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1145期

步出結婚禮堂後

(摘自蔡貞《攜手同行》,1985年07月,棕樹出版社發行)|發佈日期:

步出結婚禮堂後,一對新人就要邁入人生的新階段了。在大家的眼中,他們已不再是大孩子,而是成人了,別人對他們的要求會突然提高。在漫長的婚姻生活裡,先把自己的短處改正過來,萬事替別人著想,互相代禱,彼此「磨角」。當夫妻兩人的「角」都磨平的時候,你們就可以過最甜蜜的婚姻生活,將來更可以攜手同進永生!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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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典禮結束了,新郞挽著新娘,在眾同靈的注視與祝福中步出禮堂,邁入了人生的另一階段。

年年從同一個禮堂,送出幾對在神面前結為一體的新人;但是並不見得每對夫妻,都按照自己的希望與理想,過著美滿幸福的生活。這是為什麼呢?我想,這應從進入禮堂前的選擇階段探討起。

目前各教會的婚姻介紹委員,都感嘆介紹委員難為,有的甚至因交不出成果,而引咎辭職。是否各位委員不盡職、不關心、不賣力?不!據我所知,各位委員時常都在為青年的婚事禱告、操心;可說個個都是忠於職守的好工人。故此事錯不在介紹人,乃在於當事人及其家族的選擇條件太苛刻。

介紹人總是先考慮雙方的學歷與年齡才進行介紹。可是一般說來,男女雙方的要求都很高──既選外貌,也要內涵。男方要求女孩:美麗(包括面貌與身材)、賢慧、氣質好、身體健康、信仰堅固;女方要求男孩:信心好、學歷高、有風度、工作待遇好、體格高大、身體健康。

這些就是一般信徒擇偶的理想。但可惜無論何事,理想與現實都有一大截距離。在現實生活上,我們所接觸的人,偏偏就是平凡人多於傑出人物。在眾人的心目中,只有「自我」才是理想人物,別人都或多或少有缺點,所以難怪佳偶難覓了。

主耶穌提醒我們:「為什麽看見你弟兄眼中的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馬太福音七章3節)。其實,互嫌對方的相貌與身材,是不公平的;因為這些都是來自遺傳因素,自己無能為力。長得醜,並不是本人的意願或過錯。為了遵守神的命令,也為了保全本身子孫純正的信仰,我們要在同靈之間尋找對象。可是在教會這個小範圍內,人人都希望娶到美麗的妻子,這不就叫介紹人為難嗎?因為神要拯救的對象是不論富貴或貧賤,也不分義人或罪人;絕對不可能唯有貌美的女子才來信主。更何況在專看外貌的人認為其醜無比的女孩,說不定在只看內心的神的眼中,她是一位絕世的美人呢!

我們是否也該學習以神看人的眼光來看同靈呢?在主內不要以自我為中心。主耶穌要我們彼此相愛,告訴我們施比受有福(使徒行傳二十一章35節),故在同靈間不能太自私,專選好的。若是照大家的希望,則高高瘦瘦,貌美賢慧的女孩子不怕在主內找不到對象;可是矮矮胖胖,面貌平凡的女孩,難道就該嫁給未信者嗎?女孩選對象的時候,非常看重男方的信心問題,這是非常正確的。因為心裡敬畏神的男人,不敢做越軌的事,終身忠於家庭。不過若是女方信仰堅固,男孩的信仰差一點也不會成問題的,因為聖經勉勵:「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羅馬書十五章1節)。婚後因受妻子的感化,而信心堅強起來的弟兄,大有人在。若是大家專挑信心好的男孩,那麽不常聚會,信心較差的男孩,勢必娶未信的人,而其後果也就不堪設想了。

步出結婚禮堂後,一對新人就要邁入人生的新階段了。在大家的眼中,他們已不再是大孩子,而是成人了。對一位未婚的大孩子,他們的小過錯別人都會原諒;但是一旦成婚了,別人對他們的要求會突然提高,而以一種與婚前完全不同的眼光來看他們,尤其是對新娘子。

有這麽一個故事:在新婚的夜晚,老鼠跑出來偷吃米,新娘子發現了,告訴新郎說:「老鼠偷吃你們的米。」;第二天,老鼠又來了,新娘說:「老鼠來偷吃米。」;第三天,新娘子發覺老鼠又來了,她說:「可惡的老鼠又來偷吃我們的米。」

我敢斷定,這個故事是一位沒有當過新郞的男士所編出來的,因為作者根本不明白新娘子的心理,他以為一位新娘要適應環境,只消三天的時間,她的觀念就能夠由「我」轉變成「我們」。

其實,一位女孩,離開她住慣了二十多年的娘家,突然加入新的家庭,以多種身份──妻子、媳婦、嫂嫂……等,周旋在相當陌生的家人之間,由緊張、不安的情緒漸漸轉變成自然、習慣而舒適,然後產生歸屬感,須要相當漫長的一段時間,她才能完全適應新的環境。要她在心理上完全接受「這是我的家」,至少也要經過半年以上的時間(這是我個人的經驗)。希望新娘一進門後,立刻與夫家的人打成一片,實在是無理的要求。我看過不少新娘,非常努力的想討好婆家的人,但是婆家的人不理會新娘這種心理上的轉變過程,也不體諒因生活習慣的不適應而犯上的小過錯;幾雙嚴格的評審眼光時時對著她,使她感到侷促不安,情緒惡劣,自然不可能有令家人滿意的表現。婆家的人對新娘子感到失望,於是對她的評語陸續出籠了。」

