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道提要問答

第四章 聖經

作者:郭子嚴 編者 / 發行: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 / 初版日期:1954年4月

  • 字型小
  • 字型中
  • 字型大

​一、聖經在世界上居什麼地位?
​二、聖經為什麼在世界上流傳如此廣大?
​三、聖經對於世人最重要的作用是什麼?
​四、聖經是人寫作的,何以說是神的話呢?
​五、聖經的文字就是神的道嗎?
​六、神用什麼方法,將祂的話成為聖經?
​七、聖經的內容,全是神的話嗎?
​八、全部聖經寫成的時間,經過多少年?
​九、聖經分為新舊兩約,其中心何在?
​十、舊約39卷,其內容性質如何劃分?
​十一、新約27卷,其內容性質如何劃分?
​十二、聖經的原本,是用什麼文字寫的?
​十三、我們對聖經應具有怎樣的信心?
​十四、聖經對於世人所發生的能力是怎樣的?
​十五、聖經中的「律法」,其性質和作用,有什麼區別?
​十六、神的十條誡命是什麼?
​十七、十條誡命中哪一條最大,其總意是什麼?
十八、信耶穌的人,對於神的誡命,有什麼責任?
​十九、如何才能解釋聖經上屬靈的事?
二十、聖經在歷代以來,曾否受人的反對和摧殘?
​二十一、聖經上所寫的「記事」、「教訓」、「預言」,對人有什麼作用?
​二十二、傳道者對於聖經應具有什麼態度?
​二十三、信徒學習真道,對於聖經應具有什麼態度?
​一、聖經在世界上居什麼地位?

答:聖經在全世界上,是一本最有權威的書。今天聖經已經全部或局部被譯成一千多種的語言與文字。在一年中,印出來的聖經,有數千萬本之多,而且逐年增加,可說沒有一本別的書可與聖經相比。我們認為這是奇蹟。

​二、聖經為什麼在世界上流傳如此廣大?

答:因為神要用文字信世人啟示,使人人都能明白神的旨意和作為,以及宇宙與人生的原委和結局。神用文字的啟示,是神偉大奇妙的作為。神既與全世界人類有密切的關係,所以聖經的流傳也是普世性的。真所謂:「祂的量帶通遍天下,祂的言語傳到地極。」(詩十九4)。

​三、聖經對於世人最重要的作用是什麼?

答:「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三15-16)。它是世人信仰的嚮導,天路之明燈,並不是徒供人作文學的欣賞,歷史的考據,哲理的虛談而已。聖經最重要的三大作用是:
 
1.使人歸正:許多人「離棄正路,就走差了」(彼後二15)。真神說:「你們當因我的責備回轉」(箴一23)。「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那是善道,便行在其間,這樣,你們心裡必得安息」(耶六16)。「他們若是站在我的會中,我必使我的百姓聽我的話,又使他們回頭離開惡道,和他們所行的惡」(耶二十三22)。這就是神用聖經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歸正(徒十七30,三19)。
 
2.使人學義:「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五6)。這義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三22)。「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十三39)。人信靠耶穌基督白白稱義之後,還要受聖經的教導,學習仁義的道理(來五12-13);「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7)。
 
3.使人得救:主耶穌說:「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約五34)。神在聖經上向我們所說的話,目的就是叫我們得救。主又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約八51)、「這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雅一21)、「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彼前一25)。

​四、聖經是人寫作的,何以說是神的話呢?

答:聖經雖是由人寫作,但這些人是受神的靈感動和引導,所以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太廿二31)。因此,其中的奇妙、活潑、偉大、堅定、豐富、奧秘、真實之處,遠超過人類所有的智能之上。若非神所默示,任何人絕對不能寫這樣有權威的書,「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1)。這話即是神的道,查考聖經,就是要曉得這道(徒十七11)。

​五、聖經的文字就是神的道嗎?

答:文字只是記載神的道,是表達和流傳的工具。沒有人類文字之先,就有神的道了。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約一2),亦稱為「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約壹一1)。這道必須成為肉身的具體顯現,使世人可以親眼看過,親手摸過,住在我們中間,將這道的永遠生命賜給世人(約壹一1~2)。另一方面,在道成為肉身之前後,先在舊約書上預言,又在新約書上證實,使後世人對道成肉身所成就的事,藉著文字得以明白(提前二4~5)。這些事不但有先知更確實的預言(彼後一19),且經傳道者詳細的考察,然後按次序寫給我們,使我們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路一3~4)。

​六、神用什麼方法,將祂的話成為聖經?

