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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聖戰觀

撰文/恩沛|聖靈月刊351期-2006.12|主題/天國與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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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自從2001年賓拉登在美國發動911事件,一直到最近以色列與黎巴嫩真主黨間的戰爭,雙方都宣稱:這是一場「聖戰」(Holy War),是正義與邪惡的戰爭。

對以色列人作為神的選民,從舊約時代就經常要面對戰爭,這些戰爭都是聖戰嗎?何謂聖戰?舊約的聖戰觀與新約有何不同?我們今日的基督徒是否也會經歷聖戰?如何才能打贏爭戰?以下擬根據《聖經》探討此問題。

二.聖戰的意義

在古代,戰爭是一件神聖的事,常與國家的神祇有關;倘若戰爭獲勝,代表該國的神祇能力較大,能蔭庇百姓。因此以色列的神被稱為「戰士」(出十五3),又稱為「萬軍之耶和華」,不但帶領地面的以色列軍隊爭戰(撒上十七45),同時也帶領天上的萬軍爭戰(王上二十二19)。

「聖戰」是與宗教有關的戰爭,是神親自指揮並參與,為了神聖的目的,以祭司或士師為領導人,並由全民為軍隊而進行的戰爭。從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一直到士師時代為止,大部分的戰爭都是以神為元帥,由全民共同參與,所以這種形態的戰爭是「聖戰」。

但自王國時期以來,由君王為元帥,以國家招募的士兵為軍隊,有時會為了擴充版圖而進行戰爭,這種形態的戰爭是「軍事戰爭」,而不是聖戰。例如基列的拉末原來是屬於以色列國,後來被亞蘭王奪取(王上二十二3)。

當猶大王約沙法與以色列王亞哈結盟,亞哈王想取回被奪之地,就邀請約沙法王一同去爭戰(代下十八1-3)。

這場戰爭不是由神發起,也沒有得到神的認可(代下十八16),所以不是聖戰。「聖戰」這名稱在《聖經》中並未使用,而是用「為耶和華爭戰」(撒上十八17);「聖戰」這名稱是德國學者史威力(Friedrich Schwally)於1901年首先使用。

三.舊約的聖戰觀

《舊約聖經》的〈申命記〉第七及二十章中,對於百姓在進入迦南地後所須遵守的聖戰規範,有詳細的規定,茲歸納其要點如下:

1.聖戰的對象

以迦南地七國的民為主,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申七1)。因為他們行了許多可憎惡的事,例如使兒女經火、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申十八9-12);他們的罪惡滿盈,所以神要將他們「滅絕淨盡」。

至於其他的國民因距離甚遠,百姓的信仰受其影響較小,只要他們肯和談立約,願意當奴隸服事,可以不必被滅盡。倘若不肯和談立約,則男丁要用刀殺盡,惟有婦女、孩子、牲畜、一切財物,都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申二十10-15)。但亞瑪力人是唯一的例外,一定要「滅絕淨盡」(申二十五17-19)。

2.聖戰的目的

首先,是為了聖地的奪取與保衛。神揀選以色列民為選民,又將迦南地賜給他們,迦南地就成為聖地,所以要發動聖戰奪取迦南地(申二十16)。

當有人要入侵聖地時,為了保衛聖地,也會發動聖戰。其次,是為了信仰的保守。神是聖潔的,祂也希望百姓能聖潔(利十九2)。迦南地的居民是邪惡的,而且祭拜偶像,所以要將他們滅絕;不可與他們立約、結親或憐恤他們,並且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柱像、偶像,以免百姓被引誘去事奉別神,惹神的憤怒(申七2-5,二十18)。

3.聖戰的方法

一般外邦人在爭戰時,是依靠精良的武器,強大的兵力,以期能一舉殲滅敵人。但聖戰因為有神的同在,祂將親自與百姓同去,要為百姓與仇敵爭戰,拯救百姓(申二十4),因此聖戰的方法與一般戰爭不同。

首先,要宣告神的同在。如果在戰爭前能向百姓宣告,有大能的戰士──真神與百姓同在(申二十1),百姓的士氣會大振,戰爭常能獲得全勝。其次,要有祭司的激勵與鼓舞。祭司要跟隨軍隊出征,在士兵上陣前,祭司要安撫百姓說:「耶和華──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

