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見證-696期

主啊!我們的一切全託給你

(見證/馬福生,摘自[聖靈月刊]1988年10月號)

福生駕車載著家人前往台東,卻在行經台東縣關山鎮街道十字路口時,左方被一輛煞車不及的車撞上,車子失控衝出道路,即將撞上電線桿…。此時,他的兒子志傑見到異象──在電線桿前突然發亮,一個全身雪白的人向前走來,手一揮就不見了。車子也以不到一呎的距離平安閃過電線桿…。 (akiku 摘要)

  • 字型小
  • 字型中
  • 字型大

我住在花蓮縣卓溪鄉立山村,屬泰雅族系太魯閣族的山胞子弟,從小信奉基督,屬真耶穌教會山里教會。父親馬石喜先生,是現今教會執事,母親王玉珍女士更是虔誠的基督徒,是真耶穌教會南澳教會(宜蘭縣)早期拓荒者之一。蒙主眷顧,我們仍有雙親可奉養、享受天倫之樂。妻子葉嘉貞從事護理工作,生有二男,長男馬志傑,現讀國中一年級(本文主角);次子馬志翔則是國小四年級學生。我在國小任教,由於工作環境,遷居玉里鎮,一家生活小康。

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日)下午四時許,我接到一通來自台東市已分散多年,至今才初次相認的堂妹的電話,說有要事相商,一家大小四人即刻開車前去。不料路過台東縣關山鎮街道十字路口時,發生了驚天動地的一場車禍,原本是車毀人亡的大慘劇,由於神的援救,挽回兩車內十條人命;感謝主。我兒──志傑前後兩次見異象,因此分兩部份來敘述,共享主恩。

車禍當時


由於路過關山鎮市街省公路拓寬工程而改道,路面狹小,因此車子行駛至一十字路口時,左方疾駛的車輛煞車不及,全速衝向我們的車子,從兩車相撞至車子回過頭停下為止,不過是幾秒鐘的時間,但這短暫的五、六秒卻帶給我長子永生難忘的回憶,因為他見到不曾見過的異象,神顯出的奇蹟,使他激動、含淚感謝,不停的說出「哈利路亞」。

事後觀察現場,真令人不敢相信。車子相撞後,由於來車從我車左後方衝撞過來,我車自然偏向左而衝出道路,一定會撞上道路左側的電線桿,因電線桿離兩車相撞的中心點約有七公尺左右,如果車子因失去控制而撞向電線桿,那真是不堪設想。就在我車子疾速衝向電線桿時,我兒見到了異象──在電線桿前突然發亮,一個全身雪白的人向前走來,手一揮就不見了;再憶起我兒所見的全身雪白會發光的人像是打著赤腳,可惜未能見到其面孔,霎時出現的異象,令孩子傻住了,口中不停的唸著──哈利路亞。而我在車禍當時,「砰!」的一聲巨響後,車即衝向左側,一見前面是電線桿,心想完了!「完了」未說出口,車子似乎突然騰空旋轉,清清楚楚的看到我車從電線桿不到一呎的距離旋轉而過,此時耳邊只是孩兒「哈利路亞」的聲音。不可否認的,這是神的力量,祂知道我們的車子即將撞向路旁的電線桿,於是突然出現,只是用手這麼一揮,就把我們安全的停住於馬路中央,事頭是轉向玉里方向。

經上記載著「他從高天伸手抓住我,把我從大水中拉上來」(詩篇十八篇16節),真的!祂只是揮手,就保住了我們寶貴的生命。神之關照我們,這只是開始,後面接二連三的,似乎身影不離的在我們四周,我們唯有讚美,唯有流淚禱告,唯有滿懷感恩。是的,在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十七節這樣告訴我們:「我們要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

車子停住後,由於車門被撞毀無法開啟,所以緩慢地從右側前門下車,一下車浮在我腦海的是:對方是否有人受傷?幸好答案是「沒有」;經上也有這樣的記載:「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立比書二章4節),此時我下了決定──不要索求對方賠償損失。雖然我已知道我車的修理費會是個大數目(因為除了引擎外,車毀狀慘不忍睹)。不料對方三男三女中之男子,兇神惡煞似的,要我們賠償其損失;情況對我們不利,人在異鄉,況且對方均是不良青少年,滿口酒味又提出無理要求。其實請警察人員來解決即可,並且還可以獲得對方全額賠償費,奇怪的是我問妻子要不要請警方人員,要求對方理賠?她肯定的回答「不要」,因此我更堅定的不求理賠。此刻,問題在於對方無理要求賠償(且獅子大開口),該如何解決呢?對!唯有祈禱。一家四口就站在屋簷下(天正下雨)祈禱,我們唯一的方法就是用祈禱來解決困難。在詩篇八十一篇七節中有這樣記載「你在急難中呼求,我就搭救你,我在雷的隱密處應允你……」我們深信因祈禱必被搭救。說也奇怪,禱告後,走過來一位撐著傘的中年男子,指著對方說:「是你們不對,還這般無理要求什麼賠償,我是目擊者,我可以出面作證。」又轉向我說:「要不要請警察來解決?」我很感激他為正義而挺身說話,在現實社會中,很少有打抱不平的人,當然這是神差遣他來為我們說話。由於對方態度軟了下來,我婉謝他的好意,其實關山派出所的主管是我師專學弟的弟弟,與我交情不壞,只要一通電話就可解決,甚至於不要用我一毛錢,就可使撞壞的新車恢復其面貌;但我們都不願這樣做,因為全託給神。在彼得前書五章七節這樣教訓我們:「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祂顧念你們。」

