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耶穌教會是唯一得救的教會?真耶穌教會是異端?」本會既往與其他教派的朋友接觸不多,致使他們對本會教義了解不足,而造成了誤會。異端:乃非聖人之道,而自成一端者,非正統之道、不正之道。但為晚雨聖靈建立以來,「回歸聖經」是本會始終未曾改變的方向,所堅持的一切教義,都有清楚的《聖經》根據,而且都是按著正意分解,可以互相印證。...... (Joy 摘要)
【發問人:胡弟兄】
哈利路亞,謝長老您好!
感謝神豐富的慈愛,繼續地帶領祂的教會,在真道上不斷地茁壯。
小弟有一個問題,是一位XX教會的信徒所說,而想請教謝長老的。他從15歲就開始信主,現在四十多歲。在一個偶然的機會,小弟拿本會的《聖靈月刊》給他看。他說,本會的很多教義,他都無法認同,甚至還批評本會傳異端。尤其是對於「本會是唯一得救的教會」之主張,他更不能接受。
他說,各教派都是神的教會,沒有所謂「唯一得救的教會」。就像《啟示錄》二到三章所記載的七個教會一樣,幾乎每一個都有自身的問題,而那些問題都是人為所造成的,但聖靈還是在他們當中運行。《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四節到卅一節說,每個不同的肢體,都有它的功用。與此同理,現今每個教派也都有他的功用。
他又說,教會裏的帶領人也是人,都會犯錯,所以不能完全依靠教會;不管去哪一個都一樣,最重要的是在乎自己要持守真道。世上沒有真正的完全人,所以在神的眼中也沒有完全的教會,沒有唯一得救的教會。
對他這種看法,謝長老您要如何答覆呢?
願神保守祂所揀選的教會,並願一切榮耀都歸給天上的真神。阿們!
桃園縣復興鄉 胡弟兄
【謝長老答覆】
哈利路亞,主內胡弟兄好!
由來函可知,你有為真道作見證的熱誠。願主記念你所顯出,忠誠事奉主,以及搶救靈魂的愛心。阿們!
「真耶穌教會是不是唯一得救的教會?」對一般教會的基督徒,我們該如何解釋這個問題?這是你所提出的質疑之重點。而由此所牽涉到的兩個相關問題則是:
「真耶穌教會所傳的是異端嗎?」以及「各教派都是基督裏的肢體嗎?」等。茲將這些質疑,答覆如下:
一、真耶穌教會所傳的是異端嗎?
「本會的很多教義,他都無法認同,甚至還批評本會傳異端。」這是那位 教會的朋友,閱讀本會的《聖靈月刊》之後的反應;其實不僅他這樣,就是其他各教派的朋友也多數有這種反應的。之所以會這樣,乃因本會既往與一般教會接觸不多,致使他們對本會的基本教義了解不足,而造成了誤會的緣故。
「世俗之人,皆喜人之同乎己,而惡人之異於己也。」(《莊子》在宥篇)。據此可知,一般世人都喜歡別人的意見與自己相同,而厭惡別人與自己背異;甚至將異己解讀為異端,而認為異己即是異端。其實異己未必是異端,因為任何人都不配以真理的化身自居;否則,連正道都可能被指斥為異端了。
異己與異端的區別,究竟在哪裏?日本諸橋轍次的巨著,《大漢和辭典》(大修館書店發行)一書的解釋,可供為參考。如下:
異己:與自己的意見不同,或與自己的意見不同的人。
異端:非聖人之道,而自成一端者。非正統之道。不正之道。
就基督教的信仰而言,則無論甚麼教義,如果與使徒時代所信從的原始福音不同,便是異端。因為使徒所傳授的一切信息,都來自耶穌基督的啟示(加一11~12),並聖靈的教導(約十六12~13;約壹二27),堪稱為「純正話語的規模」(提後一13)。正因如此,所以也叫「真理的道」、「得救的福音」(弗一13);如果能以持守到底,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林前十五2)。
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論語》為政篇)。
謝冰瑩、李鍌、劉正浩、邱燮友編譯,《新譯四書讀本》(三民書局印行)一書,對於孔夫子所說這句話,作了這樣的詮釋:
〔章旨〕此章禁人雜學。
〔註釋〕攻:治也。專治也。
異端:非聖人之道,而別為一端。
斯害也己:為害甚矣。
〔語釋〕孔子說:「專向相反的一端用工夫,那就有害了。」
這就是說,因為專攻異端的後果,為害甚大,所以孔夫子才如此禁戒人雜學;言外之意是,致力於學習正道,利莫大焉。
在學習屬世學問的過程中,萬一誤入歧途,專攻異端,其後果尚且如此有害,而令孔夫子擔憂;何況在學習至聖的真道上,如果受了迷惑,信從異端,則其後果豈不是更可怕嗎?
