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
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
■羅真聲
古今中外,人都有拜神的習性,甚至美金上還印有「我們相信神」,雖是如此,一般人對神總是一知半解,所以才有人說:「對於神,你信有就有,信無就無;但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這種沒有把握的信仰,顯明人無可奈何的心態。今日,科技昌明,物質生活可以說到了登峰造極的階段,但人的心靈卻出現了極度的空虛,所以,以往認為是迷信的宗教,今日卻有許多人熱衷地追求,最後卻有許多被騙的新聞,造成多起宗教事件,又顯明人對神的無知。在此,願分享個人的見解與體驗,讓我們都找到神,並從祂那裏得到真正的平安、喜樂。
人為何找神?
首先,我們探討人為何找神,傳道人保羅曾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19~20)
由保羅的話,我們可知,人之所以找神,原顯明在人心裏,乃天經地義的事;看到天地萬物的奇妙偉大,更加顯明人的軟弱無能,雖然人曾提出「人定勝天」的口號,藉人的科技,大自然不斷地開發,結果卻發現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甚至影響人類的生存。在台灣幾次的風災,嚴重的土石流,我們已知問題的嚴重性,所以,稱之為「大地反撲」,讓人深深反省,雖然科技進步,人仍是軟弱無能,面對天地萬物,人仍須臣服於神的永能和神性。
另一方面,在人的心裏,存有一股與神不能割捨的情,就是「父子之情」。藉著大自然的養育,使人類得以生存,生命得以延續。在不知不覺中,我們感受到神養育之恩,古人所謂「天生地養」。生命的起源,似乎深不可測,以我們有限的能力,要探知萬古生命的起始,當然不能有所結果;但藉神的啟示,在聖經開宗明義就說:「起初神創造天地」、「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一1,二7),非常簡單明瞭,讓我們清楚明白人的生命是從神而來;如同現在的我,不知道如何來到這世界,但藉父母的告知,因著他們無怨無悔的愛,辛苦的養育之恩,我就很清楚明白我是父母所生,並有一份不能割捨的情,不管天涯海角,總以能養育父母為樂。所以,人不管如何飛黃騰達,還是不能抹滅拜神的心。
找到了神就有喜樂,如同孩子在父母身邊;若找不到神,就如同迷失的孩子,雖有很好吃的東西、很好玩的玩具,因不在父母身邊,仍不能使他快樂;找不到神的社會、家庭就是如此,任憑科技如何發達,物質如何享受,人仍不能有滿足的喜樂,甚至空虛越來越大,如古人所言:「借酒澆愁愁更愁。」
人如何找神
人既然要找神,看不到的神又在哪裏?讓我能找得到呢?
古代,百姓都知道有一位帝王的存在,但一般百姓卻不能奢想能看到皇帝;萬一在皇帝沒有許可的情形下看到皇帝,甚至會惹來殺生之禍。即使今日民主時代,百姓是總統的頭家,總統是百姓選出來的,但是一般百姓還是不能隨便照自己的意願就可見到總統,除非總統允許安排。
同理,聖經記載,以前的人有一種觀念,就是見到神會死,真是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為什麼?因為人之所以要找神當然是由於人的軟弱無能,所要找的神當然是能力無邊,威容可畏,所以,卑微的人見到權能的神會死,因人的不配,如老百姓見到帝王一樣。
既是如此,人不管如何都不能找到神,但因人與神又有父子之情,人沒有神就如同孤兒,飄泊無定,不能有安居的生活;所以,神就憐憫世人,如同父親憐憫兒女,祂親自來找世人,世人也才因此能找到神,如同總統到民間出訪,一般人才能輕易看到總統。
神又如何來找世人呢?聖經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4)。也就是說神本是靈,不帶有血肉之體,但因世人帶有血肉之體,祂為了找人,也就親自成了血肉之體。如同皇帝為了明白民間疾苦,脫下龍袍,打扮成平民的樣式,與一般老百姓一起生活。
神又如何成了血肉之體呢?聖經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14、17、18)。可見,耶穌就是神成為人來到世上,所以藉著耶穌基督,我們就能找到神。祂曾如此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
我找到了神
在茫茫人海之中,因著需要,人人在找神,感謝神,因著神的大愛與憐憫,藉著耶穌基督,我找到了神,而我如何藉耶穌找到神呢?
一、因著聖靈
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三24)
聖靈是耶穌要升天之前應許賜給世人的。當時,耶穌的門徒在五旬節得到了;今日,在真耶穌教會很多信徒也得到了。三十幾年前,我國小四年級,到教會參加禱告,也得到了聖靈,身體振動,舌頭說方言(奇妙的舌音,人聽不懂),心裏非常高興,如同見到很久不見的父親。從此以後,我知道神悅納我,讓我找到了祂,雖然我有很多的瑕疵軟弱,神仍不嫌棄我,所以三十幾年來,當我軟弱無助時,我就坦然無懼地跪下禱告,如同來到神的施恩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結果常得到意外的平安,鬱悶的心靈得以開朗,能快快樂樂地面對人生種種挑戰。
二、因著神蹟
有一位猶太人的官,夜裏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祢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祢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約三1~2)
因著神蹟,我找到了神。在真耶穌教會,我聽過很多的神蹟,在我身邊也有許多神蹟,從腳、手到頭都有神蹟;當兵時,不便於行的腳,因信靠神,卻可參加四天三夜的營測驗;限於篇幅,不便詳述。
總之,因著神蹟,我體會神的同在,每當孤單無助時,想到神的同在,藉著禱告,就可放心壯膽。
三、因著聖經
神啊!我得著祢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祢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耶十五16)
年輕時,我也曾空虛無聊過,雖然沉迷於電影、書本,仍不能使我的心靈滿足,因我雖找到了神,卻沒有讀聖經,將神的話豐豐富富存在心裏;當我找到了問題癥結,就靠神立志讀聖經,過著充實的日子。
因著聖經,我聽到了神的話,如同孩子依偎在父母身邊聽父母講話一般,所以,因著聖經,我找到了神,也知道行事為人的準則,過著愛神愛人的日子,充滿喜樂平安的生活。我不只建立讀經的習慣,我的家庭也因家人會讀經而美滿幸福,我更願意人人會讀經,明白神的話。
找到了真神,真好!我找到了神,深信只要你願意,人人也都可以找到神,因耶穌來了,是要人找到神,使空虛的人生化為幸福。(摘自《青年團契1997年10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靈異現象」信仰觀
為何靈異在台灣日趨流行?
為何連號稱最科學的科學園區,依然可看到拜財神、看風水的景象?
這些靈異的來源到底是什麼?
■劉明輝
台灣靈異傳奇
從大家樂迷齊聚有應公廟前看明牌,到玫瑰之夜的「鬼話連篇」,台灣人對靈異的興趣幾乎已經到了「全民運動」的地步。打開電視頻道十幾個靈異節目、作家帶頭賣說鬼錄音帶、鬼故事成為暢銷書,連湄州媽祖都忍不住過海來。至於兩度掀起的催眠熱與第四台的「觀落陰」,更顯示台灣人對靈界不僅是有興趣探索,
而且還勇於實踐。
靈異在台灣的風行,固然有媒體的推波助瀾,但是更根本的原因仍在人心。由於對前途焦慮不安,所以算命;至於通靈則是因為想念去世的親友。這些追求的原始動機值得諒解,問題是有沒有一條循序安全的途徑?靈異的力量是神奇而強大的,但也就因為如此,我們就更不能像神農嚐百草似地以身歷險,或者「呷好倒相報」的「有效果就去嘗試」。僅憑個人機緣探觸靈界事物的危險不僅在騙財騙色,更危險的是小鬼難纏、請神容易送神難。
靈異的科學探索
靈異到底存不存在?又存在哪裏?似乎信者言之鑿鑿,疑者聽之藐藐,仍是未知的X檔案。解剖人體,在心臟、骨骼、血液、細胞……中就是看不到靈魂。於是有人從靈魂的「重量」著手,將瀕死的人放在精密的儀器上秤重,企圖由斷氣前後重量的改變證明靈魂的存在,電子攝影法發明之後,開始攝下一些人眼見不到的磁場現象,令許多靈異探索者大感興奮,配合佛教信仰中的天眼通及民間信仰的陰陽眼觀念,終於造就了宋七力。儘管心理學中的超心理學對這些現象的科學研究行之有年,醫學界對氣功現象也進行了各項實驗,但迄今科學仍難以為靈界現象定義,也無法用實驗加以證實或否定。
至於廣大民眾的個人經驗又是如何?姑且不論佛教及民間信仰裏的菩薩顯聖事蹟,許多有過瀕死經驗的人都一如《別闖陰陽界》這部電影信誓旦旦地見證靈界存在的真實性,至於無奇不有的撞鬼經驗就更加普遍了。但是在此同時,宋七力、妙天等人在檢察官面前的「破功」似乎又顯示靈異現象經不起嚴格的考驗。我們究竟該如何看待這些現象呢?
