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1043期

對「聖靈的洗」的再認識(二)

(摘自郭子嚴撰《郭子嚴長老專輯》:聖靈報第二三三期,1983年9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發佈日期:2023/04/27

主耶穌應許「聖靈」降臨,為證明是神的兒女、得基業的憑據、屬主之人的印記。受靈洗使信徒得著一個來自上頭能力的泉源,能把靈命不斷地更新。受聖靈時,不但自己能體驗得到,別人也可以「看見」和「聽見」,如彼得所說:...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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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父神所應許的「聖靈的洗」

主耶穌將要升天時,吩咐使徒兩件要事,一是出去傳福音給信的人施行水洗,一是等候「受聖靈的洗」(使徒行傳一章4-5節),這聖靈的洗果然在主升天後十日的五旬節就降下了。我們知道,神對世人最大的應許有二:第一就是應許差祂獨生子耶穌降世,作世人的救主(使徒行傳十三章23節);第二就是應許差聖靈降臨,作信徒的保惠師(約翰福音十四章16節)。我們既然接受了救主耶穌,也要接受保惠師聖靈。這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他們還沒有信靠耶穌基督為救主(約翰福音十四章17節)。所以,神差遣聖靈的應許,原則上是賜給信了耶穌的人(加拉太書三章2、14節;以弗所書一章13節)。凡聽見福音之道,而且相信主,神就賜給聖靈,為他們作見證(使徒行傳十五章7-8節)。

施洗約翰見證主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神的羔羊。同時也見證耶穌是用聖靈施洗的,這在四福音中都有記載(馬太福音三章11節;馬可福音一章8節;路加福音三章16節;;約翰福音一章33節)。可知,用聖靈施洗是主耶穌的特權。主耶穌在世時,從父神直接受了聖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馬太福音三章16節)。而我們則從主耶穌接受了「聖靈的洗」,正如經上說:「祂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使徒行傳二章33節)。當主耶穌復活後,曾向門徒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當時門徒還沒有立即受聖靈,不過是一個應許。因為主說「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裏來,我若去,就差祂來。」(約翰福音十六章7節),此所以再叫門徒在城裏等候,到了主升天後十日(五旬節),「聖靈的洗」就賜下來了。彼得證實這是應驗了先知約珥的預言(使徒行傳二章16-21節),同時也應驗施洗約翰的預言。



五、「受聖靈的洗」的定義

「受聖靈的洗」這句話,在聖經上的定義,就是「靈浸」,意即「在聖靈裏受浸」;「水浸」,是人在水裏受浸,這是一件明顯的客觀事實。而聖靈本身是超物質的,是人看不見的,但祂的能力如風的吹拂或如雨的傾注,臨在人身上之時,必能使人有所感覺。所以「靈洗」一詞的含義,在聖經上有各種的代用詞,諸如叫做:「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9節);「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使徒行傳一章8節);「領受所賜的聖靈」(使徒行傳二章38節);「聖靈降在他們身上」(使徒行傳十一章15節;十九章6節);「聖靈的恩賜澆在人身上」(使徒行傳十章45節);「受聖靈」或「受了聖靈」(使徒行傳八章15-17節);「受了所應許的聖靈」(以弗所書一章13節);「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拉太書三章14節);「聖靈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提多書三章6節)。總之,「受聖靈的洗」這句話,就是「受聖靈」。「洗」就是浸,強調一件明顯的客觀事實,如同受水浸一樣的明顯。



六、「聖靈的洗」的特質

「靈浸」的主要意義,既是人在聖靈裏受浸,所以在受靈浸的時候,有特殊的表現,就是在人「身上」有感覺,不但自己能體驗得到,別人也可以看見和聽見。正如彼得所說:「祂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使徒行傳二章33節)。聖靈本身雖不能見,但聖靈的「洗」是可以看見和聽見的,故聖經記載每次被聖靈充滿的「靈洗」,都有特別的現象給人感覺並證實出來,例如:

1.在耶路撒冷,五旬節那天,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他們所坐的屋子……,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用奇異的舌音說起話來(使徒行傳二章2-4節「別國的話」,原文是「舌音」,參呂譯),就是「方言」,這是可以聽見的。

2.在撒瑪利亞的信徒,「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西門看見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使徒行傳八章17-18節),這是可以看見的。

3.在該撒利亞哥尼流的家中,彼得還在說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大(使徒行傳十章44-46節),這是可以看見和聽見的。

4.在以弗所的信徒,「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一共約有十二個人。」(使徒行傳十九章6-7節),這也是可以被人聽見的。

