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1051期

確實的信心(二)

(摘自郭子嚴撰《郭子嚴長老專輯》:聖靈報第二一四期,1983年9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發佈日期:2023/06/21

「信心因著行為才得完全」信心必須有行為與之合作,其主要的作用,是使人蒙恩得救;沒有實踐的信心,就沒有作用。並且信心經試煉,就生忍耐,信心和忍耐關乎得救,如主說:「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又說:「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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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心重在實踐

雅各書說:「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雅各書二章14節)。信心的主要作用,就是使人蒙恩得救。但沒有實踐的信心,就沒有作用。有些信徒對雅各書所說因行為得救,認為與保羅所說得救是出於行為,似有矛盾之處。其實,並不牴觸。因為保羅所說不是出於行為,乃指未信主之前,人人都在罪惡中,神看沒有一個義人。傳道書也指出:「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世人若靠自己行為以求得救,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須用信心接受基督的救贖,才能白白稱義而得救。因為基督既流血為罪人受死,又為罪人稱義而復活,這一偉大的救贖工作,正是為著普天下罪人的。故只要肯悔改並信靠祂,便可得救,並不需要人再用什麼行為來補充基督救贖之不足。因為基督救贖的恩典是完備無缺的,連釘十字架上的強盜,也只要在臨死悔改信主,就蒙主特別應許而得救。故保羅所強調的,是指人在信主前的一切行為,對得救稱義是不發生作用的,其重點乃放在「信心」上。而雅各所說的「行為」,乃指在信主得救之後,已經在天國道路前進的階段中,是需要用行為的實踐,來完成信心的未竟之工。換言之,基督徒在信主領浸之後,不過是得救的起點,並不是得救的最後完成,所以還有許多得救的工夫,要恐懼戰兢地去作成,既借重於信心,尤得力於行為,兩者並行而不悖。「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完全」(雅各書二章22節),就是信心必須有行為與之合作,才能達到得救的最後成功。試看,在希伯來書十一章的「信心章」中,那一個信心英雄沒有特殊的行為表現呢?故雅各書所說的好行為,乃是信心本身的實踐,與保羅所說「免得有人自誇」的偽行為,是不可混為一談的。

然而保羅也非常重視信心本身的實踐,例如他說:「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二章10節)。「因為神救衆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這話都是指著信主之後,必須有神所規定的好行為的實踐,在世敬虔度日,守己,榮神,益人。

尤其是受聖靈的人,已經領受了從上頭來的莫大能力,這更顯出信心不在乎人的智慧,乃在乎神的大能了。那麼凡受聖靈者,對於信心的實踐,靈果的顯露,基督榜樣的效法,以及一切屬靈品德的建立,入聖脫俗生活的追求,豈不應該有更積極更顯著的表現麼?主耶穌曾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法利賽人的義,是靠自己立的,以行律法為本,其特徵是「能說不能行」(馬太福音二十三章2-4節)。但我們的義,除因信得著從神而來的義之外(腓立比書三章9節),還表現在自己所結的好果子上(希伯來書十二章11節;約翰福音十五章16節),這果子就是各等屬靈德行的增加(彼得後書一章5-8節),隨屬靈生命的長進而逐漸成熟,在聖經稱之曰:「義果」、「善果」、「好果」等。這果子是要每個信徒多結出來獻給神,尤其是受了聖靈的人,更當如此(羅馬書七章4節)。主曾在飢餓時,向一棵無花果樹尋找果子,但滿樹只是有茂盛的葉子,沒有一粒果子供主需要,那棵樹被主咒詛而枯乾。這豈不是針對著有名無實基督徒的警告麼?施浸者約翰所說:「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的話,同樣被主所引用,作為一般信主而不遵行天父旨意者的警告,連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異能者也包括在內(馬太福音七章19-23節)。接著,主耶穌就指出「兩等根基」的道理,那聽主話就去行的,和聽主話不去行的,來判定兩種信心的不同結局。那就是,當暴風雨來臨時,實踐的信心大廈 總不倒塌,而不實踐的信心危樓倒塌得很大。



