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6期

人對神的本分

(摘自羅西拉長老《力行恩道》一書,棕樹出版社發行)

這個世界由宇宙獨一真神所創造,祂為人類預備妥當一切可養生的,並且獨獨使人類享有成為神兒子的尊榮。神既是這樣地愛世人,世人也就更應盡本分來回應祂的愛,彌迦先知曾對人們表示:行公義、好憐憫、與神同行,是神所看為善的,因此「與神同行」、「與神來往」、「遵守神命令」上,在在說明了人的本分,而我們原是神為了祂的榮耀而做的,因此「述說神的美德」、「將榮耀歸給神」,便是一位跟隨主的基督徒,所當盡的本分。 (允寧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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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間有密切關係,因為人是神所生(徒十七28),有父子關係(路三38)。所以,我們當敬畏神,守祂的訓誡,盡人類的本分(傳十二13)。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又厚賜百物給我們養生,使我們能安然活在祂的愛裡,我們的生活、動作、和存留,都在乎祂(徒十七24-26),若人們不盡本分,便是悖逆之子,牛驢都不如(賽一2-4)。

一、要與神同工

神創造了人類始袓亞當,把他安置在伊甸園中,使他修理看守(創二15)。始袓在園中安享逸樂,沒有憂慮愁煩,但他的本分是在園中修理看守,與神同工。

我們在教會,就是永生真神的家(弗二19),當與神同工,為神盡忠(來三1-6),有如摩西和基督為神在全家盡忠一樣。

保羅亦明顯地指出:我們是與神同工,信徒便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林前三9)。我們是神的園丁,或栽種、或灌溉,有神使果樹生長,我們則會按著所做的工得賞賜(林前三6-8)。

二、要與神來往

我們既與神同工,當然與神來往。始袓在伊甸園中因吃了禁果,不敢和神見面,可見在未違命前,是經常和神來往見面的(創三8-9)。

先知彌迦對人們說:「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由此可知,與神同行、與神來往是我們的本分。

與神同行,必須與神同心(摩三3)。昔日,以諾與神同行三百年,便是三百年漫長歲月中與神同心的效果,由此反映以諾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心的義人。

論到與神交往,約翰說:「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5-7)。我們是在光明中與神交往,不像亞當夏娃躲藏在黑暗裡,不敢見神面。

親近神、與神交往,雅各說:「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雅四8)。因為手潔心清的人,才能登神的聖山,站在祂的聖所,親近祂、與祂交往(詩二十四3-4)。

三、要遵守神的命令

在伊甸園中,神吩咐始袓亞當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這是神的命令,可惜始袓不遵命令,不守本分,後來因吃了這果子而被逐出樂園(創三23-24)。這樣,罪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於是死就臨到眾人(羅五12)。

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十四15),又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稚獨送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聽從神的言語,送行神的命令,這人必然得福(耶七23)。

以撒在基拉耳時,因飢荒要遷居埃及,神向他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你的地。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創二十六1-5)。由於亞伯拉罕的遵命,使以撒蒙恩,後來以撒也遵命不下埃及,而住在神所指定的基拉耳,不但度過荒年,且蒙神賜福收成百倍,成了富戶(創二十六12-13)。所以,遵守神命令的不但盡了自己本分,且蒙神眷顧。

四、要述說神的美德

神藉先知以賽亞說:「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賽四十三21)。彼得也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由此可知,述說神的美德是我們的本分,因為我們原是神為此而造我們、選召我們、和恩寵我們的。

神的美德不可勝數,祂是天地萬有的主宰,祂是至善至聖的全能者,從亙古直到永遠,祂的旨意不會改變,祂的公義始終如一,祂的應許堅定確實,祂的慈愛永遠長存(詩一三六1-26)。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使人無可推諉(羅一20)。世人不知真神的偉大、仁慈和公義,不知敬拜造物的主,卻去拜受造之物(羅一25);我們當向世人述說神的美德,盡我們的本分,蒙恩召的人當向親友和眾人述說神在我們身上所做是何等大的事(可五19-20)。

五、將榮耀歸給神

神說:「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作成、所造作的。」(賽四十三7)。我們既是神為自己的榮耀而創造,所以,使神得著榮耀正是我們當盡的本分,不論做什麼,我們都要為了神的榮耀而做(林前十31)。

主要我們作世上的光,像燈放在燈臺上,照亮一家的人,並要有良好的言行,使神得著榮耀(太五14-16)。我們的身體是主以重價買來,當以這身體使神得榮耀,盡我們的本分(林前六20)。這身體已不再屬於我們,而是主用祂的血買來歸於神(啟五9-10)。保羅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7-8)。無論是生是死,總要叫基督在我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使神得榮耀。

人與神的關係極為密切,真神是眾人之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6)。我們的指望在乎祂,祂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四10)。所以,我們當與神同工、與神同行、尊祂命令、述祂美德、使祂得榮,以盡我們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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