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956期

​本會的神觀與「聖父受苦說」有何不同?(上)

(摘自謝順道長老《順道信箱釋疑3》,2009年02月,腓利門書房出版社發行)|發佈日期:2021/08/26

「聖父受苦說」是什麼?關於「神觀」,我們向來主張「獨一神觀」。我們所堅持的基本觀念是:其一、父子聖靈的本質相同,因為神性的本質是獨一的。其二、父子聖靈各有位格,不宜用「三個位格」來數量化,因為宇宙的主宰是獨一真神。其三、父子聖靈所扮演的不同角色,都是同一位神靈的作為。因為父子聖靈的「靈」是同一位靈,神的靈永遠是獨一的。......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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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人:美國喜瑞都教會】

本會的神觀與「聖父受苦說」有甚麼不同?
 

 
【謝長老答覆】

1.「聖父受苦說」是甚麼?

基督教界所公認,興起於第二世紀最大的異端是「神哲主義」(Gnosticism),而興起於第三世紀最大的異端則是「神格惟一說」(Monarchianism)。

「神格惟一說」分為兩派,就是「動力的神格惟一說」(Dynamic Monarchianism),以及「形態的神格惟一說」(Modalistic Monarchianism)。

所謂「形態的神格惟一說」,乃是說獨一神以三種形態顯示祂自己。此派努力的目標是,既要保持神性的合一,又要保持基督完全的神性。他們與「動力派」的不同點是,堅持耶穌基督具有真正的神性。但「動力派」卻否定耶穌的神性,而以「建立神的惟一性」為努力的目標。他們說,神的本性和位格都是一,道和聖靈不過是神性中無位格的屬性。為了達到這個目標,他們便刻意強調耶穌的人性,而否定他的神性,同時也否定聖靈的位格了。

「形態的神格惟一說」,在西方的教會,被批評為「聖父受苦說」(Patripassianism);在東方的教會,則被稱為「撒伯流派」(Sabellianism)。之所以被批評為「聖父受苦說」,乃因此派認為父神自己道成了肉身,成為基督;當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之時,聖父也在基督裡與他一同受苦。之所以被稱為「撒伯流派」,則因此派最著名的神學家撒伯流(Sabellius),對該派的神觀所作的詮釋具有代表性的緣故。
撒伯流的主張是:①神性的本質是獨一的,但顯示的形態卻是多種。②父子聖靈三個位格,如同一個演員所扮演的三種角色。③神將祂的獨一本質,在不同的階段中,以三種不同的形態顯示出來。④在創造、頒布律法時,所顯示出來的是父;道成肉身時,所顯示出來的是子;叫信徒重生、成聖時,所顯示出來的是聖靈。
筆者按:本段資料係依據Louis Berkhof著,趙中輝譯,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出版,《基督教教義史》一書(58-61頁)所整理。



2.駁「動力的神格惟一說」之謬論

聖經說,「道成了肉身」(約一14);又說,「道就是神」(約一1)。可見「道」有神性,並有位格。

耶穌既有人性,且有神性;他是人,也是神(羅一3-4,九5)。祂是「在肉身顯現」的神(提前三16),是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猶24)。以賽亞先知所預言,「有一嬰孩為我而生」,「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是指著耶穌說的(賽九6)。

聖靈具有位格之真實性,也不可否定。因為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中,一共五次論及聖靈時,都用陽性代名詞「他」表明(十四26,十五26,十六8、13、14),含有「那位」的意思。保羅所說「聖靈卻是一位」,或「這位聖靈」(林前十二4、11),也有這個含意。更重要的是,以「位格」的定義而言,聖靈有智慧、感情、意志,而且具有神性,可見祂是有位格的存在者。諸如:聖靈有智慧,能創造萬物(創一1-2;詩一○四30),也能參透萬事(林前二10);有感情,會擔憂(弗四30),又有愛心(羅十五30);有意志,能決定主意(徒十五28),而且會發出命令等(徒八29)。除此之外,聖經說,聖靈是神的靈(太三16;羅八9;約壹三24)、耶和華的靈(士三10),也稱為父的靈(太十20)。因此,聖靈確實具有神性,不容存疑。

由上列的聖經根據可知,主張「動力的神格惟一說」的神學家,以「建立神的惟一性」為努力的目標,完全正確;因為神永遠獨一無二,無可置疑,誰都知道(約五44)。然而,他們否定「道」(Logos)、耶穌和聖靈的位格,以及其神性,卻是背乎真道,漏洞百出,不堪一擊的。



3.駁「形態的神格惟一說」之謬論

依據幾處經文查驗,我們很容易看出,撒伯流派所詮釋的神觀,顯然犯了兩個錯誤。

第一、一個演員雖然可以扮演三種角色,卻要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但耶穌受洗的時候,卻有聖靈降在祂身上,又有來自天上的聲音,認證祂為愛子(太三16-17)。這個景象顯示,聖父、聖子和聖靈,在同一個時間,出現在三個不同的空間。
請問撒伯流派的神學家:「這是一個演員所能扮演的嗎?」

