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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受聖靈的浸

撰文/謝溪海|聖靈月刊342期-2006.03|主題/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八十週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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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是信實的神,祂的應許絕不落空,當神所預定的時候滿足時,就在主耶穌復活後的第一次五旬節,門徒聚集禱告,聖靈從天降在各人身上。他們親身體驗聖靈內住的大能和奇妙,開始勇敢為主作見證,如主所應許的(徒一8)。

爾後,使徒們在判斷一個人是否領受聖靈,就以自己本身的經驗作為依據,如此的判斷就是最好的依據,我們今日也必當以聖經所記載的這種方式作為判斷的依據。那麼,一個人領受聖靈時,會顯出那些憑據呢?

一、說方言

當五旬節聖靈降在門徒身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4),這是使徒們親身的經歷。當彼得向在哥尼流家聚集的會眾講道時,「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大。於是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徒十44-47

又保羅在以弗所,為一些信徒按手禱告時,「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徒十九6)。可見得到聖靈的一個憑據,就是說方言。那方言是什麼語言?方言一詞,希臘文是「舌」之意,或可翻譯作「捲舌頭說話」(呂振中譯本),因此也可說是「捲舌頭的聲音或是舌頭跳動的聲音」,是得聖靈時才會發出來的聲音,故又稱為「靈言」(參:林前十四2,淺文理譯本)。雖是一種奇妙的體驗,卻是在聖經中有相當清楚的記載,也是每位信靠主的人,可以領受的一種體驗。

二、身體震動

聖靈既是神的靈,充滿神的能力,降在一個人的身上,可使人體會神靈的感動,除了在禱告的用語上被改變,說出方言來,有時,因聖靈的力量,身體會產生震動。聖經上雖沒有直接的敘述,但均不斷顯明:使徒們領受聖靈後,充滿能力,勇敢作見證,也行出許多神蹟奇事,雖要面對許多的阻擋、逼迫、威脅,他們均以禱告交託的方式,向神祈求力量。

如有一次:「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徒四31)。今日,我們的教會有聖靈同在,神蹟奇事顯明,每位領受聖靈的同靈,禱告聖靈充滿,均有身體震動的體驗,使自己的信仰和心志,不斷領受神的幫助和肯定。

三、意識清楚

依據上述兩個得聖靈的憑據,均是因有聖靈的內住,而有外在很明顯的體驗表現,所以說,得聖靈不但是自己可以很清楚,因有這些受聖靈改變的證據,知道自己已經得到,別人也可以從我們外在表現的憑據,很清楚知道有神的靈降在我們身上,這是能看見能聽見的,如彼得和同行的工人看見在哥尼流家聚會的人領受聖靈(徒十45);或五旬節時,許多圍觀的人看見聽見眾門徒得聖靈時所表現的現象(徒二6-13)。

而這兩種憑據,在那些尚不明白的人看來,似乎無法一下子接受,甚至有所批評(參:徒二13),但當人願意存著謙卑客觀的態度,詳細觀察,便可知,雖身體震動,卻不是沒有規矩以致產生混亂的;而是有規矩,有所節制,因「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林前十四32)。對得聖靈者而言,意識是極其清楚的。

故,領受聖靈必有清楚的憑據,且可以顯出明顯的體驗和見證。
方言的功用

得聖靈,說方言,是一種憑據和體驗,而方言是舌頭捲動或跳動所發出的聲音,不是一般的言語,若神不使人明白的話,人是聽不懂的,因此聖經曾以「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4)作形容。神何以用此方式作憑據呢?方言有何功用?茲根據聖經,簡要提出幾點,使我們能清楚認識神所賜的憑據。

一、述說屬天的奧秘

保羅深知神美好的恩賜,他說:「那說方言的(指用方言禱告),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林前十四2)。五旬節聖靈降在門徒身上,那時門徒約有120人,他們大聲祈求,圍觀之人來自十多個不同區域,有些人很清楚地聽見門徒講說神的大作為,有些人卻完全聽不懂,而以為門徒醉酒了(徒二1-13

可見這是神開啟那些虔誠人的耳朵,不然就無人能分辨眾人禱告之聲和其意義了。使徒們也有相同的經歷(徒十46)。因此,得聖靈說方言,不管是禱告的人或聽見的人,雖不知在說些什麼,但我們深信,是在敘述神奇妙、屬靈的事,對我們的靈性有著美好的造就,故我們不可因聽不懂、不明白其意思,就忽略這美好的恩典。