答:神將聖言交託猶太人(羅三1-2,九4),他們是神的選民,世界上沒有其他民族,能像他們聽見神說話的聲音(申四33、36)。所以聖經的寫作者,多是猶太人,他們領受了活潑的聖言傳給我們(徒七38),其領受的來源和方法如下:
 
1.神像摩西面對面說話,乃是明說,不用謎語(民十二7-8)。
2.神親手用指頭寫字在石版上(出卅一18;申十2)。
3.神用聲音與先知說話(王上十九12-13;撒上三10)。
4.神自天發聲音從雲彩裡出來指示人(太三17;路九35;約十二28、30)。
5.神差遣天使傳言(但九21;路一11;來二2)。
6.神在夢中及異象啟示(民十二6;太一20;林後十二1、4)。
7.神藉聖靈感動默示先知及使徒口傳筆寫(撒下二十三2;彼後一21;啟一19)。
8.神直接差兒子耶穌來說祂的話(約三34,八26,十二49-50)。

​七、聖經的內容,全是神的話嗎?

答:聖經不僅是神的「語錄」,也是史事的「記錄」。所以也有許多是人自己說的(但十12), 和天使說的話(路二13;啟廿二8~9)也有撒但說的(伯二4)。不過聖經中清楚地記載各種的語類,使我們一看就分別出來。例如,神對亞當說:「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撒但卻否認說:「你們不一定死。」、「神豈是真說?」;神對人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侍奉祂。」。撒但卻說:「祢若在我面前下拜,這都要歸祢。」這是很明顯的對照。撒但反對神的話,叫人對聖經發生懷疑不信,這是牠最得意的教授法。牠也會利用人做出口,說出假冒為善的話(太十六23;徒十六16~17),也會借用聖經的話,增減曲解,向人誘惑(太四6;林後十一3),這是必須知所分辨,免得中了撒但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弗四14)。

​八、全部聖經寫成的時間,經過多少年?

答:由摩西所寫的第一卷「創世紀」,到約翰所寫最後一卷「啟示錄」,中間相隔約有一千五百年之久。四十個不同時代地點的人,他們寫出來的各卷,應該是不能和諧的。可是奇妙得很,聖經一書頭尾連貫,極有系統,不約而合,如同出於一個意志在指揮著全書的編寫,這意志無疑是出於永恆的神所啟示(啟一1)。

​九、聖經分為新舊兩約,其中心何在?

答:全書分新舊兩約,共66卷。舊約39卷,是耶穌降生前所寫,每卷中都有預言或預表暗示耶穌是神的兒子,並要降世救人。新約27卷,是記載耶穌降生的事蹟、教訓,以及聖靈在教會的工作,並預言以後將要成的事。新舊約的中心點,就是主耶穌基督。所以祂說:「為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39);「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約應驗。」(路廿四44)。

​十、舊約39卷,其內容性質如何劃分?

答:舊約可分為「律法」、「歷史」、「詩歌」、「預言」四類:
 
1.「律法」又稱「摩西五經」,即簡稱「創、出、利、民、申」5卷,其中多是律法、禮儀、律例、典章,創世記是上古時代的歷史。
2.「歷史」共12卷,簡稱「書、士、得、撒上、撒下、王上、王下、代上、代下、拉、尼、斯」。
3.「詩歌」5卷,簡稱「伯、詩、箴、傳、歌」。
4.「預言」(即先知書)共17卷,簡稱「賽、耶、哀、結、但、何、珥、摩、俄、拿、彌、鴻、哈、番、該、亞、瑪」。

​十一、新約27卷,其內容性質如何劃分?

答:新約可分為「福音」、「歷史」、「書信」、「預言」四類:
 
1.「福音」4卷,及「馬太、馬可、路加、約翰」。這是主耶穌在世的傳記。
2.「歷史」1卷,即「使徒行傳」。此書是聖靈接續耶穌工作的記錄,也是新約真教會的發源史。
3.「書信」21卷,簡稱「羅、林前、林後、加、弗、腓、西、帖前、帖後、提前、提後、多、門、來、雅、彼前、彼後、約壹、約貳、約參、猶」。
4.「預言」1卷,即「啟示錄」。

​十二、聖經的原本,是用什麼文字寫的?

