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謝忠光 編者 / 發行: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 / 初版日期:1982年9月
水洗是對於悔改相信耶穌的人,由傳道者(有聖靈之差遣者)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在活水中給予全身受浸,表示與基督同死、同埋葬,並且要同復活,以得新生命的一種典禮。
若分述之,有以下幾項重要的意義:
(一)與主同死、同埋葬
聖經上記載:「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受洗就是表示與主同死、同埋葬;也就是與祂同釘十字架,使我們原本的罪身滅絕。故受洗後的人,他的罪能得赦免,因為已死的人,脫離了罪,不再受罪的束縛,成為新人了。
(二)與主同復活得新生命
我們受洗歸入耶穌,是將舊有的罪身釘死,然後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因為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就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
(一)全身受浸
洗禮既表示與主同死、同埋葬,就必須全身埋入水中受浸,才能使罪身滅絕,聖經上施浸的範例均是全身受浸。「耶穌……在約旦河裏受了約翰的洗。他從水裏一上來,就……。」(可一9-10);「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裏有水,我受洗有甚麼妨礙呢?於是……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裏去,腓利就給他施洗。從水裏上來……。』」 (徒八36-39)。
耶穌和太監的受洗,都是全身入到水裏,再從水裡上來的。
(二)奉主聖名
使徒給人施洗,都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或奉主耶穌的名。因為「耶穌」這個名,是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的名;因馬利亞懷孕時,主的使者向馬利亞的丈夫約瑟說:「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奉父子聖靈的名,就是奉耶穌的名,因為這「名」是單數,不是複數。
(三)要低下頭
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斷氣的時候頭垂下,所以,低下頭是與主死的形狀聯合;也是表示因為是有罪之人,不敢抬頭。平素我們認罪都是低下頭去,如先知以斯拉向神認罪祈禱時,說:「我的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滅頂,我們的罪惡滔天。」可見,罪人認罪應該是面向下,以表謙卑認罪悔改的態度。
(四)施洗者必須有聖靈
要為別人施洗,本身必須受過合法的洗,罪得潔淨的人。主耶穌本身是無罪的,理當不必接受洗禮;但祂為要給我們留下榜樣,要我們以後也照著祂的樣式行,便在出去傳道前,接受了約翰的洗禮。
接受水洗後,還須要有聖靈同在,表示奉聖靈之差遺,始有資格給人施洗。
耶穌復活後向門徒顯現,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所以,有聖靈的傳道者,才能表示是奉神差遣的,才能藉著寶血赦免人的罪。
洗禮的效力,是靠著聖靈的能力,藉著聖靈的運行,水將在靈裡變成主的寶血;而罪得赦免,乃是靠著主的寶血,藉著水來洗淨。洗禮有這些功效,必須靠著神所差遣的傳道者為神施行才得功效。
水洗與得救有密切的關係,如經上所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又說:「這水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因為水洗有赦罪、稱義、重生、做神兒子、屬乎基督、承受神產業等功效。因此,希望得救的人,有了悔改信耶穌的心之後,必須領受主耶穌寶血的洗禮,使罪得赦,然後在得救上才有分。今將水洗的功效,逐項加以說明。
(一)水洗與赦罪
人類因始祖亞當犯罪後,便永遠帶有罪身,而這罪使人必須沉淪;所以一個想要得救的人,非先把罪解決不可。雖然得救的第一步驟為悔改,聖經中也記有因悔改、相信,使罪得赦的經言;然而,這些都是為了領受真正赦罪之神的恩典──水洗,所作的準備工作。因為唯有主耶穌的寶血,才有洗去人罪的功效;所以,罪的赦免惟獨依靠主耶穌的血。彼得曾對信徒說:「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而耶穌的寶血如何在洗禮中發生赦罪的功效呢?這便是洗禮的奧秘,「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洗禮時有聖靈的見證,靈化活水為耶穌寶血,便能有赦罪之功效了。
本會有許多人在受洗的時候,看到洗禮的水變成血,或罹患絕症的人,受洗後得癒,由此可以證明神的靈在水中運行,含有赦罪的權柄。
聖經上有許多受洗能使罪得赦的經句:
△你們各人要悔改,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徒二38)。
△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二十二16)。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弗一7)。
△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前三21)。
(二)水洗與稱義
何謂「稱義」?便是主的血洗淨我們的罪,我們就能在神的面前被稱為義,即在神面前被宣判無罪。保羅在羅馬書三章25節說道:「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這段話很明白地說明了稱義的定義。
