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道
(楊約翰撰,摘自楊約翰著《人生三大問題》,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聖經:「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男人的確需要女人的協助,女人也需要男人的扶援。婚姻既是神的安排,應該是甜蜜、快樂、幸福的。但許多人婚前的美夢卻被婚姻掃淨,竟過著爭吵和打罵的生活。觀察原因發現,原來多是因為不明白神的旨意,不守神的道理。所以想要建立美滿的家庭,就必須先明白神所說的夫婦之道,並且切實去遵行……。 (Jean 摘要)
「耶和華真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二章18節)。
起初真神只造男人,後來說,那男人獨居不好,就為他造一個女人,作他的配偶。實際生活也告訴我們,男人的確要女人的協助,女人也需要男人的扶援。
古人云:「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男女若沒有結婚後之家室,雖在社會有地位、錢財、聲譽、朋友、僕婢等,在心靈上總覺得無家可依,不夠安定(特得神恩者例外)。所以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婚姻既是神的安排,應該是甜蜜、快樂、美滿、幸福的。可是事實告訴我們,並不如此。許多人婚前的美夢盡被婚姻掃淨,一直過著爭吵和打罵的生活。
有的甚至弄到離婚的境地,使已生下來的兒女及本身,受著永遠不能補滿的遺憾或悽慘。察其原因,多由不明神旨,不依其道,反逞著私慾行事而來的惡果。所以欲建立美滿的家庭,須先明白神所指示的「夫婦之道」而切實去遵行。茲依據聖經,先論「婦道」。
過去「男尊女卑」的觀念,造成壓迫婦女,薄待婦女的趨勢,有的甚至於視她們如牛馬奴隸。這種偏見不公的事實,惹起婦女們的反動,後來群起改良的結果,竟又趨之於極端,一味倡導提高女權,男女平等,甚至主張「女尊男卑」,使男人懾服於女人。但這種潮流能否為婦女造福?能否使家庭圓滿和平呢?
按聖經記載,真神賦與婦女的使命是育兒理家,輔助丈夫(創世記二章18節;提摩太前書三章12節)。在工作上,男女有治內治外的分別(創世記三章16-19節)。而且「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哥林多前書十一章8節;創世記二章22、23節)女人是屬於男人的,又男人是女人的頭。
保羅說:「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真神是基督的頭。」(哥林多前書十一章3節)。但這並不是聖經主張男女不平等,乃是說身子如何順服頭,妻子應該如何順服丈夫(以弗所書五章22-24節)。身子與頭,不是精神價值的不平等,乃是機能功用的不同(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4-27節)。所以女人不可自擅自高,要保持夫婦的秩序。
如同:「主本有真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真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二章6-8節)也如同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是頭,彼此是一體的(以弗所書一章23節,五章31、32節)。但教會凡事要尊崇基督,敬祂為主。這樣,基督與神,教會與基督,妻子與丈夫之間才有秩序,不至於紊亂。
世界一切不幸的原因,是因為亞當一人的悖逆,天國的福分乃由耶穌的順服而挽回(羅馬書五章19節)。所以惟有順服神命,世界才有安寧,教會始有和平。同一理由,家庭的圓滿與否,仍在妻子的順服如何。聖經關於教導作妻子的,第一就是要她們順服。
如以弗所書五章二十二節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當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參看:提多書二章5節;歌羅西書三章18節;提摩太前書二章11-13節)
彼得也說:「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因為古時仰賴真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彼得前書三章1-4節)
她在言語上敬重丈夫,稱夫為主(創世記十八章12節),一生跟著丈夫過著漂流無定的生活,不發怨言,不提異議,一味順服,確是一個「夫唱婦從」的模範者。
現今的婦女,有的對「平等」的錯釋謬解,一味的同男人爭權奪勢。甚至於丈夫的言行不合己意,就大發脾氣,爭吵不讓,頑固不從,夫妻感情多因此而破裂。從前亞哈隨魯王,為他一切首領臣僕及國都的大小人民設擺筵席。
王就吩咐七個太監,請王后頭戴冠冕到王前,與各等臣民見面。之後,王與大臣商議,就降旨傳遍通國,不准瓦實提再到王面前,將她王后的位分賜給比她還好的人。旨令傳遍通國,使所有的婦人,無論丈夫貴賤都必尊敬他,使為丈夫的在家中作主(以斯帖記一章)。王採取這種手段,似乎過烈些,但王后的被棄,乃由她的不順服造出來的。
日本的婦女所以被許多人誇讚著,就是因為她們富有特殊的「順服」美德。在丈夫面前百般的恭敬服事,即或遇到無理的責罵,只是低頭賠罪。由錯誤的制度所造成的順服,也許不是合真理的順服性格,但她們的順服精神是十分可佩服的。
真的順服不是屈服,乃因敬愛而樂意趨就,惟有愛的服從,彼此才有快樂,勞苦也不覺困難。如雅歌所記的女子,既明自己是屬良人的(以斯帖記七章10節),就不甘良人不在身邊,還為他存留各種新陳佳果(雅歌七章11-13節),誓死不離良人(雅歌八章6、7節)。
這樣的女子,一生必使良人有益無損(箴言三十一章12節)。她的順服與無窮的愛情,必能使她完成「為婦之道」,而得到丈夫的稱讚(箴言三十一章28-31節)。
敬虔的婦女在主的訓示之下,必能成為真正的賢妻良母。愛主遵主道的婦女,必甘心在現實生活上學習一切主所悅納的美德。經上說:「不愛看得見的弟兄,都算不得愛主。」(約翰壹書四章20、21節)何況自己的丈夫?所以為妻子的,就當以愛來服事丈夫,以順服來適應一切。
不管丈夫的行動是否合於真理,只要自己站在真理的立場,在一切的事情上顯出善行的榜樣來;一方面將他在禱告中交託給主,求主引導他走上真理的道路(彼得前書三章1節)。不僅當以禮對待丈夫,使家庭中和美相安,更為著主的緣故,要善待一切家中的人,敬尊長上,撫愛幼下。
即或是大家庭,若以慈愛、忍耐、順服、溫柔、體貼、犧牲等諸美德,更靠聖靈的能力,就一切可以應付餘裕而為主發光了(參看:箴言三十一章)。但願姊妹們,共同勉勵,謙卑順服,實踐聖經指示的「為婦之道」,藉以挽救琴瑟不調的夫婦生活,而為家庭造福,榮耀主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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