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1163期

從婚姻文章的寫作説起(二)

(摘自蔡貞《攜手同行》,1985年07月,棕樹出版社發行)|發佈日期:2025/08/07

為了讓現在年輕人也能理解為何要在主內結婚、這件事到底有多種要,所以採用比較生活化的寫作手法希望能引起年輕人的共鳴,還有說明雅各式婚的錯誤觀念,並不為了喜歡的人付出所有就是愛,而是要有神的帶領跟安排以及多聽長輩的勉勵,在自以為是真愛之前多想想神的話語,多祈求神的帶領與安排,相信主所做的每件事都有美好的安排。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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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的技巧

一、平時聚會講道的時候,常講到婚姻的道理;在教會所出版的各類刊物上,也有不少有關婚姻的道理。這些都明白的告訴我們:神的子民不可與未信者通婚。可是信徒與未信者通婚的情形依然很嚴重。為什麼大部分的青年都不接受道理的訓誡?經我仔細分析、研究的結果,發現有關婚姻問題的文章,都較偏向理論,缺乏實際生活的題材;只是引出聖經上古聖徒的婚姻為例,很少提到現實婚姻問題的例子,以致引不起青年的共鳴,使他們沒有切身的感受。他們只不過把這些寶貴的教訓當成一種「勉勵」罷了;他們從不考慮違背神的命令該當何罪?自以為只要婚後不離道,不但沒有錯,而且說不定還可以引導「另一半」來歸主,也可算盡了基督徒的本分呢!因此我決定婚姻文章要從現實生活中取材。

二、寫作時須依讀者的興趣與程,來決定文章的體裁。

本書的對象是青年,因此,我儘量採取能引起青年興趣的手法……如:盡求內容淺白、敘述生動、風趣、避免說教。因為如果用古板的文章寫法,也許會讓老人家深受感動,但是不易被年輕人接受,這就無法達到與青年溝通的目的了。

三、多放進見證與實例,以增加真實感。

引用實例時,不使用真實姓名,以免引起被引用者的反感。甚至必要時,還須故意把內容──年齡、時間、地點……等改變一點點。而且有時把兩個人以上的故事,處理成發生在一個人的身上。

廚師烹飪菜餚時,必須時改變烹調法,並加上各種調味料,藉以增加美味。如果每盤菜都以原味呈現在食客面前,相信不但引不起食客的食慾,甚至可能遭受拒食。寫文章也是如此。

奉主耶穌聖名做見證時,一言半句都不可加添,須把實際的經過一字不漏的寫出來。但是婚姻問題不是見證,為了加強內容,有時用論說的體裁,有時放進故事加上作者的理想、想像、推埋,這是在寫作的技巧上免不了的事情。有位姊妹問我:「那篇『慈母的祈禱』,許多青年看了都深受感動,故事裡的慈母是不是你的母親?」我告訴她:「不是的,這是故事裡的虛構人物。」不過在故事裡使用虛構人物的例子極少,絕大部分的人物都真人實事。

題材的來源

一、神讓我來到這個世界,已經活了半個世紀,且有福蒙選,誕生在基督徒的家庭裡。三叔最先接受真理,接著所有親屬全部都歸入主名下。後來母親娘家的親戚,我的姨丈一家也蒙揀選。因此所有的親屬不但在肉體上是一家人,在靈性上也是一家人了。尤其令人欣慰的是,親屬裡面有幾位獻身出來傳道。我可以說得天獨厚,從小在教會裡長大。自還不大懂事的幼年時期,就看過或聽過許多婚姻問題;隨著年鹷的增長,也見過不少教會內同靈婚姻間題的起因、經過、與結果。這些見聞及本身的體驗,積留在腦海中,成為取不盡之寶庫。這寶庫──記憶──就是我寫作題材的來源。

二、我由南北遷,現在北市一所國小任教。以前在南部敩書時,當地民風純樸,從未遇過學生的家庭發生什麼變故。可是在臺北這個繁華罪惡的都市裡,時常發生令人搖頭歎息的是。目前所擔任的班上,學生的家長全部比我年輕。我平時以在主耶穌那裡學來的愛心去教導學生,獲得家長的信賴;家長們不但來請教家裡大、小孩子的管教方法;夫妻間有糾葛,鬧離婚的時候,我也被拉去當「調解委員」。有一位離過婚的婦人,甚至跑來向我報告:最近出國,在日本交上一位比自己年輕好幾歲,且非常富有的日本男友。我不喜歡也沒有時間去管別人的家務事,只提醒她:若要再婚,不能只為自己的幸福著想;也應該考慮兒子的前途。因為如果選錯了對象,會毀掉兒子的一生。

另一方面,從學校同事的口中,也時常聽到各式各樣的家庭問題。

這些因職業上的關係,特別豐富的見聞與經驗,很自然的就成為我第二個題材的來源。

三、北部區每年舉行兩次婚姻介紹委員聯誼會,我將會中所提出的問題與各教會委員、長執、負責人的意見、分析、及對問題的看法融會貫通,便成為實際的寫作題材。

婚姻文章的效果

我在人生舞臺上,於公於私,所扮演的角色多,且都是較重要的角色,絲毫馬虎不得。我多麼希望有充裕的時間,坐在寫字檯前為青年多寫一些自己的心得,好做為他們奔走天路的參考。但可惜心有餘而力不足。時常在歉疚中過完忙碌的一天,然後縮短一些睡眠的時間,為心愛的小羊寫一些心裡的話。所幸主賜我良好的睡眠習慣,一躺下去立刻就熟睡。通常都是連夢都來不及做,就已到了起床的時刻了。主祝福我老當益壯,精神永遠年輕,感謝主!

