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論壇


&

搜尋&分類

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

撰文/田輝煌 |聖靈月刊383期-2009.08|主題/分享

  • 字型小
  • 字型中
  • 字型大

引言

根據《哥林多後書》第六章4節的經文,使徒保羅提到使徒的職分時,強調要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免得徒受了神的恩典。「表明」一詞希臘文為,其字根為或,有呈上、介紹、推薦、顯出、帶出或表明之意。

整句話的含義是「我們舉薦(或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故此,我們不難明瞭保羅的用意,勸勉我們凡事不要叫人有「妨礙」(原文有「撞」、「絆跌」之意,希臘文為,免得職分被人「毀謗」)。服事主的人,要在凡事上以各種方式來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



 
一.神的用人

該詞在希臘文為,有強調為他人而作的個人事奉。因此能夠成為神的用人,必須在心志上和工作精神方面,有著正確且願作工的事奉信念,才配得主所用的器皿,以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當主耶穌由加利利地區要往耶路撒冷的途中,曾教導門徒要如何作好服事。經文記載在《馬可福音》第十章42-45節:

耶穌叫他們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須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此段經文的敘述,是主耶穌對門徒們的勸勉。此行要進耶路撒冷城,乃是準備受十架苦難,且在途中有三次將受難的宣告(可八31,九31-32,十33-34)。結果,門徒們尚不明白耶穌的宣告,彼此爭論誰為大,甚至造成彼此間的不愉快(可十35-41)。

然而耶穌耐心地教導,在神的國是要以「用人、僕人」的態度來服事眾人的。當我們將「可十43-45」與「腓二6-8」作比對時,我們便清楚地發現,主耶穌不但用言語教導人,如何作用人的服事,且以身作則地用生命見證出來,要我們來效法祂(林前十一1)。以下為兩個經文的比對:

可十43-45

43:「用人」是指「僕人」(Servant)。

44:「僕人」是指「奴僕」(Slave)。

結果:耶穌用生命來服事人、拯救人,且作多人的贖價。

腓二6-8

7:「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

8:「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

結果:順服至死在十架上。

從上述的兩段經文裡,看到一個服事的路線──神的用人,要成為服事眾人的僕人,且是義不容辭地成為主耶穌基督的僕人。如此,我們便能在各樣的環境和事情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事實上,「可十43」提到的「用人」,是指幫助人的人,後來延伸成為一個專有名詞,即為「執事」一詞(腓一1);但在44節記載的「僕人」,則指「奴僕」而言。

奴僕是沒有自主和自由的,是歸屬主人的一切,且要完全順服主人的旨意。如保羅在《羅馬書》六章12-13節所提到的經文,即「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作義的奴僕(羅六15-20)。早在主前第八世紀,先知以賽亞便預言宣告耶穌為僕人工作的詩歌(賽四十二1-7,四十九1-6,五十4-9,五十二13-五十三12)。故此,能夠成為神的用人,當努力為主作好事奉的工作。



 
二.我們當如何面對主作好事奉?

這是使徒保羅面對哥林多教會信徒的勸勉,表明基督徒應有的努力和追求,即讓人看出神的用人的職分,是尊貴且有見證的生活。那我們要如何作「神的用人」的角色?以下便根據《哥林多後書》第六章提出三點,以表明是神的用人作為分享:


1.不徒受主的恩典(1-2節)

保羅深知昔日是逼迫神的教會的人(林前十五9;徒八1-3,九1-2,二十二4),是成為基督十架上的仇敵。如今卻因神的恩典方成為神的用人,表明神的恩典與他同在(林前十五10)。故在大馬色蒙主的榮光恩照,成為他一生難忘的揀選經歷(徒九3-9,二十二6-11),以及作聖工的動力(林後十二9-10),就是主的恩典夠用。

保羅從逼迫主到信從主,此人生歷程的改變,使得他深深感受到,由一個罪魁蒙主憐憫成為使徒,是神莫大與豐盛的恩典。因此不能白白的承受,必須要站在神的恩典上剛強起來(提後二1),才能竭力得蒙主的喜悅,作一個無愧的工人。

《哥林多後書》八章23-33節,保羅提及他在福音事工上,所遭受的各種患難和壓力,是那麼地無情和危險,但他始終勇往向前,毫無退縮,乃是因為神的恩典與他同在,加添給他力量,使福音盡都傳明(提後四16-18)。

我們亦當清楚知道,有何神的恩典記號(sign),烙印在我們的身上,千萬不忘主恩,要常常思念和紀念主的恩典見證。尤其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當竭力多作主工,必會蒙主應允和拯救(林後六2)。對於神的用人而言,有主的恩典同在,是作聖工最好的明證。


2.尊重職分(3-10節)

保羅寫《哥林多後書》時,由第一章12節至第七章,乃是為使徒的職分作了很詳盡的分辨,要哥林多教會信徒能夠明白他和同工的目的,就是為了要造就他們(林後八10,十二19)。其中論到神賞賜的「職分」時,特要神的用人,無論是在各樣的事上,要有許多的忍耐和學習(林後六4-7),將真實的道理,就是神的大能(羅一16),成為仁義的兵器在我們左右。

事實上,使徒的職分乃是神恩典的賞賜(參:民十八7),是神特別的憐憫恩待,可以來事奉祂。所以對我們所領受的職分,要格外地珍惜和尊重。然而保羅作見證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職分),證明神的恩惠的福音。」(徒二十24)。

保羅亦一再強調既然蒙憐憫領受了這「職分」,就要留意幾件事:不要喪膽、不行暗昧可恥的事、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和不傳自己只傳基督(林後四1-6)。因為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了。職分安置在人身上,是要顯明那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而非出於我們自己(林後四7)。

神的用人當時刻尊重神賦予我們的神聖職分,因我們是基督的使者,更何況祂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18、20-21)。說起來,這一切都出於神,我們凡事皆當謹慎行事,如同保羅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耶穌的生」,即十字架的救恩見證,亦顯明在我們無用的器皿(即領受職分的僕人)身上。


3.分別為聖(14-18節)

保羅在這段經文裡,提到「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含有婚姻生活的意味),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從經文內容裡,我們看見保羅連續提問五個重要的問題,目的是要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能知道我們是永生神的殿(林前三6-17,六19),要有分別為聖的生活。

對於神的僕人而言,這是重要的靈修生活,和得神同工的要件之一;如同以利沙先知,人稱他為聖潔的神人(王下四8-9)。緊接著保羅又以神在西乃之約的應許來作提醒,即「我們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利二十六11-12)。

其實這是神對祂的子民的應許和要求,亦是重要的古老信仰之課題(出十九6),是不容忽視的信仰生活。若要蒙神同在,就必須要從他們(表示地上的世界)出來,與他們作分別,神就收納我們。可見聖潔的生活,是表明神的用人最基本的生活基礎,因為這是全能的主說的:「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十一44-45,十九1-2,二十26),否則無法蒙神喜悅,甚至將來見不到神的面(來十二14)。



 
結語

然而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凡願意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就要常將耶穌的死、耶穌的生,即十架救恩的見證,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四8-10),作個真實為主服事的見證人。






文章標籤:  #田輝煌   #383期  #真理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