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論壇


&

搜尋&分類

不受阻擋的愛

撰文/蔡恆忠|聖靈月刊290期-2001.11|主題/現代老僕人

  • 字型小
  • 字型中
  • 字型大

「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創三8

亞當和夏娃吃下善惡樹的果子,眼睛就明亮了,看到自己的羞恥,心裏也明亮了,知道自己得罪神,而有了恐懼。因為犯錯,只好找無花果樹的葉子來遮掩羞恥。背逆了神,使他們懼怕,必須躲避神。



 

「願意」的神


蛇因引誘女人而受咒詛,必須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女人被增加生產的痛苦,而男人,必須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我們看到神公義的報應:犯錯者受責罰。

我們較少注意到神的「願意」為人遮掩羞恥,祂的「願意」除去人犯錯後的懼怕,將坦然的心重新賜給人(來十19)。

在敘述始祖應受的咒詛以後,聖經說:「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創三21

帶著羞恥和懼怕,人只看到神的嚴厲和可怕的刑罰,像犯錯的奴僕,只有害怕(羅八15)──而看不到神的「願意」遮掩人的羞恥。



 

逐出再得回


犯錯後,始祖已經與神相似,能知善惡。唯恐他們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神便打發他們出伊甸園,並在園東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燄的劍,把守通往生命樹的道路(創三22)。

逐出樂園,讓多數人看到犯罪的後果和公義的懲罰;吃不到生命樹的果子,多數人可以理解,是罪有應得。



 

果真僅止於此?


人犯罪後,帶著羞恥和恐懼,若吃下生命樹的果子,而活到永恆,將是一種永恆的刑罰──永遠帶著羞恥,心存恐懼,到處躲避無所不在的神!

為了免去人這種永遠的酷刑和永恆的痛苦,神不得已,必須將他們逐出,以便日後再將他們得回,為了得回,神付出最大的代價──親自成為肉身,被頂撞、受辱、鮮血、付出、代死。將人逐出,神為了將他們救回所預備的,是一條艱辛漫長的路。

顯然的,亞當和夏娃的犯錯,並沒有奪走神對他們的愛!

祂「願意」等到人被主的血洗淨,得贖後,才將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人,讓人永遠不必羞恥懼怕,而永遠榮耀喜樂(啟二十二2、14、19)。

屬於真理的愛,是長遠而完全,無法阻擋,且出人意表。



 

忠心為神


保羅原來認識的神,不是這一位神。

「掃羅行路,將到大馬色,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他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掃羅從地上起來,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什麼。有人拉他的手,領他進了大馬色;三日不能看見,也不吃,也不喝。」(徒九3-9

未信主前,保羅即是非常愛神的法利賽人,比他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在眾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師迦瑪列門下勤學聖經(舊約),努力學習認識神,且用一片赤誠忠心愛祂,顯然不是假冒為善一型的法利賽人。只是,看不見聖經所見證的那一位──耶穌基督(約五39)。

看到主的門徒到處宣揚拿撒勒人耶穌的名,他義憤填膺,急迫地「為神」攻擊這名,把這些傳「異教」的耶穌門徒鎖拿下監,向他們說威嚇兇殺的話,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徒二十六19-23)。一切的一切,都因為他愛神心切,為了忠心於他所認識的神,他必須挺身而出,熱心捍衛神的律法。



 

卻是逼迫


大馬色,一個巴勒斯坦以北,各路駱駝商隊雲集交易的商業重鎮。一旦讓耶穌的名在此傳開,不免如火燎原,很快會擴散到各方,衝擊各地猶太人傳統的信仰。所以他領下大祭司的書信,專程前往大馬色,預備到各會堂去捆綁信奉主道的人,帶回耶路撒冷受刑。

途中,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主出聲問他:「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

追緝主的門徒,對主來說,竟是對主的迫害。愛神的保羅,熱心事奉,卻在逼迫主。

「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十2-3

原來,他並不「認識」神。就像你我,也是熱心事奉,但,真認識祂?



 

配得主愛?


過去所重視,認真苦學,那些認識神「必須」有的知識,不僅沒有引導他正確地認識神,反而成為認識神的障礙。過去追求律法上的完全,所付出的努力,反而讓他更認不清主,成為有損。他恍然大悟,耶穌基督才是人生唯一不能失去的至寶,於是將其他萬事丟棄,看作無用之物(腓三6、7)。

他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一21)。生命的意義就是耶穌基督,因此,若死去,能與主永遠同在,倒成為一種收穫。

認識主,原來不是讀出來,也不是可以教出來的。是因主的憐憫和「恩召」,配合人的一顆虛心自省而願意以聖經教訓不斷檢驗改變自己的心(提十一13、14)。

當保羅在逼迫主最激烈的時候,主選擇了他,給他恩召,以他為貴重的器皿,賦予他恩賜,使他領悟主恩的真理,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講解真理的道。主也賞賜他有為主吃苦的心志,堪為主的名,得勝許多苦難,在各地榮耀主的名,也分享這無比的榮耀(彼前四13、14)。

在他毫無準備的時候。

甚至是在他敵對攻擊主,最不配,不值得主愛的時候,主愛他。



 

不受阻擋


主愛的付出,不受任何事物阻擋。雖被逼迫,依然愛逼迫祂的人,且絲毫不減,祂的愛超越逼迫,也超越人的犯罪(羅五8)。這是保羅在眼瞎的三天中,在黑暗裏突然驚覺的愛!不,這絕不是他過去所認識的那一位神,不是只看人的羞恥、只令人懼怕的神。

瞎了三天的眼睛上,好像有鱗掉下來,突然間,眼前的一切完全改變。心中的眼睛被主照明,才真正看到祂,了解主的恩召,帶給人何等的指望,而人呢?該認識祂多深,才真榮耀祂(弗一17-18)?

人要付出的愛,常常被許多「理由」阻擋:這個人常說別人的閒言閒語,所以我無法愛他;那人小心眼,嫌東嫌西;這一位,太驕傲,說話沒禮貌;那一位,愛炫耀……。不是我沒有愛,而是他不可愛,尚未達到讓我愛的標準。而這些標準,往往連自己都不具有。

在大馬色,當神要亞拿尼亞去尋找眼瞎的保羅,按手為他禱告,使他可以復明時,亞拿尼亞質疑神的指示。

這是可以理解的,以「人」的智慧。

理由?這個保羅,許多人說他在耶路撒冷多多苦害的聖徒,而他來這裏,正是要捆綁一切求告主名的人──包括我,帶去耶路撒冷受刑!亞拿尼亞有一萬個理由不必愛這個人!

然而,主對亞拿尼亞說:你只管去(徒九15)。

而,亞拿尼亞就去了(徒九17)。

人的愛如何不受阻擋?

忘記所有的理由,順服神,亞拿尼亞得到答案:神本來就不是在人值得愛的時候才愛人(羅五6-8)。當我們還沉迷罪中,祂即為我們死,明確地闡釋了連罪過都不能阻擋的愛。

所以,祂期待人以祂的「樣式」,愛,不受阻擋(約壹四7-21)。






文章標籤:  #蔡恆忠  #290期  #真理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