科學主義靈異觀
對於靈異現象最常見的觀點是以「科學主義」的立場斥之為迷信。所謂科學主義就是相信理性與科學萬能,認定理性能徹底解釋一切現象,甚至說明生命意義,因此不能被科學證實的靈異現象自然被視為無稽之談。這也是為什麼當侯寬仁檢察官以「養小鬼」等犯罪事實起訴太極門掌門人洪石和時會引起司法界一陣騷動。因為將來法院審理時,負舉證責任的檢察官必然面對如何證明「小鬼在哪裏」的難題。
我們同意科學、理性足以拆穿某些套招的「假靈異」,但是要徹底排除靈異經驗的存在則至少必須符合下列三個條件:第一,要能證明並無神或其他超自然實體的存在。第二,要能指出靈異現象經驗者的知覺聲稱本身是不一致的。第三,要有證據顯示從自然機制(natural mechanism,如心理機制)必然會有系統的產生錯誤的信仰或虛幻的經驗。顯然,反對靈異者並不能提供滿意的解釋。
事實上,判斷「迷信」跟觀察者的真假標準有密切關係,在明知科學、理性無法成為靈異經驗的充分解釋下,仍然堅持自己的真假標準,不分青紅皂白地隨意指控別人是迷信,本身也成了迷信。但這並不就是無條件地承認所有的靈異經驗都是真實的,事實上,宗教心理學的某些研究已經發現某些心理機制是導致錯誤靈異認知的原因,所以適度運用科學與理性來檢驗靈異經驗仍是可以被接受的。只是我們應該了解「非理性」並不就是「不理性」,更不能直接等同於虛偽或錯誤。
解讀靈異現象
不過我們也發現一些看似矛盾的靈異經驗,例如在見證者對「關公顯聖」的描述裏,關公的服飾、兵器根本不是三國的原貌,而是明朝小說裏的形象;再如按照佛教輪迴觀念早該投胎轉世的離世親屬卻往往會現身子孫夢中。但這是否表示這些靈異經驗都是虛構的或僅是心理作用?宗教研究裏也常發現靈異經驗者的經驗往往與其文化背景密切相關,像佛教徒不會看到聖母馬利亞,基督徒也不會看到觀世音,這就讓人更加懷疑靈異經驗的可靠性。
只是這些看似衝突的靈異經驗並不足以否定靈異現象本身的真實性。因為靈異現象的描述通常是基於可靠的視覺經驗,基於知覺經驗內在的有效性,除非我們有證據反駁某種顯然的知覺,否則不必急於下結論。至於靈異經驗之間的衝突則應該區分「直接的經驗層面」及「後來的判斷層面」。例如張三說:「桌上有一粒甲的蘋果」,李四說:「桌上有一粒乙的蘋果」,這兩人的陳述是衝突的,可是其中一個人的聲稱是對的,也可能兩個人都錯(蘋果是丙的),但是桌上有一粒蘋果則是基於可靠的視覺經驗而來,因此不能單憑「後來判斷層面」的錯誤就連帶否認了「直接經驗層面」的可靠性。因此除非懷疑者能指出見證者的「看見」是出於錯誤的知覺經驗(如光影的錯覺,或嚴格精神醫學意義下的幻視、幻聽、強迫性行為),否則不宜輕率否定別人的靈異經驗。
世紀末靈異風潮的根源
以上的說明並不是要鼓吹靈異經驗,而是因為在科學主義宇宙觀及儒家「不語怪力亂神」價值觀影響下,許多人無視於靈異現象的真實存在,一概斥之為迷信。這種封閉、獨斷的態度,不但不能夠遏止靈異歪風,反而因為對靈異現象無知而帶來嚴重的後果。因為,靈異現象的發生,通常都與生命的基本需要有關,偏偏這是科學主義無能為力的地方,最後就出現高級知識分子追隨靈異大師的弔詭現象。
即使在號稱最科學的科學園區我們依然看到各種耐人尋味的現象,如看風水、拜財神。如果細問其理由,有的是口頭不信,卻又附帶一句不能「太鐵齒」。反正成本不高,但如果有效,則投資報酬率極高;倘若無效,至少求個安心,對自己對別人都有交代。何況祭拜之物最後也祭了自己的「五臟廟」,沒什麼大損失。這也說明了為什麼越到世紀末,靈異在台灣越盛行,因為社會競爭日趨激烈,在高度風險與不確定感之下,傳統運、命之說就成了解釋成敗的最好理由。更積極者則求助於靈異來解決心理與現實難題。只是一如前述,靈異接觸有相當高的危險性,所以我們就更不能對靈異現象茫然無知。
基督教靈異觀
談到靈異現象往往有強烈的個人性,例如有人說他昨晚在陽明山上看到一個無頭的人在騎機車。聽見的人一定會說他見鬼了,但這樣的經驗通常不是他人能重複經驗的(否則靈異節目在鬧鬼現場的錄影就更有可看性了)。對於這些靈異現象,在經過理性初步的判斷之後,基於尊重個人經驗,我們不必急於否定其陳述。只是這不代表我們同意靈異見證者對其經驗的解釋,基督教對於靈異現象其實有一套完整且相當慎重的理論。
基督教承認,我們常會經歷一些我們無法解釋的力量,有時這些力量會傷害我們,有時會對我們有幫助(可能是表面上)。雖然不是所有的力量都與靈界有關(有些能夠用心理機制或其他科學理論解釋),但靈異現象無疑是生活裏存在的現實,因此這現實背後到底是什麼,就更值得進一步思考。
宋七力事件真相
對非基督徒來講,在描述這些經驗時,往往是從其文化或宗教背景尋找解釋,因此會有相當的差異性。這就是前述「直接經驗層面」與「後來判斷層面」的差別。例如某人聲稱他看見了他死去的祖父,對於他的「看見」我們或許無法逕予否定,但是那個祖父形象的實質到底是什麼則有討論餘地。再如宋七力的弟子聲稱在宋七力顯像館的天空看見「本尊」,我們不必急於否定他們的「看見」(雖然這可能是心理暗示下的作用),但是「本尊」顯像並不等於宋七力有神力(因為這已經關於「後來判斷層面」)。釐清了這兩者的分別,我們就能避免以宗教對立的態度來面對其他信仰的宗教經驗,也不至於因為其他宗教眩目的靈異經驗而輕易動搖了信心。
我們也要提醒,不同宗教的靈異觀往往有相當大的出入,不宜想當然爾地混在一起討論。像中國人對鬼的理解就不同於基督徒,中國傳統認為人死為鬼,因此鬼不盡然是負面的力量,只有帶著冤氣的鬼魂才會加害於人,這也是為什麼今天許多人對於靈界接觸如此大膽的原因。佛教的觀念也與基督教大不相同,基督教裏「魔鬼」運用,佛教裏則鬼是鬼,魔是魔。對佛教而言,鬼乃是六道輪迴裏的一道,同樣有生有死,人死不一定變鬼。至於魔則分成天魔、五蘊魔、煩惱魔、死魔四類,除天魔外,後三者都是人的心理因素或生理現象所造成。
因此不論各種宗教對這些靈異現象的解釋為何,如果這些靈異經驗果真是出自靈界的存在物,即使我們不知道如何加以命名,這些東西依然存在影響著人的真實力量。對基督徒而言,這影響的力量若是好的,我們稱他為神或天使;若是不好的,我們則稱他為邪靈或魔鬼。這是因為基督徒相信,這世界除了神與人之外,還有天使與魔鬼這兩種精神受造物(spirinual creatures)。
靈異經驗判準
鬼、邪靈這類負面名詞引起不必要的情緒反感(儘管我們相信這些都是真實的存在物)。但我們很誠懇地建議所有對靈異感興趣,或者曾經有過靈異接觸的朋友們,當您遇見類似無法解釋的力量時,不妨多加查驗。
有人會以內在是否平安作為判斷靈異經驗的標準,然而這可能過於簡化,因為平安在不同處境往往會有不同意義。至少對面臨重要抉擇的祈求者,其情感難免困擾重重,很自然會將困擾的情緒壓抑下去,而以為是平安。因此比較理想的指標是,當您的靈異經驗是將您整個生命方向導向世界、使人安於罪中之樂時,這時所謂內心的平安極可能來自邪惡力量。反之,當人整個生命朝向光明面時,則較可能是來自善良力量的真平安,此時如有靈界存在物的攪擾,則很容易判定是出自邪惡力量。
基督徒更強調不能僅以靈驗與否作為靈界存在物善惡與否的標準。許多人驚訝於算命的奇準,但是如果更深入了解熱衷算命者的生活,就不難發現這些「鐵口直斷」終究沒有為其帶來真正的平安,反而綑綁了他們的心靈。有些人在靈界接觸裏看到了自己死去的父母、兄姊,這種對親人的思念我們可以了解,但是您怎麼確定所看到的就是親人的鬼魂,而不是惡靈(devil)搞的鬼呢?
惡靈附身
我們不願危言聳聽,但是有太多的例子顯示,惡靈附身的現象經常發生在參與包括算命、通靈、靜坐等等活動之後。您可以不接受基督教對附身成因的解釋,但是您願意只因著好奇、因著想解決困難就讓這種不可知且不可控制的力量進到您的生命裏嗎?今天有許多新興宗教領袖似乎都有異於常人的能力,撇開套招的宗教騙術不論,如果這些靈異力量是真實的,難道我們就跟隨嗎?我們有沒有想過這些異能的來源是什麼?當我們還沒有分辨異能來源的能力,還不深知其中利害時,難道就此貿然投入嗎?
