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道提要問答

第十一章 洗腳

作者:郭子嚴 編者 / 發行: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 / 初版日期:195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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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洗腳禮的起源怎樣?

答:洗腳禮是古猶太人待客的一種規矩,如亞伯拉罕接待天使時說:「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腳…你們既到僕人這裡來,理當如此。」(創十八4~5),這古禮直到主耶穌時代仍流行,如法利賽人西門,接待主耶穌吃飯時,因沒有拿水給主洗腳,而受主指摘(路七44),及對主失謙敬之意。蓋為人洗腳本屬卑賤之事,是僕人所做的。施洗約翰對主謙卑,自認為給主耶穌解鞋帶也不配。「洗聖徒的腳」,亦為使徒時代老年寡婦的一種美德。(提前五10)。

​二、洗腳怎樣成為新約教會的聖禮?

答:在約翰福音十三章1至20節(約十三1~20),詳細記載主耶穌設立洗腳禮的事實,祂不僅吩咐門徒去實行,也是自己親手去洗門徒的腳,其動作是這樣:(1)離席(2)脫了衣服。(3)拿一條毛巾束腰。(4)把水倒在盆裡。(5)洗門徒的腳。(6)用自己所束的毛巾擦乾。(7)洗完了,穿上衣服,又坐下。對門徒說:「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作。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因此,就成了教會不可不行的一件聖事。

​三、耶穌洗門徒的腳,為著什麼緣故?

答:洗腳這件事,不是為虛偽的外表而作的,洗腳猶如洗澡一樣,有它本身的需要。洗腳是為著屬靈的需要而作,如同為著得救而受水洗一樣。主洗門徒的腳,是為著下列的緣故:
 
1.要愛我們到底:「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十三1)。這是主為門徒洗腳的總動機。主看我們是屬祂自己的,不但我們的頭髮被祂數過,一根也不損壞(路廿一18)即卑污的腳,祂亦不厭棄。可謂由頂至踵,都在祂愛的關切中,「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羅八35)。主既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
 
2.要我們與祂有分:「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十三8)。主視門徒如手足,換言之,視門徒的腳如同自己的腳,有了這密切的關係,才洗門徒的腳,否則,就是無分於主的身體。「頭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林前十二21)腳雖居低下的地位,卻是基層的重要肢體,是支持全身所不可少的力量。所以「總要肢體彼此相顧」,同苦同榮(林前十二25~26),這才是共同與主「有分」的實際。
 
3.要我們全身乾淨:「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約十三10)「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弗五26~27)腳最容易玷染不潔,時常成為全身乾淨之累。主耶穌要我們徹底潔淨,作個榮耀的教會,可以獻給自己。又要使撒但踐踏在我們的腳下(林前十五25;羅十六20),這就非把全教會成為聖潔不可。因此,在我們個人方面,應當除去盈餘的邪惡(雅一21),和容易纏累我們的罪(來十二1)。還有關於教會性的玷污皺紋,如照著世人樣子行,嫉妒紛爭等(林前三3),也要靠主的道來洗除清潔,這樣全身就乾淨了。為了一個叛徒猶大在使徒中,以致被主指為「你們不都是乾淨的」,豈非憾事?
 
4.要我們彼此謙卑:「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要彼此洗腳。」(約十三14)主耶穌本有神的形象,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存心順服,以至於死。那末,我們作主耶穌的門徒,豈可志氣高大,不俯就卑微的人嗎?(羅十二16)豈可自好為首,不接待弟兄嗎?(約參9)豈可驕傲目中無人嗎?豈可刻薄欺負弟兄嗎?豈可態度驕縱輕看老人婦孺嗎?豈可貪圖權位要別人唯命是聽嗎?如果我們能彼此謙卑,彼此推讓(羅十二10),彼此順服(彼前五5),彼此服事(彼前四11),彼此饒恕(弗四32),這就是「彼此洗腳」的含意,這是今日教會上極需要去實行,應以遵主榜樣和吩咐為最高原則,其他藉口推辭都是不合道理的。

​四、應在什麼時候施行洗腳禮?

答:應在受水洗後,領受聖餐前施行之。由教會的傳道、長老、執事,為初受洗入教的信徒 們洗一次腳,作為主的洗腳以示範,並使他與主有分。至於主所說:「你們也當彼此洗 腳」,乃教訓我們在生活上要有彼此洗腳的精神,目的是追求屬靈的謙卑、相愛、互恕、 蒙福(約十三17)。但必要時,弟兄姊妹也可以用水彼此洗腳,男洗男,女洗女。

​五、現在我們若能實行洗腳的精義,可否不必實行形式的洗腳禮?

答:洗腳禮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且吩咐門徒要照樣去作,所以我們亦應遵行形式的洗腳禮, 不能廢除。實行精義固屬重要,但藉著形式的實行,必更能幫助人深切實行其中的精義 而得福,又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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