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的改變(上)
(摘自蔡貞《攜手同行》,1985年07月,棕樹出版社發行)|發佈日期:
以前他/她不是這樣子啊?隨著年歲增加,人的外形與心智都不斷的在變;婚後心智與行為會轉為成熟、穩重,這原是極自然的現象。但有些人在婚後卻讓自己的伴侶感到意外,甚至失望。美滿婚姻的關鍵,往往僅在於自己是否肯用心改變自己的某種觀念或惡習的小事上,這雖是小事,卻能給自己帶來美滿的婚姻生活,何樂而不為呢? ( 摘要)
「婚前的他,不是這樣子啊,婚後怎麼變了呢?」一位失望的妻子如此抱怨。
原來,婚前的所做所為都是裝出來的?她簡直像名演員嘛!一位惱怒的丈夫如此發牢騷。
結婚後,是否每個人都會改變?是的,或多或少。在人生旅程中,隨著年歲的增加,每們人的外形與心智都不斷的在變;婚後心智與行為會轉為成熟、穩重,這原是極平常也極自然的現象。但有些人在婚後卻讓自己的伴侶感到意外,甚至失望。
譬如男孩子對於穿衣、吃相一般說來都比較粗枝大葉,而女孩子卻很在乎她的另一半在別人面前「體不體面」;另外,在金錢運用上,男孩子大體在婚前都花在吃喝交朋友上,女孩子則多半喜歡買衣服。這樣,金錢應如何分配,也就成為一門學問了。
有位陳姓少婦在婚後三個月,向台北馬偕醫院「生命線」請教說:乃夫每餐吃飯時,會發出咀嚼的聲音,令她聽了頗惑不舒適,同時亦是一種不雅觀的劣習;雖曾希望他改過來,其夫卻理直氣壯的表示,這一習慣已養成二十餘年,如今突然要他吃飯不發出聲音,如何吃得下去?陳姓少婦當時認為,其夫已經不像婚前那樣體貼、那麽愛她,甚至可能已經變了心,否則對她提出的要求,為何不予接受?
另有一位曾姓少婦亦提出一個問題:其夫於天涼時,有一個星期僅洗一次澡的不良習慣;而她自己一年到頭,不論天熱天冷,都要每日洗澡。因而每天晚上就寢後,她總覺得乃夫身上發出陣陣難聞的汗臭味,以致令她難以安眠,苦不堪言。儘管她屢次為此提出嚴重抗議,乃夫卻以天涼根本不流汗為由,僅勉強一個星期中多洗一次澡。曾姓少婦對乃夫的一劣習,認為已使新婚生活中的許多情趣蕩然無存,因而苦惱不已。
王弟兄當初與王太太相親的時候,被她時髦的衣著迷住了。他覺得她與那些「土味十足」的姊妹們簡直無法相比,因而欣然答應這門婚事。他認為從她整齊雅觀的外表判斷,這位女孩一定是勤勞愛清潔的人。訂婚後,每次見面時,她那千變萬化的服裝,曾經給王弟兄的眼目帶來莫大的享受,她的舉動也給王弟兄留下活潑、勤快的印象;但是婚後,王太太那千變萬化的服裝卻給王弟兄帶來無盡的煩惱。原來王太太的整齊清潔與雅觀,只限於施展在她個人的身上;她把太多寶貴的時間花在洗澡與打扮上面,屋子裡外再髒再亂,她也無動於衷;同時,勤上美容院與女裝店的一大筆開銷,也使先生難以應付。為此發生幾次激烈的爭執,以後,王弟兄居然遷怒於介紹人。
愛是凡事包容凡事忍耐(哥林多前書十三章7節)。
在基督徒的家庭,如果發生上述的案例時,太太應該包容先生每餐吃飯時的咀嚼聲,而勉強自己忍耐到底嗎?太太應該包容先生不洗澡的惡習,終生忍耐難聞的臭味嗎?先生應該包容太太在修飾方面所浪費的時間與金錢,忍耐著一輩子都由自己動手來整理屋子嗎?
為了不傷和氣,而忍耐伴侶的劣習,包容伴侶一直把劣習保存下去,這種「包容」與「忍耐」能算是「愛」嗎?我們應該在不傷及伴侶自尊心的原則下暫時包容,而以最大耐心幫助他漸漸革除不良習慣,這才是真正的愛。
夫妻的愛是雙方面的,如果自己的某種不合理的習慣或作為,帶給另一半極大的煩惱時,應有勇於接受對方建議、努力改過的胸襟;因為人的各種習慣都是慢慢培養而成的,一種惡習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必能革除。假如因一種惡習的存在而破壞了夫妻之間的感情,那麼為了逞一時意氣,硬將它保存下去,有何價值呢?
讓兒女養成不良的習慣是父母的過失──兒子吃飯時發出咀嚼聲時,父母沒有及時糾正,而讓他變成習慣;兒子一星期才洗一次澡,父母沒有責備(也許父母的習慣也是如此);女兒過份注重外在美,而不關心內在美的培養,是母親的疏忽。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馬太福音十九章5節)。
「人要離開父母」,並不是說婚後不必再孝順父母,可以與父母脫離關係;而是指人要邁進人生的另一個階段,與配偶成為一體,過獨立自主的生活,不再事事仰賴父母指點、照顧,反而要負起照顧年老父母的責任。一對年輕夫妻,婚前各在不同的家庭背景與生活方式中成長,以致婚後彼此的生活習慣與情趣,甚至對事情的處理方式等等,均有很大的差異。在婚前,事事聽從父母的意見;但父母也是人,而且往往因對子女的「溺愛」,而將子女塑造成缺點甚多的一個人。是故,婚後來自另一個家庭的伴侶,若發現自己的某一個缺點,而要求改變時,自己是否應當需心接受?
