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938期

神為什麼要釋放魔鬼?外四問(上)

(摘自謝順道長老《順道信箱釋疑3》,2009年02月,腓利門書房出版社發行)|發佈日期:2021/04/22

神既然將魔鬼扔在陰間,為什麼又要釋放牠呢?難道神真的格外善待魔鬼嗎?本會的老前輩黃以利沙長老對這段經文所作的詮釋,可供為參考。原來神釋放魔鬼,並不表示祂善待魔鬼,而是准許牠發動逼迫,藉以試驗選民的信心是否夠堅強。另外的問題:黃種人、黑人和白人,在聖經裡各扮演什麼角色?......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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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人:美國喜瑞都教會】

1.神是慈愛的,尤其是對魔鬼更好?《啟示錄》記載,神將魔鬼下到陰間後,又釋放牠。為甚麼?

2.黃種人、黑人和白人,在聖經裡各扮演甚麼角色?

3.神既然掌管萬物,為甚麼要讓可怕的事,像九一一、地震、颱風、火燒山等災禍發生,使許多人受苦呢?

4.有人說,「只有真耶穌教會的信徒才能進天國,其他各教派都不行。」您的看法如何?

5.有人說,「本會的信徒不應該採用其他教派的出版品。」這是本會的觀點嗎?那我們有疑問時,怎麼辦?

 
 
【謝長老答覆】

一、神為甚麼要釋放魔鬼?

「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啟二十1-3)。

令你百思不解的是,神既然將魔鬼扔在陰間,為甚麼又要釋放牠呢?難道神真的格外善待魔鬼嗎?本會的老前輩黃以利沙長老對這段經文所作的詮釋,可供為參考(真耶穌教會台灣書報社發行,《啟示錄的研究》)。摘錄如下:

「從天降下的天使」是主耶穌基督,「無底坑」是陰間(啟一18),「鑰匙」指權柄,「鍊子」象徵能力。這就是說,主耶穌擁有絕對的權柄和能力,足以限制魔鬼的行動,使牠不得任意妄為(1節)。

「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2節):龍、古蛇、魔鬼、撒但等,都是同義辭(啟十二9)。「把牠捆綁一千年」,表示主耶穌擁有制伏魔鬼的權能(太十二28-29;可一34;約壹三8)。所謂「捆綁」,並不是完全控制,而是限制行動;因此,聖徒必須順服神,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才不會受害(雅四7;彼前五8-9;約壹五18)。「一千年」是象徵一個時期,不得按實數計算。

「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3節上句):「無底坑」即深淵、拘留所、陰間(路十六23、26;啟二十13)「印」象徵聖靈(弗一13;啟七2-3),「用印封上」即用聖靈的權柄封嚴。

把魔鬼扔在無底坑的目的是,「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列國」一詞,幾種譯本都譯為「諸國民」,或「萬民」,即歸屬於神的選民(啟一5-6,五9-10);之所以說「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乃因神的選民都在恩典之下,有主的保守之緣故(羅六14)。

「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3節下句):魔鬼被捆綁那一千年,就是神的選民與基督一同作王的期間(2、4、6節)。「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即「從監牢裡被釋放」(3節下句、7節)。釋放牠的目的是,任憑牠「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准許牠發動逼迫,藉以考驗選民的信心(8-9節;彼前四12-13;啟七13-14,十四12)。

但那只是「暫時釋放」(3節下句),而不是永遠釋放;因為正當逼迫最猛烈的時候,神就把牠扔在硫磺的火湖裡,使牠永遠受痛苦了(7-10節)。

由上述黃以利沙長老所作的詮釋可以了解,神釋放魔鬼,並不表示祂善待魔鬼,而是准許牠發動逼迫,藉以試驗選民的信心是否夠堅強(太十28-33;彼前五8-9;啟十二11)。


二、黃、黑、白人,各扮演甚麼角色?

