔誠的猶太僑民們才聽得出是自己的鄉談(5~8),不虔誠的人卻因聽不懂而譏誚他們被新酒灌滿了(13)。「還有人」(13)一句,希臘原文和日譯口語體都作「其他的人們」,呂譯本作「另有人」;表示那些譏誚的人是另一個團體,與虔誠的人不同。如果門徒所說的是地上的語言,則虔誠與否,應該都聽得懂才對。

第四、神為要拯救那些虔誠的猶太僑民,便賜他們翻方言的恩賜,使他們明白門徒所講論的是「神的大作為」;結果,他們為罪自責,悔改信主,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37~41)。對這件奇蹟,黑崎幸吉曾在註解書裏介紹八種學說,其中第六種是:「神在聽眾身上顯出神蹟,使他們把不是自國語的話語聽成國語。」這種學說最正確,但黑崎氏卻不贊成。

第五、這種翻方言的恩賜,聖經上與特殊恩賜的方言並列,並不是每個受聖靈的人都有分,而是聖靈要賜給誰就賜給誰的(林前十二10~11、30,十四26~28)。但是也有人暫時性的領受了這種恩賜,就是在聖靈認為需要的時候,暫時使人聽得出方言的意思。五旬節的經歷便是屬於這種暫時性的恩賜,與隨時隨地伴隨著永遠性的恩賜不同;哥尼流一家人受聖靈說方言的時候,那些奉割禮的門徒聽得出他們用方言「稱讚神為大」(徒十44~46),也是屬於這類。

孫德生在「無量的聖靈」裏第84頁說:「我們應注意到在『五旬節』所說的方言不是沒有人懂得的,當時乃是用聚集在一起的各國人的幾種話語。據聖經所有的記載而論,並不再有這樣的情形發生。」彼克福特在「何謂聖靈的浸?」裏第17頁說:「在五旬節所顯現的方言的恩賜,是各國的語言,而藉此向各國的人傳播了福音(徒二6~11)。」又在第55頁說:「在五旬節的聖靈的浸的特徵,現代的方言體驗一種也沒有具備。」

對於使徒行傳二章1~4節這段經文,黑崎幸吉在註解書裏說:「『說別國的話』就是人人被聖靈充滿,成為恍惚狀態,說自己不懂的外國話,而外國人一聽就能瞭解。」又說:「五旬節以後,在哥林多的教會,或在其他的場面,雖然也有『說方言』的現象,卻不再有五旬節的特別現象。這就是因為聖靈降臨不是必須常常發生的現象,乃是以這次為完結的現象。所以期望今日重複這特別的奇蹟,以為沒有這奇蹟就是沒有受聖靈,便是誤解了聖靈降臨的意義。於五旬節降臨的聖靈,今日仍然與我們同在。」

概括的說來,他們認為:﹙1﹚門徒在五旬節所說的方言,是聚集的猶太僑民們各國的語言,所以他們才聽得懂;這種情形在聖經上只記載這一次,以後不再發生。﹙2﹚現代的方言體驗,完全與五旬節的聖靈的浸的特徵不同。﹙3﹚門徒說別國的話,是被聖靈充滿,在恍惚狀態中說的。﹙4﹚五旬節的現象不再重複,乃因聖靈降臨不是必須常常發生的現象;期望今日重複這特別的奇蹟,以為沒有這奇蹟就是沒有受聖靈,便是誤解了聖靈降臨的意義。﹙5﹚於五旬節降臨的聖靈,今日仍然與我們同在。

我們的答覆是:

﹙1﹚ 門徒在五旬節所說的並不是屬世的語言,聚集的猶太僑民們所以聽得懂,乃因蒙聖靈分配了暫時性的翻方言的恩賜;除了這一次之外,在哥尼流一家人受聖靈的時候也有類似的經歷,因為那些奉割禮的門徒都聽得出他們用方言「稱讚神為大」(徒十44~46)。

﹙2﹚ 五旬節的聖靈的浸的特徵是說方言,但來自各國的僑民們卻聽做自己的鄉談,今日的方言體驗也有類似的情形。

﹙3﹚ 門徒說方言的時候,意識都很清楚,知道有人驚奇,也知道有人譏誚(5~8、13~15),並不是在恍惚的狀態中說的。

﹙4﹚ 受聖靈必有的憑據是說方言(徒十46),但未必令人聽得懂(林前十四2);以弗所的門徒說方言的時候,聖經上雖然沒有記明有人聽得懂,也被認為已經受聖靈了(徒十九1~6)。

﹙5﹚ 聖靈降臨是必須常常發生的現象,所以彼得說悔改受浸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保羅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屬基督(羅八9)。