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正直;惟智慧人肯聽人的勸教。(箴言十二章15節)。
欲改變伴侶的一種惡習時,所表現的態度與所採取的方法,往往成為這件事情成功與否的關鍵。
回答柔和,使怒氣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箴言十五章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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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改變丈夫吃飯時的咀嚼聲時:
△太太以滿臉的驚訝與厭惡的表情說:「你是受過教育的萬物之靈,怎麼吃東西居然發出與最髒的動物──豬相同的咀嚼聲音,不覺得可恥嗎?你再不改掉這劣習,我就不和你同桌吃飯了!」
○等到沒有第三者在場時,微笑著說:「人常在不知不覺中養成各種怪習慣。有些壞習慣會帶給人厭惡感,別人很希望你改掉,但礙於情面,不易啓口。我倆是夫妻,沒什麼好介意的;若覺得另一半有什麼不良習慣時應該互相提醒,努力革除。婚後,你有沒有發現我有什麽讓人感覺厭惡的劣習,請你告訴我,我會感激你的(先讓丈夫發表,聽後要樂意接受)。你也有一種令人覺得不舒服的習慣,那就是……
要求丈夫天天洗澡時:
△「在我們娘家,連狗都天天洗澡;真做夢也沒想到,世界上居然有一星期才洗一次澡的人!從你身上所發出來的惡臭讓我感到噁心,睡不著,夜夜做惡夢。拜託你天天洗澡好不好?」
○替丈夫預備好洗澡水與更換的衣服,然後製造愉快的氣氛,例如:「水和衣服都準備好了,等你洗好的時候,你最喜歡吃的紅燒肉也可以上桌了!」或是「快去洗吧!洗後包你寒氣全消,身心皆溫暖。」如此替他服務到他養成每天洗澡的習慣為止。通常不肯洗澡的人,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只不過是因為「懶」罷了;每日洗澡的習慣一旦養成,他一天不洗澡就會覺得渾身不舒服。耐心的等候這一天的來臨!
欲改變太太的只愛打扮不愛勞動的個性時:
△請太太看一節聖經:
婦女美貌而無見識,如同金環帶在豬鼻上(箴言十一章22節)。
「這一節經文完全是為你而寫的。你看我們的屋子髒亂得像不像豬舍?你活像鼻子上帶著一個金環的一隻最美麗的豬!」
○請太太看幾節聖經: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提摩太前書二章9-10節)。
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願他享受操作所得的,願他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箴言三十一章30、31節)。
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十六章7節)。
「基督徒的內心與外貌,應該同樣重視。把一天裡有限的時間,過分浪費在外貌的修飾上面,則充實靈性的成長與關愛同靈的心思和時間,相對的減少了。基督徒的穿著,是否只要合乎整潔淡雅的原則即可?一朵美麗的花,須要精美的花瓶來襯托;一幅美麗的圖畫,須要色彩調和的牆壁來襯托,才會顯出它的藝術價值來。像你這麼美麗的女主人,應該住在佈置高雅、整齊清潔的屋子裡,才越發顯出你的高貴氣質與美麗。看你打扮的本領,就可以知道你對於「美」的感受有高人一等的才華。來,我們來把屋子打掃乾淨,然後屋子的陳設與佈置要看你的囉!幽雅的屋子襯托出華貴的太太……哦,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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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弟兄姊妹:您認為前者與後者,那一種收效較大?
婚姻問題專家指出:依照統計,一對新婚燕爾的夫婦,都會過著一段短暫而甜蜜的新婚生活。在此期間,整個生活充滿了愛,以致很難發覺對方有何「不足」之處;即使發覺了,亦很容易被愛的情網所遮蓋,根本感覺不出任何「不適」之處。及至挨過這段短暫的「甜蜜時期」,夫妻均回到現實生活中,因而立即發覺對方與自己在生活上有了某些「差距」,彼此「格格不入」,感到驚異不已。
因此,一對新婚夫妻經過「甜蜜時期」後,必須共同面對現實,就彼此二、三十年來各在不同家庭背景中分別養成的各種不同的生活方式、習慣、情趣、觀念等的差距,竭力而又坦誠的互相加以了解與協調,進而設法培養彼此適應的能力。這便是所謂的「生活藝術」。
不過我們要注意一點,夫妻之間切不可企盼把對方重新塑造成自己所喜愛的行為模式。因為人各有各的個性與特色,同胞姊妹或兄弟因遺傳因素與成長背景相同,個性與價值觀念都比收接近;但夫妻之間,硬要把對方的一切改變過來是太牽強,也是不合理的事。我們只能在不良習慣、不良嗜好及嚴重偏差之觀念等方面希冀對方改變,至於其他不傷大雅的生活細節,不但不該要求對方改變,反要彼此遷就,勉勵自己接納對方。
美滿婚姻的關鍵,往往僅在於自己是否肯用心改變自己的某種觀念或惡習的小事上,這雖是小事,卻能給自己帶來美滿的婚姻生活,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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