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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釋義】第十七章(上)

撰文/邱義雄|聖靈月刊374期-2018.11|主題/活出時間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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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章共有28節經文,與前一章一樣,反義對仗的句子減少了,只剩八節是反義對仗句子,這八節經文中只有一節是善惡對比(15),有兩節是智愚對比(16、24)。本章都是獨立箴言,所以很難加以分段來討論。

1節:設筵滿屋,大家相爭,不如有塊乾餅,大家相安。

《思高譯本》譯為:乾餅一張而平安共食,勝於滿屋佳餚而互相爭吵。
《當代聖經》譯為:粗茶淡飯,寧靜過活的家庭,總勝過鋪排美酒佳餚,但卻是互相勾心鬥角的豪門大族。

《箴言》的作者一再強調相愛的重要,「吃素菜,彼此相愛,強如吃肥牛,彼此相恨。」(十五17)。家人若各懷鬼胎,勾心鬥角,時常紛爭不和,即使有滿屋佳餚,山珍海味,亦難以下咽。反之,雖然只有粗茶淡飯,但是全家和顏悅色用餐,有說有笑,真是其樂融融。正如俗語所說:「家和萬事興」、「和氣致祥」、「和氣生財」。

「設筵滿屋」就是錢財多,生活富裕;「有塊乾餅」表示家裡貧困,缺乏飲食。家庭幸福不在乎錢財多寡,乃在乎是否有「愛」,有愛就沒有恨,有愛就不會相爭,有愛就有溫暖。相愛與和睦是幸福家庭的基礎,相爭則是家人的禍患。

2節:僕人辦事聰明,必管轄貽羞之子,又在眾子中同分產業。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精明的僕人要管轄主人的不肖兒子,且將跟弟兄共分產業。

按摩西律法的規定,只有兒子可以繼承父親的產業。這一則箴言強調智慧與能力的重要,其價值勝過血統的關係。聰明有智慧的僕人,可以和主人的兒子平起平坐,甚至可以取代主人的不肖兒子,與他共分產業。所羅門留下這一則箴言,後來竟應驗在他自己的家庭。他聰敏的臣僕耶羅波安,竟和他貽羞的兒子羅波安同分產業,奪去國權的一大部分(王上十二)。

3節:鼎為煉銀,爐為煉金;惟有耶和華熬煉人心。

智者以一個非常普通的觀念,來教導人耶和華也會熬煉人心。金銀非常寶貴,人見人愛,而且想辦法擁有它。為獲得純正的金銀,人們用鼎或鍋爐來提煉,除掉其中的雜質。金銀越煉越純,色澤也越光明燦爛。「除去銀子的渣滓就有銀子出來,銀匠能以做器皿。」(箴二十五4

「耶和華熬煉人心」,我們的神也會熬煉人,祂將各樣的患難加在人身上,好像煉金的熊熊烈火,為要除掉我們肉體的情慾、污穢和不信的惡心,使人進步到完全(雅一2-4;彼前一6-7)。約伯在神的試煉中體會「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伯二十三10)。中國古聖人孟子說:「天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篇)。我們可以效法古詩人:「耶和華啊,求祢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的肺腑心腸。」(詩二十六2

4節:行惡的,留心聽奸詐之言;說謊的,側耳聽邪惡之語。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作惡的人聽信邪僻的話;撒謊的人愛聽欺詐的話。
《當代聖經》譯為:作惡的人留心聽邪惡的話;說謊的人側耳聽攻擊人的話。

俗語:「物以類聚」、「臭味相投」。惡人最好的朋友就是行惡的人,他們朋比為奸,同聲相應。行惡的人內心已經敗壞,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所以留心聽奸詐邪惡的話。說謊的人因心不誠實,所以側耳愛聽欺詐邪惡之語。

我們要隨時注意周遭的人,不要濫交朋友,自取敗壞,也不要效法他們的言行,使自己陷入網羅裡(參:箴十八24,二十四25)。

5節:戲笑窮人的,是辱沒造他的主;幸災樂禍的,必不免受罰。

上一則箴言談到惡人習性相同,所以「臭味相投」。本節則敘述惡人令人髮指的兩種作為:

