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和林二兄弟倆年紀相差十三個月,兩人感情深厚,知心知彼。然而,再相親也會有犀牛頂角的對峙。為了防患未然吵起架來拳打腳踢、刀光劍影。從小就嚴格規定他們只可以動口,不准動手。
也許,正因為當兩人不和時只能鬥嘴,不能暴力相向;兄弟不曾鬩牆,兩人的感情始終彌堅。
男生的活動量大,經常是無心之過的累犯。在六、七歲的時候,兄弟倆攜手同行一件事。
家中客廳的鋼琴旁邊,買了一盞立燈。新買之初,交代兩人使用說明,還叮嚀要記得隨手關燈。三個月過去,有一天下午,兄弟倆在客廳看卡通片。忽然間,玻璃碎裂聲巨響。我本能的高喊一句:「哈利路亞!」趕緊由廚房跑到客廳,看到立燈變成臥燈,燈管碎片散落一地。還好兩人沒事,感謝主!問明肇事原因,原來兩人在預備待會兒要出去打球的熱身,卻意外失準打到立燈。我口頭告誡一番,兩人保證再三,以後絕對不會在家中丟球了。
過了大約一個月,我外出買完東西回家。不久就發現立燈的位置偏離,而且,燈罩裡面沒有燈管。
「立燈的燈管怎麼不見了?」我吆喝著。
林一和林二火速衝下樓,七嘴八舌的申辯──
「我們沒有在家裡丟球哦,我們只是用腳傳球啦,那個燈就很不穩的啊,輕輕一碰就倒了,我們已經把燈管掃好了,媽咪對不起。」
「這是第二次了,所以這回要扣你們的零用錢作為處罰。還有,以後也不可以在家裡踢球哦,這樣做很危險的,知道嗎?」我再次的三令五申。
十天之後的星期日,我和孩子的爸有事外出。回家後一進客廳,就看到那盞倒楣的立燈又橫躺了。兄弟兩人沒有回應我們的呼叫,鋼琴蓋上放了一個信封。趕緊打開一看,納入眼簾的是一行告別字條
「爸比媽咪,我們要ㄌㄧˊ ㄐㄧㄚ出走了,ㄗㄞˋ見。」
天啊!這兩個小子一定是害怕會被處罰而逃家了!
鞋櫃上有林一的錢包,想必是穿鞋時放置,倉皇間忘了拿走。
驚動林、郭府兩家族,動用了在台南的人力,大家分頭幫忙協尋。我則留在家中聯繫、傳遞消息。
我心急如焚,但是不會懼怕、紊亂、不安,我全心信靠神。
耶和華善待萬民;祂的慈悲覆庇祂一切所造的(
詩一四五9)。
我禱告向神祈求,保守林一林二免受一切的災害,在外面陌生之地,就環繞他們、看顧他們、保護他們、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求主賜下平安!
度時如年大約兩小時,孩子的爸在成大的榕園找到人了。終於平安載回兄弟倆,我如釋重負,哈利路亞感謝主!母子三人抱個滿懷!
「媽咪!我們弄壞立燈害怕會被你們罵,所以就和弟弟跑出去了,以後會早一點回家的。」看到我在哭,林一安慰的說。
「蛤!?你們不是留下字條,要離家不回來了嗎?還說再見了咧!媽咪以為再也見不到你們了呀。」我不解的問。
林二擦擦自己的眼淚,緩緩的說道:「我們只是要離開家裡出去走一走啊!仰哥會帶我回家的。」
「原來『離家出走』的註解就是離開家裡出去走一走哦!」在場的親友都笑成一團。
看到我破涕為笑,林一和林二比手畫腳的敘述著這二、三個小時的出走遊記。
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
詩一○三11)
我常為你們感謝我的神,因神在基督耶穌裡所賜給你們的恩惠(
林前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