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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氣之刀──大衛欲殺拿八(下)

撰文/郭祝壽|聖靈月刊498期-2019.03|主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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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大衛怒氣沖沖,引領他的四百部屬,殺向拿八家時;拿八的妻子亞比該早得通報,即時準備豐盛物資,自己騎著驢子,迎接大衛。
 
想起,中國的古典小說格式,來形容此場景:這邊廂是,雄糾糾,氣沖沖,大刀揮舞往前衝。那邊廂是,嬌滴滴,喘休休,羊肉美酒嘴邊送。
 
好一個美女,騎驢,送禮,再加悅耳動聽的智慧話,終化解眼前的危機。
 
如果,不是亞比該化解這場屠殺,大衛殺拿八全家,可有虧損?!以下嘗試推測看看!
 
 
 
大衛若殺拿八家,可能的虧損
 
 
一、道德上
 
1.濫殺無辜
 
就如同亞比該所言,「我主現在若不親手報仇、流無辜人的血……」(撒上二五30-31)。
 
拿八雖剛愎,但不代表家中及男丁都是壞人,都該死!
 
可記得當時也是一個僕人,來告知亞比該,家族將遇危險(14-17節),如此忠心耿耿之士,當不乏其人;所以大衛若一股腦兒將男丁都殺掉,真的是濫殺無辜了。
 
2.良心有虧
 
若只因拿八惡言相向,不提供糧食接濟,就仗著自己強大,殺大富戶搶掠其財物;雖不是難事,但到神應許大衛作王的時候,難道大衛不會良心不安嗎?!
 
 
二、時機上
 
當時離大衛登上王位,尚有一段距離,也就是說,他還需要獲得更多人的支持。拿八是迦勒族的人(3節),是猶大支派,也是大衛的所屬支派。
 
那時,猶大人對大衛猶處在觀望的態度,從基伊拉和西弗曠野發生的事(撒上二三章),就知道他們對大衛還不是竭力擁護的。
 
如果他這時擊殺拿八全家,別人會怎樣去批評他?!強取豪奪?!那真是因小失大了,可能會失去猶大人對他的支持。
 
那才是得不償失吧?!
 
再來,凡事有時,耶和華必為大衛爭戰,建立堅固的家(撒上二五28);所以要等候神的帶領,而對目前的屈辱,以忍耐和寬容的美德處之,豈不更美?!
 
「小不忍,則亂大謀。」不是嗎?!
 
 
三、靈命上
 
亞比該的論點中,提到「因我主為耶和華爭戰」(28節),且平生查不出什麼過來,將來又是作王的人(31節);可將之歸納幾個重點,其核心是談大衛生命的素質。
 
為神爭戰?!多麼神聖的使命!
 
毫無過錯?!雖不是完美之人,但總是標示著「比較上」的完全。
 
將要為王?!那就是有君王般尊貴的生命素質。難道智慧人跟愚頑人一般見識?
 
愚妄人的惱怒,立時顯露;通達人能忍辱藏羞(箴十二16)。
 
大衛既是神所應許要作王的人,又得神賜福保護,而且他又有著為神爭戰的使命;這一切皆在無聲的宣示,他有為王尊貴的身分,有王者般尊貴的生命。
 
屬神的人,自有屬神般的生命!
 
大衛和拿八,兩種截然不同類型的人,如今,碰撞在一起……。
 
聰明與愚妄,若互相糾纏在一起,那是不太可能的。要是真糾結在一起,那也玷污了聰明。
 
如果大衛照拿八所給予的藐視,還報以殺戮,那大衛生命的素質,也跟拿八差不多罷!(箴二六4
 
拿八,是善惡分不清的,誰對他好對他壞,他也不去明辨;所以,他會投報大衛「以惡待善」。
 
難道大衛也是嗎?!
 
因此,後來拿八死時,大衛稱頌神:「祂伸了拿八羞辱我的寃,又阻止僕人行惡……」(撒上二五39)。
 
從大衛事後的感觸,也認為若自己擊殺拿八,也是一樁惡事。
 
其實,大衛是善惡分明,好壞辨得很清的;他單是看亞比該的出現、態度、說話,就能知道亞比該真正的意向與為人。
 
屬神的人,自有屬神的生命特質。
 
大衛差一點受不了拿八的羞辱,而衝動得想報復(當然他做得到的)。然而衝動下所作的決定,往往是草率的,欠缺考慮的。
 
大衛算是運氣不錯,碰見了聰明有見識的亞比該,與他說了一段情文並茂,又有見識的一席話,終能懸崖勒馬。
 
你不要說話給愚昧人聽,因他必藐視你智慧的言語(箴二三9)。
 
大衛聽懂亞比該的諫言,亦屬智慧之流。
 
惟智慧人肯聽人的勸教。
 
愚妄人的惱怒,立時顯露;通達人能忍辱藏羞(箴十二15-16)。
 
智慧人忍氣含怒(箴二九11)。
 
 
 
讓神伸寃與自己伸寃
 
亞比該當時的諫言中,曾提到:「我主現在若不親手報仇、流無辜人的血,到了耶和華照所應許你的話賜福與你,立你作以色列的王,那時我主必不致心裡不安,覺得良心有虧」(撒上二五30-31)。
 
所以,亞比該是勸阻大衛,不要自己動手的。她相信「神阻止大衛親手報仇」(26節),將來神必定替大衛伸寃。
 
大衛聽完亞比該的話後,回應: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為祂今日使你來迎接我。你和你的見識也當稱讚,因為你今日攔阻我親手報仇、流人的血。
 
我指著阻止我加害於你的耶和華以色列永生的神起誓……(撒上二五32-34)。
 
可見,大衛也認同神不要他親手報仇,甚至亞比該的攔阻,也是出於神的感動。
 
智慧人,真的可以忍氣含怒。
 
但總要有辦法,抒解這口(怨氣)、(鳥)氣。
 
這方面,保羅太有經驗,他說:「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寃,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寃在我,我必報應。』……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19-21)。
 
大衛終於停手,沒擊殺拿八。
 
過了十天,耶和華擊打拿八,他就死了(撒上二五38)。
 
您看,在這種事上,人若不動血氣洩憤,縮手;則神必動手。
 
我們可有這樣的信心,「聽憑主怒」?!
 
我們可有這樣的涵養,「寧可讓步」?!
 
 
最後,大衛聽見拿八死了,就說:
 
應當稱頌耶和華,因祂伸了拿八羞辱我的寃。
又阻止僕人行惡。
也使拿八的惡,歸到拿八的頭上(39節)。
 
 
大衛提到三件事:
 
①神替他伸寃(神沒使他失望)
 
②神阻止他行惡(讓他生命更完美)
 
③神制裁惡人
 
 
由於大衛不親手報仇,回顧欲擊殺拿八這事,我們將發現,大衛屬靈生命更趨成熟,且更有深度。
 
經歷此事,帶來的結果,是對神的歌頌,這是一個信靠、謙沖的生命,在實際生活中體會神的公義慈愛,所迸射出的生命火花!
 
然而,在發出感恩的頌讚之前,我們能否像大衛般,能忍人所不能忍?!
 
我們內心深處,是否可以因未做出僭越神伸張公義的特權,而感到無比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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