只是我們也要提醒基督徒們,盡量避免籠統地以「迷信」控詞去否定非基督徒的靈異經驗,而應該以尊重、友善為起點去傾聽其經驗,然後以中性的說理語言配合理性思考(其靈異經驗中是否有理性可以明顯判別的破綻)及道德判斷(其靈異經驗是導向善或惡的方向),逐漸去增加他們對靈界活動的敏銳性。然後再於適當時機分享基督徒的經驗。
更重要的是,民間宗教精靈崇拜下的靈異經驗其實是不能真正徹底滿足人類生存及心靈宗教需要的,非基督徒對靈異經驗的追求也往往是出自短暫的功利目的或上述的心靈需求。因此,如何從不同類別的靈異經驗看出其內在需要,進而從基督教的精神資源中提取相應的信息來回應,或許是更有果效的溝通方式。
靈界對峙的真實性
對於基督徒來說,因著對民俗宗教活動(如上述算命、通靈、靜坐)的警覺,這種靈界接觸的機會可能大為減少。但這不表示基督徒就對靈異現象免疫,或者可以不必有所了解。事實上聖經強調一切的靈不可都信(約壹四1),撒但也會偽裝成光明天使(林後十14),更重要的是聖經指出我們乃是與那空中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因此,千萬不要受了科學主義的影響,把魔鬼的存在當成是中世紀的神話,忽略了靈界對峙的真實性。
辨別諸靈
面對靈異,聖經強調的觀念是「辨別」(discernment),特別是《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0節提到「辨別諸靈」的恩賜。雖然恩賜的賜予不是普遍性的,但是建立辨別諸靈的觀念,不輕信靈異現象是基督徒首先要有的思想裝備。其次則是在神的旨意上省察,因為不論魔鬼如何偽裝,其最終目的是要破壞神的旨意,如果我們敏銳於神的話,且真誠順服,就不容易上當,尤其基督教信仰的宗教經驗不是注重靈驗性、刺激性,以滿足人的好奇與神氣為目的,而是尋求與基督的關係更密切,如果與此一目標相背的靈異經驗都該提高警覺。
在靈修上我們則建議三點準則:第一是清心,這指靈裏貧窮不足(謙卑)的態度。魔鬼的墮落起源於驕傲,這也是牠最主要的特徵,如果一個人表現出太強的權力慾,就該有所警覺。第二是愛心,這是看見自己乃是需要主的憐憫罪人,同時從被愛的經驗轉向愛人。過去許多邪靈工作的例子往往出現看似大發熱心,肆無忌憚批評別人的情形。如果時時保守在神的愛中,就能避免陷入類似的誘惑。第三是勇敢的心,不膽怯地開放自己遵行神的心意,也靠基督勇敢的面對仇敵的各種挑戰。
趕鬼的權柄
我們也要指出,趕鬼在聖經裏不是恩賜,而是權柄,因此每個基督徒都可以仰賴耶穌的權柄驅趕撒但(但我們不建議屬靈經驗還不豐富的基督徒輕率投入趕鬼事工)。所以不要擔心邪靈的干擾,聖靈的工作是更真實也更有力的。如果真遭遇了,就要鎮靜面對各種情況,請主與我們一起面對,問道:「主啊,是你嗎?」然後就專心聆聽,感到迷惑時就大膽的問:「這是什麼,你從哪裏來?」並奉耶穌的名趕鬼。邪靈若見我們心志安定於主前,就要逃遁。
為靈魂拋一個錨
今天台灣的靈異熱潮並沒有探討生命價值或人靈魂的層次,多半是漫談一些不能重複的現象,如某個夜晚當事人在精神恍惚的情形下發生了一些不可思議之事。我們雖然不否認這些經驗中可能有部分的真實性,卻必須指出,這些探討所觸及的往往只是膚淺的表象,而且可能讓人步入靈異接觸的危險中。我們相信靈異熱潮只是人們追尋永恆的替代品,心病還要心藥醫,倘若您選擇其他宗教,我們尊重您的選擇。但是如果心仍不安,是否願意開一扇門?──給耶穌。(摘自《青年團契1997年10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我的幾朵雲彩見證
惟我深知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拯救我到底;
我應當持守所有的,都全備直到那日。
■張基順
當前的社會,婚姻瓦解、買賣炒作、搶建濫墾、吃喝宴樂、綁架撕票、另類裝扮、同性戀、價值扭曲、疏離感、槍毒氾濫、擾嚷、多識多愁多犯罪……,人命如螻蟻,驗證了「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路四4)。其實「神離我們各人不遠」(徒十七27),在這危險悸動的世代,找到真神,才有祂話語的養劑光照,才有人間淨土、明天會更好可言。
我自幼信主已四十餘載,雖未親見主面,未嘗瞻仰祂的榮光,卻有聖靈進住發用、神蹟彰顯體驗、真理實踐的自由等雲彩見證,願與諸位分享。
一、聖靈的進住發用
小時候住在鄉下,家境清寒,只有安息日才能隨父母上教會守安息,平時則在家禱告。母親常安慰我:「艱苦有時過,快活呢還未!」(我心想:日子既然多艱苦,只有仰賴耶穌才真能改善生活,盼望將來得永生)。因坐車不方便又沒錢,所以直到小學五年級才偶爾參加兒童聚會。去過幾次,傳道者勉勵大家求聖靈,我仔細聆聽,極其渴慕,心中期待能得聖靈。禱告不久,果然聖靈充滿,兩腳赤足皮層磨破,內心卻異常高興!神已然喜悅我作祂的兒女(羅八16),我當謹慎持守,以免失去。日後靠著聖靈,確實較剛強,不管求學、信仰、婚姻、服役、事業、服事,都在禱告交託中,得主同行,出入亨通;也學會勝過孤單窮困。
神的旨意、道路高過我
1974年7月參加大學聯考,跟著同學選填法商學系,仗著成績可以,便驕傲起來。考試期間,每節都心浮作答,未檢討便匆匆交卷,四顧無人地揚長走出(當時魔鬼已入了心),逢人直誇說容易;放榜時以些微分數連最後的校系都沒上!重考之前,我整年悔罪哀痛,學習謙卑等候,也改考文組,立志「考上師大就多作主工報答神」,主憐憫成全了我。
日後我漸漸明白神旨的完美。神讓我家境清寒,所以第一年沒錢報考軍校和警校,祂又知道我秉性安靜、無爭、顧家、愛教會,若考上將會逆著情志過活,甚至疏遠神。祂又不讓我考上法商學系,以免在商場上虞詐爭逐、在罪惡淵藪中掙扎煎熬。祂讓我從事教育,最能敬虔度日,親近教會,餵養主羊。神的旨意、道路高過我。(賽五十五8~9)
神將妻子帶到我的眼前
小時候天真地想著:要是將來婚姻的事上能得神清楚的指示和安排,不必飽嚐相親之苦,那該多好!1969年(國二),我到台中總會參加教員講習會,偶然機會瞥見內人,感到希奇可悅,便存記在心。隔年,教會訪問東部,路過民雄教會,再瞥見內人,仍感到希奇!大四時,內人來鹿港工作已過幾年卻仍未離開。經長執介紹以及禱告交託,畢業後順利結婚。
神鑒察我的心,如同親自領夏娃到亞當眼前般,使我發出類似「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的讚頌。不用多費心思便在本族中(會內)娶得,這是神給予我的格外厚恩──因我的佳偶全然美麗,何其可悅,她使我一生有益無損!
二、神蹟的彰顯體驗
在信仰服事中,神用神蹟堅固我的信心根基。
神救我遠避死亡
1981年4月15日,部隊到嘉義竹崎裝備檢查,科內軍士官連同支援的連隊士官兵共32名,全部坐在一部大卡車上,而由一名中士駕駛(缺少開車經驗)。我因無業務可檢查,科長要我留守(另一名軍官因數日即將退伍亦留下)。下午五點多,天色漸暗,卡車載運所有檢查人員要回來。途經涼椅公司,正好遇到試開新車從門口出來,駕駛為閃避該車,將方向盤往右打,車身擦撞到右側大芒果樹幹,車身支架嚴重扭曲,車上人仰馬翻。兩名軍、士官當場死亡,陸續又有兩名軍官送醫後不治,其餘或輕或重全都住院,無一倖免。當晚科內淒寂慘風,日後整理檢查表和遺物更見處處汩汩刺鼻的血漬。
「主要將我隱藏起來,我就安全不受傷害。」神搭救我,使我遠避死蔭的幽谷。
小車衝入客廳 無人傷亡
1994年下半年靈恩佈道會期間,第二天佈道會(10月27日,星期四),二姑、三姑及三姑丈從楠梓順道去員林邀請四姑並三個幼姪(陳文斌傳道的母親、兒、女、姪女),同來寒舍敘舊。到達時,只讓四姑及三個幼姪下車,便直接去載大姑前來。回來時,三姑丈本要將小車(福特嘉年華)停在騎樓前的路邊,打算不久就走。當時炎熱當空,三姑便要他開到騎樓上防曬;姑丈依從,整車連人開到騎樓上。
開上來時,姑丈擔心再滑下,便猛踩煞車,卻踩錯加油踏板,一時連車帶人直搗客廳(當時父親和一個幼姪坐在靠北的沙發椅上,四姑抱著另一幼姪在南側單座沙發上,母親正拿著錄音帶往電視機右側走去放好)。車子撞擊鐵門不銹鋼柱橫掃進來,落地玻璃門碎粒四散,南側兩座沙發被車子推擠到書櫃盡頭,四姑及一幼姪被壓在兩輪下。母親見狀,猛喊:「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四姑一時暈眩,母親叫醒她,她才爬出檢視自己及小孩全身,幸無傷害!駕駛則坐在車內呆呆地凝望著,三姑出來,叫醒她先生倒車。搬動沙發,父親和幼姪、母親也抱著另一幼姪,才從被擠塞的地方解危,走了出來。全部的人便上樓去禱告,感謝神的保守!
三、真理實踐的自由
神的話記在這本聖經,是真理;按真理而行,必得自由、平安、光明和能力,可以活得坦然、莊嚴、充實而有光輝。神的話是醫治全體的良藥婚姻的錯謬,帶來婚前苟合、外遇、換妻、同居、離婚、單身貴族、同性戀、嫁娶外邦、配婚……等亂象。而這亂象的根源就在「不按真理而行」。聖經上明說:「夫妻是一體的」、「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是丈夫的身體」(弗五22~33);但世人卻硬主張「夫妻平等」、「嫁雞隨雞」(大男人沙文)、「女人半邊天」(女權至上);婚姻終難貞定和諧!聖經上又明說:「神造男造女」、「……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創一27;羅一26~28)。同性戀顯然被神所憎惡、咒詛,而世人卻硬自嘲為「上帝造人時的敗筆、開的玩笑」,甚至要求「合法化」、「尊重人權」。神的真理豈容輕慢增刪?所以恪遵上主創世所規劃的神聖清潔婚姻制度,夫妻一體,彼此順服,按情理互相敬重,一同禱告,才有同承生命之恩的深湛喜樂(彼前三7)。
神的名大有權柄
其他教派某姊妹有精神分裂傾向,曾幾次來本會慕道,精神時好時壞。有一回適逢下午安息日聚會,會前她就來到教會,卻四處喧嘩,或數落教義,或詆毀會堂,又纏著我樓上樓下講話,聚會前仍四處遊走躁動;我看出魔鬼在她身上作工,便暗自禱告求主幫助,以免影響聚會。領詩時,她在座位上突然大喊「唱快一點!」會眾頓時錯愕。我知道時候已到,便起身往她走去。「奉主耶穌的名,撒但退去!」她抽慉一下,「現在開始要聚會了,有主耶穌和眾天使在看守,不准攪擾!」她才起身悻悻然地離開會堂,不久就回家了。
隔週安息日下午她又來慕道,精神清醒許多,也安靜聚會。聚完會,她直跟我道歉上週攪擾的不是,也跟其他信徒說:「你們的教會真的有神,上次回去後,鬼就離開我了!」感謝神,因祂的名「耶穌」,連鬼都服了!(路十17)
四、末了的話
「惟我深知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拯救我到底;我應當持守所有的,都全備直到那日。」(讚美詩136首副歌)。誠願你我都能樂居神的殿宇,至終親見祂的聖面,瞻仰祂榮光的本體,分享祂永世的福氣。(摘自《青年團契1997年10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人類在宇宙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基督徒的宇宙觀又是什麼?
