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緩急,不分輕重
(摘自蔡貞《攜手同行》,1985年07月,棕樹出版社發行)|發佈日期:
家庭、職業、聖工,這三項工作都是主內的職業婦女的正業,因她所扮演的三種角色都同樣重要。對此的態度與安排,只有緩急之分,沒有輕重之別。若遇衝突無法兩全其美時,唯有取捨之間選擇一項────若結了婚,做妻子、母親是女人的天職,絕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辭呈...。然而為心愛的丈夫與子女築甜蜜可愛的家,是很有意義的事啊! ( 摘要)
風聲、雨聲、吵鬧聲,聲聲入耳
父事、家事、天下事,事事關心
魚與熊掌
職業婦女身兼數職,常站在家庭與職業之間徬徨無所適從;一個結了婚的婦女,該以家庭為重呢?或以職業為主?因為人的時間與精力有限,在崗位上工作了八個小時,下班後拖著疲乏的腳步回到家,多麽希望好好的休息,舒展疲憊的筋骨,享受寧靜的夜晚,養精蓄銳,來迎接忙碌的明天…...。但這種奢望都在一踏進家門時即告消失,因為擺在眼前,正等待著她去處理的另一種任務,頓時把她從幻想中拉回現實,在孩子的哭鬧、嬉笑聲中,神奇的精力沛然而生,於是她重新打起精神,盡起家庭主婦的職責來。
主內的職業婦女,除了這兩種工作外,須加一項工作──聖工。而這三種工作都是她的正業,不能視其中的任何一項為副業,因為她所扮演的三種角色都同樣重要。對於這三種工作的態度與安排,只有緩急之分,沒有輕重之別。我們是否能夠把這三種工作,都處理得很完美呢?能。不過這得看家人是否肯幫忙,若全家人都袖手旁觀,只靠她一個人忙得團團轉,那就很難了。
一個女人結婚後,「家」就是她的事業,子女就是她的產業。她有責任讓家庭的每一個成員都感覺家的溫馨,進而熱愛這個家。但是為了家人的溫飽,有時須打破男主外女主內的原則,走向社會去服務。一個職業婦女,婚後右肩挑著家庭的擔子──為人妻子,懷孕生子而成為母親;左肩再挑起職業的擔子,壓得她透不過氣來。妻子既然分擔了丈夫「主外」的擔子,做丈夫的是否也該分擔妻子「主內」的擔子,才算公平合理呢?也許有些男人做起家事來,顯得笨手笨腳,有時還越幫越忙,但是妻子所需要的,是丈夫的體貼與合作,不一定重視工作的效率。同樣的在外工作了一天,下班回家後,一些做丈夫的一杯熱茶在手,悠閒自在得看報紙,聽音樂,忍心看妻子忙上忙下,還嫌棄因精力透支而脾氣暴躁得妻子「不夠溫柔」,或以應酬為由經常不回家吃晚飯。相形之下,有些丈夫珍惜著屬於夫妻共有的時刻,下班後與妻子有說有笑的,共同準備晚餐,作妻子的心情當然不相同。
美麗的負擔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書五章8節)
主內的職業婦女,若願參與聖工,絕對需要丈夫的認同與合作,如果嫁到信仰不同的家庭,丈夫絕對不會同意妻子勤作教會的聖工,即使丈夫不說話,恐怕也很難得到其餘家人的諒解,因此嫁給不信主的人就與聖工絕緣,是無可避免的事實。
其實家事的處理問題還難不倒職業婦女,最讓她們感到困擾的是子女的教育問題。
神創造人類及動物時,賜給哺乳類的母體,在生產後都有豐富的乳汁來養育後代;嬰兒在母親的懷抱中,吸吮著母奶長大,是每一個嬰兒應享的權利,同時在哺乳的過程中,能培養出親蜜而微妙的母子親情。但職業婦女為了工作上的關係,無法親自哺乳,不得不以神為養育「牛嬰」而賜給母牛的牛奶來代替人奶,如此嬰兒的糧食問題是解決了,可是違反大自然原則的結果,身為人母的卻無法體會親自哺乳的喜悅感,同時失去了與新生兒建立最原始的母子親情的機會。通常都把孩子交給祖母或由保母來撫養,只要細心照顧,身體健康與發育方面尚無問題;但是孩子的心理發展與教養方面,就很難避免問題的產生了。最常看到的現象是,孩子與保母親熱,卻與母親有隔閡,因為是替別人看孩子,保母不敢嚴格的管教,易造成任性、隨心所欲的霸道性格;祖母對孫子大多是溺愛,不忍心管教,以致孩子敵視嚴加管教的母親,易成為在母親面前是一種表現,祖母面前又是另一種表現的兩面人。主內的職業婦女更須重視一件事,那就是信仰的培養問題。若把幼兒交給信仰不同的祖母或保母去撫養,如何能遵行神託付給父母的使命,施以信仰的機會教育?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命記六章5、7節)。