「黃種人、黑人和白人,在聖經裡各扮演甚麼角色?」你所提出這個質疑,也許可以解讀為世界各族在聖經上所佔的地位吧?若然,則可以分為下列兩點來思考:

1.世界各族都是神所造的

聖經說:「祂(神)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徒十七26)。由此可知,如今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各族都是神所造的,而且萬族同源;白人如此,黃種人、黑人亦然。

聖經又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一26-27)。神「照著祂的形像」造人,表示世界萬族都具有神的尊貴性;白人、黃種人、黑人都相同,膚色並不是尊卑有別的標記。

基於上述,世界萬族都是神所造,都出於同一根源,而且都具有神的形像之共同點等理由,天下萬民的基本人權都應當受尊重。而所謂「基本人權」,就是神賦與人類求生存,以及享受民主、自由、平等之基本權利。

聖經教導我們說,創造天地萬物的主是很重視人類之基本人權的神,所以我們也要互相尊重各人的基本人權。

第一、人的生命都是神所賜(伯十二10;徒十七25),神極其珍惜(創九5-6),所以任何人都沒有特權剝削別人求生存的權利(出二十13;利二四17;民三五30)。

第二、神不但賦與人類自由意志,而且也很尊重人類的自由意志(創二16;加五1)。因此,在不觸犯國家的法律,不妨礙別人的權益(彼前二13-14;林前十23-24;加五13),也不違背神的誡命之原則下(創二17;約壹三4),任何人的自由意志都應該受尊重。

第三、人類既然照著神的形像受造(創一27),而且世界萬族又同出一源(徒十七26),所以任何膚色、種族、身分,或性別,都有被平等對待的權利(林前十二13;加三28)。
這就是說,世界萬族的人不但各有求生存的權利,而且也都有維護人性之尊嚴的權利。一個人活在世上,若因喪失民主、自由、平等之基本權利,而活得毫無尊嚴,豈不是雖生猶死嗎?(有關「基本人權」的問題,請讀者參閱拙著《基督徒的社會關懷》15-40頁、101-109頁,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2.世界各族都有神的選民

大約公元前1800年,神曾對亞伯拉罕應許:「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二二18)。保羅對這項應許所作的詮釋是:「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加三16)。這就是說,時候到了,在亞伯拉罕的子孫之中,將出現基督;然後,福音將傳遍天下,使萬民因為信主耶穌而得福。

大約公元30年,保羅蒙主選召,叫他為外邦人作使徒(徒九3-6、15;加二8)。後來,又得啟示,使他深知基督的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的奧祕;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三3-6)。換句話說,除了猶太人之外,世界萬族之中都有神的選民,遲早必受洗歸入基督,在基督裡成為一,照著神的應許,得以承受產業的(加三27-29)。

保羅所受的託付是要在外邦人和君王面前宣揚主的名(徒九15),所以自從投身於宣道行列那一刻起,他就明白神既要作猶太人的神,也要作外邦人的神了(羅三29)。因此,他之所以要走遍各地,竭力傳揚基督的福音,直到沒有可傳的地方(羅十五19、23),甚至為主捨命也甘願,乃為了償還他虧欠外邦人的福音之債,並且要完成主所託付的任務之緣故(羅一14-15;徒二十22-24)。

但主耶穌選召彼得,卻是要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加二8)。正因如此,所以當彼得被邀請,來到哥尼流家裡的時候,開口所說的第一句話便是:「你們知道,猶太人和別國的人親近來往,本是不合例的……。」接著又問:「你們叫我來,有甚麼意思呢?」等到哥尼流見證他在禱告中見異象,蒙主指示,要請他來,他才恍然大悟地說:「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
原來,在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十28-35)。

彼得因為聽了哥尼流的見證,又看見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才領悟,外邦人也有分於神的救恩。耶路撒冷的門徒則因聽了彼得的見證才了解,「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徒十30-35、44-48,十一1-18)。其實神要救贖外邦人這件事,在舊約聖經上早就有預言(羅十五10-12),只是他們不明白罷了。
我們從新約聖經可以看出,使徒時代所提到的外邦人,都局限在希利尼人(徒十三21;羅一14、16;林前十二13;加三27-29)。而所謂「希利尼人」,就是接受希臘文化的人,包括希臘人和羅馬人(《中文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出版兼發行)。

然而,依據聖經的預言,「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二四14)。所謂「萬民」,就是世界各國、各族、各方、各民(啟五9-10),而不再局限於希利尼人了。而且神施行審判的時候愈迫近,傳福音的速度必愈迅速,如同天使在空中飛行一般(啟十四6-7)。如今,由世界末日前的各種兆頭之應驗可以了解,時候已經迫近,世上的國很快就要成為主基督的國了(太二四3-44;啟十一15)。

由上列的經文可以斷定,神確實「不偏待人」(徒十34;羅二11)。祂既要尊重白人的基本人權,也要尊重黃種人和黑人的基本人權;不但如此,祂所要救贖的是萬民,包括世界各國、各族、各民。因為萬民都是神所造,而且是「照著祂自己的形像」所造的,所以在神看來,人人都極其寶貴,膚色並不是尊卑有別的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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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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