戲笑窮人──是辱沒造他的主,是罪不容誅的惡行。「世上有財主,也有窮人,兩者都是耶和華所造的。」(《新譯本》二十二2)。在人生的舞台上,有人扮演財主的角色,有人扮演窮人的角色,這一切都是神的安排(參:伯三十一15)。

財主遇到窮人,應該把握機會慷慨解囊(三27-28),不可因他貧窮而嘲笑藐視。慈愛的神顧惜窮人,特別訂下多條憐憫照顧窮人的律法(利十九9-10;申二十四19-22,十五7-11),神的兒女豈可戲笑窮人呢?智者在十四章31節已經指出「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

幸災樂禍──當人不幸遭遇患難痛苦的時候,不以同情心幫助,援之以手,反而袖手旁觀,額手稱慶,這是神所不能容忍的惡行,這種人必定難逃神的懲罰。古時以色列人遭難,亞捫人不但袖手旁觀,還因這事說:「阿哈」。

主耶和華對他們說:「因你拍手頓足,以滿心的恨惡向以色列地歡喜,所以我伸手攻擊你,將你交給列國作為擄物。我必從萬民中剪除你,使你從萬國中敗亡。我必除滅你,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結二十五1-7

孟子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我們當除去幸災樂禍的不良心態,發揮人性的惻隱之心,對遭遇不幸的人要多加同情、關懷和幫助。這一則箴言,在今日這笑貧不笑娼的世代,有如暮鼓晨鐘,值得深省。

6節:子孫為老人的冠冕;父親是兒女的榮耀。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老人以子孫為華冠;兒女以父親為光榮。

古猶太人的思想,很類似我國過去的農業社會,認為子女成群,兒孫滿堂,家世興旺,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家庭有如一個小型的社會組織,成員彼此間有著密切的關係,一個成員出人頭地,全家都有光榮、有面子。

反過來說,有一個人為非作歹犯罪,全家都要蒙羞。我們了解這社會背景,就能明白這則箴言的涵義。有敬虔且品德高尚的父親,在社會上受人尊敬,兒女以他為榮。子孫品學兼優,畢業後創業有成,急公好義,闖出一番名氣,全家人以他為榮。正如三字經上所說:「揚名聲,顯父母,光於前,垂於後」。

7節:愚頑人說美言本不相宜,何況君王說謊話呢?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愚蠢人說溫雅的話原不相稱;地位崇高的人撒謊更不相宜。
《當代聖經》譯為:良言本不適合愚昧人,謊話更不宜於王者。

愚頑人胸無點墨,怎能高談闊論、出口成章呢?狗嘴長不出象牙,愚頑人信口雌黃,他說的話不能登大雅之堂。同樣地,君王是神的代表,「王的嘴中有神語,審判之時,他的口必不差錯。」(十六10),君王要憑誠實判,他的國位才能永遠堅立(二十九14)。

君王若說謊欺人,是自取敗壞,長此以往,不能取信於民,國位必不穩定,難以保存。這則箴言也是告誡作領袖的人,要為人表率,一言九鼎,不可任意說謊欺騙人。

8節:賄賂在餽送的人眼中看為寶玉,隨處運動都得順利。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有人視賄賂為萬能,以為一切圖謀都可奏效。
《當代聖經》譯為:在行賄的人眼中,賄賂是威力無窮,可以使他無往不利的。

這節經文是說明賄賂的威力無窮,可以打通關節,使人無往不利的。作者不是鼓勵人施行賄賂,乃是提醒人要小心賄賂的勾當。

「人的禮物為他開路,引他到高位的人面前。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懷中搋的賄賂止息暴怒。」(十八16,二十一14),珍貴的物品或錢財,在受賄人的眼中有很大的吸引力,可以改變人大義凜然的心志,破壞超凡入聖的人格,使人作出錯誤的判斷,屈枉正直,害死無辜(申十六19,二十七25;撒上八3)。

人民喜歡行賄,官員公然收賄,這是社會的病態,也是國家的災難。神的選民當追求公義,持守正直。智者告訴我們:「貪戀財利的,擾害己家;恨惡賄賂的,必得存活。」(十五27)

9節:遮掩人過的,尋求人愛;屢次挑錯的,離間密友。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寬恕別人過錯的,得人喜愛;不忘舊恨的,破壞友誼。
《當代聖經》譯為:饒恕別人的過犯,能促進友愛;總記著舊時的嫌隙,只會破壞友情。