保羅說,在傳揚神的道理之事工上,他之所以要極其嚴謹地「傳得全備」,並且吩咐提摩太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乃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西一25、28;提後二15)。職是之故,對那些傳異端,即「更改福音」的人,因為所帶領的是相反的方向──使人「作地獄之子」,所以他便一再嚴厲地斥責,他們「應當被咒詛」了(加一6~9;太廿三15)。
那位XX教會的朋友說,本會的很多教義,他都無法認同,甚至認為本會所傳的是異端。然而,他所不能認同的,究竟是哪些教義?為甚麼不能認同?哪些是異端?為甚麼可以斷定為異端?怎麼傳,才算合乎聖經的「正道」?他都沒有具體的指出,所以我們便無法針對他的問題,逐一答覆了。不過,據我所知,對於本會所堅持的信仰之中,經常會引起爭議的,大概都屬於基本教義的問題。舉例說:
我們依據「徒廿二16」主張,受洗能洗去人的罪,所以「洗禮有赦罪功效」。但一般教會卻依據「徒三19」說,人的罪得以塗抹,是因為他決心「悔改歸正」,並不是因為他受洗,所以「洗禮沒有赦罪功效」。
這麼說,難道這兩處經文互相牴觸了嗎?不可能啦!眾所週知,《使徒行傳》共有28章,是路加寫給提阿非羅大人的第二封書信,而第一封書信便是《路加福音》(路一1~2;徒一1)。試想:同一位作者寄給同一位讀者的同一封書信,可能前後發生衝突嗎?除非作者路加在信仰上毫無立場,致使出爾反爾,令人不知所從!
作者路加是醫生(西四14),頭腦清醒,凡事懂得冷靜思考,多方考證,而不輕易相信別人的話。他說,對於傳道人所傳授,有關主耶穌的生平(包括祂的善行、傳道、神蹟、受死、復活、升天……等等)。
雖然是傳道人「從起初親眼看見的」,他還是無法滿足,而必須親自「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才「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提阿非羅,使他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路一1~4)。研究態度如此嚴謹,信從福音的過程如此理智,加上信仰根基非常扎實的路加,極其慎重地傳給提阿非羅的「赦罪之道」,怎麼可能前後自相矛盾呢?
原來,「徒三19」所強調的是「悔改」的重要性,但並沒有否定洗禮的「赦罪功效」。「徒廿二16」則只說明洗禮能「洗去人的罪」,而沒有說「無須悔改」。由此可知,「赦罪之道」的完整答案是,既要悔改,又要受洗,因為兩者都有聖經根據。
問題的關鍵是:赦罪的恩典,究竟發生在甚麼時候?若是發生在悔改的時候,受洗之前,我們便可以肯定,人的罪之所以能得到赦免,是因為他的悔改,並不是因為他受洗了。若是發生在悔改,並且受洗的時候,則「洗禮有赦罪功效」這項真理,就不得被否定,更不該武斷它是異端了。
「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徒二38)。
請看這段經文的次序,是如此排列的:
悔改→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
而不是這樣排列:
悔改→叫你們的罪得赦→受洗
註釋:
a.赦罪的途徑:悔改,並且受洗。
b.赦罪的時間:悔改,並且受洗的時候;並不是悔改的時候,受洗之前。
結論:
洗禮有赦罪功效。
依據「徒廿二16」和「徒二38」這兩處經文,我們深信「洗禮有赦罪功效」這項真理,而終生堅持,永遠不渝。我們如此持守使徒時代的共信之道,並且「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3),難道錯了嗎?
第十六世紀初葉,馬丁路德發起改教運動的時期,再三強調的自覺使命是「回歸聖經」。如今分布在世界各地,凡屬本會的同靈都知道,「回歸聖經」也是本會自1917年建立於北京以來,始終未曾改變的方向。因為本會向來所堅持的一切基本教義,不但都有清楚的聖經根據,而且都是按著正意分解(提後二15),可以互相印證的。
二、各教派都是基督裏的肢體嗎?
「每個不同的肢體,都有它的功用。與此同理,現今每個教派也都有他的功用。」那位XX教會的朋友,依據「林前十二4~31」那段經文,如此表示。幾十年來,除了他之外,其他某些教派的朋友,偶爾也會作類似的回應的。這是屬於比較溫和的回應,因為他們並沒有指斥本會傳異端;而只是認為肢體不同,因而功用也有所分別罷了。但我們卻不以為然。為甚麼?