■林銘義
「信心」要有對象,例如生病看醫生、吃藥,是因為相信醫生能夠用藥使我們痊癒;乘坐飛機,是因為相信駕駛員能平安的將我們送往目的地,所以我們的信心是有對象的。創造天地萬物的真神,也就是基督徒「信仰」的目標、「信心」的對象。聖經中說到:「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到耶和華──我們神的名。」(詩廿7)
現今時代,有人崇拜高科技或經濟的發達,而忘記信心的目標是創造天地,且是賜我們生命的真神。讓我們從太空科學的發現回到聖經裏,一起來思想我們所敬拜的真神。透過太空科技的發達,幫助大家開啟心靈的眼睛,使我們更加認識神創造的「智慧」與「偉大」!不斷的幫助我們的信心,並認識那位信心的對象──耶穌。
旅行擴大視野
我喜愛旅行增廣見聞,全家也曾移民到南洋,遠至中南美洲。常有機會乘坐飛機及搭乘輪船至很多國家及地區,了解(看看)各國的風情文化及宗教信仰。不管是大飛機或大輪船,在天空或海洋中卻渺小的像片樹葉;當時我就感覺到宇宙的浩瀚,對一個青少年可說是世界觀的啟蒙。
其實古今中外,人類一直對宇宙有極大的好奇。宇宙是何物?宇宙到底有多大?從希臘的哲學到中國《易經》都有深刻的研究,乃至1957年蘇聯發射了第一枚人造衛星進入太空後,人類便進入了「太空時代」。我們活在這個時代比起古人更有福氣,不必再幻想著嫦娥奔月、孫悟空大鬧天宮等等,我們在生活中無處不受益於太空科技,舉凡越洋電話、環保、醫學、氣象預報、電子……等,太空科技與我們息息相關──間接或直接帶給我們許多的便利。我們也期望透過發射到太空的天文望遠鏡,能夠看得更遠,一窺宇宙的奧妙,或對宇宙的形成等種種謎團能一一解開。
人類不停的以神學、宗教信仰、科學來試圖了解宇宙。哲學說的「宇宙」,「宇」就是空間,東西南北、四面八方;「宙」就是時間,古今旦暮。宇宙由三度空間和一度時間所組成。這和現代物理學,包括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等,與所能認同的四維時空可說是不謀而合。我倒願意比較淺顯地說,宇宙是由天、地、人所組成,就像中國人講天時、地利、人和,也就是所謂的天人合一,這就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科學證實信仰
我從小上宗教教育接觸到的聖經,至今非但沒有被時代淘汰,反而隨著科技愈發達,工商業愈進步,更肯定這本聖經的價值與重要性。所以太空時代基督徒的宇宙觀,就在這本聖經裏,它是經得起時代的考驗,特別在生活中需要方向及目標時,也是我們最好的指南針。
人類在宇宙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這個宇宙有多大呢?光一秒鐘可以跑30萬公里,可繞地球7圈半,太陽光照到地球要花8分鐘的時間,搭波音747的噴射飛機要飛20年。離太陽系最遠的冥王星和太陽的距離,則是這個距離的40倍,也就是要飛800年才會到。而這只是太陽系而已,在太陽系所處的銀河系裏,像太陽會發光的恆星約有一千多億個。假如從耶穌誕生那一刻數起,每秒鐘數一個,到今天我們差不多才數完一半。而銀河系之外尚有千億個河外星系,這個空間絕對超過人腦所能想像的。
聖經雖不是一本科學的教科書,卻是基督徒宇宙觀和人生觀的指南。聖經的第一卷書─創世記,就開宗明義的說:「起初,神創造天地。」科學家用盡一生的時間鑽研,只是一再驗證聖經;當科學家還在探究宇宙始於何時,聖經卻已告訴我們是何人所創。科學和聖經總是不謀而合,不只是宇宙從無中生有,創世記又說真神創造了我們生存最適合的環境,並非偶然。
福音給人盼望
除了探討宇宙的起始,科學家也關心宇宙是否也會有結束的一天。他們認為以太陽系為例,太陽正處於中年期,等到太陽不發光不發熱,地球就不再有生命了。聖經的最後一卷──啟示錄也說到世界的結束,雖然有物理上的結束,神卻是創始成終的,「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開始和終結。」祂要將我們帶進一個新天新地。我們雖無法以有限的頭腦來了解宇宙,聖經卻早已給了我們這個盼望,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所傳的是福音,就是好消息。如果我們沒有這個盼望,我們豈不醉生夢死終其一生。因此天時、地利、人和,絕不是科學萬能。人定勝天這種驕傲的態度所能達成的。
10年前「挑戰者號」太空梭發生爆炸,7位年輕的太空人在一剎那間結束了生命,如果真的有靈魂,那麼他們現在在哪裏呢?科學如此發達仍然無法給予人類肯定的答案。但由聖經的啟示學到,要達到天人合一的唯一途徑,就是相信主耶穌,接受祂進入我們的生命,我們的罪就能得到赦免,得以因信稱義。原來我們與神之間有罪阻隔,現在因著接受耶穌,我們可以重新與神和好。當我再一次探討這部古老的聖經,我們知道它不是神話,而是真神千真萬確的話語,它是你、我的指南,引領我們歸回並與真神建立密切的關係。
人類希望更了解宇宙,所以用肉眼、望遠鏡等各種方法探測宇宙的奧祕──星球。有一顆大家耳熟能詳的哈雷彗星,幾百年前天文學家預測這顆彗星,平均每75年到76年會經過地球一次,根據牛頓500年前所發現的萬有引力證實這項預測。摩西曾說:「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詩九十10)。哈雷彗星平均75年或76年經過地球一次,好像一位天外特使提醒我們人生的短暫。雖然我們的生活短暫而且勞苦愁煩,但感謝神,我們所信仰的對象是賜盼望的耶穌基督。摩西又說:「求?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詩九十12)。求神幫助我們得著智慧的心,能夠在困難、愁苦中被主耶穌的愛、喜樂所充滿,成為我們的力量。
憑信領受福氣
我們的信仰並不是天生世襲的,而是自己必須與神建立良好的關係。我們憑「信心」領受從神而來的「福氣」(詩一一五13~18)。即使科學發達,聖經永遠不變,它仍是個人和整個社會,乃至科學的指南針。期望每個人都能把握機會接受真神。
我有空常常去參觀台中的科博館(太空科學中心),從參觀中領悟到,其實太空科技和我們的信仰很類似,都在探討宇宙的奧妙及人生的意義,《傳道書》三章11節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裏。」從這裏我們可看出神用兩種不同的啟示,一種是神所創造的大自然,通常接受普通的啟示;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靈(神將特別的啟示放在人的心中)。一方面有大自然的啟示,一方面又有永生的啟示,幫助我們了解宇宙的極大奧祕,甚至得著人生的意義和目標,因此我確信宇宙有開始和結束。從聖經中知道,主宰宇宙開始和結束的是神,這位宇宙的創造者同時也管理宇宙,使整個宇宙在秩序中和諧運行。神不但給我們肉體的生命,又給我們靈性的生命,人雖然因犯罪離開神,但祂成為以馬內利和我們重新和好,祂不只是我們的救主,也是我們每一天的主。神不但維持宇宙的秩序,也維持人和神、人和人心靈的和諧關係。
結論
從太空科技的發展,我獲得三種心得及啟示,第一,我們要有謙卑的心,第二是感恩的心,第三是相愛的心。我個人也有三個努力的方向:宇宙既由天、地、人所構成,我願:一、對人有愛──幫助人,更關心人的靈魂;二、對地有情(有望)──保護這片土地和人內心的環境;三、對天有信──構成信、望、愛的人生,這是基督徒所要追求的目標,懇求神幫助我們努力走向榮神益人的人生。(摘自《青年團契1997年10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耶穌作為新約的中保,使我們與神締結和睦的契約,
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使我們與神和好……
■穀響
伊甸園之約
聖經的內容主要是記錄神與人之間互動的過程,從混沌之中,神創造有秩序的萬物以及人類,並交付人類一條唯一的命令: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神期待人類以自由自主的精神敬畏祂、崇拜祂,若沒有這棵樹的禁令,人類的自由精神無從展現,必然為善的善不算是善,反之亦然,必然為惡的惡也不算是惡,要在善惡兩者皆為可能的選擇之下,所作的善惡抉擇才能顯出價值。所以神創造人類的開始,祂就與人類訂定一個契約的雛形:「你若……,你就會……」來限定契約對方的行為。只可惜人類破壞了這個約定。神在咒詛的話語中仍然透露出一線救贖的希望,「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神又為赤身露體的亞當和他的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取代他們原來用無花果樹葉所作的裙子,可見神並不放棄與人類的互動,神的慈愛永不止息!