家是我們的
孩子在小學階段時,還是非常需要母親隨時的關愛與指導。因父母都上班,而帶著鑰匙上學的孩子,放學時一想起獨自回到寂靜的屋子,腳步就不由得沉重起來,他羨慕歸心似箭的同學,回到家未進門先喊「媽!」立刻就有迴響。職業婦女下班急忙趕回家,因為有一大堆家事與私事待處理,心煩手腳忙亂,這時等待了一天,好不容易見到母親的孩子,迫不及待地訴說在外所受的委屈或心裡的不滿、困難,及功課上的疑難問題,這時候,母親的往往犯了兩種極端的錯誤:一種是沒好氣的罵孩子囉嗦,讓正需要母親安慰與同情的孩子,不但什麼也沒得到,反而還挨罵受氣,失望之餘,決定以後在外所發生的事再也不告訴母親了;另一種情況是因在外工作,不能常在家陪伴孩子而感到內疚,補償心理作祟,孩子對物質上的要求,有求必應,明知孩子有些想法需要糾正,但是不忍心責備,甚至對無理取鬧的孩子陪笑臉,把孩子塑造成浪費成性,任性不辨是非且投機取巧的人。
職業婦女雖然有種種困難,但是只要全家人肯通力合作,這些難題並不是無法克服的。如果覺得忙不過來,就請先生分擔些家事,請他替孩子洗澡、清掃之類的工作,如果他說「不會」,那是欺人之言!與公婆同住時,兩代對孩子的教養方式要一致;若是小家庭,下班回來準備晚餐時,讓小兒女到廚房來,坐在小凳子上,一面做菜,一面耐心聽他們訴說「心曲」,而隨時加以稱讚、鼓勵、同情、安慰、糾正,同時也把本身在外所見到的趣事(當然只選幼兒感興趣的)告訴他。如此利用時間,母子不但可以達到溝通的目的,也可讓小心靈得到滿足,更可藉此及早發覺孩子的偏差問題。再忙也一定留些時間給孩子,絕不可以電視來代替母愛,也不要讓電視奪去母子溝通的機會。
隨著女性教育程度的提高,許多婦女都認為在家做「純主婦」是教育的浪費。女性在社會上服務,能增廣見識,肯定自我價值、有成就感,覺得生活過得充實而有意義。若家庭與職業安排得均衡,婦女能為社會服務是值得慶幸的事,因為許多婦女的工作能力很強,硬叫她們放棄工作,對國家社會來說是一大損失,更何況有一些工作是非由婦女來擔任不可。但這些是對整體而言,我們每個人的家庭情況與個人的立場不同,一個人一旦擔任了社會的角色,就應負責到底,不能因個人的私事而耽誤了公事。對職業婦女來說,家庭與職業是沒有輕重之別的。若遇到衝突,無法兩全其美時,就唯有在取捨之間選擇一項──既然結了婚,做妻子、母親是女人的天職,絕不能以任何理由來提出辭呈,那麽唯有放棄職業一途了!
推動搖籃的手
在怎樣的情況之下該放棄職業呢?我個人認為:因工作上的關係,把幼兒寄養在遠方的親人家,一年中見不到幾次面時,若無法把孩子帶在身邊,最好暫時辭去工作;丈夫完全不肯幫忙家事,又要妻子外出工作來貼補家庭收入,又要坐享其成,還要挑剔妻子手腳遲鈍,沒有理家的本領時;他既然娶妻就得負起養家的責任,你何不放棄工作,省吃儉用,專心做個稱職的家庭主婦。此外感覺一天到晚內外兼顧,疲於奔命,嚴重影響身體健康時;覺得夫妻都在外工作,無法好好地照顧孩子起居生活及身心健康時;家庭的經濟尚隹,丈夫希望妻子放棄工作,專心照顧孩子時,就不應該堅持自己的主張了。
許多婦女捨不得放棄收入豐富的工作,待在家裡當專管柴米油鹽的家庭「煮」婦,認為那是既無聊且無意義的生活方式,但是別忘了,女人天生就有豐富的感情,她需要被愛,也需要有奉獻愛的對象,為心愛的丈夫與子女築個甜蜜可愛的家,不是很有意義的事嗎?家本來就是女人的事業,子女是神所賜的產業,難道不值得我們費一番心血去經營嗎?在從前「女子無才便是德」的時代,母親推動搖籃的手,尚且能推動全世界,何況今天受過教育,有知識、有見解的母親們的雙手,推動搖籃自然更有力,更細膩,更有原則,也更能培育出優秀、能適應現代社會的下一代。尤其在這個知識爆炸,道德低落的末世,做母親的非常需要有充足的時間,用心指導並為子女禱告,才能保護子女不被世俗所汙染,保存純正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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