說穿了,這個道理很簡單。因為「林前十二4~31」這段經文,與歷來的教派之爭論是毫不相干的。為要釐清這個觀念,茲將這段經文的大意簡述如下:
4~6節:
各人的恩賜、職事、功用等,雖然有所分別;但聖靈、主、神卻只有一位。因此,各人要學習彼此尊重,分工合作,同心建立教會。
7~11節:
聖靈之所以要隨著祂自己的意思,把各種恩賜分給各人,乃為要叫各人發揮他所領受的恩賜,盡本分造就眾聖徒,叫各人得益處的。因此,由於恩賜不同的緣故,而彼此輕視,或互相嫉妒,都不應該。
12~13節:
我們各人的身體都只有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與此同理,基督也只有一位,但在基督裏作肢體的卻是很多。不拘任何種族或身分,都因為受洗歸入基督而成為一個身體了。這就是說,眾聖徒乃是生命的共同體,興衰存亡,息息相關;因此,在服事主的事上,各人務求互相幫助,切勿彼此疏離。
14~16節:
各人身上的肢體雖然很多,卻都屬於同一個身體。與此同理,眾聖徒所領受的恩賜雖然有所分別,但在基督裏卻是同一個身體。因此,教會全體都要同心合意建立基督的身體,凡事不分彼此。
17~22節:
人的身體之構造,乃是由許多肢體所組成的;如果只有一個肢體,就沒有身體了。這就是說,每個肢體都很寶貴,並且一個也不能缺少。因此,各人都不要以為自己所領受的恩賜最重要,而別人的恩賜都毫無價值。
23~25節:
對於身上不體面的肢體,我們都曉得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則把它裝飾得很俊美。但對於俊美的肢體,我們就無須裝飾它了。神之所以要如此配搭我們身上的肢體,既有俊美的,也有不俊美的,就是要我們學習如何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因為神所期待的是,我們身上的各肢體都能彼此相顧,而不要分門別類。
與此同理,神賜給基督裏各肢體的恩賜,也不是公平地給予相同的恩賜;反而是不公平地給予不同的恩賜,目的是要我們學習如何愛護那軟弱的、有缺欠的肢體。眾聖徒若明白神這個用意,各肢體切實彼此相顧,則該教會便堪稱為基督健全的身體,而不是機械式的零件組合了。
26~27節:
就我們各人的身體來說,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都會覺得痛苦;一個肢體得榮耀,則所有的肢體都會覺得快樂。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眾聖徒便是在基督裏各自作肢體的。
因此,對於受苦的肢體,應該給予更多的關懷,並且及時施以必要的幫助,而不要視若無睹。對於有所成就,或得著甚麼好處的肢體,則與他分享他的快樂,而不要嫉妒。
換句話說,在基督裏各自作肢體的眾聖徒,心裏都要存著一體關係的意識。若然,則軟弱的、有缺欠的肢體,或剛強的、有榮耀的肢體之存在,便將成為教會更溫暖、更屬靈的原因了。這種生活在樂園似的美景,是神所期待,也是我們所樂意看見的。
28~30節: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有職務不同的各種工人,並且神又將各種恩賜給予各人。這些工人和恩賜,都是在建立教會的聖工上所不可缺少的,所以並沒有優劣的分別。最重要的並不是擔任甚麼職務,也不在乎得著甚麼恩賜,而是各人當各盡其職,照著各肢體的功用,彼此相助,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1~12、16)。
31節:
眾聖徒在服事主的事工上,比甚麼都重要的是,「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最妙的道;而那更大的恩賜,就是第十三章所闡述的愛心。因為有恩賜的工人,惟有加上愛心,才能造就人(林前八1);如果只有恩賜而沒有愛心,則將因紛爭而釀成教會的分裂了。
至此真相大白,「林前十二4~31」這段經文所敘述的內容,並不是:「雖然教派不相同,功用有所分別,但在基督裏卻是各自作肢體的」;乃是:「眾聖徒的恩賜雖然不相同,正如身上各肢體的功用也有所分別,但在基督裏卻是各自作肢體的。」
因為使徒時代只有一個教會,凡受洗歸入基督裏的人(加三27),無論是甚麼種族,或甚麼身分,都屬於同一個教會,成為同一個身體了(林前十二13)。職是之故,各地教會眾聖徒的信仰都完全相同,稱為「共信之道」(多一4);而信仰不同的,自然就脫離這個教會,不再屬於這個身體了(約壹二19)。
「道不同,不相為謀。」(《論語》衛靈公篇)。改教運動的初期,馬丁路德所倡導的聖餐觀是「合質論」,慈運理所主張的則是「象徵說」。
由於二人的信仰懸殊之緣故,終於在1529年分道揚鑣,各行其是。之後,馬丁路德所創設的教派稱為「信義宗」,慈運理所創設的教派則稱為「改革宗」。因為信仰的差異而演變到這個局面,而永遠無法互相容納的兩個教派,他們還可算為「在基督裏各自作肢體的」嗎?難道他們是屬於同一個身體的嗎?
至於本會的基本教義與一般教派的教義之間,則差異更大,所以我們並不認為:「本會與其他各教派,都是在基督裏各自作肢體的。」當然,這並不是因為我們的胸襟狹窄,無法容納異己;而是因為彼此的信仰迥然不同,難以委曲求全。
說句肺腑之言,我們寧願一切基督徒都實實在在地「回歸聖經」,傳揚「全備的福音」,並且「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使各人都在基督裏完完全全的被引到神的面前去(西一25、28;提後二15)。若然,則我們今後也就無須再「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了(猶3)。這樣的景況,多麼美好!
──下期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