「整天繃著臉,好像我們虧待了她似的……。」

「介紹人說她有多賢慧,哼!原來是婚前裝給人看的。」

「我以為娶到大學畢業的媳婦有多好呢?結果比陳家那位初中畢業的媳婦不如哩!」「連一盤像樣的菜都炒不出來。她大槪以為肚子裡裝滿了『學問』,就不需要再吃飯了。」

「結婚典禮時證道者是怎樣勉勵她的?她根本就沒有聽進去。人人都說她是教會的兒童教員,對聖工很熱心,能娶到她是好福氣;事實上……唉,不是啞巴吃黃蓮嗎?」

這些刻薄的評語傳進新娘子的耳朵後,她難過之餘,一心一意要求丈夫搬出婆家,要自立門戶。以上是時常看到的家庭糾紛的實例。

也有完全相反的例子:婆家的人十分體貼、客氣,無奈新娘子的作風過分新潮派,滿腦子的洋派思想;她只重視橫的關係,不看重縱的關係。認為婚姻生活應以夫妻為本位,丈夫的家人與自己無關,完全不把公婆放在眼裡。要她盡「孝道」更是免談。在這種情況之下,家庭起糾紛是必然的事。

其實,不管有否跟公婆住在一起,孝順公婆是基督家庭的媳婦應盡的義務,也是中國人的固有美德。若能像經上的模範媳婦路得那樣,孝順婆婆,相信你也會像路得那樣蒙受祝福。

在箴言書有句耐人尋味的經句:

△買物的說:不好,不好;及至買去,他便自誇。(箴言二十章14節)

我想,把這句話應用在婚姻問題上,是最恰當不過的了。在選擇配偶的階段上,互相嫌這嫌那的,想要得到最完美的對象──好像買物的說:不好,不好──等到婚禮完畢,再也沒有改變的餘地後,他便自誇──不是向別人誇耀,而是「自誇」──還是神賜給我的伴侶最好!

已經結了婚的基督徒,既然不可再分離(馬可福音十章9節)。是故,恩恩愛愛,也過一輩子;吵吵鬧鬧的,也得過一輩子。那麽,何不幸福愉快的過完這短暫的人生?其實,婚姻生活的成功與否,關鍵不在對方,而是掌握在你自己的手裡。何不從婚後第一天開始,建立良好的第一步。為什麼要等到發生裂痕後,才來研究「修補」的方法呢?當然這些理論,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卻不容易。因為在完全不相同的家庭環境長大,性別不同,個性、思想各異的兩個男女,突然要生活在一起,必然因生活習慣與想法的不一致,而產生種種困惑、誤會,這是無法避免的。若讓它發展成磨擦,則後果不堪設想;若能在主裡互相包涵,彼此代禱,則前途光明。

有一位父親,膝下兩女。長女嫁給泥水匠,小女嫁給修理雨傘的人。父親每天起床後,習慣的先看天空,看到天睛就為小女擔心,怕她家修雨傘的生意清淡,因而整天悶悶不樂;看到雨天就為長女發愁,怕當泥水匠的大女婿沒事做,因而整天坐立不安。他既怕天睛,也怕下雨,一年到頭困坐愁城,終於病倒了。可是後來他發覺,實際情形並不如他所想像的那樣壞。因為不論睛天或雨天,長女與小女兩家人都生活得很好,所以這位父親覺醒了。他仍然每天看天空,但所不同的是,看到晴天,就為當泥水匠的大女婿高興,因他有工可作;看到下雨天,即為小女家修雨傘的工作興隆而慶幸。他每天都在喜樂中度日終於恢復了健康。

其實天氣情形並沒有改變,(本來就非睛天即雨天),改變的是父親的觀念;他只是把觀念轉變一下,對於同樣的事實,就有不同的感受,而產生迥然不同的結果。

常聽到埋怨「嫁錯人」或「娶錯人」的同靈,他們所舉出的全是配偶的短處。夫妻兩人,時常互覓短處,難怪日子過得黯淡,如同覺醒前的那位父親一樣,困坐愁城了。何不像覺醒後的父親,改變角度與方向,專尋找對方的長處呢?

步出結婚禮堂後,夫妻兩人就要開始遵行主所指示的黃金律──

△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馬太福音七章12節)

神不願我們消極的等待別人來恩待自己,而是希望我們積極的去善待別人。祂更不希望我們老是站在「被害人」的立場哭喪著臉,而是希望我們綻開笑容去創造幸福快樂的人生!如果婚後還像婚前選擇階段那樣,互相挑剔,彼此等待對方來體貼、順從,那麼這對夫妻就像搭車時,搭錯了路線一樣,永遠也不會到達兩人所預定的目的地──所期望的美滿家庭。

當你發現配偶有一樣長處時,你就「自誇」:「我早就料到神賜給我的另一半比誰都好!」;當你發現對方的短處,你就想:「施比受更有福,赦免人比被赦免的人更有福」,而感謝神賜給你磨練的機會。千萬不要急著糾正對方的短處,若這樣做,你根本沒有赦免人,你一定會鬧出風波來的。

不要急,你才步出禮堂,邁入家庭,以後有的是時間與機會。在漫長的婚姻生活裡,先把白己的短處改正過來,萬事替別人著想,互相代禱,彼此「磨角」。當夫妻兩人的「角」都磨平的時候,你們就可以過最甜蜜的婚姻生活,將來更可以攜手同進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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