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特寫


&

搜尋&分類

我們成為法利賽人了嗎?

撰文/洪明道|聖靈月刊561期-2024.06|主題/防止假冒為善的酵

  • 字型小
  • 字型中
  • 字型大

2024年3月在中國大陸很火紅的臺灣電影「周處除三害」,不到半個月票房就破人民幣三億多,總票房也超過臺幣二十二億多。這部成本約新臺幣六千萬的電影,卻能引發廣泛的討論與效應,讓大成本製作的電影界跌破眼鏡,也重新思考感動影迷內心的因素。在此電影中,以臺灣過去通緝要犯劉煥榮為角色設定,加上異端邪教的元素,把暴力塑造為一種破除惡勢力的美學,格外引發各界的青睞。有別於過去的黑道片,描寫人雖有惡心,心中卻也有使人向善的一面。面對第一通緝要犯成為宗教教主的偽善,不但反映出現代人分辨不出真理,社會中也存在著,宗教狂熱與迷惑人心的勢力。

我曾經在教會服事二十幾場喪禮,曾陪家屬至冰庫領遺體,結束追思禮拜前,陪家屬送已故的親人至火葬場。有幾次在火葬場,聽見隔壁未信主的民眾,子孫大喊:「爸,火來了,快逃啊!……爸!快逃啊!……」明明就是自己的親人送他進去燒,卻叫他快逃,聽起來格外諷刺,因為念經的師傅要他們這麼做,只好跟著做,以免已故親人的靈魂被燒死。這樣喊,靈魂就真的會逃出來,得救嗎?



法利賽人

在新約聖經中,耶穌傳福音,最常責備的人,是文士與法利賽人。雖然法利賽人是耶穌時代的特殊宗教人士,也常與當時的律法師「掛勾」在一起,是當時被尊敬的宗教「上流」人士。法利賽人的原意是分別為聖之人,他們是與一般猶太人不一樣的一群,他們特別重視遵行律法,甚至在身上佩戴寫滿了經文的盒子,來強調分別為聖。他們是律法的守護者,當有人不遵行律法,他們便可指出來,交由宗教領袖來更正,甚至逼迫。美其名是使信仰得以純正,實質上他們在原本的律法上又加增一些規條,使信仰成為政治與宗教權力上的操作。

有一次,筆者訪問一間教會,看見有一座洗手臺,水龍頭上方寫著「聖餐禮專用」。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這間教會看重聖餐禮,連水龍頭也「分別為聖」。心想,這水龍頭不常用,反而會滋生細菌,不知道這樣是否衛生?這樣的行徑,很像法利賽人的習慣。表面上的虔誠,卻不知真正實在的汙穢。無怪乎,耶穌曾如此提出對法利賽人的警告:「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汙穢」(太二三27)。在今日的基督教界,也存在著一樣的法利賽人;我們在信仰上,要看看教會生活中,是否因人的條規,走上法利賽人的道路,自以為神聖,而偏離了神的真理,增加信徒的負擔。我們要知道法利賽人的問題,不如我們來看看,法利賽人是如何形成的。



法利賽人的行徑

耶穌曾經對門徒這麼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他們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穗子做長了,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太二三2-7)。

1.熟讀聖經

既然在律法上能糾正別人,熟讀聖經是必要的條件。從耶穌糾正法利賽人的行為中,我們可以發現,與罪人吃飯是不容許的,接近罪人,是不潔淨,可見以當時的社會來說,憐憫不足以超過律法的審判。耶穌的言語與行為被認為是僭越了神,所以法利賽人要找機會捉拿祂;早年的保羅(以前稱掃羅)便是法利賽人,是基督徒的死對頭,一路逼迫他們,甚至把他們下到監獄。

2.想被人尊崇

為了表現出神聖與高尚,法利賽人需穿著特定的經文服裝,在集市上遊走,在街道作很長的禱告,讓別人看出他們的虔誠。把律法的要求,成為他們被歌頌的要件,巧立新的條規,成為「新傳統」,讓一般的教徒,不知道這樣宗教性的遺傳,原來不是來自聖經的教導,而是宗教領導階層,樹立神聖性的慣性文化。