答:舊約用希伯來文寫,新約是用希臘文寫的,這就是原文的聖經。原文抄本仍保留在世界上,作為許多學者翻譯的根據。因為原文是神的靈感動祂的僕人直接寫出來的字句,又由很多熟悉原文意義的學者轉譯為各種語文。現在中國通行的是國語和合譯本聖經,譯意相當正確,文字也優美。此外還有其他新譯本,也值得參考,可以對照並啟發瞭解原文的真義。

​十三、我們對聖經應具有怎樣的信心?

答:基督徒必須相信聖經是完全沒有錯誤的,因為它是神所默示的話,神的話是極其精煉(詩一一九140),沒有一句不帶著能力的(路一37),不能增添也不能減少(啟廿二18~19)。主耶穌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十35~36)因此,必須完全相信、並接受其中全部的神的話語,不可因為不適合世界人意的標準,便妄自取消其中超然的特質,或強解其中奧秘的靈意(彼後三16)。應當虛心求主開我們的心竅,能明白聖經(路廿四45);並祈求聖靈指示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因為字句是叫人死,靈意是叫人活。」(林後三6)。

​十四、聖經對於世人所發生的能力是怎樣的?

答:「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聖經對於世人所發生的能力,約有下列的功效:
 
1.聖經是鏡子,能照出人的罪惡醜態(加三22;雅一23),使人知道自己是罪人(羅三20)。
2.聖經是利刃,能刺入人的靈魂與骨髓,剖開人的剛性(來四12)。
3.聖經是打碎磐石的大錘(耶二十三29),使人剛硬的心被擊破。
4.聖經是火,「我必使我的話,在你口中為火,使他們為柴,這火便將他們澆滅。」(耶五14,二十三29
5.聖經是不能壞的種子(彼前一23);撒人心田,生長結實(太十三23)。
6.聖經是靈魂生命的食物(耶十五16;來五14),和靈奶(彼前二2)。
7.聖經是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130)。
8.聖經是醫治心靈全體的良藥(箴四20、22)。
9.聖經是洗淨玷污瑕疵的清水(弗五26~27;來十22)。
10.聖經是致勝魔靈的寶劍(弗六17)。

​十五、聖經中的「律法」,其性質和作用,有什麼區別?

答:舊約的律法,是藉著摩西傳的(約一17),從西乃山開始(出十九章)(出十九1~25)。到了新約,耶穌基督降世,就開始了恩典時代的新紀元,所以舊約的律法,因其內容性質的不同,而有所存廢(路十六17;來七18)。「律法」是總名稱,其中包括「誡命」、「典章」、「律例」,這三種原素組成了律法,分析起來是不同的:
 
1.誡命(道德性的):即十條誡命(出二十1-17),是律法的最高的標準,是一點一畫不能廢的(太五17-18),即不受時地的限制。

2.典章(禮儀性的):是管理當時以色列人社會生活的規則,立定百姓彼此的關係和權利(出二十一1,二十四11)。

3.律例(宗教性的):是規定以色列人敬神事神的宗教生活(出二十四11,三十一18),以後即成為猶太教的教條和規例(加一14;徒二十八17)。

​十六、神的十條誡命是什麼?

答:
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誡:「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象,不可跪拜那些像。」
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第四誡:「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第五誡:「當孝敬父母。」
第六誡:「不可殺人。」
第七誡:「不可姦淫。」
第八誡:「不可偷盜。」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
第十誡:「不可貪戀別人的東西。」

​十七、十條誡命中哪一條最大,其總意是什麼?

答:一至四條是屬於愛神的本分,五至十條是屬於愛人的本分,可歸納為二,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十二30~31)。「這兩條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廿二35~40);「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10)。人只在一條上跌倒,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11)。

十八、信耶穌的人,對於神的誡命,有什麼責任?

答:信耶穌的人,已經因信稱義,由恩得救,乃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這樣,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羅六15)、「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三31)。所以,基督徒對於神的十條誡命,應該把它當作「自由的律法」來堅固它(雅一25);又當作「至尊的律法」來成全它(雅二8);「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八4)。凡真正的聖徒,他們必遵守神的誡命,和耶穌的真道(啟十四12)。

​十九、如何才能解釋聖經上屬靈的事?

