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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首 都歸耶穌我救主All for Jesus!

撰文/讚美詩源考小組策劃丁春芳撰稿|聖靈月刊385期-2009.10|主題/我的肋骨在哪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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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調名:ALL FOR JESUS, 8.7.8.7 副歌

作詞者:Mary D. James, 1810–1883

作曲者:George Coles Stebbins, 1846-1945

第一節譜例:願我全心、才智、工夫,都歸耶穌我救主;

All for Jesus! all for Jesus! All my being’s ransomed powers;



詹玫蕊(Mary D. James, 1810–1883)出生時,她的母親想到《路加福音》第十章42節:「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而祈禱:求神讓這小女孩能像馬利亞一樣,選擇上好的福分,坐在耶穌的腳前。玫蕊的一生就如同這祈禱,終身敬愛她的救贖主,無論在教主日學,向人傳福音或寫聖詩,都高舉主聖名。

玫蕊在13歲時,主日學校長邀請她教課,帶領六個6-9歲的小女孩。當時她很惶恐,自忖年幼學淺何以為師?但在牧師和主日學校長的鼓勵下,她祇好勉為其難。

玫蕊認真地教主日學,不久她的班上,已增到十二個學生。她關心每一個學生,經常邀請她們來她家中。如果其中有人病了,她就帶禮物前往探訪,她更把握住每一個帶領她們信主的機會。在以後的六十年中,她一直關懷兒童的信仰。她擔任主日學教師及校長許多年。

玫蕊和潘菲比(Pheobe Palmer)是好友,她們是19世紀美國聖潔運動(Holiness Movement)的推動者。她經常參加聖潔營的聚會,有時也領會。

1870年年終,玫蕊回顧這一年來神的特別恩賜和帶領,深感要過得勝的生活,必須完全委身,因此她寫了這首她最著名的聖詩,作為1871年的新年立志。

正如《羅馬書》第六章12-13節所述:「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這首詩歌有三個曲調,最常用的是斯底平(George C. Stebbins)的譜曲。本會英文讚美詩第228首的歌詞與本首相同,但採用的是赫爾亞薩(Asa Hull)的曲調。

本曲作者斯底平(George C. Stebbins, 1846-1945),在近代福音詩歌中佔有重要一席。他出身於農村,13歲時矢志專業音樂,22歲遷居芝加哥,在一家音樂行工作,後他應慕迪(Moody, 1837-1899)邀請,成為該佈道團的全時間同工,歷時二十五年之久。他與Sankey(1840-1908)合編的聖詩集Gospel Hymns銷售達一百萬冊,並將版稅悉數捐出。

註:曲調名──ALL FOR JESUS,為本詩歌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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