神與挪亞立約
直到挪亞的時代,人類在世上多起來,罪惡卻愈來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神的期待再度破滅,神的心腸極其憂傷,世界是敗壞了,人性變得強暴與兇殘,凡有血氣的人都敗壞了行為,創造的結果竟落得如此悲慘,不如不造,於是神用洪水毀滅當時的世界,除了挪亞一家人得救之外,一切的人和地都被毀滅。神叫挪亞造方舟,並與他立約要保全我們全家人的生命。這是恩典的約,神主動對挪亞的承諾,其基本形式為:「我要……」,神的慈愛並不斷絕,各種有血肉的活物一公一母的帶進方舟,得以保全生命,將來延續繁殖下一代。洪水過後,神又以彩虹為記號,與當時存活的人與一切的活物立下永約,水不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活物。這個永約中人都沒有話,沒有付出相對的義務與責任,純粹在神自己的優勢地位上悲憫人的處境,與人訂定平安的約。「當稱謝進入祂的門;當讚美進入祂的院。當感謝祂,稱頌祂的名!因為耶和華本為善。祂的慈愛存到永遠;祂的信實直到萬代。」(詩一○○4~5)。神與人的契約是一份禮物,神贈與人的禮物,不是人類勞碌工作的酬賞,不是人對神有任何回報的好處,禮物就是白白的贈與,不問接受者是否配得,實際上,世人算甚麼,神竟顧念我們。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
神揀選亞伯拉罕作為賜福的對象,從亞伯拉罕之前的生活中,我們找不到任何可誇的行為,以致於配得揀選的資格,然而神已經應許:「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2~3)。神為了讓亞伯拉罕堅信神的揀選和賜福,就與他立約,將牲畜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爐與火把代表神的臨在,神親自承諾這個契約。當這日,神與亞伯拉罕立約,要賜給他的後裔迦南的應許之地。從兩半的肉塊經過,這意味著假使雙方侵犯了契約所要求的事,他們將遭遇到犧牲的牲畜所遭遇的命運(參閱:耶卅四18~20)。神甚至指著自己起誓,對亞伯拉罕賜福,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祂是亞伯拉罕的神。因此亞伯拉罕無論到哪裏,都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壇獻祭,求告耶和華的名。神仍然是主動地與人訂定契約,一份確立雙方關係的契約,在當時多神崇拜的契約裏,只有耶和華成為亞伯拉罕的神,獨一的神,不再祭祀其它神明,承認耶和華是唯一的神,這是信仰認定的約。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創十七7)。通過契約,神與祂的百姓建立一種關係,並且在祂與祂的百姓中創造出密切的交往與團契。
西乃之約
神與人的契約還有另一個重要特性:義務的承擔。神對人的要求分為兩種義務,就是人的宗教義務與道德義務,都在西乃之約詳細地記載,並且濃縮在十條誡命的規定中,前四條是關於對神的部分,後五條是關於對人的部分。要實在聽從神的話,建立契約的義務關係,以色列人就要在萬民中作屬神的子民,歸神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5~6)。
義務的具體形態就是律法。律法所教導的涵蓋關於神和人的種種真理,有描述性的真理和規範性的真理。神是獨一的神,是創造的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神,是忌邪的神,也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這是描述性的真理。除了耶和華之外,不可有別的神,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這是規範性的真理。因此認識律法就是認識真理,就是智慧與聰明,連那些外邦的萬民聽到這一切的律例,都會讚嘆:「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申四6)
綜觀舊約的神人契約,呈現的是恩典與真理的面目,在這樣的基礎上,耶穌基督所要帶來的新約就是「恩典與真理的永恆延續」。
「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找後約了。」(來八7)。舊約的瑕疵不是因為神的智慧缺欠,而是因為人的心志軟弱,答應要遵守神的約卻又違反與悖逆,導致約的破壞。耶穌來了,要以自己的血另立新約,如同舊約時代以牲畜的犧牲流血作為契約的證據(出廿四8),耶穌也以「神的羔羊」的身分將自己獻為祭物,被釘在十字架上,流出血來,作為立約的證據。舊約牲畜的血並不真正除去人的罪,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自己的罪來(來十2~4),耶穌的血卻能真正除去人的罪,因為祂是無罪的代替有罪的,祂的代死才有功效。
恩典與真理的永恆延續
因著耶穌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便將我們的罪完全赦免,不再紀念,耶穌的血能真正洗淨我們的心,除去我們的心中天良的虧欠,石心換肉心,將律法放在我們裏面,寫在我們心上,又賜下聖靈給我們,教導我們認識神,幫助我們順從神的律例,謹守遵行神的典章。
因此新約時代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叫我們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裔,成就義人的實質資格,承受天上永遠的基業。舊約的契約是暫時的,新約的契約是永遠的。舊約的力量是微弱的,新約的力量是剛強的。這就是恩典與真理的永恆延續。
舊約時代人都害怕看見神,因為看見的必死無疑,而且至聖所只有大祭司一年進去一次,一般人更不可能進到至聖所中的施恩座。新約時代,都因為耶穌作為新約的中保,使我們與神締結和睦的契約,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使我們與神和好,撕裂至聖所前阻隔的幔子,為我們打開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從幔子經過,我們才能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耶穌的血所立的新約已經成就,你是否還在契約之外?耶穌正在呼喚與邀請,你
願意加入這份永恆的契約嗎?(摘自《青年團契1997年11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耶穌親口與世人立約,
祂是神本體的真像,神榮耀所發的光輝,
凡藉著祂、信祂名的人,都能蒙神拯救到底……
■潘誠人
聖經是真理唯一的依據
聖經包括舊約與新約兩部分,乃是神曉諭世人真理的唯一依據;這使所有信靠真神的人,可以藉著查考聖經來明白神拯救人類的奧祕──因著信,靠著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人人可以得蒙赦罪,在神前稱義,生命得蒙救贖,成為新人,進入永生。
基督教福音的重點在於救贖,而救贖乃是基於人性的敗壞與墮落無法有效地解決這一觀點而展開的。如同經上所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耶穌說:「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太十八11)。救贖的奧祕性質乃是宗教信仰所必備的。如同保羅所說:「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同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6~17)
義人因信得生的條件
這裏有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義人必因信得生」的條件如何成立?第一是神的大能,第二是人的悔改信靠。而最根本不可忽略的是,神與人類之間自創世以來所訂的盟約與訓詞乃是永存有效的。這些約定明明白白地記錄在聖經上,使順從信服的人,根據神的話語所行都得以應驗。如同《詩篇》第111篇所記載:「神所行的是尊榮和威嚴;祂的公義存到永遠……祂手所行的是誠實公平;祂的訓詞都是確實的,是永永遠遠堅定的,是按誠實正直設立的。祂向百姓施行救贖,命定祂的約,直到永遠;祂的名聖而可畏。」(詩一一一4、7~9)
一般而言,舊約包含主耶穌未降生以前的部分,新約包含主耶穌降生以後所記載的部分。如同《希伯來書》所指的:「神既在古時藉著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來一1~2)。從歷史的直線觀點來看,舊約乃包括了神的創世、洪水的救贖──挪亞一家八口的得救、亞伯拉罕的蒙召、以色列人寄居埃及、摩西領導以色列人出埃及、頒布十誡、進迦南地、王國建立、列王時代、智慧書(《雅歌》、《傳道書》、《箴言》、《詩篇》)、大小先知書……等。新約包括了四福音書記載耶穌在世傳道的行蹟、《使徒行傳》、保羅書信、《啟示錄》等。就語源的意義來探討,希伯來文的「約」字,常為berith,此字從barah演變而來,意指「相交」。《創世記》:「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創十五17~18)。另有些學者認為「約」字的語源乃是從亞蘭文的berita一字而來,意指「約束」,可知約乃是一種束縛。berith可指彼此之間自願的協定,亦可只由一方要另一方遵從的一種處理。「約」的意義乃在於「和約有關係的成員」,從相對的觀點來看,乃是隸屬的,不能分庭抗禮;由此而言,berith乃是一種約定的訓詞或命令。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將你們的列祖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時候,與他們立約說……如今你們回轉,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各人向鄰舍宣告自由,並且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約。」(耶卅四12~15)。當神和世人立約時,這「約」的性質必是依從的關係(monopleuric)。因至高無上的神和世人顯非平等的成員,所立的約,乃是要祂百姓順服依從的法令,如父子之間的關係。
照《七十士譯本》,berith一詞乃稱為diatheke,譯為英文為testament「遺訓」而非covenant「約」;希臘文普遍所用的約(covenant)用suntheke表達。《七十士譯本》為什麼大都避免用suntheke一字呢?大概是因為希臘人用suntheke一詞來表達約的觀念時,必基於其成員負有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如置於聖經,勢必完全變動其原義。因為神與世人,並非處在平等的地位,祂擁有最高之權,令世人守約。
神與人立約之因
創造主與人立約乃是要賜福給人,祂喜悅聽從祂命令的人。當亞伯蘭99歲時,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創十七1~7)。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創十七9~11)
神照著亞伯拉罕所行的──行割禮、獻以撒──就賜福給他,使神的應許賜福全都實現,因為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所以神與人所約定的,必照著人的信心來成全,因此保羅在《加拉太書》中談到:「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在《羅馬書》中又說:「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裏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羅二28~29)
神在西乃山頒布十誡與以色列人立約,數千年來猶太人仍然背約違抗神命,受神詛咒,亡國離散,律法的功效只是叫人知罪而無法行善。因為「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加三10)。「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加三22)。神與人所立最大的約就是耶穌基督的救贖。以賽亞預言救主蒞臨踐約說:「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那裏。這是耶和華說的。」(賽五十九20)。保羅更明白指出:「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加三15~16)。
保羅所強調的是舊約中的律法,絕不是神要人去行那人無能去做到的,而是引導我們走向基督,這也是神預先所立的約,它不能被律法廢掉,使神的應許歸於虛空。
《希伯來書》中指明:「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來八7~9)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來八10)。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來八13)
基督獻己為活祭
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為世人的罪獻上自己釘死十字架上。這與舊約有何關連呢?古代摩西照著律法將各樣誡命傳給眾百姓,就拿朱紅色絨和牛膝草,把牛犢山羊的血和水灑在書上,又灑在眾百姓身上,說:「這血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19~22)。基督不像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聖所,乃在神所定的日子滿足之時,一次顯現,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世人的罪。祂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為拯救他們。(來九26~28)
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羊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若然神所說的:「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是可信的,那麼除非基督的代死能成就神所應許的,不然神就是矛盾而不可信的。
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見證說:「耶穌所得的職位是更美的,正如祂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來八6)。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不願意的;?曾給我預備了身體……我來了,為要照?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十5~7)。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不願意的,也是?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的旨意行」;可見祂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十8~10)
結語
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作神和人之間的中保,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提前三16,二6)主耶穌設立聖餐時,祂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廿六26~28)
主耶穌親口與世人立約,祂是神本體的真像,神榮耀所發的光輝,凡藉著祂、信祂名的人,都能蒙神拯救到底。主來到世上成全了律法,使神藉著歷世歷代先知傳講的神言,句句都能應驗。誠願我輩弟兄能明白神的旨意,瞭解新舊約之間轉換的神學理論基礎,而不致又為律法的有形束縛再度綑綁轄制,更能將真理往下扎根,向上結果,以榮主名!阿們。(摘自《青年團契1997年11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律法是神的話,聽從祂的話,是蒙恩的條件,
但是「條件」的履行並非是因著人的功勞而成全,
而是人肯依靠神的恩典,存心順服的結果。
■林永基
起初神造人是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賽四十三7),神按自己的形像造人,並且賜福給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從此人和神分享一切創造的美好,人因有神尊貴的形像,因此在伊甸園中享有真正的安息,神並且應許始祖:按理只要不吃園中善惡樹上的果子,就可以永遠存活;若吃善惡果,則必定死。無奈,始祖沒有通過試驗,人就陷入罪中,失去原有尊貴的形像,死就臨到了眾人。
神為了讓人重拾人原有的尊貴性,重享神的應許之福,祂本著愛,以「約」的方式為人類提供一個與神溝通的途徑,讓人明白只要存著順服的心信守聖約,便可與神重建神人和諧的關係。因此我們可以從「聖約」的發展過程看神如何為人類提供一條蒙福之路。
一、聖約在舊約的發展過程
1.伊甸園之約
當撒但引誘人犯罪之後,罪使人與神隔絕。神為了達成其創造人類的目的,使人在其身上擁有神的形像,祂給予人得勝惡者的應許:「我要叫你(蛇)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三15),這個福音性的應許是給予神的子民與神的教會,為要對抗肆無忌憚的魔鬼;在這個應許裏暗示了唯有靠著基督的救贖,人必能夠戰勝魔鬼,重新回到蒙福之路。
2.挪亞之約
當人犯了罪之後,神再提供了人獻祭贖罪之路,只要肯順服神,便可蒙福;但是敬虔的人畢竟是少數,後來人的罪行又遍及各地,世人終日所思盡是罪惡,不願接受挪亞所傳的義道,因此神以洪水滅了上古世代的人,給予義人挪亞一家祝福,重申伊甸園的應許(創九1~17),彩虹成了立約的記號,象徵神與人所立的約及於萬代。這是神的慈愛。
3.亞伯拉罕之約
神與人立約是主動積極的,對人的賜福及應許是無條件的,人理當以感恩回應;無奈,挪亞的後代生養眾多,卻在恩典中失去儆醒而逐漸墮落。但是人失信,神卻不背乎自己,祂是信實的神,在萬民之中,惟獨呼召了亞伯拉罕成為「選民」。神並非要棄絕其他的人,而是要透過祂所揀選出來的選民,使萬人藉著他們而蒙福。藉此讓世人明白,要領受應許之福,必須遵行神的旨意。因此神就指示亞伯拉罕:「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地上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1~3),這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基礎。後來神以一個莊嚴的儀式印證了祂的應許,要賜給亞伯拉罕土地、後裔及各種福氣。同時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要領受「聖約」的方法,就是每個男丁需要接受割禮,作為持守約的表記,藉此表達了選民的順服及立志過分別為聖的生活,以活出神的形像來。「割禮」在今日的教會成為重生之洗的預表,說明了它是人類蒙福唯一的途徑(西二11~12)。
4.西乃之約
亞伯拉罕的後裔以色列民族,只記取了神對亞伯拉罕應許的部分:「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因此他們在恩典中自私貪婪地獨享其成,尤其在埃及與約瑟同享一段榮華的日子之後,他們忘記了神要藉他們叫萬國得福的責任,以至於受神管教,陷於受埃及高壓的統治當中。
被揀選是為了事奉,沒有負起事奉的選民,是神所不喜悅的;同理,教會的建立是為宣教,沒有宣教的教會,也是不合神的心意。
為此,出埃及的計畫不但是神憐恤選民的行動,也是為成全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因此神再次提醒選民:「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出十九5)。律法是神的話,聽從祂的話,是蒙恩的條件,但是「條件」的履行並非是因著人的功勞而成全,而是人肯依靠神的恩典,存心順服的結果。
西乃之約給以色列帶來極大的挑戰,事實上以色列民在進入迦南應許之地之後,並沒有扮演好祭司國度的角色,他們不但沒有引導萬民認識神,反而被異教之風所惑,再度陷入困境,足見人悖逆的本性,常屈服在罪的權勢之下。假如選民在恩典中肯順服神,不忘被揀選是為了事奉,那麼他們必能在事奉中不斷成長,這是今日的教會當記取的教訓!
