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要道

耶穌

作者:楊約翰 編者 / 發行: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初版日期:1998年4月

  • 字型小
  • 字型中
  • 字型大

​一.耶穌的降生

「耶穌」(希臘文)這名是真神起的(路一31),在希伯來文稱為「約書亞」,是「救主」的意思(參:太一21)。「基督」(希臘文),在希伯來文是「彌賽亞」,就是「受膏者」的意思。

1. 基督的降生早就有預言

﹙1﹚ 基督必由童女生(賽七14),祂是「女人的後裔」(創三15)。
△ 應驗:童女馬利亞從聖靈懷孕,生了救主耶穌(太一18-25)。
 
﹙2﹚ 祂必出於大衛的後裔(耶二十三5;賽十一1;太二十二41、42)。
△ 應驗:基督按肉體的系統說,是大衛的子孫(太一1、20;參看:太十五22,九27)。
 
﹙3﹚ 祂必降生於伯利恒(彌五2;太二4-6)。
△ 應驗:真神安排馬利亞,為報名上冊而歸回伯利恒,在那裏生下救主(路二1-7)。

2. 降生前後神的指示

﹙1﹚ 真神差遣天使告訴馬利亞說:「妳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路一31、26-38)。
 
﹙2﹚ 主的使者向約瑟說:「不要怕,只要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太一20、18-25)。
 
﹙3﹚ 耶穌降生那一天晚上,天使對牧羊的人顯現,報給他們大喜的信息說:「今天為你們生了救主。」(路二8-20)。

3. 降生後的遭遇

﹙1﹚ 先知西面和亞拿在聖殿看見孩子耶穌,就向眾人介紹祂就是選民所盼望的救主(路二22-39)。
 
﹙2﹚ 東方的博士看見祂的星,特來拜祂(太二1-12)。
 
﹙3﹚ 遭希律的謀害而逃往埃及,於希律死後才回到猶太的拿撒勒,在那裏長大(太二3、13-23)。

​二.耶穌的工作

1. 宣講天國的福音

太四23,九35
△ 耶穌開始傳道,年紀約有30歲(路三23 )。
 
△ 祂宣講的中心道理是:「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四17;可一14、15)。因祂報告「天國」來臨的好消息,所以祂的道就稱為「福音」。祂為傳此福音而到世間來(路四43)。
 
△ 祂所講的道理,都是指示人有關天國的景況與進天國的教訓。茲簡舉部分如下:
 
﹙1﹚ 天國的存在:主說:「在我父家裏,有許多住處。」(約十四1-3;參看:太二十五34)。
 
﹙2﹚ 天國的景況:主說:「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路二十二30;參:太二十五46下,十三43)。
 
﹙3﹚ 天國的道路:主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又說:「人若不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
 
﹙4﹚ 天國的律法:主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約十三34)。主曾把神的律法歸納為兩條:a.盡力愛神,b.愛人如己(太二十二36-40),而在主裏愛人即等於愛神,故如果能效法主的愛去愛弟兄,就完全了天國的律法了。
 
﹙5﹚ 天國的賞賜:主說:「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太十九29)。可見為天國事工犧牲是大有價值的。(參看:太二十五19-23)。

2. 行各樣的神蹟奇事

△ 耶穌在各處行神蹟、奇事,為的是要救人脫離痛苦,解決他們的困難,並證明祂就是救主,以引導人相信祂(參看:約十五24,十一41、42、45,三1、2)。茲把祂所行的神蹟、奇事略舉如下:
 
﹙1﹚ 醫治病人
 
△ 醫治大臣的兒子(約四46-54)。
△ 醫治女人的血漏(可五25-34)。
△ 使瞎眼得以看見(約九1-11)。
△ 醫治耳聾舌結者(可七31-37)。
△ 醫治水臌的人(路十四1-6)。
△ 醫治祭司僕人的耳朵(路二十二49-51)。
△ 醫治十個大痲瘋者(路十七11-19)。
△ 醫治癱瘓病的人(可二1-12)。
△ 醫治手枯乾的人(路六6-11)。
△ 醫好患病三十八年的病人(約五1-9)。
 
﹙2﹚ 趕出邪鬼
 
△ 趕出啞吧鬼(太九32、33)。
△ 趕出癲癇鬼(可九16-27)。
△ 趕出污鬼(可一23-26)。
△ 趕出群鬼(可五1-13)。
△ 趕出病鬼(路十三10-16)。
 
﹙3﹚ 叫死人復活
 
△ 叫睚魯的女兒復活(可五35-43)。
△ 叫拿因城寡婦的兒子復活(路七11-15)。
△ 叫死去四天的拉撒路復活(約十一39-44)。
 
﹙4﹚ 各樣的奇事
 
△ 從魚口中取銀納稅(太十七24-27)。
△ 彰顯異能使西門得魚(路五1-11)。
△ 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被咒詛而枯乾(太二十一18-22)。
△ 使水化為好酒(約二1-11)。
△ 以五餅二魚叫五千人喫飽(可六32-44)。
△ 以七餅數魚叫四千人喫飽(可八1-9)。
△ 平止風浪(可四35-41)。
△ 行走海面(可六35-52)。

