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937期

​如何感受到神?外四問

(摘自謝順道長老《順道信箱釋疑3》,2009年02月,腓利門書房出版社發行)|發佈日期:2021/04/15

在禱告中,如何感受到神?《聖經》告訴我們:「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三24)」。聖靈是真神的靈;因此,領受聖靈,被聖靈充滿,乃是要感受到神最直接、最簡單的方法。受聖靈的人會「說方言」這種現象,既然連尚未信主的人都可以認定,這是神臨在──神住在我們裡面的證據,也是一種神蹟。......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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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人:美國喜瑞都教會】


1.我向神禱告,很努力地求神讓我感受到祂,但好多次都沒有任何感覺。我到底甚麼地方做錯了?

2.主耶穌復活升天後,在天上的聖所裡作「中保」、「大祭司」。這職分是甚麼時候有的呢?

3.《希伯來書》第八章第一節說「其中第一要緊的」,它的重要性是針對我們而言嗎?

4.請謝長老分享信主幾十年來所經歷過,感受到與主最相近之一次特殊體驗。

5.請解釋「林前五5」

 
 

【謝長老答覆】


一、如何感受到神?

聖經說:「祂(神)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徒十七26-27)。由此可知,只要有心尋求神,任何人都可以如願以償的。因為「要叫人尋求神」,乃是神造人的目的之一;況且「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所以很容易找到的。

「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三24)。聖靈是神的靈,也是基督的靈(羅八9);聖靈在我們裡面,便是神住在我們裡面。因此,領受聖靈,被聖靈充滿,乃是要感受到神最直接、最簡單的方法。

受聖靈最明顯的憑據是「說方言」。聖經說,彼得到了哥尼流的家裡,正在傳講福音的時候,聖靈便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禮與彼得同來的信徒之所以知道他們受聖靈,乃因「聽見他們說方言」。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徒十44-47)。所謂「與我們一樣」,就是與我們受聖靈的經歷一樣。哪一種經歷呢?當然是「說方言」啦!

「我一開講,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我就想起主的話說,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徒十一15-16)。這是彼得離開哥尼流的家,上了耶路撒冷之時,向其他使徒和奉割禮的門徒所作的見證(徒十一1-4)。所謂「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就是說「你們要領受聖靈」,也可以說「聖靈要降在你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即正像五旬節那一天,我們受聖靈的情形一樣──我們會「說方言」,他們也會「說方言」(徒十44-47)。

上列的經文讓我們看清楚,使徒們藉以鑑定某人有沒有受聖靈的標準是,他會不會「說方言」?如果會「說方言」,與他們受聖靈的經歷一樣,便可以確認他已經受聖靈;反之,他若不會「說方言」,與五旬節聖靈降在他們身上的情形不一樣,就是還沒有受聖靈(徒十44-47,十一15-16)。

由於受聖靈的憑據如此顯而易見的緣故,所以當使徒按手在撒瑪利亞人的頭上,使他們受聖靈的時候,行邪術的西門才看得那麼清楚,而立刻拿錢給使徒,請使徒把這權柄也給予他,叫他「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的(徒八14-19)。如果像一般教會所說,「聖靈內住在各人心裡,靜靜地沒人知道」,行邪術的西門怎麼能看得那麼清楚?怎麼願意付錢買權柄呢?

保羅到了以弗所,遇見幾個門徒,因為所受的是「約翰的洗」,所以沒有人受聖靈。保羅便「奉主耶穌的名」,重新為他們施洗。然後,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一共約有12個人(徒十九1-7)。由此可知,受聖靈的憑據確實非常明顯,不但自己感受得到,而且連別人都可以看得很清楚的。

「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林前十四22)。

「證據」(seemeion)一詞,原文的意思是神蹟、記號、表徵、證據、標記等。在新約聖經上出現過77次,其中58次都譯為「神蹟」。《馬可福音》第十六章17節的「神蹟」,與此處的「證據」,原文係同一字;而在該段經文所列出的幾項神蹟之中,有一項是「說新方言」(可十六17-18);之所以要說它是「新方言」,乃因在五旬節的聖靈尚未降臨之前,沒有人會說這種方言的緣故。

所謂「說方言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就是說受聖靈的人會「說方言」,乃是神臨在的證據,可以視同一種神蹟;正如約翰所說,「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三24)。

受聖靈的人會「說方言」這種現象,既然連不信的人(尚未信主的人)都可以認定,這是神臨在──神住在我們裡面的證據,也是一種神蹟;那麼就「感受到神」這件事而言,這豈不是極其明顯的體驗嗎?

「我向神禱告,很努力地求神讓我感受到祂,但好多次都沒有任何感覺。」由這種無奈、失望的訴說可以了解,你心裡多麼痛苦、空虛;也可以看出,你因為還沒有受聖靈,才會有這種感受吧?如果你真的還沒有受聖靈,那就下定決心,迫切求神賜給你聖靈吧!

在求神賜予聖靈這件事上,最重要的是必須具有「單純的信心」。甚麼叫單純的信心?主耶穌對門徒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十一24)。「只要信是得著的」一句,下列五種譯本的譯文,可供為參考:

「只要信你們得著了」(呂振中譯本)。

「相信你們是得著了」(現代中文譯本)。

「相信已經得著了」(日本文語體譯本)。

「相信已經領受了」(日本新改譯,1973年)。

「相信已經蒙應允了」(日本口語體譯本)。

由這些譯本的譯文可知,所謂「只要信是得著的」,就是相信已經得著了;而所謂「相信已經得著」,就是相信已經蒙應允了。這就是說,當你正在祈求的時候,雖然甚麼也沒有得著,卻要相信你已經蒙應允;既然蒙應允,不是等於已經得著了嗎?這就是單純的信心:聽得見別人所聽不到的聲音──神已經應允你的祈求;看得見別人所看不到的恩典──神已經滿足你的需求。

有關「單純的信心」這個問題,在拙著《順道信箱釋疑2》250-253頁,〈有人求聖靈幾年,甚至幾十年,都得不到。到底該怎麼求,才能受聖靈呢?〉一文,有更詳細的說明,以及聖經上所記載的實例。請你自己查閱,這裡不多贅了。


二、主耶穌作大祭司,始自何時?