5.大衛之約
神曾應許亞伯拉罕有後裔、土地,在選民進入應許之地之後,已逐一應驗,但是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成為大國,並且賜給他們諸多的福氣,則是藉著與大衛所立的約。
神與大衛立的約是擴大並加深對列祖應許的意義(撒下七12~17),神以大衛的統治作為祂更大的統治的預表,《歷代志》作者重申神對大衛王後裔的心意:「你要生一個兒子……他要作我的子;我要作他的父……我必堅立他的國位,直到永遠。」(代上廿8~9)。當然,大衛的子孫也被要求遵守神的約,才能確保王位的延續。反之,大衛的子孫若不肯順服,約的咒詛將隨著他們的罪臨到。
選民的歷史指出,刻在石版上的律法指出人何其軟弱,若沒有把人的石心化成肉心,永遠無法順從神的律例,遵守神的典章(結卅六26、27)。因此神對大衛的應許提到永恆的統治者,也見於《詩篇》第2篇第7節:「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在新約裏指明彌賽亞(基督)將由大衛的子孫中產生,要成為神與人所立的永約的中保,為引導世人去領受神一切的應許;今日,我們身處新約的選民,靠著主耶穌赦罪的寶血,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得救之路,能夠讓人的石心變成肉心,守住神的話,領受聖約的福氣。
二、從新約看救恩的特點
在基督未來臨之前,以色列因著硬心而處在亡國之際,當代的先知耶利米仍堅定地指出,神與祂的約民關係並不就此終結,終有一天,神會另立新的約。「新」是指這約不會像從前一樣,被列祖所破壞(耶卅一32)。那麼這新約的本質是怎麼樣?
就在「那些日子」以後(耶卅一33),神要藉著基督的救贖,再一次的招聚祂的子民,重享「約」的應許。這個新約的特點分述如下:
1.律法寫在心上(耶卅一33)
律法是為引導百姓領受約的應許,但是舊約的百姓不但無法實踐律法上的要求,甚至常常悖逆神,使他們無法領受約的應許。
主耶穌是天上的神,卻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藉著聖靈的大能,祂成全了律法的要求,在肉身的生活中,祂彰顯了律法的聖潔、公義、良善,祂使心靈貧窮的得到富足,醫好傷心的人,使被惡者所擄的得釋放,使因罪而被囚的心靈出監牢(賽六十一1)。主更重要的工作是白白為人捨己贖罪,人只要因著信接受重生的水、靈二洗,便可成為神的兒子,因著真理的聖靈,使他能明白律法的實踐,不只在於外在行為的要求,而是深及內在動機的要求;例如古人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但是主說:「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古人又說:「不可姦淫。」主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由此可見,藉主立的新約,使蒙恩的人明白律法的精意,如同把律法寫在心上,靠著主的赦罪及聖靈的幫助,去實踐律法的要求。
2.與神建立父子關係(耶卅一33)
當新約成立之後,神曾說:「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何等慈愛的應許!作為神的子民能享有屬靈的權柄,能突破人間的難題,勝過惡者的侵害,負起吸引更多的人,領受神的子民的應許,成為屬靈的一家人,這也是今日教會發展的目標。
3.大小都必認識神
以色列的失敗就是對神缺乏認識,但是在新約之後,不再強調人意的教導,而是強調聖靈的教導(約壹二27),如同保羅說:「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一12)。但是這並不是否定教導的重要,而是在於教導的人是否是一個屬靈的人(提後二2)。由此可見聖靈在教導上扮演重要的角色,使教會中的大小都可以如同親眼看見神、親手摸到神般地認識神。
當我們愈認識神,愈反照出人的軟弱,也明白神的信實,只要我們肯認罪,主的寶血要不斷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追求聖潔的生活,如同神一般。
三、把握新約的救恩
舊約時代,許多人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福氣,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基督的救恩),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來十一39~40),足見新約的救恩,讓我們擁有亞伯拉罕「後裔」的應許,君尊祭司的身分,又有主耶穌成為神國的君王,率領我們常常向仇敵誇勝。
今日蒙揀選是極大的恩典,記住!被揀選是為了事奉,因此我們當靠主的恩典追求成長,裝備自己,積極面對生活中各項的挑戰,神必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裏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我們深信神祝福選民的後裔如天上的星那麼多,無法勝數,將來在神應許的國度裏重享屬靈各樣的福氣,我們也要與基督一同作王,這一切的恩典我們不可獨享,因此教會中的每位信徒當立志為主宣揚這奇異的救恩。
結語
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面對我們的社會正需要心靈改革之際,我們應伸出援手,在凡事上讓周遭的人看見聖約帶來極大的應許,並且明白基督所立的新約,是領受一切應許之福的源頭。(摘自《青年團契1997年11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神為了完成救恩的計畫,道成肉身,拯救人類,
正是要教導我們在神面前謙卑敬虔……
■重威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14)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祂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二14~18)
真神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來到世界上,這是人所難以理解的奧祕。以人的邏輯理解,天上的神成為人來到地上,那麼,在這段期間是不是就沒有神了?而且,如果耶穌仍具有神的身分,那麼祂要如何受難?因為神是不會死的。這些問題困惑了許多人,也使人難以接受基督教的信仰觀念。因為在其他的宗教信仰當中,人要努力苦修或行大善事才能成為「神」,「神」不可能再回過頭來當人。然而基督教所信仰的神卻成為人的樣式到世界上受苦,所為何來?
為何要道成肉身?
一.拯救人類脫離罪(死)的轄制
原來真神不僅公義,而且更是慈愛。在祂所創造的萬物之中,祂特別鍾愛人類,也特別恩待人類,從創世之初就為了人類安排美麗的伊甸園,而後雖因始祖犯罪,神還是不離棄人類,在祂救恩的計畫當中,最終要拯救那些信靠祂、仰望祂的人。經上說:「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十七26~28)。正說明了神的救恩是有計畫而且長遠進行的。在舊約時代,選民若干犯了律法,必須要向神獻上贖罪祭,藉著祭物的犧牲所流下的血使自己的罪得到潔淨。但是聖經說:「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來十3~4、11)。神為了憐憫世人,拯救他們脫離罪惡,所以才道成肉身到世界上,以無罪的身體為所有的人類犧牲,流出寶血洗淨人一切的罪。經上說:「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九11~12、28,十14)。這就是神偉大的愛,「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著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6~8),真神道成肉身,主要目的即在於此。
二.敗壞世界的掌權者──魔鬼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創世之初,神吩咐亞當:「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然而魔鬼正利用這一點來引誘始祖,於是亞當和夏娃都吃了善惡果,惹了神的怒氣。神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你必終身勞苦……,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三17~19)。從此,不管人在世上的行為如何、長壽與否,至終都必走上「死」這條道路。「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這場爭戰,無人能免。」(傳八8)。古今中外有多少君王想盡一切辦法要延長自己的生命,然而他們都不甘願地離開了這個世界,因為死是每個人都不能避免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真神道成肉身,就是要救我們脫離這必死的苦楚。耶穌對門徒說:「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我又離開世界,往父那裏去。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28、33)。保羅也作見證說:「但主是信實的,要堅固你們,保護你們脫離那惡者。」(帖後三3)。從此,人只要相信耶穌,就能進入恩典當中,享受平安喜樂的生活。
三.為我們留下榜樣
當然,基督在世界上也以祂無可指摘的舉止行為為我們做了示範,讓我們可以效法。彼得說:「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這也是真神道成肉身的目的。
耶穌的神性和人性如何並存?
