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904期

​何謂「為死人受洗」?外一問

(摘自謝順道長老《順道信箱釋疑2》,2007年06月,腓利門書房出版社發行)|發佈日期:2020/08/27

「為死人受洗」是什麼意思?原來此觀念源於異端「諾斯底主義」,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9節這段經文,不管怎麼解讀,都不能成為「活人可以代替死人受洗」之教義的聖經根據。另外:「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這是什麼意思呢?原來「他的肉體」可以解讀為「屬肉的人」;「他的靈魂」可以解讀為「屬靈的人」......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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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人:昌弟兄】

哈利路亞,謝長老您好!我有兩個問題,想請問您:

1.「為死人受洗」(林前十五29),是甚麼意思?偶遇摩門教傳教士,談到這段經文時,他表示可以代替已死之親人受洗,使他的靈魂得救。這種主張,對不對?

2.「林前五1~5」記載,哥林多教會中有淫亂的事。5節說:「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請問:這樣的人,他的靈魂也能得救嗎?為甚麼?
高雄市昌弟兄


 
【謝長老答覆】

哈利路亞,主內昌弟兄收信平安!

由來函可知,你平常聽道或讀經的時候,都會用心思考。這是很好的習慣,願主記念你。你所提出的聖經疑難問題,答覆如下:


1.「為死人受洗」,是甚麼意思?

「林前十五29」所記載,關於「為死人受洗」這個問題,下列幾種譯本的譯文可供為參考:

「不然,那些為死人受洗的,將來怎樣呢?若死人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受洗呢?」(國語和合譯本)

「不然的話,那些替死人受洗禮的能有甚麼作用呢?如果死人總不能得甦活起來,為甚麼人還替他受洗禮呢?」(呂振中譯本)

「要不是這樣,那些代死人受洗禮的又有甚麼意思呢?他們所希望的是甚麼呢?要是沒有死人復活這回事,那他們為甚麼還代死人受洗呢?」(現代中文譯本)

「不然,那些代死人受洗的是作什麼呢?如果死人總不復活,為什麼還代他們受洗呢?」(思高譯本)

「不然的話,代死者受洗的人在作些什麼呢?如果死者根本不復活,為甚麼還要代死者受洗呢?」(新經全集新譯本)

上列幾種譯本的譯文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活人「為死人受洗」,或說活人「代替死人受洗」。為甚麼要這麼做呢?《新經全集新譯本》在「附註」那裏註釋:這種代死者受洗的風俗,反映當時的信友對於肉身復活的信仰。

如果這些譯本都沒有誤譯,而且當時確實也有「代替死人受洗」這種風俗,則可以了解保羅的用意是,據此反問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如果沒有死人復活這回事,為甚麼要代替死人受洗呢?那樣做有甚麼意義呢?」

當然,這並不表示保羅認同這種風俗具有甚麼實質功效,而只是為了提醒哥林多人,「死人復活」乃是他們原有的盼望罷了。這個道理很簡單:第一、受洗是個人與基督的關係,具有歸入基督、披戴基督之功效(加三27),並不是可以由別人代替的。第二、人活著才有信主、悔改、受洗、赦罪和重生的機會(可十六16;徒二38;多三5);一旦死了,世上的萬事萬物,他們便都不再有分了(傳九4~6)。

德國海德堡教會柯恆雄傳道所提供,早期基督教的教父之著作,也可以做參考。如下:

所謂「為死人受洗」(Vikariatstaufe),乃是活著的人代替已死的人接受洗禮,屬於與基督教有關的宗教思想及禮儀範疇內,源於「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後來,諾斯底思潮滲入初代基督教,竟然在教會中出現一群「為死人受洗」的「諾斯底基督徒」(The Gnostic Christian)。