「主耶穌復活升天後,在天上的聖所裡作中保、大祭司。這職分是甚麼時候有的呢?」你所提出這個問題,是依據《希伯來書》第八章1-2節那段經文。其實,你的問題就是答案嘛。

第四節更清楚:「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必須等到復活升天,他才可以作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這個道理很簡單,因為依據摩西的律法,惟有亞倫的子孫才可以作祭司;但主耶穌卻屬於猶大支派,從來沒有人伺候祭壇(來七11、13-14)。

原來,主耶穌作祭司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而不是照亞倫的等次(來七11)。「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祭司)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新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藉著耶穌捨命流血,付出贖價而立的)。」(來八6)。因此,必須等到他復活升天,實現了救贖的計畫,「另立新約」(來八7-8),他才得以作祭司的。不是嗎?


三、「第一要緊的」之重要性,是針對我們而言嗎?

「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來八1)。

「第一要緊的」(kephalaion)一詞,原文的意思是,重點、要義、錢的總數等。下列三種譯本的譯文,可以作參考:

「我們所討論的重點是這樣:我們有這樣的一位大祭司……。」(現代中文譯本)。

「論到我們所講的,要點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呂振中譯本)。

「我們所論述的要點即是:我們有這樣一位大祭司……。」(思高譯本)。

除此之外,其他幾種日譯本的譯文,大致如此。

依據這些譯本的譯文,以及原文的字義可以看出,《和合本》的「第一要緊的」,顯然是誤譯;正確的翻譯是,「重點」或「要點」。如果這是合理的解釋,則你所提出「第一要緊的之重要性,是針對我們而言嗎?」之質疑,就不用討論了。


四、請謝長老分享,與主最相近之一次特殊體驗。

1947年7月5日,我在真耶穌教會虎尾教會受洗(筆者按:當時虎尾雖然有會堂,卻還沒有成立教會),歸入主耶穌名下,到現在已經61年了。

信主幾十年來,神在我家裡彰顯了好多神蹟。那些神蹟,每一件都讓我深刻地感受到,我親眼看見了神。詳情請看拙著《我親眼看見神》(順道文集3),2001年11月,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你所提出的問題是,要我與同靈分享「與主最相近之一次特殊體驗」。這個問題實在令我頗為困惑,因為在我所經歷的神奇妙的作為之中,要衡量到底哪一件是「與主最相近之一次特殊體驗」,並不那麼容易呀。不過,你既然如此要求,我就姑且以信主後所經歷,「第一次的特殊體驗」來與大家分享吧!

1947年7月5日,我在虎尾溪受洗。受了洗,回到教會,大家便聚在一處求聖靈了。許多人受聖靈,我卻得不到。我問弟兄姊妹說:「我為甚麼求不到聖靈?」他們說:「你的信心不夠,禱告也不夠迫切。」我問他們,應該如何禱告?他們說:「你可以禁食禱告,就是每天早上不吃不喝地禱告。」我就開始禁食禱告,但還是求不到。他們又說:「你的禱告還不夠迫切。」我想,如果終日禁食,一連三天,這樣應該夠了吧?然而,到了第四天,我仍然得不到聖靈。於是我就改變方式,只有早上禁食,而一直持續下去了。

7月14日是我受洗後第十天。當晚聚會完,大家都回去了,只有我一個人留在禱告室禱告。我跪在神面前,虔誠地向祂禱告說:「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禱告。讚美主耶穌,求主賜聖靈充滿我的心。」並且下定決心,今晚若沒有求到聖靈,就一直禱告到天亮吧。也許神要考驗我的信心,並沒有馬上賜聖靈給我。禱告了一小時以上,兩腿都麻了,還是沒有動靜。

我想算了,明天再來吧!但我剛才說要禱告到天亮,現在離天亮還早呢!如果放棄了,以後可能更難求到,所以又禱告了一陣子。這時候,突然感覺有一股力量從上面降下來,我想是否快要受聖靈了?就更加迫切地禱告。於是我的身體開始震動,舌頭也捲動起來。心裡的感受是,裡頭空無一物,一種以筆墨不可形容的喜樂,一直湧上來;我領悟這就是所謂「內在的平安」,屬靈的喜樂,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的經驗。

我以為大家都回去了,原來還有傳道和一位弟兄在等我。傳道告訴那位弟兄說我受聖靈了,我聽得很清楚,就更加迫切地禱告。禱告中看到一道強光從眼前閃過三下,那是很強的光,像閃電;我的眼睛雖然閉著,卻看得很清楚,而且非常喜樂。禱告後,我問傳道,我所看到閃了三下的強光是甚麼?他說:「感謝主!你看到榮光了。」這是我受聖靈的經歷,沒齒不忘的特殊體驗。

說完了「借餅的比喻」之後,主耶穌下一個結論說:「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但因他情詞迫切地直求,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又說:「你們雖然不好(不像神那麼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嗎?」(路十一5-13)。但願尚未受聖靈的人都不要灰心,只要情詞迫切,再接再厲地直求,則遲早必被聖靈充滿,而得以與我同享聖靈中之喜樂的。


五、請解釋「林前五5」

答案在拙著《順道信箱釋疑1》50-52頁,2004年6月,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請你自行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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