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879期

婦女與品德(二)

(摘自郭子嚴撰《郭子嚴長老專輯》:聖靈報第二五○期,1983年9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發佈日期:2020/03/05

「賢妻良母」是我們基督徒家庭所需要的,聖經對此有明顯教訓,舉止端莊不說讒言、愛丈夫也愛兒女,在儀態、貞潔、服裝三方面,有敬虔的表現......。女人若持有「沉靜」和「順服」的美德,並尊重男人的地位和職權,就如同天使在神前用兩個翅膀遮臉,以示尊敬、謙卑、順服,是聖經所稱讚極寶貴的內在美。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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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像底波拉那樣的女人,真如鳳毛麟角,不可多見。而賢妻良母,卻是我們基督徒家庭所需要的。聖經對此有明顯教訓,今列舉幾個要點如下:


(1)「又勸老年婦人,舉止行動要恭敬,不說讒言,不給酒作奴僕,用善道教訓人。」(提多書二章3節)。

信主老年婦女,在道理上已經多受造就,其信心言行,在家庭中應深具影響力,使下輩婦女有所效法。舉止恭敬,即端莊。言不失檢,動不失態,這是信主婦女被人敬重的要素。「不說讒言」,更是中老年婦女所當切戒的。讒言是惡意的,含挑撥性和謗讟性,若把好口才向這方面去發展,她的舌頭就成為家庭和教會的亂源與禍根。讒言又含虛謊性,為要加害於人,故意言過其實,誣栽妄證,這個罪行就嚴重了。聖經警告「讒毀」也是當死的(羅馬書一章30、32節),故不可不戒。

(2)「好指教少年婦人愛丈夫,愛兒女,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待人有恩,順服自己的丈夫。」(提多書二章4-5節)。

「愛丈夫,愛兒女」,這本是婦女天性的自然流露。但保羅認為仍須由老年婦人加以指教,使少婦更加熟練:愛丈夫要如何盡其婦職,愛兒女要如何盡其母責。有的女人並非不愛丈夫,但不夠尊重,不夠體貼,使丈夫不能充分享受家庭的溫暖和安樂,或反增加丈夫的麻煩和無謂的負擔。大哲學家蘇格拉底,和大文豪托爾斯泰,都受過妻子的苦惱,而無可奈何。福州有句俗語:「討的沒好毛母(一字) ,一世沒處躲。」正如箴言二十五章二十四節也說:「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又十九章十三節:「妻子的爭吵,如雨連連滴漏。」這都是形容愛生氣爭吵的婦人,是多麼令人厭煩!當然,世上也有許多苦待妻子的壞丈夫,好像愚頑乖僻的拿八,被他妻子亞比該叫做「壞人」,就是待人野蠻,不講情理(撒母耳記上二十五章25節)。而亞比該卻非常賢慧,曉得做人,待人有恩,以善言善行化解了一家的禍害(撒母耳記上二十五章35節)。那以惡報善的壞人拿八,終於被神擊打而死。

至於未信主的丈夫,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彼得前書三章1節),這是一件重要的家庭聖工。若丈夫不能被感化信主得救,或妻子不能被感化信主得救,可能是「品行」有了問題;或因代禱不恆切,甚至放棄了對丈夫或妻子信主的願望。夫妻是一體,兒女是骨肉,愛丈夫愛兒女要愛到他們的靈魂,這才是真愛。一家信主得救,同作天上的國民,有這樣永遠屬靈天倫之樂,人生才有意義。