有了祭司的激勵與鼓舞,百姓將不再膽怯與懼怕(申二十2-4)。再者,要聽從神的吩咐。以色列人在攻打堅固的耶利哥城時,神吩咐要繞城七天,他們聽從神的吩咐繞城,結果城牆竟然倒塌,於是將敵人用刀殺盡(書六2-27)。

4.參戰者的條件

參與聖戰的士兵,除了對神要有信心外,也必須遠避諸惡,在神面前自潔(書三5)。倘若士兵有身體上的污穢,要行潔淨禮;便溺要在營外,排泄物要用土掩蓋。因為神常在營中行走,要救護百姓;如果營中有污穢,祂將離開,不再與百姓同在(申二十三9-14)。例如烏利亞在戰爭期間,為了保持聖潔,而不願意回家吃喝,與妻子同寢(撒下十一11)。

5.免除參戰的條件

戰爭的成敗與士氣有關,倘若沒有鬥志,將會影響其他的人,所以准許下列人士免除聖戰:剛建造房屋,尚未奉獻的人;剛種植葡萄園,尚未享用果子的人;剛訂了婚,尚未迎娶的人;懼怕或膽怯的人(申二十5-8)。

6.對環境保護的規範

為了避免對自然界資源的破壞,在發生圍困城池的戰爭中,不可砍伐會結果子的樹木,以免糟蹋神所賜的資源(申二十19-20)。

7.參與聖戰的賞罰

亞干參與聖戰,竊取當滅的物,結果遭神懲罰,亞干及其兒女都被神「滅絕淨盡」(書七1-26),這是對違反聖戰者的處罰。在與迦南七國的聖戰中,戰利品是屬於神的,一定要「滅絕淨盡」;在其他的聖戰中,除殺盡男丁外,婦女、孩子、牲畜、一切財物,都可以作為戰利品,這是神對於參與聖戰者的賞賜。

四.舊約聖戰的實例

《舊約聖經》中聖戰的實例很多,以下就〈士師記〉中以色列人與米甸人的聖戰為例說明。在士師時代,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就把他們交在米甸人手裡七年。

米甸人壓制以色列人,並搶奪他們的食物、牛、羊、驢。以色列人因米甸人的緣故,極其窮乏,就呼求神。神就揀選基甸為士師,要從米甸人手裡拯救以色列人(士六1-40)。事實上,這場聖戰是神主動發動的,神才是以色列軍隊的元帥。

基甸吹角聚集百姓,就有三萬二千人跟隨他。神對基甸說:「跟隨你的人過多,我不能將米甸人交在他們手中,免得以色列人向我誇大,說:『是我們自己的手救了我們。』現在你要向這些人宣告說:『凡懼怕膽怯的,可以離開基列山回去。』」於是有二萬二千人回去,只剩下一萬(士七1-3)。可見大多數人是一窩蜂的盲從跟隨,今天我們是否也是一時衝動跟從主呢?

神對基甸說:「人還是過多;你要帶他們下到水旁,我好在那裡為你試試他們。我指點誰說:『這人可以同你去』,他就可以同你去;我指點誰說:『這人不可同你去』,他就不可同你去。」基甸就帶他們下到水旁。耶和華對基甸說:「凡用舌頭舔水,像狗舔的,要使他單站在一處;凡跪下喝水的,也要使他單站在一處。」於是用手捧著舔水的有三百人,其餘的都跪下喝水。

神對基甸說:「我要用這舔水的三百人拯救你們,將米甸人交在你手中;其餘的人都可以各歸各處去。」(士七4-7)。跪下喝水的,可以喝得飽足,但敵人來偷襲時,卻不容易防備;預表體貼肉體,放縱自己的人。用手捧著舔水的人,不容易喝得飽足,但卻可以隨時提防敵人的偷襲;預表攻克己身,不求安逸的人。參與聖戰的士兵,除了對神要有信心外,也須成為聖潔,合乎主用。

雖然米甸人、亞瑪力人,和一切東方人都散布在平原,如同蝗蟲那樣多;他們的駱駝無數,多如海邊的沙。以色列人卻只有三百人,但有神作元帥,且應許要將米甸的軍隊交在以色列人手中。基甸將三百人分作三隊,把角和空瓶交在各人手裡,瓶內都藏著火把。基甸和跟隨他的一百人,在三更之初才換更的時候,來到營旁,就吹角,打破手中的瓶。三隊的人就都吹角,打破瓶子,左手拿著火把,右手拿著角,喊叫說:「耶和華和基甸的刀!」