3.表裡不一

表面上是遵行律法,實際上卻不然。耶穌告訴這些人:「你們把難擔的擔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另外,耶穌也指出,法利賽人說的要聽,但他們所做的不要學。這便是表裡不一的行為,能說不能行,又愛當拉比。

4.故意叫人看見行善

今天有些信徒,行善都偷偷進行,因為耶穌提到若讓人看見,天父就不賞賜你。其實耶穌不是強調「看見」,而是強調「故意叫人看見」。法利賽人的善行,耶穌指出是假冒為善,內心並非真心,而是想故意讓人看見自己的善行。耶穌幾次都提到不要故意叫人看見,如:「故意叫人看出他們是禁食」(太六16)、「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太六1),耶穌又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可見得主不是要我們的行為不被人看見,而是不要假冒為善,故意要人看見。



教會的遺傳

有些教會的遺傳,為了信仰的純正性,建立在制度上,成為文化,以為是合乎真理,卻不是實踐在真理上。或許這些規條只是勸勉或有其時空背景之要求因素,然而過多強調的信心,與真理不符,也是不爭的事實。教規若超過聖經的教訓,便是法利賽人常有的行徑,強加在人身上,製造宗教的嚴肅性或尊嚴性。信仰是讓人得自由,而不是用人的規條來轄制人。若樹立組織的不可侵犯性,而禁止任何對組織的反動,不以真理為依歸,走向組織的維護與威嚴,教會便會走向權力的腐化,這是真教會不得不慎的警惕,也要謹防我們走入法利賽人的意識型態。

今天真教會已經在真理上更加長進,對於不合真理的時代規範,也加以修正。不過,在少數地區或當地的教會文化中,仍存留些許教會的遺傳,因不好意思得罪人,而使其存在。
這有違我們是真理全備之教會立場。在我們探討法利賽人的酵的同時,如何讓我們不變成法利賽人,更加重要。



真理就是智慧

早期總會傳道人巡牧東南亞教會,發現講臺有一些瓶瓶罐罐,裡頭裝著水。會後傳道問了當地的長執,為什麼講臺擺滿了這些水瓶?長執回答,這些水經過講臺聖靈的澆灌,很多信徒拿回去喝,病都好了。病好了是事實,但這合乎真理嗎?傳道聽了很驚訝,教會怎麼不明道理到如此地步,連長執都缺乏真理的智慧;連忙糾正說,這不是聖水,是撒但的工作,以後不能再這麼做了。

有一回不同宗派的基督徒,恰巧已故親人是本會的親戚,由本會辦理喪禮;喪家認為以喪禮的名義辦理,覺得不夠溫暖,希望改成追思禮拜,卻遭到教會的否決,相當氣憤。輾轉進行溝通,當地教會仍然非常堅持,喪禮就是喪禮,不能改成追思禮拜,稱為當地的「文化」,但北部教會有人用追思禮拜,那該怎麼說?過去,教會還有些奇怪的規定,如不是處女不能洗聖餐杯,沒有聖靈不能洗聖餐杯等。隨著智慧的增長與屬靈知識的普遍,這些規範已經被真理教訓修正了。法利賽人最嚴重的是缺乏愛,而重視律法與規條。面對法利賽人對耶穌與罪人吃飯的質疑時,耶穌用三個比喻說明,身為基督徒更該以憐憫與愛去看待罪人,這種愛不是放縱,而是超過律法的愛,從浪子的比喻中,我們便可見一斑。



結語

教會組織龐大,難免有人的意見摻雜,如今是AI時代,知識的獲得與整合,甚至可以在極短的時間就被找出。知識與約定俗成,並非都是真理,不要為了教會的「儀式感」而食古不化,更不能違背聖經的教訓,約翰長老勉勵我們:「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約貳9)。看見法利賽人,我們更要反思,如何讓教會更加完善,也要問問自己,是否成為法利賽人了?






文章標籤:  #洪明道  #561期  #主題特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