古代基督教的教父們曾撰書抨擊「為死人受洗」之異端。例如:愛任紐(Irenaeus)在他的《反異端》(adv. haer. I, 21, 4),亞力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在他的鉅著"Exc. ex Theod. 22, 1-3",以及屈梭多模(Chrysostomus)在他的名著"hom. 40",都證實,在初代基督教的教會中,「馬其盎派」(Marcionism)的人曾舉行「為死人受洗」之宗教儀式。繼之,「孟他努主義」(Montanism)的信徒也有這種宗教禮儀。

「為死人受洗」的風尚在早期的基督教內與教外,都流行一段時日。至公元397年所舉開的「第三次加大果大公會議」(Das 3, Konzil zu Karthago),終於決定全面禁止這項異端。

柯恆雄傳道說,這些資料乃依據下列的撰述所整理出來的概要:

RGG3; Bd 6, Tuingen 1962, P.958

Conzelmann, Hans; Der erste Brief an die Korinther, Goettingen 1981

Friedrich, Lang; Die Briefe an die Korinther, Goettingen 1986

除此之外,《中希英逐字對照新約聖經》一書,則將「為死人受洗」譯為「為死人施浸」。如果這個譯文是正確的話,則「林前十五29」那段經文中,上句的「死人」便可以解讀為「靈性上的死人」,即尚未重生的人;下句的「死人」,當然是「肉身已死的人」了。這就是說,如果不是這樣(如果死人不會復活),那些為死人(靈性上的死人)施洗的,又有甚麼意思呢?他們所盼望的是甚麼呢?不是死人復活嗎?如果沒有死人復活這回事,那麼他們為甚麼要為死人(靈性上的死人)施洗呢?

綜括上述三種資料,我們可以在此作結論:

如果「為死人受洗」的正意是,活著的人代替死人受洗,則前兩種資料──風俗或諾斯底主義之主張,便可以說是保羅為了證明死人必復活而姑且借用的佐證了。

如果「為死人受洗」應該譯為「為死人施浸」,則受浸的人便是「靈性上的死人」(尚未重生的人),而不是「肉身已死的人」了。

依據保羅向來所表白,清晰的信仰立場而言,借用沒有實質功效的風俗或異端為佐證,藉以詮譯死人必復活這項真理,於情於理,都極不可能。因此,個人猜測「為死人施浸」之譯文,也許是正確的吧?

「為死人受洗」這個問題,不管怎麼解讀,都不能成為「活人可以代替死人受洗」之教義的聖經根據。因此,任何教派,凡舉行「活人代替死人受洗」之宗教儀式的,我們都認為那是異端,而無法容納。這是我們所堅持的信仰立場。


2.收了繼母的人,他的靈魂還可以得救嗎?

「有人收了他的繼母」,《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有人跟他的繼母同居」。保羅說,「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並說,「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最後再說一次,「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五1~2、13)。「從你們中間趕出去」,《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從你們當中開除」;即開除會籍,逐出教會。

令你百思不解的是,這樣的人──犯了連外邦人中也沒有的淫亂罪之惡人,他的靈魂竟然也能得救!為甚麼?由此可見,你讀經或聽道的態度確實非常嚴謹。感謝主!

其實,你所提出的質疑已經為這個問題解開癥結了。簡要敘述如下:

「他的肉體」,《欽定版》譯為"the flesh",可以解讀為「屬肉的人」。「他的靈魂」,《欽定版》譯為"the spirit",可以解讀為「屬靈的人」。

整段的意思是:這種惡人已經不屬於我們,應當把他逐出教會,交給撒但去轄制他(約壹五19)。如此處理的目的,乃是要敗壞一切屬肉的人;因為他們不配得救,可以任憑撒但去毀滅他們。惟有如此,一切屬靈的人在主耶穌審判萬民的日子,才可以得救。否則,原來可以得救的信徒可能受污染、被腐化,而導致滅亡了。因為「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難道哥林多教會的職務人員不知道嗎?結論是:即時把那惡人逐出教會(13節)。

關於「林前五5」這個問題,在拙著《順道信箱釋疑》(順道文集4),50~52頁,有更詳細的詮釋,請你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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