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896期

兩件大事

(摘自楊約翰長老專輯《兩件大事》,2005年,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發行)|發佈日期:2020/07/02

主耶穌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牧養我的羊。」這是主即將升天以前,曾囑咐門徒的兩件大事。因此,神的教會必須遵奉主命,一方面盡力廣傳福音,一方面謹慎照料主羊。然而福音怎樣宣傳、主羊如何照料,卻是肩負責任努力主工者不可不研討的。我們先談談,何謂福音?......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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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將要升天以前,曾囑咐門徒兩件大事。一是叫他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其次就是要他們:「牧養我(主)的羊。」(約廿一15~17)因此神的教會,必須遵奉主命,盡力廣傳福音,謹慎照料主羊。然而福音怎樣宣傳,主羊如何照料,卻是肩負責任努力主工者不可不研討的。茲先述第一點:

 
福音是什麼

「福音是甚麼?」主耶穌還未降生以前,天使曾指示約瑟說:「她(馬利亞)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中救出來。」(太一21)主降生的時候,天使又向伯利恒的牧羊人說:「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城裏,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二10、11)由此我們知道,「大喜的信息」、「福氣的聲音」就是神為人類賜下「救主」,要把世人從罪惡裏拯救出來。保羅說:「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林前十五1~4)他所說的「得救」,不但是指著主於現在能救他脫離罪惡的生活(羅七24~25),也是指著:「主必救我進祂的天國」(提後四18),就是要承受那永遠不朽的生命(太廿五46、林前十五51~57);所以「福音」也稱為「生命的道」(徒五20),或「永生之道」(約六68)。主耶穌為我們被釘十字架受死,既然是為要賜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那麼追求的人,必須認清信主的目的,千萬不可為要存心享受肉體的種種利益──如企圖配給,教會可保送留美,或藉以交際取得方便等。

至於傳福音的人,尤不可將傳道作為一種得利的職業,藉以圖謀生計,或作為獲得高堂恬逸的領袖資格,及博得顯耀地位的好機會。傳福音是應當為著負責任,如同保羅所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九16)雖然如此,然而若把福音傳錯,不但不能盡了責任,反要被咒詛呢!(加一6~9)所以傳道者,為著自己的得救,為著千千萬萬靈魂的生命,豈不該在主面前謙虛細察:所傳的是否符合聖經的教訓?或是受了教派傳統的信條束縛,明知錯誤而偏要以訛傳訛呢?當日主責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說他們有禍了!因為他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們作地獄之子(太廿三15)。所以我們不能以熱心犧牲為誇耀,總要反省自己所傳的是不是「得救的福音。」(弗一13)是否能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的引到神的面前?(西一28)

「得救的福音」,完全是靠著主十字架的功勞,和人的相信(羅三25);然而在信的路程上,必有當行的步驟。主指示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又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保羅也說:「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可見,耶穌救人的福音,是叫罪人只因相信受浸,就白白使罪得到赦免(徒二38),並且能蒙賜聖靈,藉以結出聖靈的果子,變成新人,而得永生。完全的福音,不是領人站在相信悔改的階段上,就是受了洗仍是不夠,必須效法保羅、彼得、約翰們,引導人得到聖靈(徒八14、17,十九1~7)。

然而得到聖靈,更當順從聖靈,時常蒙聖靈感動追求完全,成為聖潔,才能達到得救的地步(帖後二13),因為聖經指示說:「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誰當負責傳福音

關於主所囑託的兩件大事,前篇曾略述:「福音是甚麼?」現在繼論:「誰當負責傳福音?」這個問題要看主是怎樣交託的,主說:「你們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當時這一句話囑託的對象並不只是十二個門徒,乃是吩咐一切作門徒的,所以「你們」就是包括著一切蒙主揀選的子民。彼得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從彼得勉勵的話中使我們更清楚,凡事蒙恩的人,都要負起傳福音的責任。

 
聖靈的洗

但是,我們特別要留意的就是主將要昇天的時候,雖然囑咐門徒到各處去傳福音,一方面卻叫他們不要離開耶路撒冷(徒一4),那個時候的門徒,已經親眼看過主的復活,並且明明的看見主昇到天上去了(徒一9~11)。他們大概是巴不得快將這個好消息,傳於近處及遠處的人們!可是主耶穌卻要他們必須等候父所應許的「聖靈的洗」(徒一5)。這是甚麼緣故呢?保羅說:「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羅十15)傳福音是替神做工,神的聖工不能如普通的職業,有了智能便可就業。作主聖工的,有了合法的資格與才能,還必須有神的委任與選召。所以要肩負傳福音的人,必須得到聖靈的差遣,才能蒙賜能力,所作的工程也才會得主所認定(參:徒一8;提後二19;林後一22)。