本節經文是教導人敦親睦鄰的方法。子曰:「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人人都有軟弱,都會犯錯。人人都有自尊心,不願他人將自己的罪過張揚出去,以致名譽受損。「遮掩人過」不是隱藏罪過,而是寬恕別人的過錯,不張揚挑撥。

遮掩人過不是姑息養奸,而是設法規過勸善,從而獲得友誼,這是敦親睦鄰的好方法。「屢次挑錯」原意為老調重彈,不忘舊恨,一天到晚算舊帳。這樣做,即使最好的朋友也會翻臉疏遠,分道揚鑣。

10節:一句責備話深入聰明人的心,強如責打愚昧人一百下。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對明智人講一句責備的話,比責打愚昧人一百下更有功效。
《當代聖經》譯為:責備明智的人一句,比責打愚昧人一百杖更為奏效。

朋友相處,應該同甘共苦,更要彼此切磋互勉、規勸,這一節經文提到規勸的事。聰明人和愚昧人才智不同,對人的責備反應態度也不同,聰明人一點就破,只需一句溫柔的勸言就回心轉意,改過自新。

愚昧人則愚頑成性,對人的責備勸言視若無睹,雖有好言好語規勸他,卻毫無作用,甚至一百次的鞭打,仍然硬著頭皮不悔改。正如箴言:「你雖用杵將愚妄人與打碎的麥子一同搗在臼中,他的愚妄還是離不了他。」(二十七22)

11節:惡人只尋背叛,所以必有嚴厲的使者奉差攻擊他。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邪惡人專做壞事;死亡將如殘酷的使者臨到他。
《當代聖經》譯為:惡人存心反叛,但必有嚴厲的使者來向他迎頭痛擊。
《思高譯本》譯為:暴徒只求叛亂,但有殘酷的使者,奉命前來對付。

「惡人只尋背叛」,《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邪惡人專做壞事。在律法時代,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雖然懲治他,他仍不聽從。父母又把他交給本城的長老,眾人用石頭將他打死,把那惡人從他們中間除掉(申二十一18-21)。

「惡人只尋背叛」,根據《當代聖經》和《思高譯本》,是指邪惡的暴徒,為非作歹擾亂治安。這種窮兇惡極的危險分子,應該藉由公權力(有嚴厲的使者奉差攻擊他)將其逮捕,繩之以法。但有時公權力不張,他們消遙法外,我們只好將他交託給神,由神親自管教懲罰(十五3、11)。

12節:寧可遇見丟崽子的母熊,不可遇見正行愚妄的愚昧人。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寧可遇見失掉幼子的熊,不願碰見胡作妄為的愚妄人。
《思高譯本》譯為:寧願遇見失掉幼子的母熊,不願逢著正在發狂的愚人。

「丟崽子的母熊」象徵殘忍兇惡(撒下十七8;何十三8)。幼熊被獵人捕殺或抓去,母熊因失去幼子,獸性大發,會攻擊任何牠所看到的人,以為幼子是被他所奪。作者形容胡作妄為的愚妄人,他瘋狂行惡,比一隻失落幼熊的母熊更為可怕。

熊是無理性的動物,人們可以用理智的方法來防備,免受其害。但是「行愚妄的愚昧人」是有理性能思考的人,他們發狂行愚昧事,使人防不勝防。我們要防備性情衝動,憑血氣行事隨意作惡的人。對這種人只有遠遠的離開,才能得著平安。

13節:以惡報善的,禍患必不離他的家。

以惡報善,以怨報德的行為是違背人性良心,是人所不齒的下賤惡行,這種人禍患必不離他的家,神必懲罰他(伯三十四11-12)。拿八是一個名副其實的愚頑人,為人剛愎兇惡,他對大衛一行人恩將仇報,以惡報善。

大衛帶領四百人找他算帳,幸好他的妻子亞比該準備禮物向大衛請罪,才免殺身之禍。但他的惡行遭神懲罰,被神擊打而死(撒上二十五2-38)。

主耶穌賜給我們一條新命令,就是彼此相愛,愛是門徒的標記(約十三34-35)。我們不單愛弟兄,也要愛仇敵(太五44)。保羅勉勵我們:「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17-21

