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645期

主必報應

(摘自賴英夫著《牧人小語》,1991年6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神施行公義,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神的公義如光輝發出,祂的救恩如明燈發亮,神不偏待人,若剛硬不悔改,藐視神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為自己積蓄忿怒,必遭神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這些作惡的人,因祂必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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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十二章19節下)

俗諺有云:「善有善報,惡又惡報,不是善惡無報,乃是時候未到。」誠然不虛,掌管宇宙萬物的主宰,乃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祂眼目鑒察地上人類,祂的公義要審判世上惡人。

我們的主,祂是天天向惡人發義怒的神。雖然惡人橫行一時,似乎亨通發達而不受阻;但時候一到,惡人仍不知悔改,真神寬容期滿之時,報應就會很快臨到惡人身上。因神記念受屈的人,不忘記困苦人的哀求(詩篇七篇11節、九篇12節)。

受冤屈的人,縱然他不求伸冤,主也都看見。祂是公義的審判者,惡人即使不在今生受報應,也必在末日受審判。是故,一個在神與人面前犯錯的人,理當趁早向神認罪悔改,立志行善愛人,或可減輕自己的罪過,減免當受的報應;因為「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希伯來書十章31節)。

大衛的詩:「惟耶和華坐著為王,直到永遠;祂已經為審判設擺祂的寶座;祂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判斷萬民。」「耶和華施行公義,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詩篇九篇7、8節;一○三篇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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