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397期

要遠避偶像

(林正雄講,車富銘記,摘自《基督徒的社會生活》,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什麼叫偶像呢?除了人手所造的偶像之外,認真來說:是看得見的虛假。看得見的很吸引人,但是卻是虛假,末了的世代可說是拜偶像的年代。因此我們要保守自己,不讓許多無形的偶像霸佔內心,要靠著主的恩典,自守、遠避、除掉它,心中只有基督的寶座,住在那個真實的裡面。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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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是拜偶像的地方,各地廟宇的興建有如雨後春筍,迎神賽會非常活躍,民間傳統的宗教色彩十分濃厚。所以基督徒處於現今的世代中,當認清魔鬼的工作,謹慎自守,遠避偶像(約翰壹書五章21節)。

偶像是用人手所雕刻的東西,有口不能言,有眼不能看,有耳不能聽,有鼻不能聞,有手不能摸,有腳不能走,有喉嚨也不能出聲(詩篇一百十五篇4-7節)。它不能降禍,也無力降福;它無氣息,是虛無的,是魔鬼迷惑普天下人的工具(耶利米書十章5、14-15節)。

尤其末世臨近,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氣忿忿的下來(啟示錄十二章12節),行奇事,迷惑地上的人,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世人因被牠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福音的光照著,故不能認識真神,受了龍和獸的迷惑,甚至拜那獸像,服從牠的權勢(啟示錄十二、十三章)。基督徒若不認明魔鬼的工作,也會受牠的迷惑。因此,必須自守,遠避偶像,那麼,當如何遠避偶像呢?

一、不可跪拜偶像

十誡中,真神明示:「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牠,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埃及記二十章5-6節)。在這裏,真神吩咐我們,不可跪拜偶像,也不可事奉牠,因為神是忌邪的神。

信徒受洗歸主以後,對於不可跪拜偶像之事,都銘記在心,卻不知道與偶像妥協,也是拜偶像。例如:對偶像點頭叩禮,雖未拿香敬拜,也算拜偶像。或家人生病時,請別人代求爐丹(香灰)、符咒,也是拜偶像。因為雖然沒有親身去做,內心卻已趨邪了。

其次,有關治喪的問題,基督徒必須勇敢拒絕一切違背真理的風俗。我們中國人很注重孝道,對死人有許多忌諱,魔鬼就趁機藉著死人作迷惑人的工具。聖經記載:「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猶大書9節)。因為魔鬼認為得著摩西的屍首以後,可以使以色列百姓當作偶像來跪拜,藉以迷惑他們。但神卻奪去了摩西的屍首。

基督徒可參加喪禮,但不可跪拜,不可燒香,也不可隨道士(司公)行動。為了給已死的人,用水洗身體,道士會吩咐孝男拿陶盆,帶家人穿孝服到溪邊去盛溪水。當他們到溪邊的時候,要擲下兩個銅幣,問水公、水婆,看看是否可以取水;如果可以,則將這兩個銅幣投入水中,說要買水;然後,燒冥紙,說好話,才將溪水取回來。這叫做「乞水」。

將水帶回家以後,要請「好命人」為死者洗身體;就是用竹子夾白布沾水,向屍體劃個手勢,一面向他說好話。也要燒冥紙,穿麻衣,拿孝杖;大女兒要拿火把作開路先鋒,其餘的女兒要拿煤油燈。

下葬時,要引魂,跪著叫「某某人,回來啊!」其實,人死後,「塵土仍歸於塵土,靈仍歸於賜靈的神。」(傳道書十二章7節),是不可能回來的。這是異端,不可沿用。喪事完畢時,不要和大家一起吃飯,因為那些食物都是祭過偶像的東西。回到家裏,道士會倒水在面盆,並唸咒,叫做「淨符水」,要大家洗身,藉以去煞。我們不可洗,以免沾染世俗。

未信主的家人去世時,會留下遺物給子女,稱為「身後物」,即臺語的「手尾物」。他們以為留錢,子孫可以致富;摸到鐵釘,子孫可以出丁。這是迷信,基督徒不可領受。此外,「神主牌」(供奉祖宗的木牌)也不可拿。

二、不可製造偶像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埃及記二十章4節)。信徒中,若有為雕刻家或畫家的,雖沒有製造偶像,但因受鄰居或好友的拜託,而為死人畫遺像,使人跪拜,也算為製造偶像,神必懲罰。或做泥水匠的,為建造廟宇而招標工事時,也不可參與。

做裁縫師的信徒,和尚或尼姑若要我們為他們做袈裟,或偶像的衣服,或廟中的桌巾,我們要拒絕。喪禮中所用送鬼的「替身衣」,也不可做。

三、不可作不義的工具

經上告訴我們:「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馬書六章12-13節)。從前為罪奴的時候,罪曾在我們身上作王。如今既蒙救贖,脫離了罪的轄制,就不可將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將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器具,有新生的樣式了。

外邦人迎神賽會之際,要我們參加或幫忙,我們都要拒絕。老婦人挑著祭品要去廟裏拜拜,我們不可因同情她年紀大而幫她挑。「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哥林多前書六章19-20節)。義與不義,原不相交;神的殿和偶像,也不相同。我們就是永生神的殿,故當謹慎自守(哥林多前書七章14-16節),免得作不義的器具。

四、不可與魔鬼相交

保羅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哥林多前書十章20節)。信徒是屬神的子民,不屬魔鬼,故不可參與鬼筵,與鬼相交,寺廟有祭祀時,往往有人來家裏收錢,以男人全丁,女人半丁計算,稱為「收丁費」,為祭祀之用,或有和尚來化緣(托鉢),基督徒一概不可施與。外邦人為了建造廟宇而向我們募捐時,我們也不可捐獻,當分別為聖。

有些老婦人對異端較為清楚,或許會藉機會教年輕的婦人學,然而我們對其異端絕不可相信。信主後的老姊妹,也不可將以前的異端教給別人;否則,罪歸於自己。若有鄰居問起,能趁機會請她來相信耶穌,是一件很好的事。

五、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基督徒在生活中,應當非常謹慎,絲毫也不給魔鬼留地步(以弗所書四章27節)。尤其在婚喪喜慶的事上,更不可加上任何異端。諸如喜事用雙,喪事用單,或看「八字」,或擇「時辰」等,均不相宜。

基督徒不算命,也不卜卦。算命或卜卦,乃是哲理上的一種推論;既以金、木、水、火、土等五行的相生相尅,加以推斷。基督徒所信賴的,不是命運,不是卜卦,而是掌管一切的真神。我們深深相信,命運不是操在任何人的手中,不是命相家、星相家,也不是預言家,而是在於生命之主,萬有的神手裏。

保羅曾告訴雅典人說:「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豫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使徒行傳十七章24-26、28節)。

人的一生乃在神的手中,過去我們生活在世俗裏,如今在主的恩典中,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一切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所以我們在生活上要謹慎自守,遠避魔鬼的迷惑,並要儆醒禱告,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希伯來書十三章9節)。

六、對環境的選擇

環境給予人,往往有深重的影響力。基督徒為了保守自己,遠避偶像,對於住處必須有所選擇。廟宇附近或迷信區,不宜居住,在遷居時,要特別慎重,不可以為信心堅固,而冒然嘗試。凡是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都要特別謹慎,免得跌倒(哥林多前書十章12節)。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十二章1-2節)。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乃要謹慎行事,保守自己,遠避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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