這次的車禍有另一些事值得見證。當來車正衝向左方駕駛座位的我及坐在我後排位的長子,一時車門全毀,玻璃碎片散落車內,我們臉上竟然絲毫沒有受到傷害,此乃奇蹟之一。兩扇車門被撞的凹進車內,除了長子左小腿挫傷外,我們均安然無恙──此奇蹟之二。等到私下解決,雙方握手言和,各自負責損失後不久,才發現妻子頭部因車子劇烈的旋轉而撞上車門或安全帶扣環,並有嘔吐現象,方知事態嚴重,即刻在風雨中折回玉里家,原想直接送妻子及長子入院醫治,怎料長子不願,務必先行回家祈禱後方肯入院,兒子的信仰之堅定,由此可略知一二。

在醫院中


住進醫院,那已是二十九日晚間八點的事。

經醫師診斷,妻子有腦震盪的現象;兒子左小腿嚴重挫傷,不能走動,兩人雙雙入院,同住一間病房。妻子在院裡昏睡了兩天兩夜,至三十一日傍晚才有些許起色,但頭部仍然非常疼痛,不得任意移動。此時的我跟孩子們唯有不斷的祈禱,不斷的含淚祈求,求主保佑,願她能早日康復。三十一日夜晚,妻子的家人來探望,在閒談中,突然聽到兒子大聲說話:「門外有人,快把門打開,讓他進來,是上次見到的那人。」接著他便恐懼似的哭著,此時坐在靠門的阿姨,帶著疑惑起來把門打開一看,並沒人站在門外。妻子起來偎在兒子身旁,她心裡明白,兒子一定又見到異象。真的!神進入醫院來醫治祂所要醫治的病人。兒子一一敘說所見事蹟,他是突然看見門外有全身雪白的人站在那兒,與在電線桿出現的人一樣(雖然門是關著的,仍見到門外有人),所以兒子要我們把門打開請祂進來,在祂消失的瞬間,祂對兒子說:「不要害怕,要好好療養,要多禱告。」雖然只有三句話卻又再一次讓我兒永生難忘。我們即刻禱告,感謝救主的到來,感謝祂的垂憐;我們全哭了,那是含著驚喜又感恩的淚水,我們再一次同心禱告。我家是何德何能,竟能受神的關愛。

「你們若嚐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彼得前書二章3節)。真奇妙!當晚,妻子不再頭痛,心情開朗,身體健康與幾分鐘前判若兩人。因此她堅持次日(第三天──六月一日)一早辦理出院,雖然醫師一再慰留繼續治療觀察病情,但說服不了她要出院的決心。感謝主醫治了我妻子的病:一個醫師認定可怕的腦震盪,也使我兒子能自由自在的走動,我還能說什麼呢?這份「福氣」完全得自萬能的主,主啊!我們感謝祢。

以上見證全屬實,就因為沒有文詞的滋潤,沒有故事的虛構,或許一般人覺得平凡,可是我可以告訴你們:神顯出奇蹟拯救了我一家人,那是千真萬確的(修車費共用去叁萬柒仟伍佰柒拾元,你就可知車毀的程度)。神蹟原本就常出現我們四周,只是很少有人去注意其存在與領悟其重要性罷了。我孩子問我:「爸!我可以不可以給任何人講述這些事?」我告訴他:「何止給一個人知道,你要給一百個一千個一萬個人知道,因為我們要常榮耀主。」從這次車禍後,我們一家的信仰更堅強更虔誠也更積極。深信!兩次異象足夠讓我兒子──志傑,引領他走完最潔淨最充實的一生,感謝我救主。願我全體神的兒女們,要切記此件事的教訓,務必警醒禱告,必蒙主賜恩。在哥林多後書第三章第五節明明白白的告訴我們──「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主啊!我們的一切全託給祢。







文章標籤:  #蒙恩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