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見證-153期

生命的泉源

(摘自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七十週年紀念叢書《蒙恩見證集5》,棕樹出版社發行)

意外,總是發生的突如其來。神的靈感動田弟兄,使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主動與發生意外的何恩民執事聯絡,及時化解了一場令人膽顫心驚的危機…… (岡薔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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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何恩民;整理/田輝煌

這見證發生於1987年8月底至9月初,有位何恩民執事,家住南投縣信義鄉望美村久美,屬於望美教會,年約62歲。他平日勤勞成習,熱心教會聖工,是位虔誠的屬靈長輩。有關事情發生的過程,小弟我也親身經歷,遂特來見證神奇妙的恩典。
 
有一天下午約3點鐘左右,我忙完了事,突覺有股煩躁不安的念頭襲上心頭,致心神不寧,遂去沖個冷水澡以求舒暢,但事實不然,憂鬱之情絲毫未減。此時便跪下禱告祈求神的指引,過不多時心中油然生起一個意念,即是去打打藍球活動筋骨。禱告完之後,便撥電話至何執事家欲邀其孫子打球(通常打球時間是下午5點鐘,才會有人聚集打球,此時約下午3點半鐘)。於撥電話之際,內心感覺出奇地平靜,先前不安之情已飛得無影無蹤。

電話響了一分鐘後才有人接,自己便客氣地問對方:「請問某某弟兄在家嗎?」她沒有立刻回答,卻隱隱約約地傳來哭泣的哽咽聲,似乎強掩著內心的激盪,勉強脫口說:「不在」,掛電話之後,細思對方的口氣,似乎發生事情一般,遂騎機車到何執事家一探究竟。

一到執事家門口,見到地板上血漬斑斑,有的已結成凝塊,有的是新鮮的。望著淚流潸潸倚著門柱且表情無助的執事娘與其女兒,便上前問道:「發生什麼事嗎?」她說:「執事流了很多血。」我嚇了一跳,便問道:「執事人在那裡?」她說:「人在洗手間裏。」我遂於門外等待,內心不免焦慮萬分,因為他兒子在外工作,一時聯絡不及。心中不斷祈求主幫助,遂請執事娘趕緊準備執事的衣服,自己即刻要用機車送他去醫院。

此時,洗手間的門打開,更令我怵目驚心,執事的臉佈滿了血且不斷的流,血腥味很濃,衣服的顏色亦不堪入目。洗手間的地板上,一片紅色的血漬。執事勉強的小聲說:「我的頭昏沈沈且發燒。」連走路都須有人扶持,簡直不可思議。

原來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執事去竹子園工作,要砍伐竹子以便日後種植其他的農作物。因為地勢陡坡難行,容易滑倒。正當行走時,腳膝蓋的關節突然陣痛,整個身體便往左側仆倒。很不幸地被尖銳的竹竿(約1尺半長,直徑約2寸)插進左眼上眼眶與眼球之間,直達眉毛上方;執事即刻自行將竹竿硬拔出來。由於用力過猛,連碎肉亦被拉出一些,血如同小水管破裂般湧流而出。他用雙手掩住傷口,仍無法阻止血流的噴勢。他的孫子與執事娘嚇呆了,亦不知所措,便立刻流淚迫切的禱告求神幫助。回到村子裏,其家人趕緊送往衛生室,但醫師不敢診斷,只有貼繃帶應付了事,且說眼球可能報銷了,囑咐他們去大醫院急診。因為左眼及其附近腫得太大,勉強分開裂肉部分,簡直是血肉模糊,那敢正眼看它呢?

執事穿好衣服,我便用機車送他去鎮上,內心不斷祈求神保佑一路平安。因執事患有高血壓,又逢失血過多,深怕於途中發生意外,對其家人不好交代,故內心迫切祈求神幫助的心更強烈。

在途中他連續吐了2次,且血流不止,自己的衣服、機車、車道上皆滴上血漬。遂禱告神能安排醫院的急診室裏,不要有其他的病患,以免阻礙急救的工作;且使一位醫術精湛的醫師,此時能留駐醫院。從村莊到鎮上的距離有30公里左右,抵醫院門口約花了18分鐘。

扶著欲昏迷的執事進長庚醫院急救中心室,目睹院裏的情形與禱告神的內容相符,真感謝神。幸好在醫院有位熟識的主治醫師,他是院方負責人之一,故先行急救要緊,手續從簡。事實上也忘了帶些錢,但一切過程皆蒙神順利的安排。

在動手縫補時,我也在場幫助穩住執事的身體,好讓醫師順利進行工作,一針一線將裂肉縫合,從眼內滲出許多血液,那有看到黑汪汪的眼球?病榻上的血漬是溫溫的,急救人員身上沾染血跡。醫師說:「怎麼會傷得這麼嚴重呢?」加上病人的呻吟聲,見此情景,令人感受良深,非親身經歷難以領略。

急救工作結束,需隨時注意狀況,執事因血流過多,發燒且患有高血壓,遂直喊頭痛、胸部痛。經醫師注射後,較安靜勉強睡著了;約過一段時間,執事忽然甦醒過來有氣無力的說,要我用電話聯絡找人帶領今晚的聚會;我即刻出去聯絡教會負責人,並請教會弟兄姊妹幫助代禱。再回到急診室時,執事已經睡著了,遂獨自靜坐床榻邊。

直到晚上9點鐘左右,執事的家屬,陸續到醫院來照顧他,見一切事宜辦妥便安心。約11點左右,我向他們辭別,獨自騎機車回家。沿途寒風拂來,萬籟歸於寂靜。潺潺的流水聲與悠鳴的蟲聲和著怒吼的引擎聲,刻劃出夜色淒涼之景。卻掩不住內心澎湃的一股信念──凡事交託主並倚靠祂,祂就必成全(詩篇三十七篇5節)。

我們天天聚會,有時忽略聚會的可貴性。住院期間,執事說他很羨慕天天能參加聚會的弟兄姊妹,因為生病住院時,要想有此福分便不容易了。故健康時應把握機會且要珍惜。真是感謝神,一天就脫離險境,約住院一星期便能出院。

對於外界事物的敘述,我們可以用心靈去想像或去揣摩,然其感受只限於抽象或藝術的層面,無法深究其境;若能親眼見它,便能具體的描繪出對其真實的需要,俗謂百聞不如一見。因此對於醜陋與美好的事物,皆有深刻的領受,透過靈魂之窗去直接接觸周圍各種環境的景物,故眼睛是身上的光(馬太福音六章22-23節)。對失明人的精神與生活而言,是受到束縛與限制,不適的感覺是難以言喻的,故眼有光使人喜樂(箴言十五章30節)。執事在此意外事件中,險些失去寶貴的眼珠,甚至威脅到生命的安危。如今回想起來,內心還真如履薄冰的感覺。若不是蒙神的慈愛憐憫,今天那能安在呢?眼睛會痊癒得這麼快嗎?(出院時眼腫已消了,而且可拆線;醫師們認為於治療時,發現並未損壞視神經與眼球,覺得太奇妙了。)況且人怎麼能決定或刻意地去保留自己所擁有的呢?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天上的真神(使徒行傳十七章28節)。

藉此經歷使他再次激勵感念神的愛,叫看見的、聽見的人同享這美好的恩典;並使我們在心靈上、愛心上、信心上得以豐豐足足的真知神的奧秘就是基督。願一切榮耀歸於天上真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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