​三.耶穌的德性

1. 至聖至潔

﹙1﹚ 在祂無罪
 
△ 耶穌自證無罪(約八46)。
△ 彼拉多證祂無罪(路二十三4、14、22;太二十七24)。
△ 賣祂的猶大說祂無罪(太二十七3、4)。
 
﹙2﹚ 好善惡惡(來一9
 
△ 周流四方行善事(徒十38)。
△ 常作神所喜悅的事(約八29)。
△ 嚴責假冒為善的人(太六2、5、16,二十三)。
 
﹙3﹚ 要門徒聖潔
 
△ 教訓門徒要存心聖潔(太五21-28)。
△ 為門徒的聖潔而祈禱(約十七17)。
 
﹙4﹚ 甘為人類的成聖犧牲(太二十28
 
△ 祂為贖我們的罪而死(彼前二21-24)。
△ 是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
△ 為著人的成聖甘願捨命,表明祂的至聖。

2. 至仁至愛

﹙1﹚ 愛父之心
 
△ 遵守天父的命令(約壹五3;約六38)。
△ 服從天父的旨意(太二十六39、42;腓二8)。
△ 專求天父的榮耀(約七18,十七4)。
 
﹙2﹚ 愛人之心
 
△ 憐恤病苦(太八17;可一40、41)。
△ 顧慮生活(太二十四15-21,十五32-38)。
△ 善待惡人(太五43-48;太二十六49、50)。
△ 饒恕人過(太五44;路二十三34)。
△ 為人捨命(約十五13;太二十28)。

3. 柔和謙卑

太十一29
﹙1﹚ 柔和
 
△ 不易動怒(太五22;路九51-56)。
△ 不與人爭(太二十六62、63;彼前二22、23)。
△ 忍受欺辱(太五39,二十六67、68;賽五十6)。
 
﹙2﹚ 謙卑
 
△ 接待罪人(路五27-32,十五1、2)。
△ 虛己事人(太二十28;約十三12-17)。
△ 不誇耀自己(約五41,八50;腓二6)。

​四.耶穌的受難

1. 主受死的預言與預表

﹙1﹚ 舊約的預言
 
△ 祂要被朋友以三十塊錢出賣 [ (亞十一12、13)。應驗:(太二十六14-16,二十七3-10) ] 。
△ 祂要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 [ (賽五十三7)。應驗:(太二十七12-14) ] 。
△ 祂要被列在罪犯之中 [ (賽五十三12)。應驗:(路二十三33) ]  。
△ 在十字架上受苦流血而死 [ (詩二十二13-18)。應驗:(約十九17-24) ] 。
 
﹙2﹚ 主事先言明
 
△ 「主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太十六21;參看:太十七22、23)。
△ 主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十28)。
 
﹙3﹚ 受死的預表
 
△ 出埃及記十二章記載,猶太人在正月十四日的黃昏(十五日為逾越節,十四日即節期的預備日),每家要殺羔羊一隻,代替長子死,以血塗在門框、門楣,方可免去滅命天使之擊殺(出十二6-14)。
△ 耶穌成為神的羔羊,要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所以祂也在正月十四日受死,使凡依靠祂寶血受浸之人能免去永刑。

2. 主受死的目的

﹙1﹚ 為贖世人的罪
 
△ 主的受死,不是為自己的罪(約十九6),乃是為贖世人的罪而死(羅八3;太二十28;來九28;林前十五3)。
 
﹙2﹚ 為要成全律法
 
△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因此,主耶穌若不流血,世人的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利十七11)。主受死於十字架上流血,乃為成全神的律法(太五17;來十1-10)。

3. 主受死的功能

﹙1﹚ 對一般的功能
 
△ 使萬人能歸向父神(約十二32、33)。
△ 作人類的挽回祭(約壹二2;羅三25)。
 
﹙2﹚ 對信者的功能
 
△ 脫離律法的咒詛(加三13;羅七1-6)。
△ 使罪得救(來九13、14,十10;弗一7)。
△ 由死裏解放(來二14、15;路一74、75)。
△ 與神和好(弗二13;羅五10)。
△ 得稱為義(羅五9;林後五21)。
△ 帶進神國(西一13、14;弗二19)。
 
﹙3﹚ 對魔鬼的功能
 
△ 敗壞魔鬼(來二14;林前十五55-57)。
△ 趕出魔鬼(約十二31、32)。
△ 得勝諸敵(西二14、15)。

​五.耶穌的復活

1. 復活的預言與預表

﹙1﹚ 舊約的預言
△ 「祢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祢的聖者見朽壞。」(詩十六10 ; 參看:徒二31)。
 