二、為信徒代求

經云:「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鑑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八26-27)。

雖然人不懂得方言禱告的內容,但這是得聖靈所發出的聲音,神是知道的,祂必按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的代求,使我們在無形中,得到更多更大屬靈的造就,使我們體會更多神奇妙的作為。

三、為不信的人做證據

神願意藉著各種方式、作為,使人真正認識祂,賜下聖靈時,使人說方言,就是每個人可以領受的一種證據,如經云:「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林前十四22)。五旬節時聖靈降臨,吸引眾人圍觀,彼得立即引舊約先知的應許,印證主耶穌已從死裡復活升天,他說:「祂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徒二33

許多人體會神的感動,決心歸入主的名下。今日在教會中,常見那對主的福音不太了解的人,在虔誠祈禱中,一領受聖靈就能立即有了感動,對神認識有明確的證據,願意相信主耶穌,這是神賜予我們美好的見證和恩典。

四、為造就信仰

神賜與聖靈,一方面是要幫助造就信徒,如經云:「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林前十四4)。禱告的人雖聽不懂自己所說的方言,但如前面所述,聖靈可為我們代求,祂更清楚我們靈性的需求,甚至是將來所要面對的環境;能被聖靈充滿,自己的信仰就能得到更大的力量,足以在各種境遇中,堅持信仰的原則,勝過各種的阻擋,防備各樣的引誘。另一方面,是造就整體的教會。

因有方言的印證,信徒們常常看見神的作為,信心就更加堅定;同時因方言在神的感動下能翻譯出來,使人明白神的教訓、指示、作為,或是立即解決、解答當時的問題,激勵人的心志,均使教會得到很大的鼓勵(參:林前十四26)。可見,得聖靈、說方言,可造就整體的信仰,因聖靈充滿、同工,教會聖工得以更加發展。
如何領受聖靈的浸

神所應許的聖靈,既然已經賜下,也如使徒們的勉勵說:「因為這應許(指水浸與靈浸)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徒二39);又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每個人,只要願意前來,就必能領受這恩典;但當如何才能領受呢?

一、要存真正愛慕的心

主耶穌說:「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路十一13)。我們當存著愛慕聖靈的心志前來祈求,一方面要相信:神的靈可以住在我們裡面,主耶穌能賜下這恩典,有信心、有勇氣向主祈求;一方面存著謙卑、誠實的心,也因愛慕想要得著,能一次又一次,迫切地向主祈求,不灰心,深信主必照著祂所應許的,賜給我們。

二、要依據真理祈求

既是要向神祈求聖靈,就要依據主耶穌的教訓和聖經上所記使徒們的經驗作為依據,絕對不可單以人的意思,自以為有聖靈就是已領受聖靈。依從主的教訓,迫切祈求,也依聖經所記得到聖靈是以說方言、身體震動的憑據來判斷,如此順服真理,才是領受神各樣應許的根本之道。

我們教會有聖靈同在的印證和經歷,鼓勵人存真誠的心祈求,可參照本會禱告的模式,就是先奉主耶穌聖名禱告,因主說:「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約十四14,十五16),再不斷以「哈利路亞,讚美之耶穌」來祈求;若是能到教會接受聖職人員的按手、幫助禱告,深信,體驗主的愛、得到聖靈,將是我們在信仰上必得到的應許。

三、要歸入真神的教會

神賜下聖靈的目的是要作證據(參:弗一13),使人完全信服祂,歸入祂的國度裡,就是要放棄原有錯誤、不完全的信仰,接受合乎聖經真理的洗禮,進入祂的真教會,這教會就是要有祂的靈同在、作印證的教會(參:羅八9)。

因此,彼得勉勵當時眾人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若是在尚未受洗前就已經得到聖靈的人,必須克服各樣阻擋,趕快接受主寶血的洗禮,歸入神的國度裡,不可以為已經有聖靈就好了;若遲遲不願意受洗,使罪無法得到真正的赦免,就枉費神所賜的恩典和顯明的見證了。
結語

領受聖靈,就是領受神的印證,神的同在、恩典和能力,是我們奔跑天國路的最好幫助,我們既知有眾先知和主耶穌的預言、應許,更有前人領會的經歷成為好的榜樣,就當迫切祈求,不但領受,更要被聖靈充滿,在信仰生活中,展現出聖靈所要結出美好的果子來(加五22-23)。

參:謝順道,《聖靈論》,台中市:腓利門,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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