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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同心同工

撰文/涔|聖靈月刊290期-2001.11|主題/現代老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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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的台灣,每逢選舉必定是紛紛擾擾,百家爭鳴。往好處想,這是「民主化」的表現,大家都可以暢談己見,講自己想講的話。往壞處想,政策的推動處處受到「口水多過河」的掣肘,總是舉步維艱。
教會似乎也感染了這股風氣,不管在地方、教區,或是總會,我們不再對帶領階層「無絲毫懷疑」,「傳言」的速度更是遠遠超過「傳福音」,因而衍生一些紛爭,開會時常議而不決,「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造成決策難以執行,亦時有所聞。
整個大環境是這樣的景況,弟兄姊妹終日浸淫其中,難免會被潛移默化,有時候表現出「為反對而反對」的態度尚不自知。無怪乎今年聯總代表大會時,即有去國多年的同靈感到不能適應台灣的開會方式。
在這時候,且讓我們回到聖經,重新省思神對我們的教導,「同心同工」在祂眼中,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



 

一、在主裏同工


腓立比的信徒是如何同心合意呢?(腓一27)。他們乃是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保羅也教導我們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念(腓二2)。我們都知道天國的人沒有煩惱也沒有憂傷,過著喜樂無比的生活。神要給天國的人什麼樣的喜樂是帶著肉體的我們無法想像揣摩的,但天國的人之所以沒有煩惱憂傷,基本因素應該在於他們的條件都是一樣的。大家什麼都一樣,自然也不會有什麼爭競吵鬧,在主的懷裏同心,是何等美事呢!我們這些還在世上的人,雖然每個人的成長背景、遭遇處境各不相同,要像天國的人那樣同心自是十分困難,況且世上許多事物實際上也需要每個不完美的人所具有的差異性才能夠完成。但是至少在教會的事上我們應該對自己有這樣的期許,彼此認識自己的不足與他人的長處,所謂「眾志成城」,在「在主裏同工」的大原則確立下,各人謙卑服事,發揮所能,這對於在世上的我們應該也是很佳美的體驗!



 

二、同心效法基督(羅十五5


我們信徒同工是要做效法基督、榮耀基督的事,不是要做主所不喜悅的事。初期教會信徒凡物公用,但偏有亞拿尼亞夫婦欺哄神,他們也是非常同心,只是方向偏差了。又如「徒二十三12-13」的記載,想陷害保羅的猶太人也非常同心,甚至一同起了重誓。所以我們同心同工是要效法基督,而非做其他亂七八糟的事。
有時候因為各人觀念上的歧異,所認定的重點也有所不同,尤其在教會事工上,有人認為「這樣」對,有人覺得「那樣」對,雖然彼此都以「對神忠心」為出發點,但是認知的不同往往成為爭論的起點。保羅說:「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羅十二17)。每個人都有缺點,都有思慮不及之處,所以當在聖工上有所爭論時,千萬不能一味地認定自己是對的,如果能夠退一步想想其他同工的立場,往往更有助於我們「做對的事」(Do the right thing.)。



 

三、與神同工(林前三9


耶穌在升天前應許門徒要賜下聖靈也就是保惠師,這保惠師是要與我們同在,住在我們裏面幫助我們。所以我們順服聖靈的帶領就是與神同工。人所能想到所能做到的都算不得什麼,成就是在乎神。「可十六20」記載門徒出去傳福音,主與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可見有神的同工是何等重要。因此我們在聖工上不應看自己過重,要學習順服。大家都是主所用的工人,有什麼資格去論斷批評別人呢?早雨聖靈初降時,因著聖靈的感動及帶領,門徒能同心合意在殿裏,結果主就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46-47)。但曾幾何時,隨著人意的不斷高漲,聖靈的同工漸漸減少,教會俗化到無法想像的地步。這實在是要讓我們這些晚雨聖靈所建立的真耶穌教會信徒時時引以為鑑的。領受聖靈之後仍要時時保持與神密切的溝通,才能讓聖靈的能力不斷幫助我們。



 

結語


保羅說:「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羅十二16)。像保羅這樣智慧、能力皆充足的使徒,都有這樣的胸懷,知道在神的面前、在聖工上,唯有存心謙卑,凡事以主為念,與同工同心服事,才能成就神所喜悅的工。何況是我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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