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愛(三)
(雲霞撰,摘自趙雲霞等著《美滿婚姻》,1989年11月,棕樹出版社)
正的愛情一定是合乎神的誡命,絕不可能越過聖經的教訓。要培養深厚的愛情則必須把根基建立在「基督」這塊萬古磐石上,「我屬我的良人,他也戀慕我。」聖潔的愛情,是容不下一粒沙的,而這樣的愛情也是不超過真理之外…… (畀凡 摘要)
(五)根基建立於萬古磐石上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六節說,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真正的愛情一定是合乎神的誡命,絕不可能越過聖經的教訓。姦淫罪就是姦淫罪,不能美其名曰「婚外情」;歧戀就是誤入歧途的迷戀,不可說「愛情沒有對錯」;三角關係的緋聞就是當事人立場不明,姿態曖昧;此時應果斷抉擇,不可含糊推辭,把責任推卸給神──「看神的帶領」。為了避免傷害無辜的人,為了求得無虧的良心,基督徒一定要慎選光明的愛情對象。
我們所追尋的愛情必須合神的旨意,才能蒙主祝福。男女相愛不要超越對主耶穌的愛。因此,路加福音十四章二十六節說,人到主這裡來,若不愛主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主的門徒。
凡是聰明人都懂得把房子蓋在穩固的根基上,任憑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馬太福音七章24-25節)。要培養深厚的愛情則必須把根基建立在「基督」這塊萬古磐石上;凡事尊主為大,丈夫以基督那「捨棄自我」的胸懷來愛妻子,妻子以「敬畏、尊崇基督」的心懷來戀慕丈夫。
惟有在基督裡的愛情才能永遠保持璀璨甜美;也惟有等到能沉浸在此種愛情裡才能瞭解基督那無比的愛。
基督以「生死相許」的愛來愛我們,這就指明了愛情的代價是「付出全部的生命」。讓我們傾注全部的生命來學習愛的藝術吧!
愛的真諦
夫妻之愛應以「效法基督」為標竿;而基督的愛至少有七個特色:(一)聖潔完美之愛。(二)犧牲捨己之愛。(三)甘心服事之愛。(四)敬重順服之愛。(五)溫柔體貼之愛。(六)愛人如己。(七)成熟之愛。這七大特色包含了奉獻、責任和讚賞,讓我們慢慢體會吧:
(一)聖潔完美之愛(雅歌八章6-7節)
雅各書四章五節說:「神所賜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貪愛世界的人,就在天父與人之間引入了「世俗」這個情敵。「因為神安置在我們裡面的靈是熱烈戀慕我們的。」(參:現在中文譯本、英文欽定本),所以祂也強烈嫉妒我們與世俗交友而沾染污穢,玷污了聖潔的愛情。同樣的道理,夫妻也彼此要求貞潔的情操,絕不容許愛情蒙上瑕疵。夫妻之間絕不可能有情敵存在,因為愛情必須完全歸屬一個人。
愛絕不能超越真理之外。
丈夫都難以忍受自己的妻子過度關懷另一個男人。女人婚後任意結拜乾哥哥或乾弟弟,常與他密切交往,不僅給魔鬼留地步,而且引發強烈的嫉恨。丈夫萬分痛恨妻子移情別戀,向另一個男友宣洩積鬱,感情外流而導致紅杏出牆,與別人耳鬢廝磨,親暱中慾火攻心,就易觸犯姦淫罪,陷入萬劫不復之地獄。
妻子也萬分嫉恨自己的丈夫在外拈花惹草,與另一個女人幽會。通常「外遇」這種姦淫罪是這樣開始的:丈夫瞞著妻子,在她背後對另一個女人悄悄耳語:「我太太不瞭解我,她使我頭痛,我們已沒有感情,……。」在配偶背後,對自己的另一半非議竊語,向外人訴苦以博取同情,就已經中了撒旦的挑撥離間之計,若再不及時懸崖勒馬,遲早會被熾熱的浴火吞噬。
神賜與我們剛強、仁愛、謹守的靈(提摩太後書一章7節;呂譯本、思高譯本、現代中文譯本皆譯為聖靈)。我們仰望神,求基督賞賜力量,而且我們仍然需要配偶的體恤和安慰,並協助我們度過艱難的歲月。我們千萬不要迷失方向,誤入歧途,貪從外人身上另尋慰藉。夫妻之間有摩擦與衝突,要靠主忍耐著,不要跑回父母那兒訴苦求援。向父母求援照樣會破壞婚姻。
完美的愛情是個同心圓,是個堅固的城堡,毫無缺口可讓外力侵犯。
「我屬我的良人,他也戀慕我。」(雅歌七章10節)。
夫妻不單只有肉身相屬,更可貴的是心心相印,戀慕難捨;彼此之間常常會心一笑,有良好的默契。雅歌八章六節說得好:「求你將我放在心上如印記,戴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
聖潔的愛情,是容不下一粒沙的,是只喜愛真理,不喜愛不義,永遠是在公義的真理範圍之內,不能稍有踰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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