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669期

藏寶的比喻

(摘自林獻生《主耶穌的比喻》,1987年07月,棕樹出版社發行)

寶貝既是藏在地裡,尋寶之人不但要細心研究、判斷,且需要耐心去挖掘,有時甚至需要挖掘很深,才能找到,或有時需挖掘一大片的土地,才會發現,因此,我們必須常保守自己,活在主的愛中,愛慕神的真理,追求要達成神結果子的要求,永保成為神的見證的寶貴身分。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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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馬太福音十三章44節

主耶穌在海邊向民眾一連講了四個比喻——撒種、稗子、芥菜種、麵酵——之後,進了房子,應門徒的要求,將『稗子的比喻』解明了;然後再專為著門徒,繼續講出藏寶、尋珠、撒網的三個比喻。「藏寶」與「尋珠」的比喻從其同異處看,可成為一組的比喻。就其類同點看:遇見藏在地裏寶貝的人與尋珠的商人在遇見寶珠時,均立刻捨棄一切來換取它。因為他們認為這是無價之寶!(參考:馬可福音八章36-37節)。在場聽講的既然都是門徒,他們在跟主的事上以犧牲了他們一切所有的了(馬太福音四章18-22節;參考:路加福音十二章33節;約翰福音六章68節;路加福音十四章33節,腓利比書三章8節)。就其相異處看:一個是無意中遇見,而另一個是經常尋找珠寶的買賣人,在尋找中遇見的。如撒瑪利亞婦人,無意中於井邊遇見了基督(約翰福音四章1-30節);也如掃羅尋找驢子之時,無意中被膏為王(撒母耳記上九章2節-十章1節)。而尼哥底母或哥尼流等熱誠尋找的結果,終於遇見了救恩一樣(約翰福音三章1-15節;使徒行傳十章31-32節)「藏寶的比喻」有下列的內容:『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裏,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地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

茲將這個比喻,依照內容逐條解釋於下:

『好像寶貝藏在地裏』:為要防備兵亂或盜賊,古代人有將寶貝秘密地藏於地的風俗(約伯記三章21節;箴言二章4節;馬太福音二十五章18、25節);因此一俟本人死亡,那些寶貝除偶然被發現之外,將有永遠被隱藏的可能。『寶貝』:乃指著基督的福音(腓利比書三章8節;希伯來書十一章26節;歌羅西書二章3節)。『地』:指建設在地上的「神的教會」,在那裏才有真理和恩典!(提摩太前書三章15節)。

『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不是怕人家得到它;乃是,因如果遺失它,自己就得不到的一種戒心罷了。『歡歡喜喜地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如保羅自己所作的見證,『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為至寶。……為要得著基督。』他就把地位、權柄都拋棄,只以祂為快樂與依靠!(腓利比書三章4-11節;參考:馬可福音十章21節;馬太福音六章2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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