他們在營的四圍各站各的地方;全營的人都亂竄。三百人吶喊,使他們逃跑。三百人就吹角,神使全營的人用刀互相擊殺,以色列人就打贏了這場聖戰(士七16-25)。聖戰勝負的關鍵,不在乎兵力的多寡,只在乎是否有神的同在。當我們願意謙卑順服神的帶領,藉由神的出手幫助,一定能打贏聖戰,因為聖戰的輸贏是操在神的手中。

五.新約的聖戰觀

新約時期,百姓遭受羅馬帝國的統治、欺壓,因此內心祈望彌賽亞能在地面上建立「大衛之國」(可十一10)。因此當耶穌騎驢駒進入耶路撒冷城時,群眾揮舞著棕樹枝去迎接祂,高喊說:「和散那!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約十二13)。

耶穌知道祂的國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6),祂不願意在地面上發動聖戰,當有人要來強逼祂作王,就獨自退到山上去了(約六15)。基督的國度不在世上,也不是靠武力建立的;基督屬靈的國度乃在天上,是靠著相信赦罪的福音所建立的。

今天我們成為基督徒,加入了基督屬靈的國度,仍然要打一場屬靈的聖戰,戰爭的對象就是魔鬼。人帶有肉體,常是軟弱無力,要如何行才能戰勝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呢?茲敘述如下:

1.要以耶穌基督為元帥,要靠著主,倚賴祂的大能大力(弗六10

我們力量的來源是耶穌,藉由與祂的聯合,讓我們充滿神的能力,就成為剛強的人,能抵擋魔鬼的詭計。

2.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

屬靈的聖戰須要配戴下列屬靈的裝備(弗六14-17):

(1)真理的腰帶:用真理約束自我,儆醒謹守,能使我們在信仰的道路上永不偏離。

(2)公義的護心鏡: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所以我們要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讓我們的內心純潔無瑕疵。

(3)平安的福音鞋:耶穌升天前,交付我們傳福音的大使命,祂說:你們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所以我們要立志傳揚福音,讓更多的人能得到平安的福音。

(4)信德的盾牌:人帶有軟弱的肉體,要與凶惡的魔鬼爭戰,常是毫無勝算。我們應求神賜給屬靈的眼光,讓我們看見耶穌的能力,能對祂充滿著信心,就能有盾牌抵擋魔鬼的火箭。

(5)救恩的頭盔:「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8)。今日我們何等幸運,能蒙神揀選,賜予厚恩,讓我們成為神的兒女,有天國的盼望。這不是出於自己,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乃是神所賜的。所以我們要堅定信仰,不論遭逢多大的患難,都能忍耐到底,相信必能勝過魔鬼的攻擊。

(6)聖靈的寶劍:上述的裝備是防禦性的,而聖靈的寶劍是攻擊性的武器。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弗六17)。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所以我們要將神的話語作為行事為人的準則,就能在這場屬靈的聖戰中擊敗魔鬼。

3.要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弗六18

信徒雖然裝備優良的軍裝,如果沒有鬥志,軍裝將無法發揮功效。禱告是力量的來源,是屬靈戰爭得勝的關鍵,使我們能從神那裡擷取源源不絕的力量,能攻破魔鬼堅固的營壘。

六.結語

「聖戰」是與宗教有關的戰爭,通常是由神親自發動,為了神聖的目的而進行的戰爭。今日「聖戰」已經被政客濫用,為了達到個人的政治野心,假借「聖戰」之名從事各種恐怖活動,甚至發動戰爭,造成人心的動盪不安。

世界不是樂土,處處充滿著戰爭,無法帶來永久的和平。我們基督徒活在世上,也會遭逢戰亂,但因耶穌是我的磐石,我的拯救,是我的高臺,我必不動搖(詩六二6)。

除了地面戰爭,我們也會經歷屬靈的戰爭。藉由神的帶領、幫助,我們能滿得力量,戰勝魔鬼的誘惑。將來我們要進入新天新地中,永遠與神同在,不再有戰爭,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二十一1-8)。

參考資料:

1.陳勝全,《申命記查經》下,台中市: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
2.王明昌,《以弗所書》,台中市: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
3.唐佑之,《律法與恩典》,香港:浸信會出版社,1997年。
4.彭書穎,《Herem、Jihad:基督宗教與伊斯蘭教經典中聖戰觀之比較研究》,台北:天主教輔仁大學宗教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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