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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月刊]當效基督,勿求已悅

撰文/林賢明|聖靈月刊278期-2000.11|主題/[青年團契]不要神學要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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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來到橄欖山上,面對著聖殿向門徒指稱:那末後的日子,將是籠罩在一片彼此陷害、恨惡之中(太二十四10);保羅也對此作了相當詳實的指控,他說:「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提後三2);於今人心的趨向是──只求自己的喜悅,和主耶穌、保羅所預言的同出一轍。那麼!在這時代的基督徒,當如何因應背道行惡的環境呢?

第一世紀末的以弗所,是一個高度發展的地區,也是自私自利的社會;當時第二次身陷獄中的保羅,一直諄諄勸勉提摩太,要將所學習、所確信的真理存在心裏,而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4-17)。於今在此彎曲背逆世代的基督徒,當效法基督的佳美風範,不求自己的喜悅(羅十五1-3),茲以此互勉和激勵。



 
一.效法基督的擔代

擔代,又可譯為承擔;乃一種如同海綿的吸納作用。好比一個未成年的小孩,當他犯了過錯或是觸犯了法律時,父母要負起教養不力的完全責任,承擔應有的法律關係。故效法基督為人處事的祕訣──擔代,就是不計個人的得失,彼此擔代過失責任(羅十五1),如同雅各所言:「彼此認罪,互相代求。」(雅五16

回顧主耶穌的傳道生涯,看到馬太在介紹耶穌生平,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提到有關耶穌「代替軟弱」和「擔當疾病」時(太八17),著實令人感動無比,因為現今的人皆處處計較、事事結怨,而基督徒是世上的鹽、光,更當一心追求、學習──「擔代哲學」的功課(參:加五15、16)。



 
二.效法基督的利他

保羅說:「務要叫鄰舍喜悅」(羅十五2),「喜悅」一詞,不是指著一味地討人高興、滿足人的好惡,而是有助於德行、靈修增長的事情。換言之,做任何一件事,首要考量的不是自己會得到哪些好處,而是要思考:這樣做的結果,對人或團體有益處嗎?主耶穌受難之前的禱告,就是利他的作法(路二十二41、42)。

所以利他的思想,成了基督信仰的主要教導(參:林前十31-33)。因此,凡是能使人德行得益處的前題之下,若因而使自己吃了苦頭、悶虧,在神眼中是一件可喜愛的事,因為主耶穌亦曾吃盡人世間的極苦,更為了人類的罪而受死(彼前二20-25)。在我們的生活之中,可否有行善受苦的概念呢?抑是與人斤斤計較(參:彼前三13、14、15)?



 
三.效法基督的尊重

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羅十五7);接納又可譯為歡迎,這是一種彼此尊重的態度。在國際社交禮儀上,不管某國的國勢強弱,當該國的元首來訪,都要以元首級的禮儀正式歡迎,這就是表示接納之意。

神不因世人罪孽深重,而輕視或唾棄之,反而是以愛與之相交,因為人在神的眼中是可喜悅、尊重的(參:賽六十二3-5);故主耶穌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亦是尊重的表現(太十五)。今信徒當效法基督,以愛相互尊重接納,使榮耀歸給神。



 
結語

即將邁入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人際關係或情緒商數(EQ)等相關課目已變為一門極為搶手、熱門的課題。惟世人凡事若以「個人之得」為出發點,一切的課程易淪為膚淺、庸俗的商業行為;故當衷心地效法基督、勿求己悅,如彼得所言:「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彼前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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