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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行(四)─文宣半世紀(下)

撰文/謝順道|聖靈月刊344期-2006.05|主題/象牙塔裡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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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覺使命

獻身作先知或擔任傳道工作,大約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曾經向神許過願,後來為了還願而獻身。第二種是:接受主的選召,如先知耶利米(耶一4-10),或使徒保羅(徒二十二10-15、21;羅一1)。第三種是:自覺使命,如先知以賽亞(賽六8)。

我之所以會獻身,乃因向神許願要當傳道,卻忘記了。後來次女患病兩年多,使我想起了曾經許過這個願,便對神說我要還願。結果,次女竟然即時痊癒,我便決心走上這條終身事主之路了。至於我之所以要夜以繼日,全心全力地投入文宣工作,則由於自覺使命的緣故。

1.全心全力地投入

1950年代,我駐牧台中教會大約有五年之久。如今回想起來,這可能是當時的報務組組負責林悟真長老向總會建議的結果。如果我猜得對,則林長老的目的當然是每逢稿件不足時,可以吩咐我趕寫一篇或兩篇來充數了。感謝主的幫助,使我未曾讓他失望過。

1959年10月1日起,通過楊約翰長老向總會負責人會的提案,我受總會派任為報務組專任助理員。所擔任的工作是,協助報務組組負責林悟真長老,處理有關報務組的一切事宜;並且負責補足稿件,使《聖靈報》得以如期發行。

從那時候開始,我就全心全力地投入文宣工作了。雖然非常忙碌,收穫卻不少,而樂在其中。到目前為止,我之所以能推出19本著作(此外還有許多尚未結集成書的文章),可以說是在那時候被強迫學習的結晶。

1969年6月14日,林悟真長老安息於主懷裏。1971年3月9日,我被選為報務組組負責,繼承林長老的職務;連任三屆,共計9年之久。名義上是組負責,實際上卻是包辦一切報務事宜,與原來的助理員毫無分別。

因為當時的總會之體制是,各組都只有組負責,而沒有組員。1980年3月3日,我被選為教務組組負責。自從1959年任職於報務組助理員起,直到轉任為教務組組負責為止,前後20年的時日,我都在報務組推行文宣工作。

離開報務組之後,我並沒有擱筆,而繼續在本會三種定期刊物上發表文章;尤其是到目前為止的19本著作之中,14本是1981年以後才出版的。1983年4月至1993年3月底,我在國際聯合總會工作了十年之久;為了協助世界各國的聖工,我大部分的日子都在國外度過。然而,在那十年內,我還是撥冗寫稿,而推出了四本著作。

2.使命感之驅使

1970年代,有一次在台中教會的會議室舉開編審會的時候,我說:「寫作是我的興趣,欲罷不能。」郭順命長老當場提醒我說:「何啻興趣?」我隨即加上一句:「更是使命!」他立刻露出笑容來。

如今他已經跑盡了當跑的路(提後四7),到那好得無比的地方去安息了(腓一23;啟十四13)。但願這幾十年來的歲月,我為文宣工作所付出的一點兒心血,沒有辜負他的期待。

大約公元30年,掃羅(即保羅)為了捆綁主的門徒,而到大馬色去。在路上,主用強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掃羅問:「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掃羅又問:「主啊,我當做甚麼?」主說:「起來,進大馬色去,在那裏,要將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訴你。」接著,主藉著亞拿尼亞對掃羅說:「我們祖宗的神揀選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因為你要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對著萬人為他作見證。」(徒九1-6,二十二10-15)。

後來,主耶穌又在異象中對掃羅說:「你去吧!我要差你遠遠地往外邦人那裏去!」(徒二十二21)。

向來竭力逼迫主門徒的法利賽人掃羅(徒二十六5、9-15),因為主耶穌奇妙的選召,而突然變成耶穌基督特派傳福音的使徒保羅(徒二十六16-20;羅一1)!這種出乎意外的變化,使保羅深刻地感受,這是神極大的恩典。

他說:「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十五9-10)。又說:「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提前一13-16)。

保羅在前往大馬色路上的經歷,可以讓我們學習三項重要真理。簡述如下:

主耶穌所選召的工人,各有不同的用途。正如保羅所說:「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加二8)。所謂「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就是要向猶太人傳福音,讓他們明白眾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已經來臨,祂就是主耶穌基督(徒十七1-3,十八5-6);「為外邦人作使徒」,則要向希利尼人(涵蓋一切外邦人)傳福音,叫他們藉著福音,得以在基督裏與猶太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羅一14-15;弗三6)。

「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與「為外邦人作使徒」,表示各人傳福音的對象未必相同。傳福音的對象既然不同,所存的心態和所用的方法,當然也有所分別。正因如此,所以保羅說:「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沒有律法的人(外邦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林前九20-21)。此其一。