第二、基於這個邏輯,撒伯流派認為神的「獨一本質」,可以在不同的階段中,以「三個不同的形態」顯示出來。並且以時間的劃分法來說明:神可以在舊約時代,道成肉身,以及重生信徒等三個階段,分別以聖父、聖子和聖靈顯示祂自己。但從耶穌受洗的時候所發生的事蹟看來(太三16-17),這種「不同階段的不同形態」之劃分法,卻是不能自圓其說的。

其次,為耶穌作見證而受逼迫的司提反,臨終之時被聖靈充滿,竟然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在神的右邊(徒七55)。原來,耶穌從死裡復活之後,便作了「更美之約(新約)的中保」,在神的右邊,不斷地替我們祈求著,為的是要拯救我們到底(羅八34;來七22、25)。

再者,《約翰福音》第十四章16節記載,有為門徒代禱的耶穌,又有聽祂祈禱的聖父,而且有將要賜給門徒的保惠師(聖靈)。顯然,聖父、聖子和聖靈各有獨立的位格,並且能夠同時存在於三個不同的空間。

請問:「依據『神的獨一本質,可以在不同的階段中,以三種不同的形態顯示出來』之觀點,撒伯流派如何詮釋上列的經文,使之不互相牴觸呢?」



4.本會的神觀

關於「神觀」問題,我們向來所主張的是「獨一神觀」;這是我們的老前輩所留給我們的傳統信仰,非常寶貴。我們所堅持的基本觀念是:

父子聖靈的本質相同,因為神性的本質是獨一的。此其一。

父子聖靈各有位格,卻不是三個位格。因為宇宙的主宰是獨一真神,不宜用「三個位格」來數量化。此其二。
父子聖靈所扮演的不同角色,都是同一位神靈的作為。因為父子聖靈的「靈」是同一位靈,神的靈永遠是獨一的。此其三。

為了更清楚的了解神觀,個人認為應該把握三個重點,就是聖經的主題、靈裡的一致,以及聖靈超越時空等。簡述如下:


.聖經的主題

聖經的主題是「神的救贖」。舊約是救贖的計畫,新約是救贖的實現。把握這個重點,對於神觀的了解,將有很大的幫助。

為了實現救贖的計畫,聖靈臨到童女馬利亞,使她懷孕,所生的兒子就是耶穌。祂是天下萬民的救主,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18-25;路一26-35,二8-11)。聖靈是神的靈(約壹三24),所以耶穌本來就是全能的神、永在的父(賽九6;羅九5),祂的降生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約一1、14)。
為了完成救贖,神不但要成為肉身降生,也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忍受痛苦的極限(詩一二九3,二二13-18;太二七26-50),而且從死裡復活(路二四1-9)。基督被交給人去處死,是為了我們的過犯;祂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林後五21)。藉著基督的捨命和復活,祂已經同時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並彰顯了神的慈愛。因此,凡是神所揀選的人,誰都不能控告他們,也不能定他們的罪了(羅五6-10,八33-34)。

但直到現在為止,神的救贖並未完成(羅八23;弗一14,四30)。因為依照神的經綸,這救贖必須等到基督再臨、死人復活、罪人受刑、義人被提,才算完成(約五28-29;帖前四14-17)。所以升天後的耶穌,為要繼續進行救贖的工作,仍然要站在神的右邊,做更美之約的中保,替一切選民代求(羅八34;來七22-25,十二22-24;約壹二1)。

五旬節聖靈降臨,門徒都被聖靈充滿,約三千人受洗歸主,建立教會(徒二1-4、41),也是為了完成救贖的工作。因為有聖靈的引導,我們才能明白真理(約十六13);有聖靈的啟示,我們才能認識耶穌是主(太十六15-17;林前十二3);有聖靈的見證,受洗才有赦罪、稱義、成聖、重生的功效(約壹五6-7;徒二二16;林前六11;多三5);有聖靈的感動,我們才能在生活上成為聖潔,達到得救的地步(帖後二13)。就完成神的救贖來說,聖靈所佔的地位是何等的大呀!
綜括上述幾點,基督的降生、捨命、復活、升天,以及聖靈的降臨,都是為了救贖的需要。等到救贖完成:物質世界被毀滅,不再誘惑人;魔鬼受永刑,不再試探人;教會被提,信徒不再犯罪。那時,基督便不必再做中保為信徒代求,聖靈也不必再留在地上建立教會了。由此可以推知,在基督降生前,尚未進行救贖工作的永遠過去,神是獨一的;基督再臨,救贖完成後的永遠未來,神也是獨一的。在救贖的期間,為了完成救贖的需要,神似乎分成三位,其實卻是同一位神的作為。救贖的期間,始自基督的降生、受死、復活、升天;終於基督再臨、魔鬼被定罪、教會被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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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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