14節:紛爭的起頭如水放開,所以,在爭鬧之先必當止息爭競。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爭論的開始如水決堤,先行制止才不至於氾濫。
《思高譯本》譯為:爭論的開端,如水之破堤;在激辯之前,應極加制止。

這則箴言是勸人不要吵鬧爭辯,因為爭吵不但有傷和氣,有時會演變成不可收拾的打鬥場面,造成兩敗俱傷的殘局。智者用一個生動的比喻來說明,就如大堤上有一個破洞,如果不及時修補堵塞,可能造成決堤而氾濫成災。就如孔子家語:「涓涓不壅,終成江河。」

紛爭的起頭,可能是一些芝麻小事,若不及時加以疏導,小事變大,便如水決堤,導致不可收拾的地步。倘若在爭鬧之先止息爭競,防微杜漸,就不致釀成爭端。

這則箴言可以應用在個人佈道,要知道從來沒有人因爭辯服輸,而皈依信仰。引人歸主是以真理服人,不是靠口才辯論,爭論到面紅耳赤、唇焦舌乾,甚至怒目相向,是徒傷感情,給人留下不良的印象。

15節: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姑息邪惡,懲罰無辜,二者都為上主所憎恨。
《當代聖經》譯為:顛倒是非,定惡人為義,定義人為惡的,都是主所恨惡的。

審判不公,宣判惡人無罪,判定義人有罪,這種顛倒是非,姑息邪惡,懲罰無辜的行徑是神所憎惡的。審判官是神的代理人,他們應該以神的名義秉公行事(代下十九4-7)。摩西的律法規定「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利十九15)。

經上說:「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賽五20),是非不明,善惡顛倒,指鹿為馬的人有禍。因為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祂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鴻一3)。

16節:愚昧人既無聰明,為何手拿價銀買智慧呢?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愚昧人有錢毫無用處,他不曉得用錢換取智慧。
《當代聖經》譯為:既然愚昧的人根本就沒有頭腦,他們又何必花費錢財來學習智慧呢?
《思高譯本》譯為:愚昧的人,既沒有頭腦,手執金錢買智慧,又何益之有?

錢財在智慧人手中,可以適當運用,購買書籍閱讀,聘請良師指導,獲得許多益處。但是,錢財在沒有頭腦的愚昧人手中,無助於獲得智慧,因為他即使買書也不會用心讀,良師教導也聽不進去。對那些「朽木不可雕」的笨學生,即使有錢也不能保證教育成功。金銀固然可以聘請良師,購買書籍;但若沒有頭腦,仍然得不到智慧。

錢財在愚昧人手中,也可能成為有害的東西,因為他會妄用,揮金如土追求情慾和口腹的享受,而傷害自己的身體。

17節: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朋友在乎時常關懷;兄弟在乎分擔憂患。
《思高譯本》譯為:朋友平時常相愛,唯在難中見兄弟。

本節經文乍看好像是朋友與弟兄的對比,其實是在強調友情的價值。朋友意氣風發,幸運臨門的時候,一同吃喝玩樂,共享榮福;在患難臨頭,遭遇不幸、心灰意冷,垂頭喪氣的時候,有人能分擔憂愁,在旁陪伴鼓勵,伸出援手慷慨解囊救助,脫離危機。

真正的朋友是時常相親相愛,不論在任何環境之下,都堅持忠誠的友誼,就如古語所說:「患難見真情」。大衛與約拿單深相契合、生死不渝的友情,堪為模範,傳誦千古(撒上十八1,二十)。

18節:在鄰舍面前擊掌作保,乃是無知的人。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只有無知的人才為鄰人作保。
《當代聖經》譯為:為人作保是最愚蠢的,只有無知的人才會這樣做。

智者再次提醒人,不要為人擊掌作保(參:六1-5,十一15),可見有許多人漫不經心為人作保而損失慘重毀掉一生。為人作保要負法律上償還債務的責任,在作保之前要詳查借貸人的品德和償債能力,否則對方賴債不還,保人就要負責償還所有債務,自討苦吃。因此,為人作保是最愚蠢的,只有無知的人才會這樣做。

有關於作保的事,本書已經三令五申地叮嚀、提醒,爾後智者又再多次提起(參:二十16,二十二26-27,二十七13),豈可不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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