﹙6﹚ 聖靈降臨的現象,在聖經上記載五次為代表性的(徒二4,八17,九17,十44,十九6),證明不是以五旬節為完結。

﹙7﹚ 所謂「特別的奇蹟」,若指聽眾能明白方言的內容,當然不對,因為這種現象並不是常有的;若單指「說方言」,是不能非議的,因為若不能說方言便是沒有受聖靈,這是駁不倒的真理。

﹙8﹚ 五旬節降臨的聖靈,只在一切能說方言的人的心裏,不要自欺欺人,以免喪失了恆切求聖靈的機會。

五旬節早雨聖靈降臨的時代有翻方言的經歷,今日晚雨聖靈降臨的時代也有這種經歷。據我目前所搜集的資料,聖靈感動人翻方言的方法,至少有六種類別,現在順便在此一提:

﹙1﹚ 好像聽自國語一樣,每一句方言的意思都能理解,五旬節就是這種情形。

﹙2﹚ 全部聽完,然後被指示方言的內容。

﹙3﹚ 說完方言,然後全部逐句翻出來,但說方言的時候不知其意。

﹙4﹚ 自說自翻,說一句翻一句,說的時候不知其意,但隨後不自主的翻出來。

﹙5﹚ 自知其意,也知道聖靈要感動誰來翻,果然那位站起來了,並且所翻的話與他心裏蒙啟示的內容一致。

﹙6﹚ 自己不知其意,由神感動別人起來給他翻出來。

茲將本會翻方言的體驗介紹數則如下,以資參考:

臺灣省臺中縣和平鄉博愛村裡冷教會陳阿貴弟兄,1959年7月26日突患「破傷風」,即時就醫治療,但三位醫師都束手無策。遂決心拒絕醫藥,恆切禱告,求神垂憐,全教會也都同心為他助禱。林秋菊姊妹用泰雅爾話(臺灣山地泰雅爾族土話)翻方言,說:「在這個家庭裏有罪。」禱告後即時悔改,然後再禱告,但依然無效。林姊妹又翻方言,說:「在禱告的人群中,有一個人已經干犯了致死的罪,要即時把他趕出去,不可讓他禱告。」經一番調查,果然如此。會眾便順從聖靈的旨意,趕出那個犯罪者,重新禱告;結果,陳弟兄的呼吸因此而平順,臉色也漸漸好轉了。次晨禱告時,林姊妹再翻方言,對陳弟兄說:「現在要治癒你的病了。」陳弟兄果然當日就能吃稀飯,五天後就能自坐(本來僵硬如木頭),不久就能自立自行,而痊癒了。這一連三次翻方言的經驗,都是林姊妹一個人自說自翻的,但說方言的時候自己不知其意。

1927年,本會初傳來臺不久,臺中教會設置在郭腓利門長老所經營丸中運輸公司樓上。那時傳道人奇缺,臺中教會為培養講道人才,以應付目前的急需,常由信徒輪流練習講道,再由傳道人予以指導。某安息日下午聚會輪到楊貴川弟兄,聚會結束最後一次禱告後,楊弟兄正要離開講臺的時候,一開口就不能自主的向錢亞伯執事說方言;一句一句很清楚,並且用指頭指著錢執事,語氣急激,似乎在責備錢執事,卻不解其意,也不知道為什麼如此衝動。說畢,錢執事自動的站起來翻方言,說:「現在我所聽見的是福州話,他對我說:『你人在臺灣,心卻在家鄉,你要專心在臺灣傳道!』」錢執事是福州人,當時他心裏實在常常思念著家鄉,無心為主工作;他受此指責,深為痛悔,便發起熱心來,一心一意盡力於聖工。楊弟兄是臺灣人,當然不會說福州話,他對錢執事所說的話,在會眾聽來確是方言;但聖靈卻感動錢執事,使他聽做福州話,而得以及時醒悟過來,完成主所交託的使命。

同年某夜,黃基甸長老主持聚會。聚會結束後會眾正在求聖靈的時候,楊貴川弟兄被聖靈充滿,心裏感覺自己所說的方言需要人翻譯。那時他所說的方言,一句一句很清楚,心裏明白所說的是什麼,也知道誰能給他翻譯。禱告完了,那個應當翻譯的人雖然心裏被聖靈催逼,卻不敢起來給他翻譯,楊弟兄便站起來向會眾說:「我剛才在禱告中所說的方言,弟兄中有一位能翻譯,請他不要怕,勇敢起來翻譯。」於是,楊泉弟兄(貴川的父親)站起來翻方言,說:「以諾信神的話,不經過死而升天。」這次所以有這種經歷,乃因楊泉弟兄信心軟弱,對受聖靈說方言的問題半信半疑,聖靈便藉此造就他的信德了。

幾個月後某夜,聚會結束後會眾正在求聖靈的時候,清水教會蔡謀煌弟兄進來。聖靈藉著楊貴川弟兄把自己所說的方言翻出來,對會眾說:「在你們裏面,有一個人已經犯罪了。」後來經調查的結果,才知道清水教會蔡謀煌弟兄干犯了第七誡,乃予以除名處分。這次所以有這種經歷,就是為要潔淨教會。