四、信心須經試煉

「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煉,就生忍耐。」(雅各書一章2、3節)。確實的信心,是耐煉的,如同真金在煆煉之後,不過是稍減其重量,但反而增加其純粹和光澤。在未受試煉之前,可能含有其他雜質。我們信心的素質,也許還不夠單純,故神用「百般試煉」的爐火來煆煉,而達到「真而且聖」的地步。所謂「真」,即沒有虛假,沒有詭詐。拿但業之所以被主稱為「真以色列人」,就是他心中沒有詭詐(約翰福音一章47節)。人心本是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的。但信主者的內心,已經沒有虛假詭詐,這就具備了作「真基督徒」的基本條件。因為詭詐是出於魔鬼的(哥林多後書四章2節;使徒行傳十三章10節)。而基督則相反,祂口裡不說詭詐的話,真基督徒亦然。故不虛假不詭詐,是真信心的起碼條件。不但此也,我們還要追求達到「聖」的地步,成聖是信徒重要的靈程,也是因信心所作最後得救的工夫(以弗所書五章27節)。信心被試煉之後,方能使信徒更加真實與聖潔,「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得前書一章7節)。

再者,「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信心和忍耐與得救都有關係,如主說:「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又說:「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常存忍耐,就必保全靈魂」等。這並不是說,信心還不夠使人得救,尚須用忍耐來補充;乃是說,由信心生出忍耐,用忍耐支持信心,因而被神保守「在基督裡有分」而達到最後得救的完成。基督徒在信心的道路上,常常不是一直平坦的;每一個重要靈程和工作,不一定都是一帆風順的。這正如使徒所說:「我們要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不但信徒的靈程如此,即傳道人也更是要經歷許多困頓波折,或驚濤駭浪,或酸風苦雨。「傳道難」之嘆,誠有不足為外人道者。諸如工作的問題,靈戰的問題,身家的問題,教會的問題,同工的問題,都足以成為嚴重的難關,而阻梗著前面的路途。好像雅各從巴旦亞蘭往迦南的行程中,拉班追踪於後,以掃橫阻於前,使雅各懼怕愁煩,達於極點。當此時也,只得運用確實的信心,求告那全能慈愛的神(創世記三十二章9-11節),以堅定不拔的信念,倚靠那愛我們的主,就綽然得勝有餘了。須知在天國的靈程中,艱難、波折、蹭蹬、舛蹇,難免隨時遇見,正如以色列人在曠野的征途中,真是漫長而可怕的(申命記一章19節),若不是用信心和忍耐,倚靠全能慈愛真神的領導和隨時的幫助,必不可能跑盡那當跑之路。使徒保羅對此極有經驗,他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這其間,如果他不善自運用信心和忍耐,是不可能達到這個境界的。

有行為的信心,才是靈活的;有忍耐的信心,才是堅韌的。在我們信心受試煉之後,就增加了信心的堅韌性,於是亦剛亦柔,能屈能伸,方能應付複雜危疑的環境。有此堅韌性的信心,進可以兼善天下,退可以自守其身。傳道者是站在前方的屬靈戰士,有時感覺作戰困難是難免的,就是必須退守的話,也斷不可放棄對神的信心,和自己品德上的修持,方不至於倒下去。神要試驗我們,是要我們更完全更聖潔,而更合乎主用。所以往往在受試煉之後,出現了更進一步的靈程,和更深一點的靈德,或更高一層的靈智,約伯即其例證(約伯記四十二章5節)。這正如羅馬書五章三至五節所說:「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耻。」

我們各人生活、環境、性格均不同,故受試煉的形式和程度也是各人不同的。我們既是同在主內的弟兄或同工,最要緊的當用切實的愛心互相扶助,彼此相顧,代禱。這樣,使那落在試煉中的弟兄或同工,能得著安慰和幫助,好叫他的信心不至於失落(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2節)。保羅說:「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這樣偉大的愛心,今日我們正需要追求和訓練。切不可效法約伯三友,只知以指責譏諷為能事,那並不是以神的慈愛為懷的人。這也是對於受試煉者一種非常重要的態度。

綜而言之,我們在主面前信心都是不足的,不夠標準的(路加福音十八章8節)。所以當求主增加信心,常賜聖靈的澆灌,使我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以弗所書三章16節)。好叫我們藉著確實的信心,在基督裡有分;同時也藉著確實的信心,使基督住在我們心裡(以弗所書三章17節)。非在基督裡有分,不能得救;非基督住在我們心裡,也不能得救。只要我們有確實的信心,神必叫我們在基督裡面,基督也在我們裡面(約翰福音十五章5節)。所以,聖經說:「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若沒有,或不夠標準,就要求主賜給或增加。若有,就要堅持到底,奔向前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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