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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和好

撰文/陳勝全|聖靈月刊323期-2004.08|主題/七二水災特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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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保羅深知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是一個買贖的根本之道,他更了解救贖的目的和原理,也就是他向以弗所教會表明的和好之道,所以他強調耶穌基督藉著十架把世人造就成為一個新人,使人與神和睦,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世人,所以保羅才申明此重要性──「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弗二16-18

一、十架滅冤仇

1.人成了神的冤仇

首先我們要來探討,何以人會和神成了冤仇這個問題。

神之所以視人為祂的仇敵,是因為人始終為世俗所困而不能掙脫,雅各曾就「與世俗為敵」,詳細的向當時的信徒作了一番的說明,他說:「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你們想經上所說是徒然的麼?……神所賜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麼?」(雅四4、5)雖然本段經文是針對信徒而說的,但至少讓我們體會到一個觀念,行神所不悅之事的人,必然和神為敵,這是多麼恐懼的事。

羅馬書說:「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羅一24、25)由此可知,心裡逞著情慾、行污穢的事、敬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乃是與神為敵。

先知撒母耳對以色列國的首位君王掃羅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獻祭固然是人向神當盡的本分,但更重要的還是要聽從祂的話。這位一代梟雄就敗在沒聽從神的話,以致與神、與人為敵。

2.與神為敵的本質

然而話講回來,世人又何以要和神為敵,其原點還是歸到罪的問題。自從人類犯罪之後,無一人不臥在罪的手下(約壹五19),以致罪在人的身上作王,世人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羅六12、13)。保羅曾經以他的信仰和道德良心對抗罪的支使,也以律法的原則來約束自我,但最後他表白了抗拒的失敗,所以才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24)所以與神為敵的本質還是和罪脫不了關係。

二、兩下歸為一

保羅從主耶穌對他的接納當中,明白了與神和好的意義,也就是兩下歸為一,因為他曾是神和主耶穌的至大仇敵,是逼迫教會、侮慢基督的,但主耶穌消滅這位仇敵,不是奪取保羅的生命,而是揀選他、感化他,以致成為神的貴重器皿。

這一點保羅不但自己清清楚楚,也在書信中向他的接棒者提摩太闡明得非常明白(提前一14-16)。主降世原不是要來審判人的,這有違耶穌基督降世救人的宗旨,所以保羅才說:「我主的恩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的」(提前一15)。

保羅因主的接納和救贖,得以讓他和神建立了和睦的關係,使他知道主的救贖原是叫人和神兩下歸為一,不再有隔閡。馬可這位後期的工人,特別在他福音書中記載了這件事:「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殿裡的幔子就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可十五37、38)如此一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就為世人而開,神、人之間的隔牆就此拆除(來十19、20)。

三、與神和好了

當然,所謂的與神和好,不單單指著基督對人的接納,使世人和神重新建立樂園時期的關係,更重要的是與神和好的行動彰顯。

保羅在這一方面,也作了重要的宣告和表白,他在勸化羅馬信徒的文章中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1、2)再也沒有比這段話更能表明「與神和好」的意義了。

結論

經過保羅對基督啟示的融會貫通之後,他終於踏出宣教的路而不悔,一生以拯救世人、傳和平的福音為追求的目標,甚至為真道而殉職,也為外族人的得救,開啟了歷史的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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