我們各人從主耶穌領受的恩賜,也有所分別。因此,保羅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林前三6)。又說:「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4-5、11)。

所謂「栽種」,便是傳福音(可四14),建立教會;「澆灌」,則是培育既成的教會。顯然,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恩賜,也是彼此有所分別的工作性質;而要給予誰甚麼恩賜,派任他做甚麼工作,其主權乃在乎主。

當然,各人的恩賜不同,並不等於說恩賜有優劣之差別(羅十二4-6;林前十二12、17-22);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上彼此尊重,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腓二3;弗四12、16)。此其二。

當保羅知道那位從天上對他說話的是主耶穌,祂確實已經復活升天,祂竟然就是眾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的時候,他便急切地問主說:「主啊!我當做甚麼?」主說:「起來,進大馬色去,在那裏,要將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訴你。」(徒二十二8-10)。

這些問答讓我們明白,主所選召的每一個工人,都有主所要託付的任務。因此,每一個傳道人都必須在禱告中問主說:「主啊!我當做甚麼?」否則,如果不明白主所託付的任務,致使迷失了方向,豈不是會浪費一生寶貴的光陰嗎?與此有關聯的問題是,我能做甚麼?以及我該怎麼做?「我當做甚麼?」

是要清楚主所交給我的使命;「我能做甚麼?」是要明白我從主領受的是甚麼恩賜;「我該怎麼做?」則是要思考我該用甚麼方法來發揮我的恩賜。這三者的連鎖關係,傳道人應該恆常存在心裏,並且全心全力去完成主所託付的任務;惟有如此,才能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提前六12;提後四7)。不是嗎?此其三。

1993年3月29-31日,國際聯合總會在台灣總會舉開第六屆各國教會代表大會。第一天晚上的崇拜聚會,我以「主啊!我當做甚麼?」為講題,簡略敘述保羅在大馬色路上的經歷(徒二十二6-15、21)。然後,我懇求在座的各國教會代表在圈選新任的聯總負責人的時候,不要投我的票,讓我落選。

這樣我才能留在台灣專心寫作,為未來的教會多留下幾本著作。回顧既往40年的傳道生涯,讓我愈想愈清楚,主所託付給我的任務是做「文宣傳道」;而我自己也知道,用文字來闡明聖經上的真理,是我從主所領受的恩賜。保羅不敢違背在大馬色的路上所看見,「那從天上來的異象」,而忍受了為基督所遭遇的諸般患難,以完成主所託付的使命(徒二十六12-21;二十22-24)。

我不配與使徒保羅的經歷相提並論,不過是表明要立志效法他的榜樣而已──清楚主所託付的任務,明白自己所領受的恩賜,也知道該怎麼做,然後全力以赴。我在國際聯合總會事奉主已經有十年之久,經常在國外四處奔跑,難以靜下心來著作,現在該是讓年輕的傳道人來接棒的時候了!

當晚的證道,我覺得有一股來自上頭的能力,充滿了我的心;同時我也發現那些在座的各國教會代表,多數頗受感動。感謝主,那一次選舉,經各國教會代表投票的結果,我幸而落選了。

可見他們都明白我所宣講的信息,同心合意地支持我,我才能順利落選的。當然,我並沒有令他們失望,因為自從卸下聯總的職務,回來台灣之後,到目前為止,我又推出六本著作了。

1993年7月,我任職台灣神學院院長。1994年9月18日,依照台灣總會的規定辦理退休;同時接受約聘,續任神學院院長。1997年9月底,約聘屆滿卸任。屈指算來,卸下總會一切職務到現在,已經八年多了。但我仍然沒有擱筆。只有一個理由:為使命感所驅使!

2001年元月起,在《聖靈》月刊上開闢一個專欄,叫「順道信箱」,每月答覆讀者所提出的各項疑難問題;一晃兒,已經連續執筆65期了。有時候為了查考新舊約各卷聖經,或尋找相關的參考資料,的確費了不少時日和精力。

但對我來說,這卻是一種強迫學習,而令我受益良多。換句話說,藉著這個專欄,日復一日,月復一月,我與《聖靈》月刊的讀者一齊成長,而令我樂此不疲!

聖經說,神「預先定準他們(世人)的年限」(徒十七26)。我不知道神為我「預定的年限」多少?還剩餘多少?但我知道愈來愈短了,也就是說,距被埋掉的日子愈來愈接近了。那就趁著尚未被埋掉之前,趕快將從主領受的真理儘量寫出來,與各地的讀者分享吧!不然,這樣就被埋掉,浪費資源,多麼可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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