(3)「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提摩太前書二章9節)。

真實敬神的婦女,在儀態、貞潔、服裝三方面,必有敬虔的表現。「廉恥」即羞惡之心,指不愛出風頭,不矯揉造作來表現自己;縱使有才幹,也寧自韜晦謙讓,所謂「人不知而不慍」,此君子與淑女之態度也。反之,無廉恥的婦女,必僭越行事,張狂而撒野,或恃寵而驕,目無尊卑。這樣的婦女,必失態失禮,令人輕視。故聖經以「溫柔安靜」為婦女極寶貴的內在美(彼得前書三章4 節),亦為極重要的品德(提摩太前書三章11-12節)。「自守」指保守心身的貞潔,不污染、不偏邪,不失去向基督、向丈夫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哥林多後書十一章3節)。處此濁世,敬神婦女切不可效法那不信主的女人被邪風鼓蕩,心情浮動、貪玩,大膽地尋樂,放浪形骸,不服約束,甚至失足墜落,成了魔鬼的獵物(創世記三十四章1-2節)。至於「衣服」,乃蔽體而章身也,要穿得恰如其度,整潔大方,寬長適體,令人敬羡。何必一味趨向奢華,或浪漫地以暴露更多肉體為時髦?迷你裙越來越短,頭髮愈散愈長,眉眼渲染得像妖怪,嘴巴鮮紅得驚人,長指甲和趾甲都染上難看的顏色,這樣的打扮真變得不像人了;若以審美的眼光來看,實屬弄巧反醜,迹近下流!如此誨淫浪漫的服裝,進入會堂,豈不與莊嚴聖地成了強烈的諷剌?作為基督聖徒的婦女,豈可不自愛屬靈的身分和體統,拒絕效法末世的歪風邪俗,以正派衣服為妝飾,來表現敬神榮神的見證麼?


 
四、婦女品德在教會的重要

教會是神的家,是聖潔的國度,是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屬靈有機體(以弗所書一章23節),其地位榮耀遠超過萬有之上。凡蒙召得救的信徒,無論男女都被神安排在教會裡作肢體。婦女在教會所負擔的聖工責任,雖不如男人們多數被神安排在較重要的崗位,但在「幫助」上也是不可缺少的器皿。神自始就定一個原則:在家庭妻子幫助丈夫,在教會女人也是幫助男人。因此,女人在家庭和教會都有服權柄的必要,這就是女人蒙頭道理的精意(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0節)。聖經規定「男人是女人的頭」,頭表示權威,故女人在教會對男人表示順服,是一件應有的美德。這並不是說,女人成為男人的附屬品,受男人的轄制,因為在「或男或女在基督裡都成為一」的體系中(加拉太書三章28節),任何階級及貴賤區別已不存在了(歌羅西書三章11節)。然而,在治理及工作方面,神卻將領導性的職權交托於男人(創世記二章18-20節;使徒行傳二十章28節)。「使徒」和「長老」是神所設立治理教會的主要職分(使徒行傳十五章2、4、6、22節),神並沒有將這兩個職分賜給女人,即證明女人在教會掌權治理是不合宜的。保羅對此的論據是:「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提摩太前書二章13-14節)。可知女人之所以要順服男人,並不是為著女人才幹能力不如男人,乃是因為她受造後於男人,而犯罪卻先於男人,基於這兩個理由已足叫女人順服。既不可在家庭作「牝雞司晨」,也不得在教會野心勃勃地爭出頭地,凌駕於男人之上。

哥林多教會就是有一般女人大膽出風頭,發生擾亂,故保羅叫她們在禱告或講道時要蒙頭(哥林多前書十一章5節);並進一步告誡:「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衆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4節)。這並不是叫她們在聚會中做啞吧,乃是不准她們在會中自高自大,公開亂說不順服的話。「總要順服」一語,具有律法性權威,目的在維護教會秩序,並保持女人順服的美德。保羅且引證聖徒的衆教會都是如此。可知使徒時代的衆教會,女人在會中都是極少說話的,已成為一種優良風氣。這當然不是因為在「衆教會」中,都沒有會說話的婦女,乃因為那些敬神婦女要莊嚴地保持自己「沉靜」和「順服」的美德,並尊重、男人的地位和職權,而自願實行內在的真蒙頭,如同天使在神前用兩個翅膀遮臉,以示尊敬、謙卑、順服一樣(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0節;以賽亞書六章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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