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見證-309期

主保護我免作輪下冤魂

(摘自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七十週年紀念叢書《蒙恩見證集9》,棕樹出版社發行)

人常說:「科學靠實驗,信仰靠體驗」,何德忠雖信主多年,但因為對信仰沒有體驗,且他覺得「神蹟奇事要有事實證據,不是憑口說的。」。當有一天,他騎自行車往屏東市區,正要經過十字路口時,突然有一輛汽車超速衝出來撞到了他,… (沛恩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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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恩者:何德忠 見證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小弟何德忠是真耶穌教會屏東教會的信徒。雖然信主多年,因生活在拜偶像的家庭,有時難免與世俗隨波逐流,談不上虔誠。雖每逢安息日也參加聚會,也只當做是生活中的點綴而已,沒有什麼信心。本年有一次到劉主僕執事家中拜訪,曾與他討論教會的神蹟奇事問題。我說:「宗教的目的是勸善,導人歸正,主旨在端正社會風氣,維護道德倫理,所謂神蹟奇事,都是毫無根據的渲染,當今科學時代,根本沒有神蹟奇事。」劉執事聽後,頗為不悅,責我信仰錯誤,信心不堅,所說的論調完全是人的道理,否定神的大能。我說:「神蹟奇事要有事實證據,不是憑口說的,尤其是本會聖靈月刊經常登載神蹟奇事,不但文字粗淺,且不合情理,在外人讀來,不但無法引起共鳴而生反效果。」劉執事直斥的說:「聖靈月刊所登完全是事實,並非偽造。」並歷述他本人親眼看到的神蹟奇事,不勝枚舉。我仍不服的說:「我在本會信主十多年從來沒有見到什麼神蹟奇事,不能隨聲附和,人云亦云。」劉執事說:「信徒對神的大能應完全相信,不要絲毫疑惑。」我仍堅持己見說:「神蹟奇事既是事實問題,沒有看見說相信就是說謊,說謊就是犯罪。」劉執事看我如此固執,也無可奈何,最後不歡而散。

可是,神是不能輕慢的,神所愛的兒女,祂必管教,你不相信祂的作為,祂偏要叫你相信祂的作為,事情終於發生了!今年五月四日下午四時許,我因事騎著自行車循林森路去屏東市區,走到林森橋與自由路交叉的十字路口,那邊未設交通管制,沒有紅綠燈,當時因來往的車輛少,雖曾發現有一輛汽車往自由路左邊開來。但距離尚遠,我一時大意,仍照常經過,想不到那位魯莽的司機竟無視前面是十字路口,仍開足馬力,超速衝過,當發現前面有人經過時,剎車已來不及了,把我撞個正著,剎那間碰然一聲,一股巨大無比的威力向我身上衝來,當即連人帶車撞倒在馬路上。對此突來的巨變,我連禱告的機會也沒有,只有接受大災難的降臨,別無他法。

那位司機發覺撞倒了人,急忙下車,恰巧後面來了一輛計程車,隨即把我送到林森路楊文振外科醫院急救,經醫師詳細檢查,證實人是摔在馬路上,除了皮膚受到擦傷流血以外,全身骨骼及內臟完全無損,汽車根本沒有碰到人身,經過外傷包紮後,即行出院,可是根據車禍現場,因汽車超速行車衝力甚大,已經把我的自行車撞廢在馬路上。騎在車上的人縱使能逃脫生命,也必然身受重傷,汽車絲毫沒有碰到身體是絕對不可能的事,真是不可思議。家人、親戚知道此事,無不嘖嘖稱奇,這證明是出於神的大能,除了感謝主耶穌以外,還有什麼話可說?想到這裡不禁痛哭流涕,想到我這愚昧軟弱的罪人,竟蒙主憐憫,拯救於大難之中,免作輪下冤魂。大難不死,劫後餘生,悔已往之不檢,感神恩之浩大。願有生之年,更熱誠愛主,多作榮神益人之事,以報主恩於萬一,一切榮耀歸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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