寫文章雖然辛苦,但當遇到久未謀面的姊妹告訴我:「嗨!你的婚姻文章真有意思,我很喜歡看。每次拿到教會刊物,我首先看這類文章!」我得到鼓勵;從南部回來的傳道說:「在南部,有些青年因教會刊物增加了婚姻文章,而對它發生了興趣,訂閱的人數增加了。」我感到欣慰;當一位婚姻介紹委員興奮地告訴我:「我替一位弟兄介紹一門婚事,本來他不肯接受;但是看了你那篇『不要回頭亂抓一把』後,他終於答應了!」我心裡更是充滿著感謝!願已婚的弟兄姊妹多多寫自己的婚姻見證,供青年們做借鏡。

兩點建議

一、糾正對雅各式婚姻的誤解

以撒式的婚姻不易被青年所接受。絕大多數的青年樂於接納雅各式的婚姻,認為雅各式的婚姻同樣能蒙神祝福。是的,如果你體會出雅各式婚姻的真諦,我並不反對你選擇雅各式婚姻。可是問題是,許多人不考慮時代背景的差異,以現代人的眼光去推測上古人物之行為,說:「雅各和拉結是自由戀愛結婚的」。其實,在那以男性為中心的上古社會裡,男女之間相當保守,他們兩個人那有可能像現代人所想像的那樣,「談了七年的戀愛」呢?拉班既然已經答應七年後讓女兒嫁給雅各,那麼拉結應該算是雅各的未婚妻,而不是情人。他們雖然是未婚夫妻,可是雅各與拉結真的那麼熟悉嗎?如果真的很熟悉,雅各怎在會在新婚之夜分辨不出新娘是否是心愛的拉結呢?他們雖然同住在一們房子裡,可是不要說常在一起玩樂,很可能連見面、交談的機會都很少哩!更何況當時雅各的身分是寄人籬下的長工,終年在野外牧羊,就像他自己所說的:「我白日受盡乾熱,黑夜受盡寒霜,不得合眼睡著,我常是這樣。」(創世記三十一章40節)。我們可以了解他對拉結的愛是含蓄的愛。他把對未婚妻的愛慕,深深埋藏在心裡,等待結婚佳日的來臨。這個期待與希望成為他生命的原動力,使他覺得辛苦的七年如同幾天(創世記三十章20節)。

現代的主內青年交上了女友,就與世俗的情侶毫無二致;一同逛街、看電影、郊遊,甚至跳舞。而遇到家長反對,為情所困的時候,就搬出雅各式的婚姻做擋箭牌,企圖推翻以撒式婚姻才會蒙福的觀念。如此做是否叫雅各與拉結蒙受不白之寃呢?

那麽,現代人如何享受雅各式的婚姻?請看一個實例吧:有位弟兄已到了婚齡,長輩問他有沒有中意的姊妹,好替他作媒,他只笑而不答。長輩把他們所認識的姊妹的名字,一個一個唸出來,但他都不做任何表示;直唸到一位姊妹的名字時,他就露出了笑容。長輩會意了,馬上替他進行。結果女方也完全同意,他們已經順利地完婚了。他並沒有傾訴過相思之苦,也沒有被情所困過,因為他只是「喜歡她」而已,並沒有跟她談戀愛。可是神卻把他所喜歡的女孩賜給他了。這事多美妙!當然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如此得到理想的另一半。自己所喜歡的人能否成為自己的配偶,要看有沒有緣分了。

二、多採納長輩的勸告

下面是一對母子的對白:

「兒啊,聽媽的話,與A小姐斷絕來往,因為她是未信主的女孩。」

「咦,奇怪啦!您是跟爸爸結婚才信主的,可是您的信仰根基卻比誰都堅固。A小姐跟我結婚後,她一定會像您一樣接受真理,這樣有什麽不對呢?」

「不,就因我明白真理,感念主恩,所以更感到責任的重大。我不能讓神所賜給我的兒女跟未信主的人通婚,來得罪神!你不能跟爸爸比。在三十多年前,我嫁你爸的時候,信徒的數目不多,也還沒有成立婚姻介紹委員會。當時你爸要找一位姊妹結婚,實在很困難,所以才讓我有機會以未信者的身分,嫁給神的子民。可是現在情況不同了,教會有的是好得不得了的女孩,你再也沒有任何理由故造藉口,來做違背神命令的事情。」

「可是……」

「婚後得到真理是媽的福氣,那是我與神之間的事,你爸絕不能因此來消滅他與「外邦通婚」的過錯。為此,我時時為你爸向神祈求,願神赦免你爸爸。難道你還要加添媽的重擔,讓媽再為兒子的婚事,時時求神赦免?」

「A小姐如果嫁到我們家來,就一定會接受真理,這種假設未免太大膽了一些!你沒有看到那些因與未信主的人結婚,而離開神的許多弟兄姊妹嗎?萬一……」

「好了,好了,我明白了!反正我和A小姐是清白的,不再跟她來往就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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