要蒙神稱義的,必須是罪得赦的人,要使罪得赦;則必須接受能赦罪的水洗,這人才有得救的資格。
聖經上記載水洗後得蒙稱義的經節如下: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4)。
△現在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羅五9)。
△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11)。
(三)水洗與重生
水洗是洗去舊人的罪過,內外更新,成為新人,所以水洗又稱為重生的洗,是使人重生的方法。人須重生才能與得救有分,若沒有脫去舊人,仍然是罪人,這等人不能進神的國。
聖經上關於水洗與重生的經句如下:
△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重)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
△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
(四)做神的兒子
主耶穌受洗後從水裏上來時,天忽然開了,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如果我們的洗禮合乎經訓,罪必然得赦免,而成為神的兒子,祂也必賞賜聖靈給他,來證明他是神所接納、所喜悅的。
受過洗的人,罪得赦免,成聖稱義後,就能做神的兒子,得著兒子的名分;因為神是聖潔的,聖潔的人才能做祂的後嗣。
聖經上相關的經節有: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4-5)。
△神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豫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
(五)屬乎基督
聖經上說:「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可見受洗的,是披戴基督、屬乎基督的人,因為主用自己的寶血,將屬祂的百姓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來,叫他們歸於神。就是屬靈的亞伯拉罕的後裔(神應許祝福的民族),要照著應許承受神的產業。
(六)承受神的產業
通常做父母的都是將自己的產業留給兒子;我們受洗做神兒子的人,就是屬乎基督,將來神要照著祂所應許的,將產業分給我們,這在前面已說明過了。希伯來書更記載著:「(耶穌)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受洗的人便是蒙召之人,神便要賜永遠的產業──天國的福氣給他。
本會主張水靈二洗是進神國的必備條件。
主耶穌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進神的國。(約三5);保羅也說:「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以上的話告訴我們:凡盼望得救進神國的人,必須領受水靈二洗,才能進神的國。
(一)水洗
水洗即領受主耶穌寶血的赦罪之洗禮,因為水洗表明與耶穌同死、同埋葬,然後與祂同復活,故能使人的原罪(與生俱來的罪)與本罪(自己所犯的罪)均得赦免,進而被神稱義,且因受洗後,歸屬基督,得著做神兒子的名分。
我們如何相信水洗有赦罪的功效呢?因為聖靈作我們的見證,大多數的人在受洗後,便能領受聖靈,這就是罪得赦免的見證。聖經上說:「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意思是說:在洗禮之中,有這三樣同時出現;因聖靈的運行,而洗禮的水將變成主的寶血之意,所以施洗非有聖靈的同在不可。
我們的受洗有聖靈、活水和寶血同作見證,便有赦罪的功效,是無可置疑的了。
(二)靈洗
靈洗即領受從上頭來的聖靈之意。靈洗能得著從上頭來的能力,因為耶穌曾對門徒說:「我要將我父(神)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靈洗也是做神兒子的印記,這是得赦的保證,是得天國基業的憑據。如經上所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赦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水洗與靈洗都是進天國享受永生的必備條件,而以前後關係來說,應當以始於水洗而後成於靈洗為原則;因為一個罪得到赦免的人,蒙神稱義後,神聖潔的靈才能降在他的身上。聖經上記載哥尼流一家人,尚未受洗前,在聽彼得講道中,聖靈便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那是神特別的恩典;但他們受聖靈之後,彼得馬上為他們施洗,因為若不受洗,罪便不得赦免,聖靈是不會永遠住在有罪之人的身上的。
由此看來,水洗與靈洗在領受的時間上有分別;然而,不可以說:受了洗,就有聖靈。使徒行傳上記載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神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裏去。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他們是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有些人主張,信便有了聖靈內住,這段經節是很好的見證;所以不可說信了耶穌就已經有聖靈了。
因此,一個重生的人,可以說是開始於水洗,而完成於靈洗,兩者是進神國的一貫步驟,缺一不可,這是我們應該確切體認的。
文章標籤: #得救之正路 #第四章 水洗與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