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獻
(摘自蔡貞《愛主的生活》,真耶穌教會台灣書報社發行)
國家因有人民的納稅,得以有資金鞏固國力,保家衛土,發展建設;教會因有信徒的捐獻,得以有資金作為傳揚福音,牧養已受浸歸主的信徒,發展各項聖工所用。「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三章十節) 出於甘心樂意的奉獻,必得到神的大賞賜。 (Jessie 摘要)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哥林多後書九章7節)。
有一天,家庭聚會的時候,父親講了一個故事。他說--
從前主耶穌在世上傳道理的時候,有一天,祂在殿裏講道,教訓百姓。這時,有許多百姓到殿裏奉獻。有一個服飾華麗的財主,昂頭闊步的走到錢櫃前,投進一筆數目不少的捐款。其他的人也都按照自己的心意,一個接著一個的進來奉獻。主耶穌坐在旁邊,默默的看著大家奉獻的情形。祂是神,誰奉獻了多少,祂都非常清楚。有一個穿著樸素的窮寡婦,拖著疲乏的腳步,走到錢櫃前,悄悄的投入兩個小錢,低著頭迅速的離開了,好像無法奉獻更多的錢給神,覺得非常愧疚似的……。
主耶穌看見了,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還多!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奉獻箱)裏;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路加福音二十一章1-4節)。
這位可憐的婦人,因為把她僅有的兩個小錢全部捐出去,晚餐只好喝開水挨餓了。我相信,她的肚子雖然是空的,精神上卻是非常的飽足。因為她很樂意的做了一件超出她能力的好事,為自己積存了一份財寶在天上。
父親講到這裏,微笑著對我說:「志宏,你也曾經做過好事;在受浸那天,把你所有的錢都奉獻出來了。」
「不!」我連忙否認說:「我怎能和那位寡婦相比呢?她是奉獻養生的生活費,而我不過是獻出我的零用錢罷了!」隨後,我坦白的提出疑問請教父親說:「爸爸,我雖然知道基督徒應該奉獻,但是我不明白為什麼要奉獻,以及信徒所奉獻的金錢,用到那裏去呢?」
父親點點頭說:「好的,我慢慢來說。隔壁李大哥,現在正在金門服兵役,保衛國家,你們都知道吧?這些為國家打仗的官兵,他們的生活費是從那裏來的?」
「政府供給的。」我搶先回答。
「對!」沒有一個當兵的人,要自備糧食,赴前線打仗,所以他們的生活費應該由國家負擔。志宏,國庫的錢財是從那裏來的?」
「是由國民納稅得來的。」我說著,覺得有點兒奇怪,怎麼父親突然上起公民課來了?
父親說:「不錯,有時華僑也會捐一大筆錢給國家。如果當兵的人必須自備糧食赴前線,那麼他們必為生活問題操心,而無法專心打仗。這樣怎麼能打勝仗呢?為了傳揚福音及牧養已受浸歸主的信徒,教會必須有很多工作人員。教會裏的每一位傳道者,都是主耶穌的精兵。這些主的精兵─傳道者,不做屬世的工作,專心為主做工,他們的生活費該由誰來負擔呢?」
妹妹根本聽不懂談話的內容,母親又示意要我回答,因此我答著說:「教會要負擔。」
「教會的財源是從那裏來的?」父親又問。
「哦,我明白了!原來信徒所奉獻出來的錢,是給傳道者和他的家眷做生活費用的。」
「對了!」父親說:「這些捐款,除了供傳道者的生活費外,還有許多有益的用途。譬如充實設備,或編印聖靈報及其他屬靈的書刊,或幫助窮困的靈胞等……。這些事都是為主耶穌而做的,每一個信徒只要是愛主耶穌,就應該盡力奉獻,使一切聖工能順利推行,榮神益人。」
母親說:「在舊約時代,神的百姓好像要奉獻十分之一給神?」
父親說:「是的,在舊約時代的律法上,規定十分之一為『神的東西』,是不可不奉獻的。」
「爸爸,什麼叫舊約時代,新約時代?」我又提出了疑問。
「主耶穌降生以前,神與以色列人所立,要救贖他們的約,稱為舊約。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為人類捨命流血,而用祂的血所立的約,稱為新約。因此,主耶穌降生以前,就是舊約時代;主耶穌降生以後,就是新約時代。」父親接著說:「主耶穌傳道的時候,猶太人都奉獻十分之一。主耶穌也曾指示過:『神的物,當歸給神。』(馬太福音二十二章21節)。因此,我們教會鼓勵信徒要奉獻十一捐。」
父親沉默了一下,再說:「我想和你們商量一下,我們家裏要不要奉獻收入的十分之一呢?」
因為家裏的經濟情況,我們小孩子不清楚,所以我不敢冒然發表意見,只靜靜的等待母親發言。母親考慮了很久,才說:「我們沒有積蓄。這該怪我病得那麼久,把一些積蓄都用光了!現在如果每個月獻出收入的十分之一,恐怕不夠開支。不過,我想辦法養豬、養雞,做些家庭副業,來補這個不足。剛才我考慮了很久,並不是考慮獻不獻的問題,而是思量著如何增加收入,減少開支。神既然規定十分之一是該歸給祂的,我們豈能侵佔神的東西?當然要甘心樂意奉獻了。況且我們蒙受主的恩典這樣大,若不是主耶穌無條件醫治了我的病,又洗淨我們的罪,我們今天那有福氣繳出收入的十分之一,放進神的庫裏?」
父親很受感動,望著母親說:「我早就預料到你一定會贊成的!現在大家打開聖經,看瑪拉基書三章十節:『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我們若奉獻十分之一,神不但不會叫我們因此而缺乏;相反的,祂要從天上傾福給我們,使我們綽綽有餘。主耶穌說:『你們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馬太福音六章21節)。奉獻會使人更關心神的事,而與神更親近。」
我忽然想起正在興建中的新會堂,說:「爸爸,我們是不是也該為新會堂奉獻?」父親以愉快的神情說:「志宏也學會了關心神的家了。這事我早就跟你媽商量,而奉獻過了。關於奉獻的問題,我們還要注意一件事,就是必須幫助貧窮的人。『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言十九章17節)。主耶穌說:『施比受,更為有福。』我們應當盡力奉獻,報答神恩,幫助窮苦的人,使貧窮的靈胞信心得到鼓勵,而越發感謝神,榮耀神。我們的奉獻若是出於甘心樂意,必得到神的大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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