主耶穌開始傳道工作的時候,在拿撒勒的會堂裏曾引經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四18~19)於昇天前又對門徒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廿21~23)從這兩段聖經看起來,神的聖靈臨到人的身上,就是證明他已經得到神的差遣了。洗禮的約翰還不能十分認清基督的時候,神指示他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約翰因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上降下住在耶穌身上,因此他就無疑的相信,並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神所差遣到世間來的救主(約一32~34)。

門徒在耶路撒冷等候,到了五旬節那一天,聖靈果然如風如火臨到他們身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了(徒二1~4)。從此得主差遣,開始宣傳福音,於一天之內奉主的聖名給約三千人施洗,使他們的罪得到主寶血的潔淨,歸入基督裏做神的兒子(徒二38~42;加三26~27),這種赦罪的權柄是因主曾應許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所以傳道者若沒有得到聖靈,不但不能證明自己已奉主的差遣,他也沒有權柄奉主的名給人施洗赦人的罪了。真神於古時曾責假先知說:「那些先知託我的名說假預言,我並沒有打發他,沒有吩咐他們,也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向你們預言的,乃是虛假的異像,和占卜,並虛無的事,以及本心的詭詐。」(耶十四14)因此每一個傳道者必須省察自己是否已經受了聖靈的差遣了。或是只奉人或團體的差遣,而託主的名按本心的意思在傳道?

 
福音當傳給誰

假若你已經奉到神的差派開始傳道工作,就當思想到:「福音當傳給誰?」這個問題其實是明顯的,因為主說:「傳福音給萬民聽」這是告訴我們,世界萬民都有資格享受福音的恩典。如同保羅說:「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加三28)世間的機會,物質的享受,也許因人而得到分配和給與,但主耶穌的福音是不分貧富貴賤,男女老幼,凡是「人」都可以白白的得到,只要你肯接受!(啟廿二17)其實萬民都需要主的救恩,因「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羅五23)都被列在必須受拯救的地位。所以傳道人不能只關心那些有權有勢,有錢有位的人們,而忽略了大多數無學、卑微、貧苦的勞動者,或住在偏僻鄉村的農友和漁民,或輕視那些沒有開化,百般落後的山地同胞!(參:撒上十六7;林前一27~29)

 
福音當傳至何處

我們還要留意的是「福音當傳至何處?」在於世間的生活上,當家長的需要關懷照顧家裏的人,可是對於鄰家的生計也許沒有負責的義務。惟有福音的宣傳卻不然,因為主是命令門徒往普天下去傳福音,要他們關心世界每一個人的靈魂的。

原來人是神的兒子,因為亞當是神的兒子(路三38);所以從亞當生下來的按理說都是神的後裔。可惜,人類卻不承認生養他們的神,各行其道,遠離天父,任意放蕩,成為悖逆之子(賽一2;路十五11~13)。所以我們要體察天父憂子的心腸,不能只顧一身或一家的得救,也不可單顧自己地方的教會,就是將目標只注重於這個小島──臺灣──也是不夠的。因為神的子民是遍佈在全球上的。

現在,傳福音救萬民的工作,已經託付於我們,我們還有甚麼理由敢來推諉呢?

假若主沒有交代,我們也就不需要傳揚,但是既已受託,豈可逍遙圈外,不管其事?於十多年前,我曾患了大病,遺言已寫好,生望全無,只等待死期來臨的當兒,蒙主指示說:「我必不至死,仍要活著,並要傳揚耶和華的作為。」(詩一一八17)從此病就轉好,生命被保留到現在,使我感恩不忘,但是我也知道,主為甚麼留我的生命!切望主內的兄姊,就是同蒙救恩的同靈,我們必須記念主的大恩大德,為著報答主愛,為著遵行主命,要忠誠的負起責任來,有錢的盡力奉獻貲財,有傳道恩賜的勇敢獻身事主,各盡其能,齊心協力,靠主大能,從自己的地方開始,一直傳到地極,「使父神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神來咒詛遍地。」(瑪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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