「耶穌到底是不是人?」這個問題一直備受爭議。很多人從耶穌自稱為「神子」而推測:耶穌在世界上不過是演了一段戲,祂受苦、被釘十字架等等,只是做做樣子,其實根本不會感受到痛苦。持這樣論點的人並不是不相信耶穌是神,而是他們認為神是全能的,所以不會真正受苦,也不曾死去。也有的人認為耶穌只是個平凡人,他們不能接受馬利亞從聖靈懷孕這件神蹟,至於耶穌在傳道時所行的種種神蹟奇事,古往今來也曾有人行過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所以不足為奇。至於耶穌受難,是受當時政治環境影響,耶穌難敵猶太當權者的排擠,因此被羅織入罪。
一.耶穌確實具有人性
耶穌降生在木匠的家庭,祂和一般人一樣有長大的過程,也需要吃飯、睡覺,也會疲累,會受物質引誘,有著人的軟弱,可見祂的道成肉身並不只是形式,而是實質上一樣的。「因我們的大祭司(耶穌)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來四15)。這句話說得很清楚,耶穌在世界上所遭受的一切,乃是以和我們一樣的肉體去承受,並沒有偷工減料。耶穌在被捉拿的時候,身旁的門徒很不服氣,企圖加以阻撓,但耶穌說:「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太廿六53~54)。從這句話讓我們瞭解,耶穌如果逃避受難的苦楚,那麼救恩就無法成全。耶穌在被捕前到客西馬尼園禱告,因為祂知道祂即將面對的苦難,便憂愁起來,極其難過。祂向神禱告:「父啊!?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的意思。」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廿二42、44)。如果耶穌不會感受到痛苦,祂何必祈求將這件事撤去?如果只是要演一場戲,何必憂愁?何必難過?彼得也作見證說:「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彼前四1)
二.耶穌為了拯救世人而勝過罪惡
耶穌為人類受難最重要的條件即在於祂是無罪之身,「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來九13~14)。正因為耶穌是無罪的,祂才可以擔當世人的罪孽。
三.耶穌是人還是神?
「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提前三16)。屬靈的奧祕,光靠人的智慧無法全盤理解。「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裏。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三11)。人的智慧有限,而神的智慧無限,人如果強以自己的意思解釋屬靈的事,只會有損無益。古今中外有多少能人智者想以己意解釋這些屬靈的現象,得不到答案反而誤解了神的本質,使真理被學術的影子給蒙蔽了。「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9~15)。使徒在當時被視為無學的小民(徒四13),但是當他們被聖靈充滿之後,他們對救恩的認識反而比有學問的文士、法利賽人更清楚。原因無他,只是靠聖靈幫助而已。所以我們只要能清心,接納神的聖靈住進我們的心裏,必定能釐清為什麼耶穌同時具有神性和人性的奧祕。
神在哪裏?
所以經上說:「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嗎?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弗四8~10)。神是全能全知的,祂能超越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充滿整個宇宙當中。人的身體受到限制,只能出現在單一個時空裏,所以人就很難理解當耶穌降生到世界的時候,「神在哪裏?」耶穌不只一次表明自己是神子的身分,但是人總是無法想像。當耶穌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時,聖經這麼描寫: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裏上來。天忽然為祂開了,祂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同一個時空裏,有天父、有耶穌、有聖靈,難怪人會搞不清楚,而有父、子、聖靈三位一體這樣的誤解出現。耶穌說過:「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這樣的論點如果不是靠聖靈的幫助,人無法理解。當耶穌降生時,「神到底在哪裏?」這個問題,最好的答案就是約翰在《約翰福音》所寫的:「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其實,耶穌究竟是誰?使徒也曾經渾渾噩噩、迷迷糊糊,所以耶穌才應許賜下聖靈,「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2~13)。約翰在領受聖靈後,明白了這個奧祕,所以他說耶穌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
結語
真神道成肉身,是極大的奧祕。耶穌的降生,正是這奧祕的具體實踐。神為了完成救恩的計畫,採用這樣的方式拯救人類,正是要教導我們在神面前必須謙卑敬虔,因為人所不明白、不理解的,卻是神要人相信的。如果我們高抬己意,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那也就沒有機會嚐到救恩的滋味了。只要謙卑來到主的面前,以單純的信心接受,就能進入祂豐盛的恩典之中,那是永遠的福分,是好得無比的。願我們都能從神領受這樣的福氣。(摘自《青年團契1997年12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藉著耶穌降生到世上,
讓神的愛完完全全、充充滿滿地臨到每一個相信祂的人。
神與我們同在,那是無比的平安喜樂,
也是至大的福氣……
■西華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祂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賽七14)
列王時期的信仰
列王時期,當以色列人對真神的信仰起伏不定時,神即不斷選召先知向以色列人傳達訊息,表明神對以色列民所要求的是他們敬虔的心。只要以色列民能敬拜耶和華真神,不隨從外邦人崇拜偶像,神不但會保守他們的平安,並且會賞賜豐盛的恩典與福氣。但是很可惜的,以色列民往往聽不進先知的勸告,在君王的帶領之下,舉國上下的信仰搖擺不定。當君王設立邱壇祭拜偶像時,以色列民也就跟著行耶和華真神所不喜悅的事;當敬畏真神的君王繼任時,總是必須花費一番心力重建人民的信仰,將百姓帶回耶和華真神的面前。以色列民的信仰從墮落到復興再墮落而後又復興,這樣的過程不斷地循環重複,直到最後神允許外族入侵,北朝的以色列國和南朝的猶大國相繼滅亡,選民被擄掠到異域。
亡國時期的信仰
亡國之後,以色列民曾因為省長尼希米和文士以斯拉的努力,回到耶路撒冷重建聖殿並復興信仰,嚴禁與外邦人通婚,以保持信仰的純淨。然而當時的以色列民終究是被外邦統治管轄,宗教信仰雖能維持,但是在政經、文化等層面不免遭受影響與感染。
從以色列亡國之後,百姓散居各地,此時神的啟示或默示沉寂下來,直到施洗約翰宣告彌賽亞即將到來的訊息為止,這一段長達約400年的時期,一般稱之為「沉默時代」。在政治制度方面,由於祭司長被波斯帝國委任為地方的統治者,形成祭司參政的制度,成為日後許多禍患的根源。祭司長不再只是宗教信仰上的領袖,而且實際握有政治大權,結果祭司長的職位成為祭司們爭奪的目標,釀成許多紛爭,也使得信仰不再是祭司們最關注的事,間接影響到百姓對神的敬拜。
在文化方面,由於以色列民長久居住在異邦,生活起居都深深被不同文化背景的外邦人影響,再加上當時是大帝國時代(參:但二26~45),征服以色列的波斯帝國被亞歷山大率領的希臘所滅,波斯和希臘的文化都十分發達,成為吸引人學習效法的目標,所以以色列民很快就接納外來文化。許多以色列人都另取一個希臘名字,接受希臘的哲學思想,甚至嘗試將希臘的學術和祖先傳下來的信仰結合;但是也有另一種以色列人強烈抗拒希臘文化,將精力專注於律法書的研究,後成為拘泥於傳統和律法書字句的法利賽人。
神與亞伯拉罕的約定
談到這裏,讓我們再回想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創十七6~8)。聖經也描寫:當初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這樣,亞伯拉罕既恆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來六13~15)
亞伯拉罕是以色列人的先祖,也是以色列人心目中的信仰之父,以色列人雖然遭受異族入侵,過著漂流異鄉的日子,但是他們深信耶和華真神必定會信守祂對亞伯拉罕的允諾,差遣彌賽亞來拯救他們脫離苦難,不可能讓他們永遠在世界上漂流,沒有屬於自己的家。有關彌賽亞的預言,很多先知都曾經提到,讓以色列人在亡國的歲月裏得到信仰的盼望。
在先知以賽亞的預言中特別提到「人要稱祂(彌賽亞)的名為以馬內利」,為什麼呢?原來,以馬內利的意思就是「神與我們同在」。以色列人遭遇亡國時期,而且神的默示又沉默了400年,使得他們十分渴望彌賽亞來到。一方面讓他們重新回到神的懷抱中,另一方面他們也希望彌賽亞的到來可以幫助他們復國,不用再受到異族的欺負。其中,他們最期盼的是彌賽亞帶領他們建立新的以色列國。
彌賽亞的出現
耶穌就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道成肉身離開天上榮耀的寶座來到世上,祂就是舊約時代眾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但是以色列人無法接受他們長久仰望的彌賽亞竟然降生在如此卑微的家庭,而且從耶穌傳道的內容中,也看不出耶穌有復興以色列國的打算,耶穌所傳講的都是有關天國的訊息,終日所相處的不是無學的小民就是眾人所厭棄的罪人。所以,當時有權勢的祭司、文士、法利賽人等,認定耶穌不是彌賽亞,只是一個妖言惑眾的拿撒勒木匠。然而當他們發現信從跟隨耶穌的人愈來愈多的時候,就千方百計要除掉耶穌,並且付諸實際的行動。最後,耶穌在眾人的齊心努力下,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神在舊約時代藉由摩西、約書亞等人的手,率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並且攻取那地,建立以色列民安居的家園,也實現了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為什麼神在舊約時代允許以色列人建立自己的國度,並且幫助他們抵禦外族的入侵,但是到了新約時代神親自道成肉身來到世上,並且當時以色列民係受外邦人統治管轄,神卻不直接帶領以色列民重建自己的國度,而只是宣揚天國的福音呢?關於這點,必須由「以馬內利」這四個字來探討。
以馬內利
以馬內利翻譯出來的意思就是「神與我們同在」,但是神要如何與我們同在呢?以色列人以為神的同在是為了幫助他們在世界上建立一個可以安居樂業的國度,殊不知自從始祖亞當、夏娃犯罪之後,罪就進入了世界(羅五12),罪使人與神的愛隔絕,人在世界上不能得到真正的平安,也因為罪的緣故,死亡臨到每一個人。在神的眼中,世界充滿了罪惡,因此在挪亞時代神用洪水毀滅世界,只有挪亞一家八口存活下來,雖然神與挪亞以彩虹為記立約:不再以洪水毀壞世界,但是世界仍因罪惡滿盈而終將被神毀去。因此耶穌曾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6)。世界因為充滿罪惡使神厭棄,所以神為敬畏祂的人所預備的地方不在這世界,耶穌也說:「他們(門徒)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十七16)。神是全能、公義又慈愛的,祂所預備的是比世界更美好的地方。耶穌說:「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哪裏,叫你們也在那裏。」(約十四1~3)
然而當時的以色列人始終不懂耶穌的用意,因為這是極大的奧祕。耶穌來到世界,是要拯救人的靈魂,讓信祂的人離開罪惡,進入神豐盛的恩典之中。所以保羅說:「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弗二14~17)
所以,耶穌來到世上之後,所謂的「神與我們同在」,乃是祂住進我們的心裏。約翰說:「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約壹四13~16)
舊約時代,神帶領選民在應許之地──迦南建立國度,藉著會幕、約櫃、聖殿等看得見的形體與選民同在,也藉著一次又一次的教訓和摩西所頒布的律法,讓選民知道該如何仰望倚靠神。但是神與人之間仍有間隔,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
新約時代,神親自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來到世界上,在祂完成救恩之後,被接升天,但祂仍然要與信祂的人同在。當時,門徒問耶穌說:「主啊,?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耶穌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6~8)。可見耶穌所要建立的國度是屬於天上的,不在這物質的世界上,因為這天地終將廢去。(參:太五18;來一11;彼後三7)。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十四15~17)。耶穌雖然要回到天上為我們預備住處,但是祂仍不忘在地上的這些祂所喜悅的人,所以應許賜下聖靈,繼續與我們同在。
當耶穌降生時,有天使歌頌道:「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祂所喜悅的人!」(路二14)。耶穌也對門徒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十四27)。可見當神與我們同在時,我們就能得到真正的平安,是世界上任何事物都無法取代的。
結語
神藉著以賽亞先知說:「我離棄你不過片時,卻要施大恩將你收回。我的怒氣漲溢,頃刻之間向你掩面,卻要以永遠的慈愛憐恤你。」(賽五十四7~8)。不管什麼時代,神都與信祂的人同在,這就是最大的慈愛與恩典。經上說:「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壹五4,四16~17)。是的,祂的名叫「以馬內利」!藉著耶穌降生到世界上,讓神的愛完完全全、充充滿滿地臨到每一個相信祂的人。神與我們同在,那是無比的平安喜樂,也是至大的福氣。(摘自《青年團契1997年12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從耶穌肉身的父母,
使我們知道盡人子與神子的本分,與作個稱職的基督徒父母,
都要以「遵行神旨意」為原則,才能營造一個基督化家庭……
■言成
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3~4)
耶穌兼具雙重身分。祂是人,也是神。若按屬靈言,祂曾被釘十字架,三日後從死裏復活、升天,又把所應許的聖靈澆灌下來,使我們確實知道,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徒二32、36),也就是神的兒子。「神的兒子」這名稱是將耶穌和神當作平等,換言之,耶穌就是神,所以猶太人屢次要殺祂(約五18,八57~59,十30~32)。
若按肉體說,耶穌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為女子所生(加四4),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4),是「拿撒勒人耶穌」(徒二22),又稱作「人子」,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二5)
一.耶穌肉身的父母是誰?