自五旬節那天,這「聖靈的洗」就開始在信徒身上作生動的表現,並不是冷靜沉寂的。當然,聖靈的工作是多方面的,能力是全備的,祂可以隱秘地運行祂的功化、能力,在人受水洗的時候,祂就和水與血聯合,使人得赦罪及重生(約翰福音三章5-8節;約翰一書五章6-8節),叫人靈性復活。但在「聖靈的洗」中的聖靈,乃是以生動而明顯的能力表現,祂降在人的「身上」,使人浸在聖靈裏,可予人以共知共見。約珥書的「澆灌」(約珥書二章28節),原文是「傾注」,不是一點一滴的,乃是「厚厚」的傾注(提多書三章6節)。所以必須使人有特殊的感覺,和有明顯的憑據,這憑據就是「說方言」的恩賜(使徒行傳十章45-46節;十一章16-17節)。這恩賜證實人已受了聖靈,也說明了這聖靈是與使徒們所受的是一樣的(使徒行傳十章47節;十一章17節;十五章8節)。



七、「聖靈的洗」的主要功能

受水洗是為著使人得赦罪和重生,這是信徒得救的基本條件(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受靈洗是為著使人得能力和恩賜,這是信徒得救的印證條件(以弗所書一章13節;哥林多後書一章22節;提摩太後書二章19節)。如同主耶穌已從聖靈感孕而生(馬太福音一章18、20節;路加福音一章35節),當祂受洗後聖靈又降在祂身上,那時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馬太福音三章16-17節),神用彷彿如鴿子的聖靈來印證主耶穌是祂的兒子(約翰福音三章16-17節 ),施洗約翰就憑著這個印證才確定說:「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翰福音一章32-34節)。照樣,信徒既「信而受洗」,就是重生的神的兒女,已開始得救了。但還要領受所應許之「聖靈的洗」,就是以說方言恩賜為憑據的「受聖靈」,作為得救的印證。使徒彼得在耶路撒冷會議中,曾述說外邦人從他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並說「神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使徒行傳十五章8節)。所謂神賜聖靈給外邦人,就是指在撒瑪利亞和該撒利亞哥尼流家裏外邦信徒受聖靈的事實,彼得認為是神為他們作了見證,證明他們已經蒙恩得救(使徒行傳十五章11節)。可知,「靈洗」的主要功用是作得救的印證,保羅說:「聖靈自己,和我們的靈,一同作證我們乃是神的兒女。」(羅馬書八章16節呂譯),因為我們所受的是神兒子的靈,就是基督的靈,這「靈」在我們受水洗時使我們重生,又在我們受「靈洗」時給我們作印證,作憑據,證明已屬乎基督了(羅馬書八章9節)。

「靈洗」中的聖靈是有位格的,祂降在人身上時,用能力與恩賜來彰顯祂對信徒靈命和工作的培植及啓導,所以是每個信徒不可缺少的。「受水洗」和「受靈洗」是兩件事,我們在聖經中看見水靈兩洗是分開獨立的,有的受水洗在前,受靈洗在後(使徒行傳八章16-17節);有的受靈洗在前,受水洗在後(使徒行傳十章47-48節)。兩洗不能偏廢,因為兩洗的重要功用不同,茲引經分析如下:

A.受水洗:

使人歸入基督(加拉太書三章27節);赦罪(使徒行傳二章38節;二十二章16節);重生(提多書三章5節;約翰福音三章5節);與主同死、同葬、同復活,即重生(羅馬書六章3-4節;歌羅西書二章12節);得洗淨、成聖、稱義(哥林多前書六章11節);在基督裏成為一(加拉太書三章28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屬乎基督(加拉太書三章29節);必然得救(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彼得前書三章21節)。

B.受靈洗:

使人領受聖靈為印記,證明是屬主的人(以弗所書一章13節;提摩太後書二章19節);證明是神的兒女(羅馬書八章16節);作得基業的憑據(質),「得基業」與「得救」意義並不相同(以弗所書一章14節;哥林多後書一章22節;五章5節);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9節;使徒行傳一章8節);指示明白一切的真理(約翰福音十六章13-14節;哥林多前書二章12節);彰顯各樣屬靈的恩賜(哥林多前書十二章7-11節),以造就信徒及教會(哥林多前書十四章4節);結出聖靈的果子(加拉太書五章22-23節);住在信徒裏面(約翰福音十四章17節);以信徒的身體為殿(哥林多前書三章16節;六章19節);幫助信徒不隨從肉體情慾、治死惡行(羅馬書八章4、13節);使靈命更新(提多書三章5節)。

受水洗使信主的人得著與主一同復活的靈命;受靈洗使信徒的靈命得著一個來自上頭能力的泉源,把靈命不斷地更新、發育、推進,以至於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和形狀。故重生的水洗,只受一次就完成。而受聖靈的洗,乃不斷的使信徒靈命得著能力的供應,一天新似一天。此所以保羅對以弗所信徒說:「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以弗所書五章18節),以酒和聖靈相比,意即酒精具有使人放蕩的能力,而聖靈則具有使人更新的能力。時常醉酒的人受酒力控制;時常被聖靈充滿的人,受靈力覆庇與支持,使靈命更新而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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