﹙2﹚ 主事先言明
△ 主屢次向門徒預言,死後第三天,祂必要復活(太十六21,十七23,二十19,二十六32)。
 
﹙3﹚ 約拿的預表
△ 約拿在魚腹中三日三夜,又被吐出來;乃預表主死後埋葬,第三天要復活(拿一17;太十二40)。

2. 主復活的見證

﹙1﹚ 抹大拉馬利亞的見證(太二十八1-10;約二十1、2)。
﹙2﹚ 彼得的見證(約二十3-8;徒二24-32)。
﹙3﹚ 天使的見證(太二十八5、7;路二十四5-8)。
﹙4﹚ 兵丁的見證(太二十八4、11-15;參看:太二十七62-66)。
﹙5﹚ 保羅的見證(提後二8;林前十五3-8;參考:徒九3-8)。

3. 主復活的結果

﹙1﹚ 證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
﹙2﹚ 把死廢去彰顯永生(林前十五54、55;提後一10;林前十五22)。
﹙3﹚ 證實大審判必來臨(徒十七31;參看:約五22、27-29)。
﹙4﹚ 證明信者必得復活(林前十五13、14;彼前一3、4;帖前四14)。

​六.耶穌的升天

1. 主升天的事實

﹙1﹚ 舉手為門徒祝福之時升到天上去(路二十四50、51)。
﹙2﹚ 門徒定睛望天之時,忽然有兩個天使出來,證明祂已被接升天(徒一9-11)。
﹙3﹚ 耶穌已經進入天堂,有能力的都服從了祂(彼前三22;來四14)。

2. 主升天的結果

﹙1﹚ 使人知道神的大能(弗一18-21)。
﹙2﹚ 執掌天上地下一切大權(太二十八18;腓二9、10)。
﹙3﹚ 賜下應許的聖靈──升天後第10天,五旬節那一日聖靈初次降臨(徒二33;約七39,十六7;徒一5;約十四16、17)。
 
△ 升天的主,為要迎接聖徒,和審判世界,有一天要和眾天使在榮耀裏再臨(啟二十二12)。

七.耶穌是真神

2. 祂有神的屬性

﹙1﹚ 全能
 
△ 醫治病人(太九27-30,十四14、35、36;約九1-3、6、7
△ 叫人復活(路七14、15,八54、55;約十一43、44)。
△ 制服魔鬼(太八14,十二22;路十三10-13)。
△ 支配萬物(太八26、27,十四24-32,十七24-27,二十一18、19)。
△ 托住萬有(來一3;西一17)。
△ 掌握大權(太二十八18;約三35;弗一20-22;腓二9-11)。
 
﹙2﹚ 全智
 
△ 知道人的過去(約四5-19,一47、48,十一3-14)。
△ 知道人的意念(九太3、4;可二8;路六7、8;約二24、25)。
△ 知道人的未來(路五4-6,二十二10-13;約一二十18;太二十六30-35、74、75)。
△ 知道遠處之事(約一48;可十四12-16)。
△ 祂是智慧和知識的根源(西二3;林前一24,二7)。
 
﹙3﹚ 遍在
 
△ 祂在地上之時仍舊在天上(約三13,十四9-11,十七21)。
△ 祂能與各處的門徒同在(太二十八20,十八19、20;徒十八9、10,二十三11)。
△ 住在信者裏面(約十四20,十七21-23;林後十三5)。
△ 充滿萬有(弗一21-23,四10)。

3. 祂有神的職分

﹙1﹚ 創造(約一3;西一16;來一2、10)。
﹙2﹚ 赦罪(可二5-10;約五14;路七40-49)。
﹙3﹚ 審判(提後四1;林後五10;啟二十二12)。
﹙4﹚ 叫死人復活得榮耀(約六39、44;腓三21;林前十五52、53)。

4. 耶穌是舊約的耶和華

﹙1﹚ 耶和華是造物主(創一1;賽四十二5;尼九6)。
△ 耶穌是造物主(約一1-3;西一16;來一10)。
 
﹙2﹚ 耶和華是救主(賽四十三11;何十三4)。
△ 耶穌是救主(徒四12;路二11;猶24)。
 
﹙3﹚ 耶和華是王(詩十16,九十六10)。
△ 耶穌是王(啟十一15)。
 
﹙4﹚ 耶和華是榮耀的主(詩二十四10)。
△ 耶穌是榮耀的主(林前二8)。
 
﹙5﹚ 耶和華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申十17;但二47)。
△ 耶穌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啟十七14,十九16)。
 
﹙6﹚ 耶和華是生命的主(申三十二39;耶三十八16)。
△ 耶穌是生命的主(約一4,十一25,十四6)。
 
﹙7﹚ 耶和華是首先的、末後的(賽四十四6,四十八12)。
△ 耶穌是首先的、末後的(啟一17,二十二13)。







文章標籤:  #聖經要道  #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