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281期

多託則多要

(謝順道撰,摘自謝順道著《餅碎集》,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主所重視的並不是奉獻了多少;而是有沒有盡力,並且是否甘心樂意的奉獻。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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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加福音十二章48節)

主所以教訓門徒這些話,是要他們明白在基督再臨之前,應作什麼準備。所論的問題是身體的奉獻,包括靈修和工作;此外,當然也可以應用到財物的奉獻上。

就靈修來說,有些人所領受的真理,既豐富又深奧,他就應該把身體當做活祭獻給神,積極行道。否則,在他想不到的時候,基督從天再臨,必重重的處治他,因為他知道主的意思,卻不預備,不遵行,所以必多受責打。

就工作來說,那領五千銀子的,因賺了五千來交賬,而被主人稱讚為「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那領二千銀子的,雖然只賺了二千來交賬,但主人仍然稱讚他為「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此事教訓我們,恩賜多如領五千的,應該發揮五千的恩賜,盡力做聖工;恩賜少如領二千的,也要發揮二千的恩賜,盡力做自己所能做的聖工。

就財物來說,主耶穌曾坐在銀庫旁,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當祂發現一個寡婦投了兩個小錢的時候,竟指著她向眾人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由此可知,主所重視的並不是奉獻了多少;而是有沒有盡力,並且是否甘心樂意的奉獻。

我們看別人或自己,都有一個共同的缺點,就是看表現;甚至以所表現的行為,或工作,或奉獻的數目,來衡量人的價值。但主所要察看的並非表現如何,乃是領受了多少;因為多託誰就向誰多要,是祂永遠不變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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