答:聖經既是神的靈所默示的,也只有領受神的靈的人才能明白並解釋它。「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林前二12~13)。所以屬靈的基督徒,不要因為屬血氣的人,不領會聖經上屬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就動搖了對於聖經的信念。基督徒之所以能完全信服並明白聖經的真理,也不是他們自己有特殊的理解能力,實有賴於聖靈的指教(約十四26)。所以,屬血氣人之不領會,是理所當然的。惟其如此,越發顯明神樂意用人所當為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一21)。

二十、聖經在歷代以來,曾否受人的反對和摧殘?

答:歷代以來,聖經不斷感化人心,指示光明。年代不能淹沒其流傳,時間不能折磨其光彩,暴力不能毀滅,咒詛不能損害。三千年中,世界上沒有一本書,能像聖經如此堅強壯大,就是將來也沒有。許多不信神的人,或想毀滅聖經,或禁人閱讀聖經,神一個一個的使他們失敗。在一百多年前,有一個有名的法國反對宗教者名叫伏爾泰(Voltaire),他說聖經有一日必會消滅,但今天他的家址已經被改作聖經的倉庫了。我們便瞭解神大能的手在保護著聖經,因為祂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一一九89)、「草必枯乾,花必凋殘,帷有我們神的話,必永遠立定。」(賽四十8)、「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可十三31)。可見聖經的地位是何等的堅固了。

註:伏爾泰在法國的故居(城堡),目前由法國文化部管理;位於瑞士日內瓦的房子被聖經公會買去使用。

​二十一、聖經上所寫的「記事」、「教訓」、「預言」,對人有什麼作用?

答:
1.記事部份:﹙1﹚叫人相信:「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因祂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2﹚是作人鑑戒:「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11)。「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而跌倒了」(來四11)。「免得先知書上所說的臨到你們。」(徒十三40-41)。
 
2.教訓部份:「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十五4)。教訓的目的是:「勸化人」(多一9)、「造就人」(林前十四26)、「提醒人」(彼後一12)、「堅固人」(西二7)、「勉勵人」(帖前四1)、「保守人」(啟三10)、「滋潤人」(申卅二2)主耶穌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20)。基督徒恆心遵守聖經上的教訓,是極重要的。
 
3.預言部份:預言就是把「將來必成的事寫出來」。舊約的預言,很多已經應驗了,最大的事,就是耶穌降生、受死、復活的情形;這些話先知預言在幾百年之前,都已一一應驗,這是基督徒週知的事實。此外,舊約預言已應驗的部份略舉如下:
(1)關於推羅的預言(結二十六12)。
(2)關於埃及的預言(結三十14-16;賽十九5-8)。
(3)關於以東的預言(俄18;結二十五13)。
(4)關於巴比倫的預言(賽十三20-21,十四25;耶五十25-35)。
(5)關於非利士的預言(番二5)。
(6)關於帕勒斯坦的預言(申二十九28;彌一6,三12)。
(7)關於猶太國的預言(賽六9-12;申二十八64;利二十六44;耶九19)。
(8)關於世界歷史的預言(但二、七、八各章中之異象)(但二31~45;但七1~14;但八1~14)。
 
新約中也有不少預言,有的已應驗了,有的正在應驗中。還有許多在將來必要應驗。這是信神的人所公認的。因為惟有真神才能夠:「指示我們來必遇的事,說明先前的是什麼事,好叫我們思索,得知事的結局,或者把將來的事指示我們」(賽四十一22)。

​二十二、傳道者對於聖經應具有什麼態度?

答:
1.所說的應與聖經相符(賽八20)。
2.經上指著耶穌的話,要講解明白(路二十四27)。
3.從經上對人傳講耶穌(徒八35)。
4.本著聖經解陳明基督(徒十七2-3)。
5.按著神的聖言講道(彼前四11)。
6.按正義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
7.不傳是而又非的道(林後一18)。

​二十三、信徒學習真道,對於聖經應具有什麼態度?

答:
1.天天的查考(徒十七11)。
2.時時的誦讀(書一8;詩一一九43)。
3.深深的默想(詩一一九15、99)。
4.切切的禱告(詩一一九125;弗一17)。
5.常常的聽問(路二46;徒八31)。
6.多多的引證(路二十三29-33)。
7.一一的實行(太七24;雅一25)。







文章標籤:  #真道提要問答  #第四章 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