大凡人類都有「生身的父」和一位共有的「萬靈的父」(來十二9~10),人子耶穌亦然。聖經上說:「雅各生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太一16)。因此得知,耶穌肉身的父母是約瑟和馬利亞。只是耶穌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一13)。換言之,耶穌是童女馬利亞從聖靈懷了孕所生的(太一18)。因此,約瑟只是耶穌的養父,馬利亞是耶穌的母親。
二.神為何揀選約瑟和馬利亞為耶穌的父母?
夫妻是神的配合,人不可分開(可十9),而「父母」也是神的安排,我們要孝敬。耶穌降生,要成為全人類的救主。而所作為耶穌肉身的父母是何等的尊榮有福,必須格外蒙神恩惠方能如願(路一28、30)。神揀選約瑟和馬利亞成為耶穌肉身的父母有其主、客觀因素:
1.主觀因素
必須是「大衛的子孫」。約瑟本是大衛一族一家的人。(路二4)
《馬太福音》記述基督生平事蹟之前,先載其家譜。猶太人非常重視自己的家譜。保羅也確知自己是屬便雅憫支派的希伯來人(腓三5)。「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太一1)。《馬太福音》開宗明義就點出耶穌的出身,祂肉身的先祖確是亞伯拉罕和大衛,正合乎聖經,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廿二18)。神也曾應許大衛,要堅立他的國直到永遠,要興起一位後裔接續他的位。耶穌的降生,正應驗神的應許是可靠的,所以保羅說:「你要記念耶穌基督乃是大衛的後裔,祂從死裏復活,正合乎我所傳的福音。」(提後二8)
2.客觀的因素
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神揀選耶穌肉身的父母,也是看他們的內心,若憑外貌,約瑟與馬利亞這對夫妻(當時已訂婚)是平凡、卑微、貧窮的人,他們必定有內在美得神喜悅。
a.約瑟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你的妻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要將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的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就給祂取名叫耶穌。(太一18~25)
大衛的子孫約瑟是個義人。他不但待人有恩,不願羞辱作錯事的人,使對方難堪(太一19),他完完全全地順服神的指示,信從先知的話,把他的妻子娶過來,而且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這足以表現約瑟是個敬畏神,也尊重人(馬利亞)的義人。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凡事遵行神旨意(徒十三22);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專心順從耶和華」(王上十一4、6),這正是大衛的子孫約瑟的寫照,約瑟也是個「合神心意的人」。
b.馬利亞
天使進去對她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妳安,主和妳同在了!」馬利亞因這話就驚慌,又反覆思想這樣問安是什麼意思。天使對她說:「馬利亞,不要怕,妳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妳要懷孕生子,可以給祂起名叫耶穌。祂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祂要作雅各的王,直到永遠;祂的國也沒有窮盡。」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在妳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妳,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況且妳的親戚以利沙伯,在年老的時候也懷了男胎,就是那素來稱為不生育的,現在有孕六個月了。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馬利亞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祢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一28~38)
從天使與馬利亞的這段對話中,至少可發現她有以下的優點:
1. 知足敬虔
當天使進去向馬利亞問安,稱呼她是「蒙大恩的女子」,使馬利亞受寵若驚,在她平靜的心湖突然輕盪起一波波的漣漪。這證明馬利亞平時是過著簡樸、清心寡慾的生活。
2.反覆思想
她對天使的話、牧羊人的話(路一29,二17~19),總是反覆思想其中的意義。但以理也常禁食禱告,思想明白異象的奧祕,被稱作「大蒙眷愛」(但九23,十11),可媲美「蒙大恩的女子」馬利亞。
3.誠實無偽
天使向馬利亞說:「妳要懷孕生子。」而她對天使說:「我沒出嫁,怎麼有這事呢?」這句話的含意:一是馬利亞坦白地說出不理解未出嫁的女子會懷孕的事。二是馬利亞雖然不知道,卻未加以否定不信。三是馬利亞有渴望明白箇中奧祕的意願。保羅說:「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加六3)。馬利亞的誠實無偽,有如拿但業,主耶穌稱讚他是個真以色列人,他心裏是沒有詭詐的(約一47)。
4.尊主為大
馬利亞明白她要擔任童女生救主的使命,就謙卑順服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祢的話成就在我身上。」馬利亞凡事尊榮主,全不計較個人毀譽得失,也是蒙大恩的原因之一,聖經上說:「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
三.耶穌如何對待祂肉身的父母?
耶穌在拿撒勒地方長大,童年時期就知道順從父母(路二51)。耶穌在家排行老大,弟妹至少有六人,祂繼承養父的工作,以木匠為業,擔負家計(可六3),盡人子的本分,直到耶穌約30歲時,才開始出來傳道(可一38),因為祂知道祂降世為人最主要的使命是傳揚神的道(路三23),在祂12歲時即知道「當以我父的事為念」(路二49),善盡神子的職責。耶穌同時扮演「人子」與「神子」兩種角色。若要明白耶穌是如何對待祂肉身的父母,就要探討耶穌面對這兩種角色衝突時的因應之道。聖經上說:耶穌還對眾人說話的時候,不料祂母親和祂弟兄站在外邊,要與祂說話。有人告訴祂說:「看哪,祢母親和弟兄站在外邊,要與祢說話。」祂卻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太十二46~50)
1耶穌的母親和弟兄找祂
耶穌進了一間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祂連飯也顧不得吃。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祂,因為他們說祂癲狂了(可三20~21)。耶穌的親屬就是祂的母親和弟兄,因為聽見耶穌為傳福音,以為祂太狂熱,就從拿撒勒來找祂,要祂停止所進行的傳道工作,和他們回家。這裏凸顯出耶穌「人子」與「神子」角色的衝突。可是,這次耶穌並未順從他們。
2誰是耶穌的母親和弟兄?
耶穌趁機教導周圍坐著的眾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耶穌有屬肉和屬靈兩種母親和弟兄,明顯地,耶穌比較重視後者。要在主裏聽從父母。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可見屬靈、肉身關係(父子、夫妻……)的互相對待,都要建立在「遵行神的旨意」的基礎上,能與主有親密和諧的關係。
3.愛主要勝過親情
主說:「人要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每一個人都當盡心、盡性、盡意,去愛天上的父神,其次要愛人如己。可是若二者無法兼顧時,耶穌要我們「恨」(聖經小字注)自己的親人。耶穌要我們恨,絕不是肉體的仇恨,也不是恩怨中的不饒恕,而是面對親情壓力與神旨意產生衝突時,應有的心態與抉擇。
四.可以崇拜「聖母馬利亞」嗎?
天主教高舉馬利亞,將她神化,說她是永遠童貞。其實馬利亞跟普通人一樣,是一個女子,一位母親。她除了經由靈懷孕生了耶穌基督,至少生養六個兒女。
不可崇拜馬利亞的理由:
1.她是人,非神:人類崇拜的對象只有一位創造萬物的神,聖經上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耶穌就是真神,祂說:「我與父原為一。」
2.博士只拜耶穌:他們進了房子,看見小孩子和祂母親馬利亞,就俯伏拜那小孩,揭開寶盒,拿黃金、乳香、沒藥為禮物獻給祂(太二11)。
3.馬利亞與我們一樣,都需要救恩(路一46~47),她和門徒一同向主禱告(徒一14)。
4.比馬利亞更有福的人:當耶穌在傳道時,眾人中間有一個女人大聲說:「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耶穌說:「是,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十一27~28)。馬利亞成為耶穌肉身的母親,誠然有福,那是歷世歷代千萬婦女夢寐以求的,耶穌肯定這事實。可是耶穌認為:「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比神賦與馬利亞是耶穌肉身母親的角色更有福。若耶穌肉身的母親馬利亞不遵守真道,那麼「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都比她尊貴,更蒙神賜福,所以不能也不必過分高舉馬利亞。
結語
信徒的信仰生活,常常由於親情與神旨意的衝突而受到困擾與虧損,以至不能榮神益人,這是在「靈肉之道」上的尺度拿捏不當。從耶穌肉身的父母,使我們知道盡人子與神子的本分,與作個稱職的基督徒父母,都要以「遵行神旨意」為原則,才能營造一個基督化家庭。(摘自《青年團契1997年12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