1947年,韓國教會建設不久,只有少數信徒,沒有專職傳道人才,會眾生疏於聖經,飢渴於靈糧,在更正各教派的異端上尤覺困難。為了應付目前的急需,聖靈竟然依照自己的意思,把翻方言的恩賜分配給金泉教會白仁德姊妹;於是,自九月起繼續數年之間,她便經常隨著需要而翻出方言來造就教會,直至教會長進到相當的程度。她每次翻方言的情形都是:起初用方言禱告,後來轉變語調,成為方言講道;先用方言說完,然後逐句用韓國話翻出;自說自翻,說的時候不解其意,翻出來才明白自己所說的是什麼;翻的時候,一字一句很慢,發音很清楚,誰都聽得懂; 翻出來的話是經文和聖經章節,次序是先翻經文,然後翻聖經章節;經在場的人對照聖經結果,證實一字也不差,但翻方言的人卻生疏於聖經;每次翻出來的經文,都很切合當時的需要。茲將她的體驗介紹數則如下,以資參考:

1947年9月,裴相龍弟兄和朴昌煥弟兄在金泉長老教會,與該會某長老談論靈浸和水浸的問題之時,白仁德姊妹上「校洞」的山上去禱告,其他的靈胞們也和她同禱,求神幫助他們得勝。白姊妹翻方言,說:「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一章9~12節)。洪鍾培弟兄即時下山來向裴弟兄和朴弟兄連絡,證明真教會是主的身體,主如何被世人拒絕,真教會也要照樣被世人拒絕;但接受真教會所傳的真道的人有福了,因為主必賜他們權柄,使他們做神的兒女。

1949年2月,金泉教會在附近的小河舉行浸禮。當施浸完畢,回來教堂禱告的時候,白姊妹翻方言,說:「你們在祂裏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你們既受浸與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祂從死裏復活神的功用。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歌羅西書二章11~13節)。使他們明白受浸確有赦罪,以及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功用。

裴相龍弟兄是韓國教會第一粒種子,1941年在日本大阪歸真。1945年1月返國,熱心宣揚真道,並為韓國教會之建設恆切禱告。1951年竟放棄傳道工作,致力於經營事業;約兩年後失敗,負債不少,經濟陷入困境,痛苦難言。某夜在路旁禱告,讀詩篇九十四篇12節,大受感動,流淚痛悔。半年後,白姊妹翻方言,指示他說:「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彼得前書一章6~9節)。裴弟兄由此大得安慰,而再致力於傳道工作。

金泉教會朴昌煥弟兄,一向心存邪念,對女信徒常有不合體統的舉動。1953年某日(與裴相龍弟兄蒙指示得安慰同日),白姊妹翻方言,指示他說:「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馬書十三章11~14節)。但朴弟兄卻置若罔聞,不肯切實悔改,兩三年後因犯第七誡而被教會開除。

習題
一、何謂聖靈的浸?
二、早雨聖靈降臨的記錄,為什麼只有五次?
三、試述受聖靈的憑據。
四、試述方言的功用。
五、方言禱告與方言講道有什麼差別?
六、神為何選定五旬節為聖靈降臨的日子?
七、試駁下列謬說:

﹙1﹚ 每一個真信徒都有聖靈,但未必有聖靈的浸。

﹙2﹚ 洗,是把我們放進一件元素裏面;充滿,是把一件元素放進我們裏面。因此,「洗」字本身
已排除了一切裏面領受聖靈的意思。

﹙3﹚ 被聖靈充滿的人,未必有靈浸的體驗。

﹙4﹚ 聖經上沒有個人受靈浸的記事。

﹙5﹚ 聖靈的浸是一種危機的體驗。

﹙6﹚ 受聖靈未必有感覺。

﹙7﹚ 撒瑪利亞城的人的經歷,證明受聖靈未必說方言。

﹙8﹚ 猶太人驚奇哥尼流一家人說方言,證明它不是受聖靈必有的憑據;因為尼哥拉太監、撒瑪利
亞人等,也都是外邦人。

﹙9﹚ 說方言是一時的證據。

﹙10﹚ 保羅說明方言體驗產生於缺乏抑制感情的力量。

﹙11﹚ 「豈都是說方言的麼?」一句,證明說方言是屬靈的諸恩賜之一。

﹙12﹚ 在處理方言問題的時候,保羅教導那是被限制的劣等恩賜。

﹙13﹚ 不少靈恩派的聚會,或大呼大喊,或大唱靈歌,證明不是出於神(林前十四33)。

﹙14﹚ 保羅反對會眾齊說方言,惟許可兩三人輪流說,且要有翻譯的人(林前十四27~28)。

﹙15﹚ 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門徒所說的方言是地上各國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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